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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而形成的行业层出不穷。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打破了我们传统的金融模式,简化了我们以往的模式,让我们感到更加方便。但是好处和弊端就像物体的影子一样总是相伴相生的,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好处数不胜数,弊端也有一些,其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广大的消费者关注。然而,在面临互联网金融带来的诸多问题上,有些问题却没有良好的解决办法。显然,急需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比如构进行严格的监管、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及建立在线反馈平台等。来应对目前新生的一系列问题。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 解决办法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两者之间的融会贯通,资金可以相互融通、进而发展出了新的支付方式、创新出了不同于过去的投资方式,打造出了互联网金融新领域。从互联网的慢慢发展再到比尔盖茨创立了微软再到现在的网络大数据,互联网改变我们的生活于无影无形之中,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我们对传统金融有了新的认识、新的观点和新的看法。我们在欣喜于互联网金融带给我们的好处的同时,潜在的危险也正在包围着我们。P2P网络借贷平台倒闭事件正在以万倍的速度扩大着不利影响,由于网络是虚拟的,账号被盗,钱财被骗,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现象都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
我国现状
互联网金融如果按照理想的预期状态发展,那么带给我们的好处是无限的。但是难免会有一些不良现象产生,就像我們能保证自己做个好人,其他人就不知道了。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处于虚拟状态,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想要对其进行监管也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而传统金融业是实体,进行监管还是稍微容易的。我国的中小微企业生存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得不到融资,而互联网金融却可以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中小企业有了资金就可以扩大生产,获取更多的利益,然后会像互联网金融支付更多的利息进行更多的融资,逐步的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以P2P网贷发展的相当迅速,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是在互联网虚拟平台上进行,降低了大部分的成本,再加上手续便捷灵活,深受中小微企业的欢迎,发展迅猛,不断创新,势头强劲。但是近期接连不断的P2P网贷倒闭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重视。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处理
互联网技术这种高科技,可以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对其中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分类、整合,归纳出有用的信息,这就让少数一部分人掌握了大多数人的信息,像消费习惯、财产状况、信誉行为等。互联网具有大规模处理数据的功能,可以对信息进行高效有速的处理,准确且便捷。
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在网上都能找的到,被搜索引擎储存并规范,最后形成有效信息。可以给出大部分所需要的重要数据,当需要这些信息的时候可以随时调动这些信息,减少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但是效率反而提高了。
保障不到位
“支付宝”虽然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做的相当出色的平台,但是“支付宝”为消费者申请补偿限定了条件,这些带条件的保障是不足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支付宝”所提供的账户余额保障服务,承诺消费者因账户被盗造成的余额损失能得到补偿,但是消费者必须在被盗后30日内向支付宝报案而且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账户被盗是得不到补偿的。支付宝已经是互联网金融业的龙头老大了,尚且是做的最好的也对消费者无法进行有效的保护。所以可想而知,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是不够的。
遇到的困难挑战
向问题的本质探究,我们就会发现,消费者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护,是因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利益方面没有达成共识。互联网金融是新兴行业,还没有完备的案例可以参考,所以法律保护还不健全。经营者想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消费者也想从经营者那里获得最大的收益,由此引发了诸多的纷争,但是我国没有完善的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导致监管困难,无法可依。使得一部分人钻了空子。还有就是互联网金融市场准人监管制度缺失。没有严格的完善的一套标准来衡量哪些经营者是否具备资格来进入到这个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也没有哪些明确的要求来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
解决办法
(1)互联网金融不能进行乱集资,要合理集资,不能乱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经营者进行虚假集资,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也不要进行网络诈骗,以为都是虚拟的,就昧着良心做坏事。严格评估每位经营者的品质,争取把坏人拒之门外,尽可能的保护我们的消费者。
(2)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的强制手来促进社会的和谐,来保障消费者。
(3)当有了收益的时候,发生账户被盗,被侵占,即使是盈利的那也是镜中月水中花,看的见,摸不到的,只有保证账户的安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才有收益可言。否则本金都会损失。必须重视账户安全,否则,互联网金融只能是空中楼阁。加强账户安全的建设,减少盗取、挪用或侵占等现象的发生。
