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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代,社会形态和人们的社会角色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主题下,妇联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思想日益多元、多样、多变的情境下,妇联如何有效凝聚广大妇女群众,如何拓宽和畅通服務渠道?
近一年多,省妇联在妇联组织转型发展方面,作了诸多实践与探索。日前,《党员生活》记者就此专访了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彭丽敏,请她畅谈对妇联组织转型发展的思考与构想。
党员生活:妇联组织为何要转型发展,其动因是什么?
彭丽敏: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妇联组织必须重新审视自身角色定型和职责定位,才能更好地、有效地回应新需求,完成新任务。
同时,加快妇联组织转型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家治理的内涵特点,一是强调共治。由政府一元化管理向政府、社会、企业(市场)等多元治理转变。二是强调民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功能。三是强调互动,各个社会元素是一种平等、对话,沟通与协作的新型关系。
妇联是妇女群众的组织,以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为己任,具有天然的群众基础,在调动和激发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方面,可以发挥天然的优势。在国家治理格局中,妇联可以从性别优势特点角度,在社会治理平台上汇聚占人口半数左右甚至更多的民意、民智和诉求,紧密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与政府、企业(市场)形成一种治理结构和治理效果上的呼应,促进政府、企业(市场)更好地发挥其治理效益。因此,妇联要回应这种与生俱来的职能,需要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更多的服务专业化、工作效率化、组织网络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党员生活:妇联组织的职能应如何重新定位?
彭丽敏:当前,妇联组织可以说有3个尴尬:一是角色尴尬。突出表现为,妇联组织的性别特征大于职责定位,组织层级清晰,但职责区分不明确。二是工作尴尬。突出表现为,妇联组织统一且相对单一的行政部署式工作内容,不能有效地联系和服务于广大妇女群众。三是能力尴尬。妇联组织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很难激发和协调体制外的妇女群众及社会资源共同参与。
因此,妇联的职能定位,既要考虑妇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的特殊性的一面,也应考虑作为社会团体的一般性特征,回归到妇联作为社会群众团体的职能本位,强化服务性和公益性。由此,打破体制内外的界限,实现由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转变。
党员生活:据了解,省妇联去年7月建立了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什么要办这个孵化基地?
彭丽敏:它是我省首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根本目的是通过培训孵化、驻地孵化、网络孵化以及跟踪孵化等方式,助推妇女儿童项目的发展,激发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活力,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截止目前,已有50家社会组织入驻,入驻社会组织类型多样,覆盖综合类社工机构、专业类社会组织、高校志愿者团队、关爱妇女类社会组织等领域。
一般而言,社会组织在自身发展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缺乏专业人才、服务项目缺少持续规划等难题,进入基地孵化,接受专业服务,可帮他们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孵化基地,不仅可汇聚、壮大一大批的专业化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儿童,同时也方便资源整合利用,规范社会组织项目的运行。
党员生活: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省妇联对此作了哪些探索?
彭丽敏:引领广大妇女在“五个湖北”建设中建功立业,是妇联的重要工作。去年,我们实施了妇女“领头雁”培训计划,为14.91万城乡妇女提供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等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为了扶持妇女创业,我们引导金融信贷共为1.77万名城乡妇女发放了11.96亿元贴息贷款,并设立湖北省妇女产业互助基金,为582户女企业家发放贷款7.6亿元,还建立了妇女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初步形成了针对不同层次妇女创业群体的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对接服务。
努力代表和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我们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六进”、“12338法在社区”等普法活动,与省图书馆联合举办“女性与法律”公益讲座,加大对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教育;我们推动将农村妇女名字写在经营权证上,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我们完善12338妇女权益诉求信息平台,跟踪督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女童性侵等重大案件,去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帮助181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200万元。
坚持不懈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是省妇联不懈的追求。我们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彩虹行动,1000名大学生志愿者走进100个服务站,对10000名留守儿童进行安全自护教育;组织“让我看见你”儿童安全出行公益活动,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女童健康成长项目;开展“恒爱行动”、“让我玩”、儿童营养改善、“安康图书馆”等公益项目,“城市感恩——送农民工兄弟姐妹回家过年”以及“点亮心愿”为留守儿童圆梦等活动,让4万余名留守流动儿童受益;启动“成年女性安康计划”,真正将政府实事做成“民心工程”等。
党员生活:您对新时期的妇联组织工作有何构想?
彭丽敏:2015年,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妇联组织必须加快改革创新,适应新常态下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
我们制定了 “三三四一”的改革举措。
“三”即“三转变理念”,就是实现三个转变:由机关管理型的工作方式向社会化的服务群众工作方式转变,由活动化娱乐化的工作模式向项目化、实事化推动工作方式转变,由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转变。
另一个“三”即“三突出思路”,发挥妇联优势,突出联、合、特。“联”,即聚焦重点热点难点,聚合各方面资源要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合”,即以研究和解决广大妇女群众的问题为导向,加强与广大妇女的密切联系。“特”,即根据妇女身份和妇女工作的特点,打造和形成湖北妇女工作的新特色,新亮点。
“四”即“四化同步”工作模式。一是职能工作目标化。在不同阶段分专题来研究和解决不同的重点问题。二是目标工作实事化。将服务妇女儿童的重点工作实事化,直接面向妇联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实事工作项目化。妇联将重要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重点探索以项目手段落实目标和责任。四是项目工作社会化。要大力联系、组织和协调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共同承担,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并组织动员社会资源釆取认捐或捐赠的方式,改变当前由政府和妇联单一提供公共服务的现状。
“一”即抓住“一个关键”,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调节机制的实践,推动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成长和发展。
近一年多,省妇联在妇联组织转型发展方面,作了诸多实践与探索。日前,《党员生活》记者就此专访了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彭丽敏,请她畅谈对妇联组织转型发展的思考与构想。
党员生活:妇联组织为何要转型发展,其动因是什么?
