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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噪声污染及防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对海城市自然条件及城区状况的介绍,对噪声区域进行了详细科学的划分,为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噪声防治及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城区;噪声区划;报告
1.城区概况
海城市是鞍山市辖管的一个县级市,位于辽宁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南邻营口市,北与鞍山市、辽陽市接壤,东界岫岩县、西与大洼、台安县隔水相依。地理座标为东经122°18′—123°08′,北纬40°29′—41°11′。全境总面积约2750平方公里,市区面积约58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1985年海城撤县建市,现全市有27个镇,4个管理区、1个经济开发区。海城地貌特征系东南高,西北低,东部为长白山脉支脉千山山脉的延伸部分,海拔多在100米左右。海城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为9.3℃,年均降水量约780mm,全年无霜期约180天,平均日照时数2980小时。海城市交通发达,长大铁路与沈大高速公路和黑大公路纵贯南北,海沟铁路、海岫地方铁路横跨东西,省、市、县、镇四级公路网密布全境。
2.噪声区划综述
2.1噪声区划的意义
噪声作为一种环境污染,已为成海城“四害”之一,也是公众最敏感、最关心的焦点问题,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使人们有一个良好、安静的工作学习环境,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并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写此报告。
2.2噪声区划的原则
2.2.1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和用地主导功能确定。
2.2.2要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2.2.3要有利于城市规划实施和城市改造。
2.3噪声区划的依据
2.3.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2.3.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94)。
2.3.3《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2.3.4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2.3.5城市的行政区划及城市自然地貌。
2.3.6噪声区划的范围为《城市总体规范汇编》中划定的29.9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其中主要以17.31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划围。
3.噪声区域类别划分
海城市地区环境噪声标准昼、夜时间的划定:根据海城地理位置及人们生活习惯,将环境噪声标准昼间的时间划定为06:00—22:00。夜间的时间划定为22:00—06:00。
区划采用定量确定和超前划分的方法进行。所谓定量确定是指按划定区域主导功能的三项城市用地做为主要指标。超前划定是指对城市的拟建区,依据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提前划分。此次划分范围是海洲、兴海两管理辖区,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响堂管理区所辖的大集小区。城区划分范围是东起验军、响堂界,向南至海城河堤,海岫公路,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西钱家,往东经热电厂北界至三里桥。根据海城市区特点,不划“O”类标准适用区。共划分“1—3”类标准适用区19片,其中一类标准适用区10片,2类标准适用区6片,3类标准适用区3片,4类区为城市内19条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第一排楼房内区域。
各类标准区占地情况表
3.1海州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市区中部,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城市直机关、工商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大多座落于此。按其所辖居委会小区划分为北关居委会小区、合力新东双栗居委会小区、东关居委会小区、红光居委会小区、艺新居委会小区。
3.2兴海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西部,区划分为站前居委会小区、铁西区居委会小区。
3.3响堂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东南部,主要以河南大集居委会小区为主,东起海州界,南至海岫公路,向西至哈大路公路,往北至滨河路。
3.4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区东起安村东,南至海城河堤,向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西钱家村。按城市规划,该区划为两部分,兴海路以南片为生活区,兴海路以北为工业区。根据“区划”规范,兴海路南区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兴海路北区划为3类标准适用区。
4.城区环境噪声现状及区划结果分析
为了掌握各类区域噪声污染状况,海城市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上半年在规划区内进行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监测,以300×300m2单位将建成区划分为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完全覆盖海城城区,有效网格共159个。对每个有效网格进行昼、夜两次监测的数据统计结果表明,全市噪声现状及平均等效昼间为57.8dB(A),夜间50.5 dB(A),各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详见《各类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表》
各类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表
噪声区划数据结果表明城区交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同时也影响了相邻区域噪声环境质量。19条主要干线有9条超标,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网格达标率均在70%以上。工业噪声由于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表现良好,但生活噪声还没有及时开展,导致个别污点源超标。随着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和完善,将使城区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从海城市发展建设速度预测,目前的噪声区划结果可保持5年不变。
5.噪声区划结论
海城市噪声区域划分工作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稳步进行的,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区划结果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能够达到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镇改造与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同步进行的目的。其中1类区10块面积为13.20 km2,占区划面积的53.66%,这对海城市城区的总体噪声环境质量提出了较高的标准,二类区6块面积4.86 km2,占区划面积19.75%,三类区3块面积6.54 km2,占区划面积的26.5%。随着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进行,将使城区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降低到最低水平,以确保城区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噪声区划结果的实施与应用,将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点位的优化设置及环境噪声评价及声源收费、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为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目标和我市的生态区域示范区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城区;噪声区划;报告