(4)目前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好坏掺杂,消费者无法准确的识别各类企业。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来制定一套标准来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人门槛,如对企业经营者的信息进行检查,有无作奸犯科事件发生?政审是否合格?同时也要对经营者的注册资本、风险控制能力、业务范围等进行检查,只有这些相应的指标都通过的企业才能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不允许其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通过互联网对经营者进行监控,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律严格处理。逐步实现公平竞争,提升服务品质,让好的更好,消灭不好的。
(5)互联网的功能是强大的,既能提供金融服务,也能提供其他的服务,比如建立一个反馈平台,发现不良经营者,可以把相关信息反馈在平台上,为消费者做出提醒,而且大家之间也可以进行信息交流,互相分享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互联网金融 消费者 解决办法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和金融两者之间的融会贯通,资金可以相互融通、进而发展出了新的支付方式、创新出了不同于过去的投资方式,打造出了互联网金融新领域。从互联网的慢慢发展再到比尔盖茨创立了微软再到现在的网络大数据,互联网改变我们的生活于无影无形之中,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我们对传统金融有了新的认识、新的观点和新的看法。我们在欣喜于互联网金融带给我们的好处的同时,潜在的危险也正在包围着我们。P2P网络借贷平台倒闭事件正在以万倍的速度扩大着不利影响,由于网络是虚拟的,账号被盗,钱财被骗,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现象都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
我国现状
互联网金融如果按照理想的预期状态发展,那么带给我们的好处是无限的。但是难免会有一些不良现象产生,就像我們能保证自己做个好人,其他人就不知道了。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处于虚拟状态,看不见的摸不着的,想要对其进行监管也是有相当大的难度的,而传统金融业是实体,进行监管还是稍微容易的。我国的中小微企业生存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得不到融资,而互联网金融却可以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解决资金紧张问题,中小企业有了资金就可以扩大生产,获取更多的利益,然后会像互联网金融支付更多的利息进行更多的融资,逐步的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以P2P网贷发展的相当迅速,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是在互联网虚拟平台上进行,降低了大部分的成本,再加上手续便捷灵活,深受中小微企业的欢迎,发展迅猛,不断创新,势头强劲。但是近期接连不断的P2P网贷倒闭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重视。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处理
互联网技术这种高科技,可以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对其中的数据信息进行筛选、分类、整合,归纳出有用的信息,这就让少数一部分人掌握了大多数人的信息,像消费习惯、财产状况、信誉行为等。互联网具有大规模处理数据的功能,可以对信息进行高效有速的处理,准确且便捷。
资金供需双方信息在网上都能找的到,被搜索引擎储存并规范,最后形成有效信息。可以给出大部分所需要的重要数据,当需要这些信息的时候可以随时调动这些信息,减少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成本,但是效率反而提高了。
保障不到位
“支付宝”虽然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做的相当出色的平台,但是“支付宝”为消费者申请补偿限定了条件,这些带条件的保障是不足以维护消费者权益。“支付宝”所提供的账户余额保障服务,承诺消费者因账户被盗造成的余额损失能得到补偿,但是消费者必须在被盗后30日内向支付宝报案而且由于用户原因导致的账户被盗是得不到补偿的。支付宝已经是互联网金融业的龙头老大了,尚且是做的最好的也对消费者无法进行有效的保护。所以可想而知,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对消费者的保障力度是不够的。
遇到的困难挑战
向问题的本质探究,我们就会发现,消费者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护,是因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在利益方面没有达成共识。互联网金融是新兴行业,还没有完备的案例可以参考,所以法律保护还不健全。经营者想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消费者也想从经营者那里获得最大的收益,由此引发了诸多的纷争,但是我国没有完善的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导致监管困难,无法可依。使得一部分人钻了空子。还有就是互联网金融市场准人监管制度缺失。没有严格的完善的一套标准来衡量哪些经营者是否具备资格来进入到这个互联网金融市场中,也没有哪些明确的要求来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
解决办法
(1)互联网金融不能进行乱集资,要合理集资,不能乱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经营者进行虚假集资,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也不要进行网络诈骗,以为都是虚拟的,就昧着良心做坏事。严格评估每位经营者的品质,争取把坏人拒之门外,尽可能的保护我们的消费者。
(2)应尽快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用法律的强制手来促进社会的和谐,来保障消费者。
(3)当有了收益的时候,发生账户被盗,被侵占,即使是盈利的那也是镜中月水中花,看的见,摸不到的,只有保证账户的安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才有收益可言。否则本金都会损失。必须重视账户安全,否则,互联网金融只能是空中楼阁。加强账户安全的建设,减少盗取、挪用或侵占等现象的发生。
(4)目前市场上互联网金融企业好坏掺杂,消费者无法准确的识别各类企业。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来制定一套标准来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人门槛,如对企业经营者的信息进行检查,有无作奸犯科事件发生?政审是否合格?同时也要对经营者的注册资本、风险控制能力、业务范围等进行检查,只有这些相应的指标都通过的企业才能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不允许其进入互联网金融市场。通过互联网对经营者进行监控,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律严格处理。逐步实现公平竞争,提升服务品质,让好的更好,消灭不好的。
(5)互联网的功能是强大的,既能提供金融服务,也能提供其他的服务,比如建立一个反馈平台,发现不良经营者,可以把相关信息反馈在平台上,为消费者做出提醒,而且大家之间也可以进行信息交流,互相分享经验,相互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