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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税06年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日前举办的第九届CEO年会上透露,到今年年底,中国将完全停止对具有2600多年历史的农业税的征收。
金人庆高兴地在大会上宣布:“到今年年底中国8亿农民将不用缴农业税了!农业税这个词明年将进入历史博物馆。”据他介绍,财政部根据“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积极落实在公共财政方面给予农民支持,并将在今年年底完全取消农业税,为此,中央财政每年要拿出1000亿人民币。
金人庆还透露,明年要真正实现8亿农民的9年制义务教育,这将由中国财政出钱,使农村每一个孩子,不管家庭困难的还是富裕的,都可以免去学杂费,并且对于困难农民家庭的孩子,政府还要提供免费的书本和住校的伙食费,目的是给予农民一个平等的教育机会。
民政部:要支持社会力量
办社会福利机构
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提出对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优惠供应,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免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社会办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的税法执行。同时,机构的用电按照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也须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
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
流通绿色通道开通
全长5500公里的“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11月5日起全线开通。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方案规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规定给予通行便利:一是认真执行沿线省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二是确保收费站开辟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安全、畅通,切实提高通行效率;三是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对于没有违反《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
管理办法》预计年内出台
近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从日前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预计该两个《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出台。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中国零售业的灰色地带将获得扫除。
据了解,按照商务部起草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共37条,首次对进场费、账期、定价权、商品质量责任等敏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零售业最关心的关于“拖欠货款”的界定问题,《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零售商以购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对供应商所供日配商品,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快速消费品,应当在收货后4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其他商品,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货款期限,但支付期限不得长于收货后75日;双方对支付货款期限约定不明的,零售商应当在收货后4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而快速消费品是指消费者消耗较快、需要不断重复购买的产品,包括食品、饮料、酒类、个人卫生用品、烟草等日常用品。
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零售商以代销、代购、联营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在商品销售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零售商由于自身原因延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应商支付滞纳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供应商没有提供必要单据外,零售商应当及时与供应商对账,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零售商不得因供应商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或供应商的商品未达到指定销售额为由拖欠货款。
明年十一起“噎死人”的
小果冻将彻底退市
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cm。“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市。
此外,除规格要求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都有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国家标准还将提供诸如“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标注方式。
15种仿制药品定价公布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15种仿制药品的单独定价标准,从即日起执行。
仿制药品是指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的药品。按照国家要求,仿制药品的质量不得低于被仿制药品,且使用说明书等应与被仿制药品保持一致。
我国养老金拟调至工资8%
劳动保障部有关人士日前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有所扩大。
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国家将这一部分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订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远远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帐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的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日前举办的第九届CEO年会上透露,到今年年底,中国将完全停止对具有2600多年历史的农业税的征收。
金人庆高兴地在大会上宣布:“到今年年底中国8亿农民将不用缴农业税了!农业税这个词明年将进入历史博物馆。”据他介绍,财政部根据“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积极落实在公共财政方面给予农民支持,并将在今年年底完全取消农业税,为此,中央财政每年要拿出1000亿人民币。
金人庆还透露,明年要真正实现8亿农民的9年制义务教育,这将由中国财政出钱,使农村每一个孩子,不管家庭困难的还是富裕的,都可以免去学杂费,并且对于困难农民家庭的孩子,政府还要提供免费的书本和住校的伙食费,目的是给予农民一个平等的教育机会。
民政部:要支持社会力量
办社会福利机构
民政部近日下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提出对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优惠供应,福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免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社会办福利机构及其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兴办的第三产业,以及单位和个人捐赠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的税法执行。同时,机构的用电按照当地最优惠价格收费,用水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也须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
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
流通绿色通道开通
全长5500公里的“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11月5日起全线开通。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方案规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规定给予通行便利:一是认真执行沿线省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二是确保收费站开辟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安全、畅通,切实提高通行效率;三是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对于没有违反《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
管理办法》预计年内出台
近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从日前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预计该两个《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出台。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中国零售业的灰色地带将获得扫除。
据了解,按照商务部起草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共37条,首次对进场费、账期、定价权、商品质量责任等敏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零售业最关心的关于“拖欠货款”的界定问题,《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零售商以购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对供应商所供日配商品,应当在收货后1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快速消费品,应当在收货后4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对其他商品,双方可以约定支付货款期限,但支付期限不得长于收货后75日;双方对支付货款期限约定不明的,零售商应当在收货后45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而快速消费品是指消费者消耗较快、需要不断重复购买的产品,包括食品、饮料、酒类、个人卫生用品、烟草等日常用品。
同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零售商以代销、代购、联营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在商品销售后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零售商由于自身原因延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应商支付滞纳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供应商没有提供必要单据外,零售商应当及时与供应商对账,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零售商不得因供应商个别商品未能及时供货或供应商的商品未达到指定销售额为由拖欠货款。
明年十一起“噎死人”的
小果冻将彻底退市
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新增加的规格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其中消费者最常食用的杯形果冻杯口内径必须大于等于3.5cm。“噎死人”的小果冻将彻底退市。
此外,除规格要求外,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果冻外包装标签警示语、凝胶强度都有了详细的规定。同时,凝胶果冻必须在包装正面的明显位置处,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国家标准还将提供诸如“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勿一口吞食,老人儿童需在监护下食用”等标注方式。
15种仿制药品定价公布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15种仿制药品的单独定价标准,从即日起执行。
仿制药品是指仿制国家已批准正式生产,并收载于国家药品标准(包括《中国生物制品规程》)的药品。按照国家要求,仿制药品的质量不得低于被仿制药品,且使用说明书等应与被仿制药品保持一致。
我国养老金拟调至工资8%
劳动保障部有关人士日前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有所扩大。
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国家将这一部分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订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远远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帐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帐户。
同时,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的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