1.城区概况
海城市是鞍山市辖管的一个县级市,位于辽宁省南部辽东半岛北端。南邻营口市,北与鞍山市、辽陽市接壤,东界岫岩县、西与大洼、台安县隔水相依。地理座标为东经122°18′—123°08′,北纬40°29′—41°11′。全境总面积约2750平方公里,市区面积约58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1985年海城撤县建市,现全市有27个镇,4个管理区、1个经济开发区。海城地貌特征系东南高,西北低,东部为长白山脉支脉千山山脉的延伸部分,海拔多在100米左右。海城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为9.3℃,年均降水量约780mm,全年无霜期约180天,平均日照时数2980小时。海城市交通发达,长大铁路与沈大高速公路和黑大公路纵贯南北,海沟铁路、海岫地方铁路横跨东西,省、市、县、镇四级公路网密布全境。
2.噪声区划综述
2.1噪声区划的意义
噪声作为一种环境污染,已为成海城“四害”之一,也是公众最敏感、最关心的焦点问题,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使人们有一个良好、安静的工作学习环境,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并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写此报告。
2.2噪声区划的原则
2.2.1要以城市规划为指导和用地主导功能确定。
2.2.2要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
2.2.3要有利于城市规划实施和城市改造。
2.3噪声区划的依据
2.3.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各类标准适用区域。
2.3.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94)。
2.3.3《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
2.3.4区域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和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的要求。
2.3.5城市的行政区划及城市自然地貌。
2.3.6噪声区划的范围为《城市总体规范汇编》中划定的29.9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其中主要以17.31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划围。
3.噪声区域类别划分
海城市地区环境噪声标准昼、夜时间的划定:根据海城地理位置及人们生活习惯,将环境噪声标准昼间的时间划定为06:00—22:00。夜间的时间划定为22:00—06:00。
区划采用定量确定和超前划分的方法进行。所谓定量确定是指按划定区域主导功能的三项城市用地做为主要指标。超前划定是指对城市的拟建区,依据城市的总体规划进行提前划分。此次划分范围是海洲、兴海两管理辖区,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响堂管理区所辖的大集小区。城区划分范围是东起验军、响堂界,向南至海城河堤,海岫公路,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西钱家,往东经热电厂北界至三里桥。根据海城市区特点,不划“O”类标准适用区。共划分“1—3”类标准适用区19片,其中一类标准适用区10片,2类标准适用区6片,3类标准适用区3片,4类区为城市内19条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第一排楼房内区域。
各类标准区占地情况表
3.1海州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市区中部,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城市直机关、工商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大多座落于此。按其所辖居委会小区划分为北关居委会小区、合力新东双栗居委会小区、东关居委会小区、红光居委会小区、艺新居委会小区。
3.2兴海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西部,区划分为站前居委会小区、铁西区居委会小区。
3.3响堂管理区
该区位于海城东南部,主要以河南大集居委会小区为主,东起海州界,南至海岫公路,向西至哈大路公路,往北至滨河路。
3.4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该区东起安村东,南至海城河堤,向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北至西钱家村。按城市规划,该区划为两部分,兴海路以南片为生活区,兴海路以北为工业区。根据“区划”规范,兴海路南区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兴海路北区划为3类标准适用区。
4.城区环境噪声现状及区划结果分析
为了掌握各类区域噪声污染状况,海城市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上半年在规划区内进行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普查监测,以300×300m2单位将建成区划分为多个等大的正方格,网格完全覆盖海城城区,有效网格共159个。对每个有效网格进行昼、夜两次监测的数据统计结果表明,全市噪声现状及平均等效昼间为57.8dB(A),夜间50.5 dB(A),各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详见《各类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表》
各类区域噪声现状及达标情况表
噪声区划数据结果表明城区交通噪声污染最为严重,同时也影响了相邻区域噪声环境质量。19条主要干线有9条超标,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网格达标率均在70%以上。工业噪声由于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表现良好,但生活噪声还没有及时开展,导致个别污点源超标。随着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和完善,将使城区声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从海城市发展建设速度预测,目前的噪声区划结果可保持5年不变。
5.噪声区划结论
海城市噪声区域划分工作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稳步进行的,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区划结果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能够达到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镇改造与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同步进行的目的。其中1类区10块面积为13.20 km2,占区划面积的53.66%,这对海城市城区的总体噪声环境质量提出了较高的标准,二类区6块面积4.86 km2,占区划面积19.75%,三类区3块面积6.54 km2,占区划面积的26.5%。随着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的进行,将使城区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降低到最低水平,以确保城区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噪声区划结果的实施与应用,将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例行监测点位的优化设置及环境噪声评价及声源收费、治理等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为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目标和我市的生态区域示范区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