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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最近几天,有两条新闻特别扎眼:一条是“小学老师殴打学生被警方控制”;另一条是“高三班主任被家长带人暴打”。这激起了很多人对老师管教学生的讨论。现实中,过度体罚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很多老师对学生连批评都不敢了。中国老师对学生的管教,似乎陷入到一种两难的危机中。
禁止体罚是在保护学生,也是在保护老师
传统教育中的体罚,其实是一种“鞭笞教育”,禁止这种体罚,是完全应该的。
近代以来,无论社会如何变化,“禁止体罚”的观念在中国还是越来越深入人心。清政府在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就提出,13岁以上不可再用体罚,13岁以下最好不用体罚。民国政府也提出要废除体罚。
而在1952年中央教育部曾下发通知,明文规定“废止体罚或变相体罚”。上世纪80年代之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比颁布,一再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可以说,“禁止体罚”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毋庸置疑,禁止体罚是对学生的保护。不少人在读书时代都经历过体罚,轻则丧失了学习兴趣,重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影响了一生的心理健康。而且,从科学角度来说,体罚尤其是公共场合的体罚,很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类似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所以说,禁止体罚这是一切文明社会的通行做法,也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体罚会给孩子带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禁止体罚也是对老师的一种保护。身为教师的网友“小菜一碟”就曾在问答网站知乎上写到过:学校每年都有传达禁止体罚的上级文件,承诺书也每年都签,但还是架不住有些年轻教师压不住火,打了学生的手心,结果家长到学校来闹,老师和校长只能认错道歉。校长在教师大会上语重心长地说:“老师们,要懂得保护自己。”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老师体罚学生了。
即便规定如此严格,但体罚从未真正消失过。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体罚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偏远地区的学校里,老师和社会对体罚这根弦绷得没那么紧;更严重的则是出现的很多非正规的“书院”“戒网瘾学校”里,它们的体罚甚至会导致孩子失去生命。
很多老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完全不敢管学生
过度体罚的现象屡见不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更多的老师对惩戒学生望而却步,甚至连批评都不敢,在学生的管理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半月谈》杂志采访的一位南昌市的小学校长说,现在的老师管起学生学生来心存戒备,放不开手脚,想管却怕管,最后的办法就是请家长来学校。
南昌的一位中学老师在接受采访时就说:“如果老师惩戒学生要冒职业危险,那我犯不着。”老师选择明哲保身,是因为一旦发生师生冲突,“错”的一定是老师。
6月12日,安徽一家长因老师未及时回复微信,群内辱骂老师,还闯进学校打了老师一耳光。
除了要冒职业风险,管教学生还可能对老师的人格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南昌二十八中物理老师颜国安说,一些学生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对老师没有敬畏心,“我都被学生骂老不死的”。
更严重的是,2015年3月,广东东莞一小学四年级男生因美术老师催缴作业,把老师打伤,住进了医院;2014年在云南鲁甸,鲁甸一中高中部一些学生当众羞辱班主任,不了了之,两周后,又发生了初中学生殴打历史老师的事件,导致被打老师眼眶骨折,最后该校老师人人自危,集体“休假”。
教育专栏作者陈志文就认为:“老师不敢管学生,学校战战兢兢惟恐出事,更多的老师只能放弃育人的职责,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孩子,还是教育。”
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
老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在微博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在网络比图书馆资料还多,AI比老师懂得还多的时代,为什么还要学校和老师呢?因为学习本身并不难,难的是不间断的学习,这需要目标、动力、压力。学校和老师给学生目标、动力、壓力,这是他们最大的意义所在。 ”
所以说,适度的惩戒一直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现代教育学观点也普遍认为,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适当的批评。
教育,不是一味地对孩子让步
在学校中禁止传统的体罚是没毛病的,但是如果对学生没有任何惩戒,这样的教育也是有问题的。
