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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发展,税收筹划入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本文以xx木业公司为例,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方案、对外投资转移资金、土地摊销及产权调整、企业所得税节税筹划等问题着手,立足XX木业公司的经营实践,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角度探讨税收筹划。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集团;案例分析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实现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本文选择XX木业公司为研究对象,其最明显的特征是公司具有出口业务,主要依靠生产销售来实现利润,且成本、费用、工资薪金等支出较多。
一、xx木业基本情况分析
(一)背景资料与财务分析
XX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东北的木质家具制造商、出口商,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为xx木业有限公司,占72.20%的股份;英方股东为自然人,占股比例为27.8%。自2003年以来,业绩增长呈现初出一片良好势头。
根据纳税统计信息,2009年xx木业缴纳税金735.8172万元,其中,缴纳企业所得税660万元,个人所得税3.96万元,土地使用税18.4312元,代扣代缴(房产租金代扣21%)45.65万元,印花税6.6万元,应收出口退税1404万元,免抵税468万元,免抵退税额共计1872万元。不难看出,XX木业因出口退税获得了比较良好的税后利益,所以,出口退税不存在问题。在XX木业所缴税种结构中,企业所得税占89.7%,是重点税源,因此考虑以后纳税年度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代扣代缴税金中,房产租金代扣21%的税金,构成一项金额较大的税款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很小,可能存在工资薪金额度太低或没有实现节税筹划安排。
二、税收筹划方案
(一)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1、2009年实现大幅度利润分配。截至2009年9月,XX木业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9467.975597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方作为法人股份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分配额享受免税待遇。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外方获得的利润分配额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由于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影响,会很快失去效力,建议对XX木业进行8000万元的年终利润分配。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中方享有5824万元税后利润,而英方享有2176万元。这样能将“未分配利润”予以彻底、足额分配。
2、xx木业的投资筹划。中方(xx木业)分到未分配利润后,因税法要求个人股东利润分配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可继续分配给自然人股东。因此,xx木业应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对税收进行投资筹划:
(1)以投资形式再次回流资金至XX木业。xx木业对其控股公司—XX木业追加投资。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增加XX木业的资本金,降低其注册资金偏低的风险,而且还可以调整XX木业的资本结构。
(2)尝试对外投资转移资金。由于分红资金流至xx木业,xx木业对外投资,可以和其他非关联公司合资或者设立一家公司,待日后通过股权投资损失形式善后处理。
(3)xx木业以借贷形式将资金回流至XX木业。
3、土地摊销调整。由于历史原因,土地价值没有计入XX木业账簿,无法列支土地摊销费用,也就是说使用土地有收益而无对应的成本费用,只增净收益。初步计算,土地价值约为500万元,可以采取10年摊销的方法处理。土地价值在原来公司变更过程中,由于没有给予充分关注和处理致使账务出现会计差错。根据《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对原来的账务进行调整,一次性降低未分配利润。
4.房屋产权变更。由于厂房产权属于个人财产,XX木业租赁使用该厂房,除需按期支付租赁费用外,还需于纳税时代扣代缴21%的房产租赁税金,每年达45万元。因此,XX木业可以考虑将厂房一次性购入,初步估算,房产价值约为2000万元。购入后每年可提折旧。按厂房使用10年测算:2000万元折旧额抵税500万元,十年的代扣税金为450万元,相当于节税950万元。考虑购入时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为110万元,个人所得税为400万元。整体测算还是购入更为有益。
厂房问题也可以考虑让自然人以厂房投资XX木业,同样可以节省房产租赁的代扣代缴税金。
(二)防止未来累积“未分配利润”方案
1、加大劳动保护支出的列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所以,XX木业应考虑工作环境和劳动者的需要,适当增加劳动保护用品支出。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2、质量认证及咨询费用。增加企业的质量认证,接受咨询服务,取得合法的凭证票据,列支相关费用。
3、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允许按照营业额的15%扣除。建议XX木业扩大市场宣传,推动产品销售和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4、香港设立公司。在中国香港地区成立一家公司,作为非居民企业,负责资金借贷和技术提供。利用设立在香港的公司融资,即将资金贷给XX木业。所支付出境的利息需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地区的税收协定,利息征税额不超过利息金额的7%。而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利息所得,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税收协定,无须再补缴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征税款也不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
5、材料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对于XX木业来说,在未来物价波动且出现通货膨胀的形势下,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较为适合,能够反映物价的变动趋势,而且可以适度加大成本项目。
(三)工资薪金及薪酬设计优化方案
1、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支出。采用非货币福利办法,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教育福利、外出学习考察机会等。上述支出由企业替个人支付,且实现税前扣除,以加大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力度,同时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
2、工资与年终奖金的权衡与薪酬设计方案。奖金也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考虑到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的不同计税方法,采用最佳的工资、年终奖金组合方式,节约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大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力度。通过合理分配年终奖金,尽可能降低其适用税率。
(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计金标.税收筹划(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 姜秀峰.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年8月第2期.
