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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主要有三个,其中何为法律、法律究竟是什么,是针对法律本身而提出的问题;怎么样去认识法律,主要涉及的是认识论方面的相关的问题。法理学有它自身的转变过程,从最初法的本体论逐渐转向法的认识论,最后转向法的语言哲学。对法理学转变过程的始末进行详细了解,能够对法理学研究产生一定深化作用,也能够帮助我们更加清晰的认识法制建设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