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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单位,军在宋代行政体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宋代县级军以军或军使形式存在,军使与知县互兼且常以县的名义列于府州属下,因而常为人忽略。县级军体制萌发于仁宗朝,经神宗后至徽宗时定型。县级军的设置对宋代地方行政体制和当地社会的稳定起着积极作用,并对后世同一种建制单位分别隶属不同行政层级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