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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财务决策机制作为企业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应建立在财务激励和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但受到国有企业的决策机制影响,可以将其细致的划分为国资管理机制、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企业这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有各自的作用,也要在财务决策中做好配合,以期在推进财务机制发展进程中,让国有控股公司对决策机制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决策 机制
企业的财务机制与企业有着紧密的联系。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新变化。现代化企业改革制度建立完成后,国有企业的财务机制建设和改革受到广泛重视,且在很多领域中获得重要突破。但截至到目前,我们能看到国有企业已经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务制度,但是在发展中依旧有很多弊端暴露出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设初期,受到片面激励制度的约束和影响,企业制度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机制被忽略掉,这就是改革的一大失误。目前对国有企业财务机制建设改革而言,财务决策机制的建设和改革还是略显不足,仍然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财务决策机制的影响因素
1.财务环境。财务环境能直接影响财务的具体决策状况、决策方法和信息决策中的信息传递状况。若细致划分财务环境能被划分为一般的财务环境和具体的财务环境这两类。具体财务环境是指影响企业财务目标的内容,具体财务环境需要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给予高度重视。任何一个财务主体开展的财务管理均是由具体财务环境、系统之间的存储关系决定的,所以需要随时随地的对潜在的财务环境进行关注。一个良好的财务决策机制能让财务变化形式适应当前的市场变化形式,所以就要在适当的时机捕捉到财务信息的变化发展状况,进而对这些信息进行精准的分析与判断,从而用于调整财务决策状况。
2.企业文化。企业财务决策机制的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企业文化。我们知道企业文化中能涉及到权利分配和人的权利分配,正是这种权利分配的理念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决策机制建立状况。通常情况下,追求权利平等分配的时候,需要对小权利的文化背景做简要概述,由于企业内部的整体财务控制权多集中在内部财务控制权安排上,但是由于安排的内容、权责等较为分散,致使权利集中起来困难重重,如英美国家等均是受到这种分散权利的影响;在权利不平等分配的大文化背景下,企业的整体财务控制权利就较为集中,代表国家有日本和德国等。故此能判定,文化对财务的决策机制有着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财务决策风格上,更是体现在群体参与与个人参与方面,以及决策人员是否愿意承担风险等内容上。
中国的企业受到大权力的影响,所以企业财务管控方面权力较为分散,外部利益相关人员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能分享更多的企业财务决策和控制权利,这种控制模式在国有企业更为突出。同时,中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权的高度集中模式,在部分没有引进公司制改革的公司中有所呈现,但在部分已经实行了公司制改革的公司中也有着深刻的体现,既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突出,这就让公司制企业的内部财务决策以及控制全部向着公司管理者倾斜,部分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分别兼任总经理、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特别是有的国有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这类集中制的管理模式也会进一步加剧了财务决策中的权利集中程度。
二、国有企业财务决策机制的构建
1.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层次问题。国有企业是隶属于国家,但是在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是由谁具体的行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的行为,并且能代表国家对企业进行改革。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国家政策的新导向,也是决定国家宏观发展状况优质与否的主要诱因之一,在管理国有资产的时候需让决策者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是管理的方式和层次上,都要细致的考虑清楚国有资产的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我国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尤其是初步改革时期已经开始形成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模式。国家以及地方管理部门运用相应的监管手段,用以监察国有企业的管理是否合规。开展国有企业管理需要让管理多层次化,其中最少有三层管理模式国资管理部门、国有投资主体、国有企业这三个主要层面。在这三个层面的管理中,我们能看到控股公司等资本投资模式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原因有二。第一,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管理方和支配方,有权利行使财务管理,并能管理授权的每个国有资本,通过一对一的微观管理模式,建立与企业对应的财务管理机制;第二,国有企业更是国有资本管理机构主体中的客体所有者,虽然公司享有控股权的国有资本全部来源于国家,但是控股公司在资本运作期间,能通过债券发放、对外借款的方式,为所属的企业提供担保和股票发行等活动。基于此,控股公司能运营的资本也就不会限于公司经营中的财务主体。故此判定,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能被划分为四个层次,国家是控股公司的终极所有者,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和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控制,并且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决策,以国家的形式对财务管理的资本进行调控,这样能让财务管理的不同层次,都适应当前的财务决策机制。
2.国有控股公司层次财务决策构建。
