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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假山记》是苏洵引物托喻的名作,前篇层析“木之升沉遇合”以类比人才“寿夭穷通”的遭遇,后篇形容三峰岌然不阿以寄寓三苏凛然自立的人格追求。对此,诸家多有一致的意见。但是,在分析“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的内涵和喻指时,又存在一定分歧。本文拟由此展开讨论,揭示埋藏在隐微的文字中的苏洵心态转变。
先引相关文段如下: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一种理解认为,“幸”是因为“伐”发生在“任为栋梁”之后。如牛宝彤把“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转述为“有的长成合抱大树才被砍伐,这算是有幸的了”。 但是,表示条件关系、可译为现代汉语“才”的“则”,一般用以询问动作行为具备了什么样的条件才发生、出现,如《孟子·梁惠王上》“德何如则可以王矣”,不用以陈述已然的事实发生或结束得晚。
另一种理解认为,“幸”是仅就“至于任为栋梁”而言,“伐”是由幸引发的不幸,“则”强调前后的因果关系,全句译为“幸而长成木材,用作栋梁,那么就被伐去”。 宋文蔚评注“虽幸遂其生矣,又有材之患”,又在“强之以为山”下评注“无用之用,可以全其天矣”。 这是借用了《庄子》中“成材遭砍伐,不材终天年”的观点(见于《逍遥游》《人间世》《山木》等篇)。但《庄子》的思想未必可以用来解释苏洵的用意。比如木假山为人供奉,与《庄子·秋水》中“留骨而贵”的楚之神龟无异,按《庄子》的观念,就不当称为“最幸”。
近来,更多学者把“则”理解为表示转折,认为“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是指树木“有的幸而成材,又被采伐者随意剪除掉”。 有人进一步引申,认为这是隐喻“部分人才已成国之栋梁,却难逃斧斤之伐”,“‘斧斤之患’象征着奸人的打击迫害”。
以上三种理解,都把“任为栋梁则伐”当作与蘖殇拱夭、风拔水漂、斧斤之患相并列的不幸。这就违背了本段的逻辑层次。为了说清层次关系,我们绘制了以下流程图:
文章分四个阶段叙述树木的经历,每个阶段提出相对应的幸或不幸的两至三个发展方向,并选择其一往下一阶段推演。“幸而至于任为栋梁”既是上一阶段的分支,与上句“蘖而殇”“拱而夭”的不幸相对,又是分析下一阶段发展的起点,“伐”与下句的“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的不幸相对。所以,“至于任为栋梁”和“伐”是两个阶段的幸运者,都可以被“幸而”统摄,“则”表示顺接关系。
苏洵散文中,“幸而……则……”的句式基本表示顺接。如:
彼其举者曰:“此廉吏,此能吏。”朝廷不知其所以为廉与能也。幸而未有败事,则长为廉与能矣。(《上皇帝十事书》)
有些以“幸”与“不幸”对举的句子,“则”的顺接作用就更清楚了:
圣人之权用于当世,而风俗之变益甚,以至于不可复反。幸而又有圣人焉,承其后而维之,则天下可以复治;不幸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入,则已矣。(《六经纶·书论》)
明确了“则”表示顺接关系,就可以确定“伐”属于幸事。之前列举的三种理解都误会“伐”为不幸,一是因为树木遭砍伐就是失去了生命,二是因为“伐”易与下文的“斧斤之患”混淆。这两点,需要结合《木假山记》及相关作品加以解释。
