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浙江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是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8年前,在加大开发和开放力度的情况下,浙江省把环境保护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使全省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重塑浙江优势。
经过8年的努力,浙江城市环境质量大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基本控制。
(一)
90年代初,浙江省按照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布局,加快发展具有当地优势的开放型经济。但是,经济建设加快,污染治理相对滞后,浙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1992年,浙江省政府决定把环境保护计划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注意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努力使两者的协调统一,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保护工作。
自这一年开始,浙江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保护环境的职能,加强了省、市、县环保行政管理机构、各类环境监测站、环境监理所的力量,并成立了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同时制订了相应的环境资源保护法规和行政规章,依法限期治理工业污染源,征收排污费,逐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八五”期间,浙江省共审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近400份。这些建设项目,大部分做到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其执行率达95%以上。据统计,全省5年投入治理资金9.8亿元,共完成3780多个项目的污染治理;全省158家水污染大户,经过技术改造、综合治理,不同程度地削减了排污量。
1995年浙江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1300亿元,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但其地下水、地表水、大气等质量仍保持相对稳定,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净化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均有不同程度提高。这表明,浙江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了实现“九五”环保目标,浙江省政府决定把环保事业列入财政计划,从1996年起到2000年每年都拨出一定款项资助这项事业的发展。“九五”全省用于环保的投入比重达到1.43%。同时继续实行将排污费中的5%用于环境监测仪器的添置和更新的政策。这些措施的实行,为保护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5年来,浙江在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在环境整治方面,浙江加快实施1995年启动的全省环保工程建设,包括大中型水泥厂治理、重点污染源治理,然后逐步把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扩大到县(市)一级。与水泥厂、污染源治理同步开展的环保项目还有建设饮用水源保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生态村镇等。目前,这些环保项目已先后落成并发挥效益,其中治理完毕大中型水泥厂148家、限期治理了重点污染源128个。同时在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中,浙江采取措施,对造纸、制革、电镀、漂染、农药等行业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和限期治理,还在各地大力推广清洁生产,使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 据统计表明,自1996年以来,浙江省投入资金28.10亿元,限期治理污染源8264个,使全省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99.8%。其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70%的1386家省控重点污染源,已治理达标的有1151家,关停的有227家,另有8家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调试中,其排放达标率为99.4%。
被列为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杭州、宁波和温州,在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上按功能均已达标。这表明,杭州、宁波和温州在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方面的年处理能力大大增加,从而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这3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此外,这个省其它8个城市(地区级),与杭宁温3市一样,也都实施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并在去年底均通过了验收。
经过这几年的努力,浙江省实施总量控制的12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城市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均已达到国家规定的目标,全省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目前,全省八大水系主体水域,主要湖泊和近海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三类水比重上升;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
这些年来,一项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为目标的生态环境“碧水、蓝天、绿色”工程计划的加快建设,正在为浙江省创造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和生态的良性循环。
许多城市通过集中供热、发展煤气、控制烟尘、保护水源、植树绿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等办法,减少了环境污染。目前,全省有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能力56.5万吨,在建和计划建设的有14座;城市气化率达88.7%;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37.7%,城市环境状况明显好转。
在浙江农村,生态村镇建设卓有成效。目前,全省已涌现112个生态村镇,其中,萧山的山一村、鄞县的李家村、奉化的滕头村和绍兴的夏履镇还获得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颁发的“全球500佳”称号。随着生态村镇建设的开展,全省共有162个小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2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使小城镇的绿化面貌大为改善。
在此基础上,1998年浙江省生态示范区建设正式启动。目前,全省有18个县(市)进入了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其中磐安、临安和绍兴县通过了国家验收。此外,该省丽水地区已成为全省第4个地市级生态示范区试点。
在生态村镇和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带动下,浙江宜林荒山已经实现绿化,森林覆盖率近60%,居全国前茅。全省现已建成自然保护区23个、风景名胜区44个、森林公园45个,三者合计总面积达到6677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7%,对保护自然和环境起到了很大作用。
(三)
根据浙江省环保局最近制订的“十五”(2001-2005)环保规划,今后5年浙江将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建成一批经济稳定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力争使全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此规划的具体目标是: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到200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生态环境系统。 根据规划和目标,浙江提出了加强措施。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既继续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又将目标总量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结合起来,并实现工业污染源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污染控制转变。在城市环境整治方面,浙江将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集污管网,疏浚城市内河河道,扩大烟尘控制区,推广清洁能源,集中供热,使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大大改善和提高。在农村生态建设方面,将进一步建设和发展生态村镇、生态示范区,加强钱塘江、千岛湖流域的水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开发生产无污染农产品、绿色食品,防止农村河网水质富营养化,从而有效地控制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
此外,浙江省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环保科技进步、环保产业化进程等都将进一步加快,使之在浙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据了解,“十五”期间,浙江省环保投资占这个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到1.5%,这将改变环境保护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到2010年,浙江省就有望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和生态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