2.1国有控股公司层次财务的特殊性。国有控股公司均以国企为载体进行资本运作,能对所属权限内的资本进行合法合理的经营,进而能满足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并实现其高效运营,让国有资产能得以提升。国有公司由于是特殊的法人实体,所以是独资的公司组织形式,很少设立股东大会,均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经营内容方面,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是进行对外的投资和联合经营,通过合并、分立和资产重新组合的方式能让国有资本可以在优化配置上,实现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所以实现企业的发展就要从企业的长远角度探寻问题,那么就要由投资者来做决定。从国有控股公司的角度思考问题,部分决策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主要涉及到的内容,若将相关的公司决策全部交由国家进行管理,设立的控股公司以及中间的出资人存在的意义将不复存在。当前国有控股公司所处的地位是要求国有控股公司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投资主体,先要履行好出资者的权利关系,其次不能将公司直接设定为普通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因而在决策提升之际,就要发挥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性优势,让国资管理部门作为终极出资群体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更多的权利分配模式,这样国有控股公司就能在整个资本运作模式中处于核心地位。国有控股公司相关地位的特殊性决定公司财务在管理时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授权:第一,相关的国有控股公司在进行管理的时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状况开展自主经营管理模式,通过经营和管理能让公司的发展更为高效,同时也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第二,国有控股公司在责权范围内需要对企业的重大发展决策进行解决,遮掩能让公司的日常财务问题得到监管。
2.2机制的具体设计方案。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财务决策之际,为实现让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参与其中的目标,就要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国有控股公司。并通过自主经营管理的模式,建立起多方董事会参与的方式,让董事会成为参与的主体和决策的核心,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财务决策。作为国资本管理部门,需要在现有的规章前提下,委派代表参与到国有控股的重大财务决策中,能更好的监管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策状况,也能对其不正当的投资行为进行干预。在处理国有控股公司财务决策状况的时候,最好将决策与控制权两者契合好,通过管理内容的分配,避免管理时出现决策控制权在高层集中,使权利倾斜的局面产生。
三、结语
国有控股公司所属的国有资本控股,是由当地的政府国资本管理部门出代表对相关的资产进行核查,对投资进行核定,这是我国国有资本管理改革的一个关键性尝试。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身份特殊的法人代表,在国有授权的范围内如何对其财务事项履行决策管理权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能关乎国有资本运营中的现实问题,且是构建出资者财务管理系统的基本问题之一,本文就此开展细致的分析和探究。
参考文献:
[1]李敬国. 国有投资企业财务决策形成机制探析 [J]. 经济师 .2015(06):14-15.
[2]徐桂莹.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机制与制度设计[J]. 四川行政学院學报 .2016(11):12-13.
[3]千文; 巫湘林.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可行性研究——兼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设计 [J]. 经济科学 .2014(01):12-13.
[4]秦昳. 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J]. 会计研究 .2016(16):12-13.
[5]王员云; 曾凤生. 关于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思考 [J]. 绥化学院学报 .2015(08):12-13.
关键词:国有企业 财务决策 机制
企业的财务机制与企业有着紧密的联系。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部分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机制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新变化。现代化企业改革制度建立完成后,国有企业的财务机制建设和改革受到广泛重视,且在很多领域中获得重要突破。但截至到目前,我们能看到国有企业已经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财务制度,但是在发展中依旧有很多弊端暴露出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建设初期,受到片面激励制度的约束和影响,企业制度最为关键和核心的机制被忽略掉,这就是改革的一大失误。目前对国有企业财务机制建设改革而言,财务决策机制的建设和改革还是略显不足,仍然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财务决策机制的影响因素
1.财务环境。财务环境能直接影响财务的具体决策状况、决策方法和信息决策中的信息传递状况。若细致划分财务环境能被划分为一般的财务环境和具体的财务环境这两类。具体财务环境是指影响企业财务目标的内容,具体财务环境需要在企业财务决策中给予高度重视。任何一个财务主体开展的财务管理均是由具体财务环境、系统之间的存储关系决定的,所以需要随时随地的对潜在的财务环境进行关注。一个良好的财务决策机制能让财务变化形式适应当前的市场变化形式,所以就要在适当的时机捕捉到财务信息的变化发展状况,进而对这些信息进行精准的分析与判断,从而用于调整财务决策状况。
2.企业文化。企业财务决策机制的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企业文化。我们知道企业文化中能涉及到权利分配和人的权利分配,正是这种权利分配的理念能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决策机制建立状况。通常情况下,追求权利平等分配的时候,需要对小权利的文化背景做简要概述,由于企业内部的整体财务控制权多集中在内部财务控制权安排上,但是由于安排的内容、权责等较为分散,致使权利集中起来困难重重,如英美国家等均是受到这种分散权利的影响;在权利不平等分配的大文化背景下,企业的整体财务控制权利就较为集中,代表国家有日本和德国等。故此能判定,文化对财务的决策机制有着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财务决策风格上,更是体现在群体参与与个人参与方面,以及决策人员是否愿意承担风险等内容上。
