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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输送问题,将成为基金“公私兼顾”时代里挥之难去的阴影
《财经》记者 范军利 张冰 乔晓会
随着监管层人事调整的逐步到位,证券界酝酿已久的多项政策开始陆续“破壳”。
4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向各部门发文,公布了新任领导的调整情况。其中,原先主管基金部的副主席桂敏杰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转而主管稽查和信息中心,副主席姚刚则负责基金部、市场部等。
在此之前,中国證监会的中层人事的调整也已逐渐到位,3月中旬,原风险处置办主任吴清正式接替李正强,出任基金部主任。
这一市场等待已久的人事调整,带来了一系列的政策松动,从创业板的启动,到发行体制改革的筹划,都有紧锣密鼓之势。
来自监管层的消息称,基金管理公司从事“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业务亦将很快获批。
这一业务的推出,一直被冀望为基金公司转型成资产管理公司的助推器,也对依托信托公司而生的“阳光私募基金”群体,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波。
这一被基金公司寄予厚望的新业务,亦面临着制度建设上的诸多空白。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这一问题不解决好,这个行业就没有前途。”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
逆势扩容
基金专户理财,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从海外经验看,共同基金一般亦有专户理财业务,一般情况下,专户理财业务总规模大约是共同基金规模的10%。目前中国共同基金规模近3万亿元,以此推算,专户理财的潜在市场规模可达3000亿元。不过,基金专户理财在中国的发展情况并不顺利。
2008年2月19日,南方、易方达、国泰、汇添富等九家基金管理公司,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私募”业务正式开闸。
此后一年间,适逢金融危机蔓延,市场单边下行;加之“一对一”专户5000万元的高起步门槛等因素,使得基金专户出师不利。
接近监管层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获批专户资格的30余基金公司共签署专户合同约50亿元,而最终到账款项只有20亿元,不足一半。
2009年1月20日,监管层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放行“一对多”专户业务。各基金公司已于2月10日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根据《意见稿》,“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准入门槛,由此前“一对一”时的5000万元大幅下调至个人50万元、机构100万元。同时限定,单个专户理财账户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个。
“一对多”的放行,使基金公司的服务对象由从最初的零售客户、“一对一”的高端客户,拓展至中端客户群。这意味着,基金公司的产品线几乎覆盖整个理财市场群体。
安信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付强认为,非公募资产在当前中国基金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上,已经是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未来其分量和重要性仍将上升,基金公司有望借此实现向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
博时基金副总裁李全告诉《财经》记者,相对庞大的公募基金规模而言,专户短期内尚无法为公司带来较大财务贡献。但从战略布局考虑,专户理财是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涉及的领域,该公司今年将在专户方面加大投入。
证监会已将专户理财业务列为基金业2009年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关于“一对多”的《通知》仍在证监会里相关部门进行内部程序。
业内普遍预测,专户“一对多”有望于二季度正式启动。
“私募”冲击波
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理财市场而言,基金专户“一对多”业务的放行,不啻一群超级大鳄的闯入。
今年年初,易方达基金对外宣布,在A股指数单边巨幅下跌的市场环境中,2008年公司旗下几乎全部专户理财业务的收益都为正收益。这一表现,不但令其业绩胜过了其旗下的公募偏股型基金,同时也高于往往被市场作为收益参照的、2008年发行信托的90%以上的阳光私募的年度业绩。
2008年三四月间,证监会基金部相关领导曾赴深圳调研,召集十余家私募基金在深圳证监局所在地开会,了解大家对基金行业发展的看法。与会人士称,谈及公募基金开展专户理财一事,所有在场私募基金都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批评之声不绝”。
4月8日,深圳一家阳光私募基金公司总经理告诉《财经》记者,受市场及政策因素影响,公司早于春节后便决定退出二级市场,转向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公司旗下数只私募基金均已清盘。
“去年‘一对一’开闸时,我们便意识到危机,这次要扩大成‘一对多’,事实上已经完全消灭了阳光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间。”该公司负责人说。
事实上,基金、券商、阳光私募基金在理财客户群体、理财工具方面均存在严重的同质化倾向。
就客户群体而言,券商定向资产管理和信托计划的门槛同样为100万元,而讨论中的基金“一对多”业务,在进入门槛上设为个人50万元、机构100万元。显然,50万元至100万元的自然人客户成为三方主要竞逐的焦点。
