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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对于提升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高校应以系统性、多元性、操作性为原则,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导向,在合理优化实践环节设置、拓宽实践教学平台、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方面重构实践教学体系。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人才培养;需求
【基金项目】(201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法学门类专业实践教学团队阶段性成果之一;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改项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成果,批准号:201624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当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社会科学,非常重视实践技能的训练,实现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完美结合。如何培养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推动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现,是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对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探索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否具备应用型法律人才所要求的能力,是否符合实务部门与单位的用人标准,关键是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旨在通过形式多样的实习与实践环节,打破理论教学的局限性,训练学生成为专业法律人所应具有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成为法律职业人所需要的基本职业技能。但是,在很多法学院校,实践教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往往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实践教学团队集体智慧的支持,导致实践教学形式单一,实践教学体系不合理,无法实现实践教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由于实践教学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往往要比理论教学多得多,导致教师普遍不愿意开设单独的实践课程,学生的实践学习只能在学时不多的实习环节进行,内容与形式都非常有限与单一。同时,对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极为有限,实验设备更新缓慢,导致教师与学生无法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来开展相关教学,实践教学效果差。
二、实践教学体系设置的原则
实践教学体系是指与实践教学活动相互关联的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具体来说就是指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订教学计划时,通过对课程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等)的合理配置,建立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建构是培养法律人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客观要求。因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应以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导向,以培养学生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为目标,构建由低到高、由单一到综合的实习实训模块,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的培养。因而,应在遵循法学专业教育规律的基础上,以系统性、多元性和操作性为基本原则进行科学安排。
三、内蒙古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能动探索
内蒙古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成立以来,紧密依托学校应用型大学的办法定位,始终秉持培养具有高层次、宽口径的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重要办学思路,发挥专业优势,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法学专业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实践教学路径,突出法律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目前,国内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一般在150到160学分,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基本都不超过20,占总学分10%左右。笔者所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于2016年进行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我院在遵守教育部对法学专业指导要求的基础上,以学校提出的“实践育人”为导向,总结了过去人才培养方案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修订了适合地方社会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专业实践教学作为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比例从原来的24.5%提高到36.6%。这种改变不仅是学分数量的增加,更是一次对实践教学体系的梳理与改革,一次更新实践教学理念的过程,彰显了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视,有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助推依法治国。
(一)实践教学课程与环节的设置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为16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共计56学分,主要是由创新创业模块、语言文学与艺术模块、体育与健康模块、哲学社会科学模块以及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组成。其中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由我院法学系承担教学任务,总共33学分,占到实践环节总学分的59%;其他实践环节分别由校团委、就业指导办公室、公共外语教研部、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军事教研室、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设置教学课程来开展实践教学。本文主要围绕由法学系开设的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进行探讨,希望能够总结实践教学经验,探索完善实践教学的路径与思路。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在设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时从教学管理规律和教学实践要求出发,结合学生与实务部门的双向需求,整合实习课程,以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以学期为基本时间单位,以不同层次的实习实训和相关活动为载体,制定规范的实践教学大纲,形成一种由基本技能模块、综合能力模块到素质潜能模块为一体的阶梯式实习实训方案,以完成对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本次培养方案针对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了单独的实验课程、专业实习、专业创新实践以及毕业实习环节,形成实习与实训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希望通过有层次、有阶段的模式安排不同内容的实践内容,实现不同形式的优势互补,从而传承法学实践知识,形成法学实践技能,实现对学生各项应用能力的全面培养。