在《木假山记》中,“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说的是风拔水漂后的树木,而“伐”涉及的是“至于任为栋梁”的树木,两者不属于同一层次。另外,“为人之所材”的“人”指百姓,“材”指日用的木料,比喻人才沉淪后仅从事俗务,而“栋梁”施于大厦,比喻能担当国家重任之人,两者有小大之别。另外,对于已遭风拔水漂之木来说,“斧斤”已不是指砍伐,而是指修削加工。不曾破腐的断木为人取作小用的同时,也将被人改变,其过程是痛苦的,其结果是悲哀的,所以不是“最幸者”。而树木被“伐”为栋梁,虽然失去了生命,但实现了自我价值,并且保持了高直的本相,这与“斧斤之患”有高下之分。
古人在诗歌中,也往往推崇“伐”对于巨树的价值实现意义。
大厦如倾要梁栋,万牛回首丘山重。不露文章世已惊,未辞翦伐谁能送?([唐]杜甫《古柏行》)
尚可以斧斤,伐之为栋梁。杀身获其所,为君构明堂。([唐]白居易《和答诗十首·和松树》)
伐木丁丁山径通,林深长觉昼冥濛。栋梁自挟扶舆气,斤斧全收造化功。([元]凌云翰《樵云》)
以上诗句把“伐为栋梁”作为巨树的归宿(“杀身获其所”),作为对巨树多年生长的成全(“斤斧全收造化功”),甚至作为一件急切盼望的事(“未辞翦伐谁能送”)。因为在诗人看来,巨树遭伐就是人才出仕,成为国之栋梁,自然是一大幸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苏洵之子苏辙的诗句:
徐君郁郁涧底松,陈君落落堂上栋。涧深松茂不遭伐,堂毁栋折伤其躬。二人出处势不合,譬如日月行西东。(《徐孺亭》)
曲如山下藤,脆若溪上苇。春风一张王,秋霜死则已。胡为南涧中,辛勤种柏子?上枝挠云霓,下根绞石齿。伐之为梁栋,岁月良晚矣。白首阅时人,君看柱下史。(《次韵子瞻系御史狱赋狱中榆槐竹柏·柏》)
前一首诗用不遭砍伐的松树比喻未曾出仕的徐孺子,用庙堂上的栋梁比喻朝廷重臣陈蕃。诗中“徐君郁郁涧底松”是套用了左思《咏史》中的“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所以“涧深松茂不遭伐”含有悲士不遇的意味。
后一首诗感慨柏树错过了伐为梁栋的时机,只能空老南涧,其际遇还不如春季显赫一时、秋季一死了之的山下曲藤和溪上脆苇。诗中的“南涧”依然是化用左思之诗,“胡为”的反问是在替柏树不值。考虑到此诗是次韵苏轼经历乌台诗案时的狱中所作,其同情兄长大才无用的用意就更加明显了。 总之,苏辙把堪为栋梁而不伐视为可惜之事。而且,如前文所论,木假山只是经历第三、第四阶段的最幸者,而第三阶段是由第二阶段的不幸推演出的。所以,苏洵意中树木最大的幸运,应该是“任为栋梁则伐”。
可为佐证的是梅尧臣《苏明允木山》:
空山枯楠大蔽牛,霹雳液落鱼凫洲。鱼凫水射千秋蠹,肌烂随沙荡漾流。唯存坚骨蛟龙锼,形如三山中雄酋。左右两峰相挟翊,奠奉君长无慢尤。苏夫子见之惊且异,买於溪叟凭貂裘。因嗟大不为梁栋,又叹残不为薪槱。雨侵藓涩得石瘦,宜与夫子归隐丘。
本诗应该是读过《木假山记》或与苏洵交流后所作,是我们了解苏洵写作意图的重要途径。“因嗟大不为梁栋”与苏洵以伐为栋梁为幸事相通。下句“又叹残不为薪槱”取意于《诗·大雅·棫朴》:“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槱,积也。山木茂盛,万民得而薪之;贤人众多,国家得用蕃兴。”虽然梅诗最终归结到隐逸之意,但仍可说明成为栋梁、为国效力是“苏夫子”的第一追求。
苏洵二十七岁(1035)始发愤读书,宝元元年(1038)、庆历六年(1046)试,皆不中,于是悉焚旧稿,辍笔苦读,有志再图进取。此时可类比树木“任为栋梁”前的成长期。苏洵自觉“任为栋梁”,要到送二子入京应试的嘉祐元年(1056)。《上欧阳内翰第一书》说“喜且自贺,以为道既已粗成,而果将有以发之也”,自信将获得“任为栋梁则伐”的幸运。