[3] 韩恩健等.浅析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关键词:税收筹划;企业集团;案例分析
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实现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纳为目标的一系列筹划活动。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本文选择XX木业公司为研究对象,其最明显的特征是公司具有出口业务,主要依靠生产销售来实现利润,且成本、费用、工资薪金等支出较多。
一、xx木业基本情况分析
(一)背景资料与财务分析
XX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东北的木质家具制造商、出口商,属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股东为xx木业有限公司,占72.20%的股份;英方股东为自然人,占股比例为27.8%。自2003年以来,业绩增长呈现初出一片良好势头。
根据纳税统计信息,2009年xx木业缴纳税金735.8172万元,其中,缴纳企业所得税660万元,个人所得税3.96万元,土地使用税18.4312元,代扣代缴(房产租金代扣21%)45.65万元,印花税6.6万元,应收出口退税1404万元,免抵税468万元,免抵退税额共计1872万元。不难看出,XX木业因出口退税获得了比较良好的税后利益,所以,出口退税不存在问题。在XX木业所缴税种结构中,企业所得税占89.7%,是重点税源,因此考虑以后纳税年度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代扣代缴税金中,房产租金代扣21%的税金,构成一项金额较大的税款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额很小,可能存在工资薪金额度太低或没有实现节税筹划安排。
二、税收筹划方案
(一)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1、2009年实现大幅度利润分配。截至2009年9月,XX木业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9467.975597万元,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方作为法人股份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分配额享受免税待遇。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外方获得的利润分配额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由于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影响,会很快失去效力,建议对XX木业进行8000万元的年终利润分配。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中方享有5824万元税后利润,而英方享有2176万元。这样能将“未分配利润”予以彻底、足额分配。
2、xx木业的投资筹划。中方(xx木业)分到未分配利润后,因税法要求个人股东利润分配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不可继续分配给自然人股东。因此,xx木业应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对税收进行投资筹划:
(1)以投资形式再次回流资金至XX木业。xx木业对其控股公司—XX木业追加投资。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增加XX木业的资本金,降低其注册资金偏低的风险,而且还可以调整XX木业的资本结构。
(2)尝试对外投资转移资金。由于分红资金流至xx木业,xx木业对外投资,可以和其他非关联公司合资或者设立一家公司,待日后通过股权投资损失形式善后处理。
(3)xx木业以借贷形式将资金回流至XX木业。
3、土地摊销调整。由于历史原因,土地价值没有计入XX木业账簿,无法列支土地摊销费用,也就是说使用土地有收益而无对应的成本费用,只增净收益。初步计算,土地价值约为500万元,可以采取10年摊销的方法处理。土地价值在原来公司变更过程中,由于没有给予充分关注和处理致使账务出现会计差错。根据《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对原来的账务进行调整,一次性降低未分配利润。
4.房屋产权变更。由于厂房产权属于个人财产,XX木业租赁使用该厂房,除需按期支付租赁费用外,还需于纳税时代扣代缴21%的房产租赁税金,每年达45万元。因此,XX木业可以考虑将厂房一次性购入,初步估算,房产价值约为2000万元。购入后每年可提折旧。按厂房使用10年测算:2000万元折旧额抵税500万元,十年的代扣税金为450万元,相当于节税950万元。考虑购入时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为110万元,个人所得税为400万元。整体测算还是购入更为有益。
厂房问题也可以考虑让自然人以厂房投资XX木业,同样可以节省房产租赁的代扣代缴税金。
(二)防止未来累积“未分配利润”方案
1、加大劳动保护支出的列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所以,XX木业应考虑工作环境和劳动者的需要,适当增加劳动保护用品支出。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2、质量认证及咨询费用。增加企业的质量认证,接受咨询服务,取得合法的凭证票据,列支相关费用。
3、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允许按照营业额的15%扣除。建议XX木业扩大市场宣传,推动产品销售和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4、香港设立公司。在中国香港地区成立一家公司,作为非居民企业,负责资金借贷和技术提供。利用设立在香港的公司融资,即将资金贷给XX木业。所支付出境的利息需代扣代缴10%的预提所得税。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的地区的税收协定,利息征税额不超过利息金额的7%。而香港公司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利息所得,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的税收协定,无须再补缴所得税。特许权使用费所征税款也不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7%。
5、材料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对于XX木业来说,在未来物价波动且出现通货膨胀的形势下,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较为适合,能够反映物价的变动趋势,而且可以适度加大成本项目。
(三)工资薪金及薪酬设计优化方案
1、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支出。采用非货币福利办法,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教育福利、外出学习考察机会等。上述支出由企业替个人支付,且实现税前扣除,以加大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力度,同时减少个人所得税支出。
2、工资与年终奖金的权衡与薪酬设计方案。奖金也属于工资薪金的范畴,考虑到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的不同计税方法,采用最佳的工资、年终奖金组合方式,节约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大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力度。通过合理分配年终奖金,尽可能降低其适用税率。
(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计金标.税收筹划(第四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 姜秀峰.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年8月第2期.
[3] 韩恩健等.浅析税务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