中国的企业受到大权力的影响,所以企业财务管控方面权力较为分散,外部利益相关人员尤其是政府职能部门能分享更多的企业财务决策和控制权利,这种控制模式在国有企业更为突出。同时,中国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权的高度集中模式,在部分没有引进公司制改革的公司中有所呈现,但在部分已经实行了公司制改革的公司中也有着深刻的体现,既内部人控制现象较为突出,这就让公司制企业的内部财务决策以及控制全部向着公司管理者倾斜,部分管理人员身兼多职,分别兼任总经理、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特别是有的国有企业没有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这类集中制的管理模式也会进一步加剧了财务决策中的权利集中程度。
二、国有企业财务决策机制的构建
1.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层次问题。国有企业是隶属于国家,但是在改革中最为棘手的问题是由谁具体的行使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的行为,并且能代表国家对企业进行改革。众所周知,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国家政策的新导向,也是决定国家宏观发展状况优质与否的主要诱因之一,在管理国有资产的时候需让决策者从全局角度考虑问题,特别是管理的方式和层次上,都要细致的考虑清楚国有资产的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我国的国有企业数量较多,尤其是初步改革时期已经开始形成了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模式。国家以及地方管理部门运用相应的监管手段,用以监察国有企业的管理是否合规。开展国有企业管理需要让管理多层次化,其中最少有三层管理模式国资管理部门、国有投资主体、国有企业这三个主要层面。在这三个层面的管理中,我们能看到控股公司等资本投资模式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原因有二。第一,国有企业是国家资产的管理方和支配方,有权利行使财务管理,并能管理授权的每个国有资本,通过一对一的微观管理模式,建立与企业对应的财务管理机制;第二,国有企业更是国有资本管理机构主体中的客体所有者,虽然公司享有控股权的国有资本全部来源于国家,但是控股公司在资本运作期间,能通过债券发放、对外借款的方式,为所属的企业提供担保和股票发行等活动。基于此,控股公司能运营的资本也就不会限于公司经营中的财务主体。故此判定,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能被划分为四个层次,国家是控股公司的终极所有者,能对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和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控制,并且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决策,以国家的形式对财务管理的资本进行调控,这样能让财务管理的不同层次,都适应当前的财务决策机制。
2.国有控股公司层次财务决策构建。
2.1国有控股公司层次财务的特殊性。国有控股公司均以国企为载体进行资本运作,能对所属权限内的资本进行合法合理的经营,进而能满足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并实现其高效运营,让国有资产能得以提升。国有公司由于是特殊的法人实体,所以是独资的公司组织形式,很少设立股东大会,均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经营内容方面,国有控股公司主要是进行对外的投资和联合经营,通过合并、分立和资产重新组合的方式能让国有资本可以在优化配置上,实现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所以实现企业的发展就要从企业的长远角度探寻问题,那么就要由投资者来做决定。从国有控股公司的角度思考问题,部分决策是他们日常生活中主要涉及到的内容,若将相关的公司决策全部交由国家进行管理,设立的控股公司以及中间的出资人存在的意义将不复存在。当前国有控股公司所处的地位是要求国有控股公司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投资主体,先要履行好出资者的权利关系,其次不能将公司直接设定为普通的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因而在决策提升之际,就要发挥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性优势,让国资管理部门作为终极出资群体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更多的权利分配模式,这样国有控股公司就能在整个资本运作模式中处于核心地位。国有控股公司相关地位的特殊性决定公司财务在管理时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授权:第一,相关的国有控股公司在进行管理的时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状况开展自主经营管理模式,通过经营和管理能让公司的发展更为高效,同时也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第二,国有控股公司在责权范围内需要对企业的重大发展决策进行解决,遮掩能让公司的日常财务问题得到监管。
2.2机制的具体设计方案。国有控股公司进行财务决策之际,为实现让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参与其中的目标,就要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国有控股公司。并通过自主经营管理的模式,建立起多方董事会参与的方式,让董事会成为参与的主体和决策的核心,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财务决策。作为国资本管理部门,需要在现有的规章前提下,委派代表参与到国有控股的重大财务决策中,能更好的监管国有企业的财务决策状况,也能对其不正当的投资行为进行干预。在处理国有控股公司财务决策状况的时候,最好将决策与控制权两者契合好,通过管理内容的分配,避免管理时出现决策控制权在高层集中,使权利倾斜的局面产生。
三、结语
国有控股公司所属的国有资本控股,是由当地的政府国资本管理部门出代表对相关的资产进行核查,对投资进行核定,这是我国国有资本管理改革的一个关键性尝试。国有控股公司是一种身份特殊的法人代表,在国有授权的范围内如何对其财务事项履行决策管理权是十分重要的,这不仅能关乎国有资本运营中的现实问题,且是构建出资者财务管理系统的基本问题之一,本文就此开展细致的分析和探究。
参考文献:
[1]李敬国. 国有投资企业财务决策形成机制探析 [J]. 经济师 .2015(06):14-15.
[2]徐桂莹.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机制与制度设计[J]. 四川行政学院學报 .2016(11):12-13.
[3]千文; 巫湘林.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可行性研究——兼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设计 [J]. 经济科学 .2014(01):12-13.
[4]秦昳. 论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 [J]. 会计研究 .2016(16):12-13.
[5]王员云; 曾凤生. 关于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思考 [J]. 绥化学院学报 .2015(08):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