首先,考虑到一些课程的实践性,开设了多门独立的实验课程,如《民事诉讼法实务》《行政诉讼法实务》《刑事诉讼法实务》等,全面训练学生审理不同类型案件,解决诉讼问题的能力。其次,以培养学生基本职业技能为目标设置了五项专业实习,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具体内容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研讨与模拟审判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专项训练。每项专业实习时间至少为两周,希望达到比较好的实习效果。目前我院拥有现代化模拟法庭、数字计算机教学机房,对于开展实践以上实践教学提供了硬件保障。在进行专业实习时根据需要计划采取“嵌入式”教学模式。“嵌入式”教学模式是法学实践教学改革重要措施之一,主要是聘请法学务实部门的专家,根据其从事的业务,将其最新的业务经验和最前沿的法学专业动向,以课程模块的方式,嵌入到学生的课堂教学中去,让学生掌握最新的实务案例、经验、技巧和前沿专业动态。再次,以训练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目标,设置了专业创新实践和毕业实习,具体时间安排在专业实习之后。专业创新实践包括科研训练和学术讲座两部分。我院目前也与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的机会。综上,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践环节形成了专项实践能力与综合实践能力训练相结合、校内实习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体系化、职业化的实践教学环节,克服了原来实践形式的单一化、随意化弊端,助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实践教学平台的搭建
我院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模拟法庭用于学生的模拟审判。近几年,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学校不断加大对专业的实践教学支持力度,实践教学条件明显好转。2015年,在原有模拟法庭实验室基础上,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引入法院模拟审判操作系统;对原教学机房也进行了改造,实现了数字化升级,目前机房已成为学生、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校内基地。同时,我院已与多家实务部门签订协议成立了实习教学基地。今后,我们将继续与更多的实务部门开展合作,搭建范围更广泛的实践教学平台,拓宽学生的校外实习渠道,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师资队伍质量的提升
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自身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教师承担着重要的指导任务,因而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应该非常扎实,实践能力也应该相当过硬。对此,我院的法学专业教师十分重视这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在不断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积极创造机会参与到实践中来,如通过“双千计划”到实务部门挂职;积极与实务部门合作,签订横向项目等。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外聘制度,聘请有经验的法官或律师来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让法官和律师将鲜活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接触真实的法律实践。今后,我们还要创造更多的机会鼓励教师们参与到实务中来,不断增加“双师型”教师数量。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今后我们将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需求,立足专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实践教学发展的路径与形式,为培养更多的法律职业人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健.论高职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与建构[J].教育与职业,2005(18) :12-14.
[2]许强.嵌入式系统教学方法的几点改进及效果[J].中国科技信息,2011(18):166.
【摘要】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对于提升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高校应以系统性、多元性、操作性为原则,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导向,在合理优化实践环节设置、拓宽实践教学平台、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方面重构实践教学体系。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人才培养;需求
【基金项目】(201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优秀教学团队——法学门类专业实践教学团队阶段性成果之一;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改项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成果,批准号:201624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为当前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社会科学,非常重视实践技能的训练,实现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完美结合。如何培养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推动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实现,是法学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对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探索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法学专业毕业生能否具备应用型法律人才所要求的能力,是否符合实务部门与单位的用人标准,关键是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旨在通过形式多样的实习与实践环节,打破理论教学的局限性,训练学生成为专业法律人所应具有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成为法律职业人所需要的基本职业技能。但是,在很多法学院校,实践教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往往缺乏科学论证,没有实践教学团队集体智慧的支持,导致实践教学形式单一,实践教学体系不合理,无法实现实践教学应有的价值与功能。由于实践教学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往往要比理论教学多得多,导致教师普遍不愿意开设单独的实践课程,学生的实践学习只能在学时不多的实习环节进行,内容与形式都非常有限与单一。同时,对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极为有限,实验设备更新缓慢,导致教师与学生无法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来开展相关教学,实践教学效果差。
二、实践教学体系设置的原则
实践教学体系是指与实践教学活动相互关联的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具体来说就是指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制订教学计划时,通过对课程和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科研活动、社会实践等)的合理配置,建立与理论教学体系相辅相成的教学内容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的科学建构是培养法律人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职业素养的客观要求。因而,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设置应以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为基础,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导向,以培养学生法律职业基本素质为目标,构建由低到高、由单一到综合的实习实训模块,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的培养。因而,应在遵循法学专业教育规律的基础上,以系统性、多元性和操作性为基本原则进行科学安排。