来到京师之后,他屡屡上书当朝政要,意在申述自己的政治见解,以求得到荐举和不次擢用。虽然在欧阳修等的揄扬之下,三苏名动京师,但苏洵并未得到一官半职。嘉祐二年(1057)四月,妻子程氏亡故的噩耗传来,父子三人只好匆匆离京返蜀。这次求仕未成对于苏洵来说,是真正的“任为栋梁而不伐”。
《木假山记》作于返蜀后的嘉祐三年(1058)。作于同一年且亦提及木假山的《答二任》很值得重视:
鲁人贱夫子,呼丘指东家。当时虽未遇,弟子已如麻。奈何乡闾人,曾不为叹嗟。区区吴越间,问骨不惮遐。习见反不怪,海人等龙虾。嗟我何足道,穷居出无车。昨者入京洛,文章彼人夸。故旧未肯信,闻之笑呀呀。独有两任子,知我有足嘉。远游苦相念,长篇寄芬葩。我道亦未尔,子得无增加。贫穷已衰老,短发垂髿髿。重禄无意取,思治山中畲。往岁栽苦竹,细密如蒹葭。庭前三小山,本为水中楂。当前凿方池,寒泉照谽谺。玩此可竟日,胡为踏朝衙。何当子来会,酒食相邀遮。愿为久相敬,终始无疵瑕。闲居各无事,数来饮流霞。
此诗是为答谢任孜、任伋兄弟的来信而作。开篇以孔子自比,“文章彼人夸”“知我有足嘉”等语,都是自信大才堪栋梁。而“海人等龙虾”“穷居出无车”“我道亦未尔”“贫穷已衰老”等,又表达了自己日暮途穷、不能得志的处境。后文所描绘的治田栽竹、玩石饮霞的山林闲居生活固然惬意,但毕竟是“吾道穷矣”之后的独善其身。正如曾枣庄所论:“‘重禄无意取’二句乃未取得重禄的无可奈何心情之表露。”不过从“玩此可竟日,胡为踏朝衙”来看,苏洵确实甘心林泉闲居,无意出山求仕了。
苏洵由出仕转向退隐的心态变化,呈现在《木假山记》里,就是“予家有三峰”一段对之前段落做出的改动: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蘖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為人所材,以及于斧斤;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这一段包括了前段所述树木命运的各个节点,但改层析结构为单线结构,仅叙述树木由蘖到成假山的过程。这是因为前一段意在说木,是用树木的种种经历来隐喻文人的种种命运,而这一段意在说山,是用木假山的遭遇来隐喻苏洵自身的经历。他说“予家有三峰”“疑其有数存乎其间”,就是在暗示木假山与自己有相同的遭际。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段连用“不”字句表现木假山避开了种种不幸,营造其命运一路上扬之势。“任为栋梁而不伐”本来是命运的一次大跌落,但夹于“不夭”“不腐”之间,便让人不能察觉。上下句将“任为栋梁”与“风拔水漂”对举,又使“任为栋梁”转为负面。蘖、拱、任、风四句由短句而渐为长句,更增强了傲岸之意。如此行文,是在刻意隐藏自己经历的不幸,还是对现状的接受甚至庆幸,我们很难确知。但苏洵一定在通过木假山设想他的未来。
写作《木假山记》时,苏洵离京返蜀不久,正是“不伐”而遭“风拔水漂”的时期。他希望自己能像木假山一样,“不为人所材”。因为他知道,一旦错过了伐为栋梁的时机,就只能被当作普通材料使用,还不如隐居终老,以免为人雕琢,扭曲了本性。
可以说,《木假山记》是苏洵清醒认识才士命途多舛的普遍性悲剧后,做出的对自己境遇的冷静判断和对自己未来的坚定抉择。这标志了他个人处世态度的变化,也代表了世风的转变。宋人已经不像杜甫、白居易那样执着于朝廷的采伐。上引梅尧臣诗的“归隐丘”、苏辙诗的“柱下史”,已用老庄的遁世来解脱对未成栋梁的惋惜。陆游诗《木山》全用《木假山记》文意,但语气更为坚决:“一丘一壑吾所许,不须更慕明堂材。”
在陆游诗中,木假山已经是个单一、固化的隐逸意象。而苏洵对于木假山,因为是在树木的种种可能遭遇中把握其形成过程,其情感是复杂的,坦然、淡然的背后,也埋藏着深深的忧虑和悲凉。
(作者单位:南京市金陵中学)
先引相关文段如下:
