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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尊严,简而言之就是权利被尊重。人们在伦理学视域中探讨尊严问题,更多是探讨人格尊严即自我权利在现时代的处境。当日中国,网民围观郭美美事件,郭美美及中国红十字会瞬时间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事件已慢慢平息,但其背后折射的伦理学问题依旧值得我们回味与思考。
关键词:郭美美事件;公权力;尊严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8-00-01
伦理学是高度关怀社会的理论学科,社会关系的一丝张弛变化都影响着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尊严,简而言之就是权利被尊重。人们在伦理学视域中探讨尊严问题,更多是探讨人格尊严即自我权利在现时代的处境。
当日中国,网民围观郭美美事件,郭美美及中国红十字会瞬时间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事件已慢慢平息,但其背后折射的伦理学问题依旧值得我们回味与思考。
一、炫富使得郭美美“活该”被围观
炫富,私密性的外泄,体现的是年轻一代一夜暴富的浮夸心理,是消费主义涤荡青年一代的最好例证。中国人几千年来虽然受到着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内向性格明显,但是中国的幅员辽阔以及历史的沧桑巨变所沉淀下来的文化优越感使得民众对于“面子”的追求颇为在意。正因为如此,中国人的性格特质中保留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欲求的对立。从建国到如今几十年的社会发展,中国的巨变带给人们尤其是年青一代的最大冲击就是物质的迅速丰富带给人思想观念的极度膨胀,人们从匮乏的社会中走出来,如果不受到较好的教育或者家庭环境的影响,很容易走向心态的失衡。这一种失衡不是因为没有而记恨,而是因为一时间拥有太多而变得恣意妄为。
因此年轻一代人没有经历过艰苦岁月的洗礼就很容易变得玩世不恭,年轻的有钱人在网络这个平台广阔的领域展示着他们在其他领域很难获得的优胜者姿态,以满足内心被围观而带来的虚假心理满足。这里牵涉的伦理学问题就是富裕不代表就一定得展示富裕,你展示富裕也无可厚非,但你必须承担私密性新闻的外泄所引发的可能后果。郭美美事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微博这样一个介于公开或者半公开的交流平台很容易使你忘却了它背后潜藏的巨大能量。在长久的微博生活中,人们的自我意识开始模糊,私密性的防范意识也变得薄弱,原本以为的简单的炫富举动恰恰因为红十字会的背景资料而被人所放大。炫富在近些年来的中国网络上屡见不鲜,为何这一次的郭美美事件会引起轩然大波?问题就在于你显露自己的同时不合时宜的牵涉到了公众领域——红十字会,你的权利的使用在这里越界了,公权力是人们共同使用的权利,你在自己的为播种展露很明显会让人感叹自己权利的被挪用。
记得哲学家柏格森曾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炫富可以炫私人性质的富,但如果你在公开的领域公然炫耀了自己对公权力的占有,网民的声讨显然在所难免。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已经使得社会上的仇富心理十分强烈,本身合法但不合理的炫富在红十字的背景下被放大。郭美美被围观事件也从侧面展现了中国网民法权意识的觉醒。因此在这一刻,郭美美的“被围观”和“被人肉”是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活该”。
二、公权力的越界,使得郭美美很“无奈”
(一)从围观者来说,个体自由发布意见的尊严看似得到体现,但流于表面的发问实际上干扰了他人的价值判断,是一种对他人尊严的侵扰。何以解释这一问题?微博上大家是众说纷纭,话语权可以自由发表,而过分自由的话语言论有时就极大的干扰了其他“围脖”的价值判断,这里虽然不会涉及法律问题,但必然牵涉到人伦道德问题,我们合力的发布意见是可以的,但以狂欢式的肆意厥词取代逻辑缜密的思考显然让想明白真相的人获得真相,因此我一直强调微博的监管机制应该建立健全,随意性的短语评论带来的只能是对他人价值判断权的干扰以及事件本身离真相的渐行渐远。
(二)对于郭美美来说,她的尊严因为公权力的擅自挪用面临着崩塌的可能。郭美美在事件发展的后期已经慢慢的变得令人同情。为什么,这依然跟网民对微博的越界使用对公权力的越界有关。别人的航班登机记录这是一个私人性的领域,好事者将其公之于众,这一行为已经悄然侵害了郭美美的个人隐私权,而好事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公权力的神圣界限。如果各位有识之士打着要求知晓事件真相的幌子来抨击郭美美和红十字会,那么你们的一些过激言论和越界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就已经存疑。所以问题讨论至此,联系郭美美的现实处境,不由得感慨此时的它很“无奈”。
三、丢弃“活该”,少一些“无奈”
“活该”,只因为她误解了尊严的真谛,只因为她一不留神越过了公权力的界限。“无奈”,话语狂欢的背后,人民围观的背后,公权力的擅自挪用让郭的尊严何在?隐私的合理保护是理性批判者必须遵守的,如果真的因为社会仇富心态(这样一个幌子)来公然声讨一个已经被符号化的女子,那么我们的国民就走了“目的正确手段不顾论”的老路。或许陈丹青老师由此事件感叹文革的些许也绝非信口开河。
我们应该丢弃“活该”,应该以正确的途径让当事人自己去明晰其中的道理,让其自己知道应该如何而为之。同时我们应该少一些“无奈”,多一份理智,让浮躁的民意稍许静谧,还原每个人安静思考的的氛围,让觉醒的法权意识再坚定些,完善社会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郭金鸿.道德责任论[M].人民出版社,2008.