不过,也有不少私募基金人士对公募基金的进入不以为意。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南松认为,在理财市场私募领域,公募基金、券商和私募基金三分天下格局已初步形成。对超额收益的获取能力是立足私募理财市场的根本。
“就这点而言,受益于体制灵活及多年来市场实践,私募基金相较券商与基金更有优势。”他说。
以持仓比例而言,基金“一对多”讨论稿中,新增了“一对一”时所没有的“双十限制”,即“单个委托财产投资组合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组合资产净值的10%;单个委托财产投资组合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此外,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也需遵从“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而自2008年1月起,多家信托公司放宽了信托型私募基金投资个股的比例限制。私募基金投资个股所占信托资产比例由过去的10%提升到30%,这使得私募基金获得更大的自主空间。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任莉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格局下,基金专户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侵蚀是自然的。“但中国理财市场蛋糕仍然很大,更多人进入市场,会激活市场,让所有参与者受益。”
三大掣肘
虽然市场前景看好,基金专户扩容仍面临高比例缴纳所得税、金融衍生工具的欠缺及如何有效防范利益输送三大问题。
“基金专户理财的客户群是大机构、企业客户。但在目前的投资收益税收制度下,令机构客户愿意放弃公募基金选择专户理财的成本较高。”银河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胡立峰告诉《财经》记者。
根据中国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基金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如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中获得的收入,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投资者如果选择购买基金专户的话,相当于放弃了购买共同基金所享有的免税优惠。”安信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付强表示。
如果计入20%的业绩报酬和25%的所得税,一年期专户理财的费用后投资收益率必须达到33%,才相当于私募基金20%的费用后投资收益率。
“長期角度看,专户理财相对私募基金保持这么高的超额收益似乎不太现实。”付强说。
制约专户理财发展的另一障碍,来自金融投资工具欠缺的市场现实。私募性质的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差异在于其个性化、差异化的投资产品。但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投资产品的深度与广度,较发达国家仍存在明显差距。
“金融工具不丰富导致专户理财很难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短期内,专户理财与共同基金面对的是同一个产品市场,怎能期望它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付强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如前述易方达式的成功,几乎很难复制。而基金专户面临的更关键的质疑,在于如何防范利益输送。
2008年3月23日,基金专户试点启动后,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进行了指导性规定,以期斩断基金利益输送链条。
监管层认为,基金公司内部不同类型、不同客户的投资组合对于基金公司收入和业务发展的贡献可能各不相同,公司或者内部从业人员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都可能引起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行为。
就此,《指导意见》扩展了公平交易的范畴,从以往主要关注股票二级市场公平交易的问题,扩展到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
证监会在《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亦明确规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但是,再严密的监管亦无法阻止巨大利益带来的冲动。伴随着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范围的逐渐扩大,从单一的封闭式基金逐渐扩展到开放式基金、社保基金管理组合、企业年金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不断被市场所质疑。
广发基金专户理财课题组研究显示,在证券交易方面,海外监管机构给予投资公司较大的自由,不过一旦证实投资公司出现违规操作,监管机构会进行严厉的打击。
2003年,美国基金行业就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震荡和冲击,暴露出了多种问题,如盘后交易、择时交易、交易费用欺诈、信息选择性披露。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美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动,对违规公司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帮助市场重拾对基金行业的信心。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监管当局对于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的处罚,仍然难称铁腕。在基金专户业务扩容之后,如何解决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利益输送问题,将是横亘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本刊记者王晓璐对此文亦有贡献