木之生,或蘖而殇,或拱而夭,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不幸而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或破折,或腐;幸而得不破折,不腐,则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其最幸者,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不知其几百年,而其激射啮食之馀,或仿佛于山者,则为好事者取去,强之以为山,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而荒江之濆,如此者几何!不为好事者所见,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何可胜数!则其最幸者之中,又有不幸者焉。
一种理解认为,“幸”是因为“伐”发生在“任为栋梁”之后。如牛宝彤把“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转述为“有的长成合抱大树才被砍伐,这算是有幸的了”。 但是,表示条件关系、可译为现代汉语“才”的“则”,一般用以询问动作行为具备了什么样的条件才发生、出现,如《孟子·梁惠王上》“德何如则可以王矣”,不用以陈述已然的事实发生或结束得晚。
另一种理解认为,“幸”是仅就“至于任为栋梁”而言,“伐”是由幸引发的不幸,“则”强调前后的因果关系,全句译为“幸而长成木材,用作栋梁,那么就被伐去”。 宋文蔚评注“虽幸遂其生矣,又有材之患”,又在“强之以为山”下评注“无用之用,可以全其天矣”。 这是借用了《庄子》中“成材遭砍伐,不材终天年”的观点(见于《逍遥游》《人间世》《山木》等篇)。但《庄子》的思想未必可以用来解释苏洵的用意。比如木假山为人供奉,与《庄子·秋水》中“留骨而贵”的楚之神龟无异,按《庄子》的观念,就不当称为“最幸”。
近来,更多学者把“则”理解为表示转折,认为“幸而至于任为栋梁则伐”是指树木“有的幸而成材,又被采伐者随意剪除掉”。 有人进一步引申,认为这是隐喻“部分人才已成国之栋梁,却难逃斧斤之伐”,“‘斧斤之患’象征着奸人的打击迫害”。
以上三种理解,都把“任为栋梁则伐”当作与蘖殇拱夭、风拔水漂、斧斤之患相并列的不幸。这就违背了本段的逻辑层次。为了说清层次关系,我们绘制了以下流程图:
文章分四个阶段叙述树木的经历,每个阶段提出相对应的幸或不幸的两至三个发展方向,并选择其一往下一阶段推演。“幸而至于任为栋梁”既是上一阶段的分支,与上句“蘖而殇”“拱而夭”的不幸相对,又是分析下一阶段发展的起点,“伐”与下句的“为风之所拔,水之所漂”的不幸相对。所以,“至于任为栋梁”和“伐”是两个阶段的幸运者,都可以被“幸而”统摄,“则”表示顺接关系。
苏洵散文中,“幸而……则……”的句式基本表示顺接。如:
彼其举者曰:“此廉吏,此能吏。”朝廷不知其所以为廉与能也。幸而未有败事,则长为廉与能矣。(《上皇帝十事书》)
有些以“幸”与“不幸”对举的句子,“则”的顺接作用就更清楚了:
圣人之权用于当世,而风俗之变益甚,以至于不可复反。幸而又有圣人焉,承其后而维之,则天下可以复治;不幸其后无圣人,其变穷而无所复入,则已矣。(《六经纶·书论》)
明确了“则”表示顺接关系,就可以确定“伐”属于幸事。之前列举的三种理解都误会“伐”为不幸,一是因为树木遭砍伐就是失去了生命,二是因为“伐”易与下文的“斧斤之患”混淆。这两点,需要结合《木假山记》及相关作品加以解释。