美国大部分州的公立学校都是禁止体罚的,但与之配套的是,老师的权威得到了严格的保证,同时也有惩戒和法律措施作为后盾。比如,对于不听老师要求、顶撞老师、干扰影响课堂秩序的,老师可以要求校警以强制手段出面处理,警察进学校也是家常便饭。
(《陈志文:当老师不能批评学生,教育将会怎样》)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不能忽视,在美国、英国这些国家的教育体系中,大多数公立学校都是下限,即用来保证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利。而在承担精英教育的私立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惩戒非常严格,违规者甚至随时可以被开除或勒令退学。
BBC纪录片《我们的孩子足够坚强吗》
2015年有一部BBC纪录片非常火,拍摄的是中国老师去英国的一所中学上课,纪录片展现了两种教育观念的冲突。当时,英国学生在课堂上的自由散漫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但BBC拍摄的是一所英国公立中学。知乎网友“跑得不快”就曾在相关问题下回答说:“我也是BBC纪录片中的邹老师(教数学的男老师)的学生,之前读于杭外剑桥高中,现在在牛津大学读书……英国的私立学校纪律管理非常严格也是在英国的人都懂的。基本上不服管一两次就是关禁闭,多了就是开除,不可能有学生在课堂上这样闹事。”
应该赋予学校必要的惩戒权
据2015年5月《德育研究》的一篇文章统计,今天禁止体罚的国家,有德国、荷兰、芬兰、波兰、奥地利、日本等国。但近年来日本已经开始公开讨论恢复体罚的必要性,据2018年初的一份调查显示,有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当允许学校有体罚学生的权利。
还有一些国家则承认体罚,包括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当然,这里所说的体罚并不是很多人印象中的,老师“想打就打”“照死里打”,其实就是一种教育惩戒,有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学校和老师并不能随心情想罚谁就罚谁,他们只是规则的执行者。
其实,中国老师不是没有惩戒学生的权利。2009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还专门强调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采用何种方式批评教育,《规定》并没有说明,所谓的“批评教育”也沦为一纸空文。
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过强,也正是传统体罚给学生带来巨大伤害的重要原因。体罚的标准、方式、力度全凭老师的心情,老师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体罚对象的认定者,还是执行者,所以说传统体罚完全没有制约。
当然,这也并不是鼓励打孩子,惩戒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看到这是犯错的直接后果,达到惩戒的目的即可。
最近几天,有两条新闻特别扎眼:一条是“小学老师殴打学生被警方控制”;另一条是“高三班主任被家长带人暴打”。这激起了很多人对老师管教学生的讨论。现实中,过度体罚的现象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很多老师对学生连批评都不敢了。中国老师对学生的管教,似乎陷入到一种两难的危机中。
禁止体罚是在保护学生,也是在保护老师
传统教育中的体罚,其实是一种“鞭笞教育”,禁止这种体罚,是完全应该的。
近代以来,无论社会如何变化,“禁止体罚”的观念在中国还是越来越深入人心。清政府在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就提出,13岁以上不可再用体罚,13岁以下最好不用体罚。民国政府也提出要废除体罚。
而在1952年中央教育部曾下发通知,明文规定“废止体罚或变相体罚”。上世纪80年代之后,《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比颁布,一再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可以说,“禁止体罚”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毋庸置疑,禁止体罚是对学生的保护。不少人在读书时代都经历过体罚,轻则丧失了学习兴趣,重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影响了一生的心理健康。而且,从科学角度来说,体罚尤其是公共场合的体罚,很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类似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所以说,禁止体罚这是一切文明社会的通行做法,也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体罚会给孩子带来生理和心理的双重伤害
禁止体罚也是对老师的一种保护。身为教师的网友“小菜一碟”就曾在问答网站知乎上写到过:学校每年都有传达禁止体罚的上级文件,承诺书也每年都签,但还是架不住有些年轻教师压不住火,打了学生的手心,结果家长到学校来闹,老师和校长只能认错道歉。校长在教师大会上语重心长地说:“老师们,要懂得保护自己。”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老师体罚学生了。
即便规定如此严格,但体罚从未真正消失过。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体罚通常有两种:一种是偏远地区的学校里,老师和社会对体罚这根弦绷得没那么紧;更严重的则是出现的很多非正规的“书院”“戒网瘾学校”里,它们的体罚甚至会导致孩子失去生命。