彭丽敏: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妇联组织必须重新审视自身角色定型和职责定位,才能更好地、有效地回应新需求,完成新任务。
同时,加快妇联组织转型发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国家治理的内涵特点,一是强调共治。由政府一元化管理向政府、社会、企业(市场)等多元治理转变。二是强调民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功能。三是强调互动,各个社会元素是一种平等、对话,沟通与协作的新型关系。
妇联是妇女群众的组织,以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为己任,具有天然的群众基础,在调动和激发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方面,可以发挥天然的优势。在国家治理格局中,妇联可以从性别优势特点角度,在社会治理平台上汇聚占人口半数左右甚至更多的民意、民智和诉求,紧密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与政府、企业(市场)形成一种治理结构和治理效果上的呼应,促进政府、企业(市场)更好地发挥其治理效益。因此,妇联要回应这种与生俱来的职能,需要强化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更多的服务专业化、工作效率化、组织网络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党员生活:妇联组织的职能应如何重新定位?
彭丽敏:当前,妇联组织可以说有3个尴尬:一是角色尴尬。突出表现为,妇联组织的性别特征大于职责定位,组织层级清晰,但职责区分不明确。二是工作尴尬。突出表现为,妇联组织统一且相对单一的行政部署式工作内容,不能有效地联系和服务于广大妇女群众。三是能力尴尬。妇联组织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很难激发和协调体制外的妇女群众及社会资源共同参与。
因此,妇联的职能定位,既要考虑妇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的特殊性的一面,也应考虑作为社会团体的一般性特征,回归到妇联作为社会群众团体的职能本位,强化服务性和公益性。由此,打破体制内外的界限,实现由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转变。
党员生活:据了解,省妇联去年7月建立了湖北省妇女儿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什么要办这个孵化基地?
彭丽敏:它是我省首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根本目的是通过培训孵化、驻地孵化、网络孵化以及跟踪孵化等方式,助推妇女儿童项目的发展,激发服务妇女儿童社会组织活力,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截止目前,已有50家社会组织入驻,入驻社会组织类型多样,覆盖综合类社工机构、专业类社会组织、高校志愿者团队、关爱妇女类社会组织等领域。
一般而言,社会组织在自身发展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资金短缺、运营管理缺乏专业人才、服务项目缺少持续规划等难题,进入基地孵化,接受专业服务,可帮他们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孵化基地,不仅可汇聚、壮大一大批的专业化社会组织,服务妇女儿童,同时也方便资源整合利用,规范社会组织项目的运行。
党员生活: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省妇联对此作了哪些探索?
彭丽敏:引领广大妇女在“五个湖北”建设中建功立业,是妇联的重要工作。去年,我们实施了妇女“领头雁”培训计划,为14.91万城乡妇女提供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等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为了扶持妇女创业,我们引导金融信贷共为1.77万名城乡妇女发放了11.96亿元贴息贷款,并设立湖北省妇女产业互助基金,为582户女企业家发放贷款7.6亿元,还建立了妇女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初步形成了针对不同层次妇女创业群体的多元化、多层次金融对接服务。
努力代表和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我们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六进”、“12338法在社区”等普法活动,与省图书馆联合举办“女性与法律”公益讲座,加大对妇女儿童普法宣传教育;我们推动将农村妇女名字写在经营权证上,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难点问题;我们完善12338妇女权益诉求信息平台,跟踪督办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女童性侵等重大案件,去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1件,帮助181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200万元。
坚持不懈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是省妇联不懈的追求。我们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彩虹行动,1000名大学生志愿者走进100个服务站,对10000名留守儿童进行安全自护教育;组织“让我看见你”儿童安全出行公益活动,实施关爱留守流动女童健康成长项目;开展“恒爱行动”、“让我玩”、儿童营养改善、“安康图书馆”等公益项目,“城市感恩——送农民工兄弟姐妹回家过年”以及“点亮心愿”为留守儿童圆梦等活动,让4万余名留守流动儿童受益;启动“成年女性安康计划”,真正将政府实事做成“民心工程”等。
党员生活:您对新时期的妇联组织工作有何构想?
彭丽敏:2015年,任重道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妇联组织必须加快改革创新,适应新常态下对妇女工作的新要求。
我们制定了 “三三四一”的改革举措。
“三”即“三转变理念”,就是实现三个转变:由机关管理型的工作方式向社会化的服务群众工作方式转变,由活动化娱乐化的工作模式向项目化、实事化推动工作方式转变,由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的“公转”转变。
另一个“三”即“三突出思路”,发挥妇联优势,突出联、合、特。“联”,即聚焦重点热点难点,聚合各方面资源要素,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合”,即以研究和解决广大妇女群众的问题为导向,加强与广大妇女的密切联系。“特”,即根据妇女身份和妇女工作的特点,打造和形成湖北妇女工作的新特色,新亮点。
“四”即“四化同步”工作模式。一是职能工作目标化。在不同阶段分专题来研究和解决不同的重点问题。二是目标工作实事化。将服务妇女儿童的重点工作实事化,直接面向妇联购买服务项目。三是实事工作项目化。妇联将重要工作进行项目化管理,重点探索以项目手段落实目标和责任。四是项目工作社会化。要大力联系、组织和协调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共同承担,为妇女儿童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并组织动员社会资源釆取认捐或捐赠的方式,改变当前由政府和妇联单一提供公共服务的现状。
“一”即抓住“一个关键”,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服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调节机制的实践,推动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