三、内蒙古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能动探索
内蒙古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成立以来,紧密依托学校应用型大学的办法定位,始终秉持培养具有高层次、宽口径的应用型法学人才的重要办学思路,发挥专业优势,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法学专业以此为契机,不断探索实践教学路径,突出法律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理论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性强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目前,国内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一般在150到160学分,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基本都不超过20,占总学分10%左右。笔者所在内蒙古工业大学于2016年进行了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我院在遵守教育部对法学专业指导要求的基础上,以学校提出的“实践育人”为导向,总结了过去人才培养方案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修订了适合地方社会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专业实践教学作为培养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实践教学环节占总学分比例从原来的24.5%提高到36.6%。这种改变不仅是学分数量的增加,更是一次对实践教学体系的梳理与改革,一次更新实践教学理念的过程,彰显了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视,有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助推依法治国。
(一)实践教学课程与环节的设置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为16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共计56学分,主要是由创新创业模块、语言文学与艺术模块、体育与健康模块、哲学社会科学模块以及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组成。其中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由我院法学系承担教学任务,总共33学分,占到实践环节总学分的59%;其他实践环节分别由校团委、就业指导办公室、公共外语教研部、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军事教研室、馬克思主义中国化教研室设置教学课程来开展实践教学。本文主要围绕由法学系开设的法律职业模块的实践课程进行探讨,希望能够总结实践教学经验,探索完善实践教学的路径与思路。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在设置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时从教学管理规律和教学实践要求出发,结合学生与实务部门的双向需求,整合实习课程,以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为基本目标,以学期为基本时间单位,以不同层次的实习实训和相关活动为载体,制定规范的实践教学大纲,形成一种由基本技能模块、综合能力模块到素质潜能模块为一体的阶梯式实习实训方案,以完成对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本次培养方案针对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了单独的实验课程、专业实习、专业创新实践以及毕业实习环节,形成实习与实训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希望通过有层次、有阶段的模式安排不同内容的实践内容,实现不同形式的优势互补,从而传承法学实践知识,形成法学实践技能,实现对学生各项应用能力的全面培养。首先,考虑到一些课程的实践性,开设了多门独立的实验课程,如《民事诉讼法实务》《行政诉讼法实务》《刑事诉讼法实务》等,全面训练学生审理不同类型案件,解决诉讼问题的能力。其次,以培养学生基本职业技能为目标设置了五项专业实习,从第二学期开始进行,具体内容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研讨与模拟审判以及法律职业能力专项训练。每项专业实习时间至少为两周,希望达到比较好的实习效果。目前我院拥有现代化模拟法庭、数字计算机教学机房,对于开展实践以上实践教学提供了硬件保障。在进行专业实习时根据需要计划采取“嵌入式”教学模式。“嵌入式”教学模式是法学实践教学改革重要措施之一,主要是聘请法学务实部门的专家,根据其从事的业务,将其最新的业务经验和最前沿的法学专业动向,以课程模块的方式,嵌入到学生的课堂教学中去,让学生掌握最新的实务案例、经验、技巧和前沿专业动态。再次,以训练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为目标,设置了专业创新实践和毕业实习,具体时间安排在专业实习之后。专业创新实践包括科研训练和学术讲座两部分。我院目前也与多家实务部门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为学生提供校外实习的机会。综上,通过这一系列的实践环节形成了专项实践能力与综合实践能力训练相结合、校内实习与校外实训相结合的体系化、职业化的实践教学环节,克服了原来实践形式的单一化、随意化弊端,助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二)实践教学平台的搭建
我院早在2004年就建立了模拟法庭用于学生的模拟审判。近几年,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学校不断加大对专业的实践教学支持力度,实践教学条件明显好转。2015年,在原有模拟法庭实验室基础上,学校投入大量经费引入法院模拟审判操作系统;对原教学机房也进行了改造,实现了数字化升级,目前机房已成为学生、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重要校内基地。同时,我院已与多家实务部门签订协议成立了实习教学基地。今后,我们将继续与更多的实务部门开展合作,搭建范围更广泛的实践教学平台,拓宽学生的校外实习渠道,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师资队伍质量的提升
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自身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教师承担着重要的指导任务,因而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应该非常扎实,实践能力也应该相当过硬。对此,我院的法学专业教师十分重视这两个方面能力的培养,在不断提高学历层次的同时,积极创造机会参与到实践中来,如通过“双千计划”到实务部门挂职;积极与实务部门合作,签订横向项目等。同时,我们也积极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外聘制度,聘请有经验的法官或律师来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让法官和律师将鲜活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接触真实的法律实践。今后,我们还要创造更多的机会鼓励教师们参与到实务中来,不断增加“双师型”教师数量。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今后我们将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需求,立足专业发展规律,不断探索实践教学发展的路径与形式,为培养更多的法律职业人才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健.论高职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与建构[J].教育与职业,2005(18) :12-14.
[2]许强.嵌入式系统教学方法的几点改进及效果[J].中国科技信息,2011(1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