很多老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完全不敢管学生
过度体罚的现象屡见不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更多的老师对惩戒学生望而却步,甚至连批评都不敢,在学生的管理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半月谈》杂志采访的一位南昌市的小学校长说,现在的老师管起学生学生来心存戒备,放不开手脚,想管却怕管,最后的办法就是请家长来学校。
南昌的一位中学老师在接受采访时就说:“如果老师惩戒学生要冒职业危险,那我犯不着。”老师选择明哲保身,是因为一旦发生师生冲突,“错”的一定是老师。
6月12日,安徽一家长因老师未及时回复微信,群内辱骂老师,还闯进学校打了老师一耳光。
除了要冒职业风险,管教学生还可能对老师的人格和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南昌二十八中物理老师颜国安说,一些学生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对老师没有敬畏心,“我都被学生骂老不死的”。
更严重的是,2015年3月,广东东莞一小学四年级男生因美术老师催缴作业,把老师打伤,住进了医院;2014年在云南鲁甸,鲁甸一中高中部一些学生当众羞辱班主任,不了了之,两周后,又发生了初中学生殴打历史老师的事件,导致被打老师眼眶骨折,最后该校老师人人自危,集体“休假”。
教育专栏作者陈志文就认为:“老师不敢管学生,学校战战兢兢惟恐出事,更多的老师只能放弃育人的职责,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孩子,还是教育。”
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
老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复旦大学教授严锋在微博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在网络比图书馆资料还多,AI比老师懂得还多的时代,为什么还要学校和老师呢?因为学习本身并不难,难的是不间断的学习,这需要目标、动力、压力。学校和老师给学生目标、动力、壓力,这是他们最大的意义所在。 ”
所以说,适度的惩戒一直是教育的应有之义。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说,“适当的惩戒不仅是老师的权利,更是老师的义务,不了解惩戒,老师就放弃了一部分自己应尽的职责。”现代教育学观点也普遍认为,缺乏惩戒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适当的批评。
教育,不是一味地对孩子让步
在学校中禁止传统的体罚是没毛病的,但是如果对学生没有任何惩戒,这样的教育也是有问题的。
美国大部分州的公立学校都是禁止体罚的,但与之配套的是,老师的权威得到了严格的保证,同时也有惩戒和法律措施作为后盾。比如,对于不听老师要求、顶撞老师、干扰影响课堂秩序的,老师可以要求校警以强制手段出面处理,警察进学校也是家常便饭。
(《陈志文:当老师不能批评学生,教育将会怎样》)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不能忽视,在美国、英国这些国家的教育体系中,大多数公立学校都是下限,即用来保证最基本的受教育权利。而在承担精英教育的私立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惩戒非常严格,违规者甚至随时可以被开除或勒令退学。
BBC纪录片《我们的孩子足够坚强吗》
2015年有一部BBC纪录片非常火,拍摄的是中国老师去英国的一所中学上课,纪录片展现了两种教育观念的冲突。当时,英国学生在课堂上的自由散漫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但BBC拍摄的是一所英国公立中学。知乎网友“跑得不快”就曾在相关问题下回答说:“我也是BBC纪录片中的邹老师(教数学的男老师)的学生,之前读于杭外剑桥高中,现在在牛津大学读书……英国的私立学校纪律管理非常严格也是在英国的人都懂的。基本上不服管一两次就是关禁闭,多了就是开除,不可能有学生在课堂上这样闹事。”
应该赋予学校必要的惩戒权
据2015年5月《德育研究》的一篇文章统计,今天禁止体罚的国家,有德国、荷兰、芬兰、波兰、奥地利、日本等国。但近年来日本已经开始公开讨论恢复体罚的必要性,据2018年初的一份调查显示,有六成受访者认为应当允许学校有体罚学生的权利。
还有一些国家则承认体罚,包括美国、英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当然,这里所说的体罚并不是很多人印象中的,老师“想打就打”“照死里打”,其实就是一种教育惩戒,有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学校和老师并不能随心情想罚谁就罚谁,他们只是规则的执行者。
其实,中国老师不是没有惩戒学生的权利。2009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还专门强调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是采用何种方式批评教育,《规定》并没有说明,所谓的“批评教育”也沦为一纸空文。
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过强,也正是传统体罚给学生带来巨大伤害的重要原因。体罚的标准、方式、力度全凭老师的心情,老师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体罚对象的认定者,还是执行者,所以说传统体罚完全没有制约。
当然,这也并不是鼓励打孩子,惩戒的目的,就是让学生看到这是犯错的直接后果,达到惩戒的目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