在《木假山记》中,“为人之所材,而有斧斤之患”,说的是风拔水漂后的树木,而“伐”涉及的是“至于任为栋梁”的树木,两者不属于同一层次。另外,“为人之所材”的“人”指百姓,“材”指日用的木料,比喻人才沉淪后仅从事俗务,而“栋梁”施于大厦,比喻能担当国家重任之人,两者有小大之别。另外,对于已遭风拔水漂之木来说,“斧斤”已不是指砍伐,而是指修削加工。不曾破腐的断木为人取作小用的同时,也将被人改变,其过程是痛苦的,其结果是悲哀的,所以不是“最幸者”。而树木被“伐”为栋梁,虽然失去了生命,但实现了自我价值,并且保持了高直的本相,这与“斧斤之患”有高下之分。
古人在诗歌中,也往往推崇“伐”对于巨树的价值实现意义。
大厦如倾要梁栋,万牛回首丘山重。不露文章世已惊,未辞翦伐谁能送?([唐]杜甫《古柏行》)
尚可以斧斤,伐之为栋梁。杀身获其所,为君构明堂。([唐]白居易《和答诗十首·和松树》)
伐木丁丁山径通,林深长觉昼冥濛。栋梁自挟扶舆气,斤斧全收造化功。([元]凌云翰《樵云》)
以上诗句把“伐为栋梁”作为巨树的归宿(“杀身获其所”),作为对巨树多年生长的成全(“斤斧全收造化功”),甚至作为一件急切盼望的事(“未辞翦伐谁能送”)。因为在诗人看来,巨树遭伐就是人才出仕,成为国之栋梁,自然是一大幸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苏洵之子苏辙的诗句:
徐君郁郁涧底松,陈君落落堂上栋。涧深松茂不遭伐,堂毁栋折伤其躬。二人出处势不合,譬如日月行西东。(《徐孺亭》)
曲如山下藤,脆若溪上苇。春风一张王,秋霜死则已。胡为南涧中,辛勤种柏子?上枝挠云霓,下根绞石齿。伐之为梁栋,岁月良晚矣。白首阅时人,君看柱下史。(《次韵子瞻系御史狱赋狱中榆槐竹柏·柏》)
前一首诗用不遭砍伐的松树比喻未曾出仕的徐孺子,用庙堂上的栋梁比喻朝廷重臣陈蕃。诗中“徐君郁郁涧底松”是套用了左思《咏史》中的“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所以“涧深松茂不遭伐”含有悲士不遇的意味。
后一首诗感慨柏树错过了伐为梁栋的时机,只能空老南涧,其际遇还不如春季显赫一时、秋季一死了之的山下曲藤和溪上脆苇。诗中的“南涧”依然是化用左思之诗,“胡为”的反问是在替柏树不值。考虑到此诗是次韵苏轼经历乌台诗案时的狱中所作,其同情兄长大才无用的用意就更加明显了。 总之,苏辙把堪为栋梁而不伐视为可惜之事。而且,如前文所论,木假山只是经历第三、第四阶段的最幸者,而第三阶段是由第二阶段的不幸推演出的。所以,苏洵意中树木最大的幸运,应该是“任为栋梁则伐”。
可为佐证的是梅尧臣《苏明允木山》:
空山枯楠大蔽牛,霹雳液落鱼凫洲。鱼凫水射千秋蠹,肌烂随沙荡漾流。唯存坚骨蛟龙锼,形如三山中雄酋。左右两峰相挟翊,奠奉君长无慢尤。苏夫子见之惊且异,买於溪叟凭貂裘。因嗟大不为梁栋,又叹残不为薪槱。雨侵藓涩得石瘦,宜与夫子归隐丘。
本诗应该是读过《木假山记》或与苏洵交流后所作,是我们了解苏洵写作意图的重要途径。“因嗟大不为梁栋”与苏洵以伐为栋梁为幸事相通。下句“又叹残不为薪槱”取意于《诗·大雅·棫朴》:“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槱,积也。山木茂盛,万民得而薪之;贤人众多,国家得用蕃兴。”虽然梅诗最终归结到隐逸之意,但仍可说明成为栋梁、为国效力是“苏夫子”的第一追求。
苏洵二十七岁(1035)始发愤读书,宝元元年(1038)、庆历六年(1046)试,皆不中,于是悉焚旧稿,辍笔苦读,有志再图进取。此时可类比树木“任为栋梁”前的成长期。苏洵自觉“任为栋梁”,要到送二子入京应试的嘉祐元年(1056)。《上欧阳内翰第一书》说“喜且自贺,以为道既已粗成,而果将有以发之也”,自信将获得“任为栋梁则伐”的幸运。
来到京师之后,他屡屡上书当朝政要,意在申述自己的政治见解,以求得到荐举和不次擢用。虽然在欧阳修等的揄扬之下,三苏名动京师,但苏洵并未得到一官半职。嘉祐二年(1057)四月,妻子程氏亡故的噩耗传来,父子三人只好匆匆离京返蜀。这次求仕未成对于苏洵来说,是真正的“任为栋梁而不伐”。