[2]周治华.伦理学视域中的尊重[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3]万俊人.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M].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
关键词:郭美美事件;公权力;尊严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8-00-01
伦理学是高度关怀社会的理论学科,社会关系的一丝张弛变化都影响着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探讨。尊严,简而言之就是权利被尊重。人们在伦理学视域中探讨尊严问题,更多是探讨人格尊严即自我权利在现时代的处境。
当日中国,网民围观郭美美事件,郭美美及中国红十字会瞬时间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事件已慢慢平息,但其背后折射的伦理学问题依旧值得我们回味与思考。
一、炫富使得郭美美“活该”被围观
炫富,私密性的外泄,体现的是年轻一代一夜暴富的浮夸心理,是消费主义涤荡青年一代的最好例证。中国人几千年来虽然受到着儒家中庸思想的影响,内向性格明显,但是中国的幅员辽阔以及历史的沧桑巨变所沉淀下来的文化优越感使得民众对于“面子”的追求颇为在意。正因为如此,中国人的性格特质中保留着两种截然相反的价值欲求的对立。从建国到如今几十年的社会发展,中国的巨变带给人们尤其是年青一代的最大冲击就是物质的迅速丰富带给人思想观念的极度膨胀,人们从匮乏的社会中走出来,如果不受到较好的教育或者家庭环境的影响,很容易走向心态的失衡。这一种失衡不是因为没有而记恨,而是因为一时间拥有太多而变得恣意妄为。
因此年轻一代人没有经历过艰苦岁月的洗礼就很容易变得玩世不恭,年轻的有钱人在网络这个平台广阔的领域展示着他们在其他领域很难获得的优胜者姿态,以满足内心被围观而带来的虚假心理满足。这里牵涉的伦理学问题就是富裕不代表就一定得展示富裕,你展示富裕也无可厚非,但你必须承担私密性新闻的外泄所引发的可能后果。郭美美事件的最大特点就是微博这样一个介于公开或者半公开的交流平台很容易使你忘却了它背后潜藏的巨大能量。在长久的微博生活中,人们的自我意识开始模糊,私密性的防范意识也变得薄弱,原本以为的简单的炫富举动恰恰因为红十字会的背景资料而被人所放大。炫富在近些年来的中国网络上屡见不鲜,为何这一次的郭美美事件会引起轩然大波?问题就在于你显露自己的同时不合时宜的牵涉到了公众领域——红十字会,你的权利的使用在这里越界了,公权力是人们共同使用的权利,你在自己的为播种展露很明显会让人感叹自己权利的被挪用。
记得哲学家柏格森曾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炫富可以炫私人性质的富,但如果你在公开的领域公然炫耀了自己对公权力的占有,网民的声讨显然在所难免。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已经使得社会上的仇富心理十分强烈,本身合法但不合理的炫富在红十字的背景下被放大。郭美美被围观事件也从侧面展现了中国网民法权意识的觉醒。因此在这一刻,郭美美的“被围观”和“被人肉”是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活该”。
二、公权力的越界,使得郭美美很“无奈”
(一)从围观者来说,个体自由发布意见的尊严看似得到体现,但流于表面的发问实际上干扰了他人的价值判断,是一种对他人尊严的侵扰。何以解释这一问题?微博上大家是众说纷纭,话语权可以自由发表,而过分自由的话语言论有时就极大的干扰了其他“围脖”的价值判断,这里虽然不会涉及法律问题,但必然牵涉到人伦道德问题,我们合力的发布意见是可以的,但以狂欢式的肆意厥词取代逻辑缜密的思考显然让想明白真相的人获得真相,因此我一直强调微博的监管机制应该建立健全,随意性的短语评论带来的只能是对他人价值判断权的干扰以及事件本身离真相的渐行渐远。
(二)对于郭美美来说,她的尊严因为公权力的擅自挪用面临着崩塌的可能。郭美美在事件发展的后期已经慢慢的变得令人同情。为什么,这依然跟网民对微博的越界使用对公权力的越界有关。别人的航班登机记录这是一个私人性的领域,好事者将其公之于众,这一行为已经悄然侵害了郭美美的个人隐私权,而好事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公权力的神圣界限。如果各位有识之士打着要求知晓事件真相的幌子来抨击郭美美和红十字会,那么你们的一些过激言论和越界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就已经存疑。所以问题讨论至此,联系郭美美的现实处境,不由得感慨此时的它很“无奈”。
三、丢弃“活该”,少一些“无奈”
“活该”,只因为她误解了尊严的真谛,只因为她一不留神越过了公权力的界限。“无奈”,话语狂欢的背后,人民围观的背后,公权力的擅自挪用让郭的尊严何在?隐私的合理保护是理性批判者必须遵守的,如果真的因为社会仇富心态(这样一个幌子)来公然声讨一个已经被符号化的女子,那么我们的国民就走了“目的正确手段不顾论”的老路。或许陈丹青老师由此事件感叹文革的些许也绝非信口开河。
我们应该丢弃“活该”,应该以正确的途径让当事人自己去明晰其中的道理,让其自己知道应该如何而为之。同时我们应该少一些“无奈”,多一份理智,让浮躁的民意稍许静谧,还原每个人安静思考的的氛围,让觉醒的法权意识再坚定些,完善社会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郭金鸿.道德责任论[M].人民出版社,2008.
[2]周治华.伦理学视域中的尊重[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3]万俊人.伦理学新论:走向现代伦理[M].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