《财经》记者 范军利 张冰 乔晓会
随着监管层人事调整的逐步到位,证券界酝酿已久的多项政策开始陆续“破壳”。
4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向各部门发文,公布了新任领导的调整情况。其中,原先主管基金部的副主席桂敏杰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转而主管稽查和信息中心,副主席姚刚则负责基金部、市场部等。
在此之前,中国證监会的中层人事的调整也已逐渐到位,3月中旬,原风险处置办主任吴清正式接替李正强,出任基金部主任。
这一市场等待已久的人事调整,带来了一系列的政策松动,从创业板的启动,到发行体制改革的筹划,都有紧锣密鼓之势。
来自监管层的消息称,基金管理公司从事“一对多”的专户理财业务亦将很快获批。
这一业务的推出,一直被冀望为基金公司转型成资产管理公司的助推器,也对依托信托公司而生的“阳光私募基金”群体,造成了相当大的冲击波。
这一被基金公司寄予厚望的新业务,亦面临着制度建设上的诸多空白。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这一问题不解决好,这个行业就没有前途。”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
逆势扩容
基金专户理财,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从海外经验看,共同基金一般亦有专户理财业务,一般情况下,专户理财业务总规模大约是共同基金规模的10%。目前中国共同基金规模近3万亿元,以此推算,专户理财的潜在市场规模可达3000亿元。不过,基金专户理财在中国的发展情况并不顺利。
2008年2月19日,南方、易方达、国泰、汇添富等九家基金管理公司,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私募”业务正式开闸。
此后一年间,适逢金融危机蔓延,市场单边下行;加之“一对一”专户5000万元的高起步门槛等因素,使得基金专户出师不利。
接近监管层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底,获批专户资格的30余基金公司共签署专户合同约50亿元,而最终到账款项只有20亿元,不足一半。
2009年1月20日,监管层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拟放行“一对多”专户业务。各基金公司已于2月10日完成征求意见工作。
根据《意见稿》,“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的准入门槛,由此前“一对一”时的5000万元大幅下调至个人50万元、机构100万元。同时限定,单个专户理财账户的委托人不得超过200个。
“一对多”的放行,使基金公司的服务对象由从最初的零售客户、“一对一”的高端客户,拓展至中端客户群。这意味着,基金公司的产品线几乎覆盖整个理财市场群体。
安信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付强认为,非公募资产在当前中国基金行业的资产管理规模上,已经是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未来其分量和重要性仍将上升,基金公司有望借此实现向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
博时基金副总裁李全告诉《财经》记者,相对庞大的公募基金规模而言,专户短期内尚无法为公司带来较大财务贡献。但从战略布局考虑,专户理财是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涉及的领域,该公司今年将在专户方面加大投入。
证监会已将专户理财业务列为基金业2009年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关于“一对多”的《通知》仍在证监会里相关部门进行内部程序。
业内普遍预测,专户“一对多”有望于二季度正式启动。
“私募”冲击波
对于刚刚起步的中国理财市场而言,基金专户“一对多”业务的放行,不啻一群超级大鳄的闯入。
今年年初,易方达基金对外宣布,在A股指数单边巨幅下跌的市场环境中,2008年公司旗下几乎全部专户理财业务的收益都为正收益。这一表现,不但令其业绩胜过了其旗下的公募偏股型基金,同时也高于往往被市场作为收益参照的、2008年发行信托的90%以上的阳光私募的年度业绩。
2008年三四月间,证监会基金部相关领导曾赴深圳调研,召集十余家私募基金在深圳证监局所在地开会,了解大家对基金行业发展的看法。与会人士称,谈及公募基金开展专户理财一事,所有在场私募基金都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批评之声不绝”。
4月8日,深圳一家阳光私募基金公司总经理告诉《财经》记者,受市场及政策因素影响,公司早于春节后便决定退出二级市场,转向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公司旗下数只私募基金均已清盘。
“去年‘一对一’开闸时,我们便意识到危机,这次要扩大成‘一对多’,事实上已经完全消灭了阳光私募基金的生存空间。”该公司负责人说。
事实上,基金、券商、阳光私募基金在理财客户群体、理财工具方面均存在严重的同质化倾向。
就客户群体而言,券商定向资产管理和信托计划的门槛同样为100万元,而讨论中的基金“一对多”业务,在进入门槛上设为个人50万元、机构100万元。显然,50万元至100万元的自然人客户成为三方主要竞逐的焦点。
不过,也有不少私募基金人士对公募基金的进入不以为意。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朱南松认为,在理财市场私募领域,公募基金、券商和私募基金三分天下格局已初步形成。对超额收益的获取能力是立足私募理财市场的根本。