《木假山记》作于返蜀后的嘉祐三年(1058)。作于同一年且亦提及木假山的《答二任》很值得重视:
鲁人贱夫子,呼丘指东家。当时虽未遇,弟子已如麻。奈何乡闾人,曾不为叹嗟。区区吴越间,问骨不惮遐。习见反不怪,海人等龙虾。嗟我何足道,穷居出无车。昨者入京洛,文章彼人夸。故旧未肯信,闻之笑呀呀。独有两任子,知我有足嘉。远游苦相念,长篇寄芬葩。我道亦未尔,子得无增加。贫穷已衰老,短发垂髿髿。重禄无意取,思治山中畲。往岁栽苦竹,细密如蒹葭。庭前三小山,本为水中楂。当前凿方池,寒泉照谽谺。玩此可竟日,胡为踏朝衙。何当子来会,酒食相邀遮。愿为久相敬,终始无疵瑕。闲居各无事,数来饮流霞。
此诗是为答谢任孜、任伋兄弟的来信而作。开篇以孔子自比,“文章彼人夸”“知我有足嘉”等语,都是自信大才堪栋梁。而“海人等龙虾”“穷居出无车”“我道亦未尔”“贫穷已衰老”等,又表达了自己日暮途穷、不能得志的处境。后文所描绘的治田栽竹、玩石饮霞的山林闲居生活固然惬意,但毕竟是“吾道穷矣”之后的独善其身。正如曾枣庄所论:“‘重禄无意取’二句乃未取得重禄的无可奈何心情之表露。”不过从“玩此可竟日,胡为踏朝衙”来看,苏洵确实甘心林泉闲居,无意出山求仕了。
苏洵由出仕转向退隐的心态变化,呈现在《木假山记》里,就是“予家有三峰”一段对之前段落做出的改动:
予家有三峰,予每思之,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且其蘖而不殇,拱而不夭,任为栋梁而不伐;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不破折,不腐,而不為人所材,以及于斧斤;出于湍沙之间,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而后得至乎此,则其理似不偶然也。
这一段包括了前段所述树木命运的各个节点,但改层析结构为单线结构,仅叙述树木由蘖到成假山的过程。这是因为前一段意在说木,是用树木的种种经历来隐喻文人的种种命运,而这一段意在说山,是用木假山的遭遇来隐喻苏洵自身的经历。他说“予家有三峰”“疑其有数存乎其间”,就是在暗示木假山与自己有相同的遭际。
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段连用“不”字句表现木假山避开了种种不幸,营造其命运一路上扬之势。“任为栋梁而不伐”本来是命运的一次大跌落,但夹于“不夭”“不腐”之间,便让人不能察觉。上下句将“任为栋梁”与“风拔水漂”对举,又使“任为栋梁”转为负面。蘖、拱、任、风四句由短句而渐为长句,更增强了傲岸之意。如此行文,是在刻意隐藏自己经历的不幸,还是对现状的接受甚至庆幸,我们很难确知。但苏洵一定在通过木假山设想他的未来。
写作《木假山记》时,苏洵离京返蜀不久,正是“不伐”而遭“风拔水漂”的时期。他希望自己能像木假山一样,“不为人所材”。因为他知道,一旦错过了伐为栋梁的时机,就只能被当作普通材料使用,还不如隐居终老,以免为人雕琢,扭曲了本性。
可以说,《木假山记》是苏洵清醒认识才士命途多舛的普遍性悲剧后,做出的对自己境遇的冷静判断和对自己未来的坚定抉择。这标志了他个人处世态度的变化,也代表了世风的转变。宋人已经不像杜甫、白居易那样执着于朝廷的采伐。上引梅尧臣诗的“归隐丘”、苏辙诗的“柱下史”,已用老庄的遁世来解脱对未成栋梁的惋惜。陆游诗《木山》全用《木假山记》文意,但语气更为坚决:“一丘一壑吾所许,不须更慕明堂材。”
在陆游诗中,木假山已经是个单一、固化的隐逸意象。而苏洵对于木假山,因为是在树木的种种可能遭遇中把握其形成过程,其情感是复杂的,坦然、淡然的背后,也埋藏着深深的忧虑和悲凉。
(作者单位:南京市金陵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