“就这点而言,受益于体制灵活及多年来市场实践,私募基金相较券商与基金更有优势。”他说。
以持仓比例而言,基金“一对多”讨论稿中,新增了“一对一”时所没有的“双十限制”,即“单个委托财产投资组合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组合资产净值的10%;单个委托财产投资组合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此外,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也需遵从“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而自2008年1月起,多家信托公司放宽了信托型私募基金投资个股的比例限制。私募基金投资个股所占信托资产比例由过去的10%提升到30%,这使得私募基金获得更大的自主空间。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任莉告诉《财经》记者,目前格局下,基金专户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的侵蚀是自然的。“但中国理财市场蛋糕仍然很大,更多人进入市场,会激活市场,让所有参与者受益。”
三大掣肘
虽然市场前景看好,基金专户扩容仍面临高比例缴纳所得税、金融衍生工具的欠缺及如何有效防范利益输送三大问题。
“基金专户理财的客户群是大机构、企业客户。但在目前的投资收益税收制度下,令机构客户愿意放弃公募基金选择专户理财的成本较高。”银河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胡立峰告诉《财经》记者。
根据中国目前的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企业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对基金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如股息红利和资本利得中获得的收入,则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投资者如果选择购买基金专户的话,相当于放弃了购买共同基金所享有的免税优惠。”安信证券首席基金分析师付强表示。
如果计入20%的业绩报酬和25%的所得税,一年期专户理财的费用后投资收益率必须达到33%,才相当于私募基金20%的费用后投资收益率。
“長期角度看,专户理财相对私募基金保持这么高的超额收益似乎不太现实。”付强说。
制约专户理财发展的另一障碍,来自金融投资工具欠缺的市场现实。私募性质的专户理财,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差异在于其个性化、差异化的投资产品。但在目前国内金融市场上,投资产品的深度与广度,较发达国家仍存在明显差距。
“金融工具不丰富导致专户理财很难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短期内,专户理财与共同基金面对的是同一个产品市场,怎能期望它获得更高的超额收益?”付强表示。
在这种情况下,如前述易方达式的成功,几乎很难复制。而基金专户面临的更关键的质疑,在于如何防范利益输送。
2008年3月23日,基金专户试点启动后,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从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环节进行了指导性规定,以期斩断基金利益输送链条。
监管层认为,基金公司内部不同类型、不同客户的投资组合对于基金公司收入和业务发展的贡献可能各不相同,公司或者内部从业人员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都可能引起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行为。
就此,《指导意见》扩展了公平交易的范畴,从以往主要关注股票二级市场公平交易的问题,扩展到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
证监会在《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亦明确规定,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但是,再严密的监管亦无法阻止巨大利益带来的冲动。伴随着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范围的逐渐扩大,从单一的封闭式基金逐渐扩展到开放式基金、社保基金管理组合、企业年金以及投资咨询等业务,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不断被市场所质疑。
广发基金专户理财课题组研究显示,在证券交易方面,海外监管机构给予投资公司较大的自由,不过一旦证实投资公司出现违规操作,监管机构会进行严厉的打击。
2003年,美国基金行业就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震荡和冲击,暴露出了多种问题,如盘后交易、择时交易、交易费用欺诈、信息选择性披露。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美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行动,对违规公司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帮助市场重拾对基金行业的信心。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监管当局对于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的处罚,仍然难称铁腕。在基金专户业务扩容之后,如何解决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利益输送问题,将是横亘在监管层面前的一道难题。■
本刊记者王晓璐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