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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为了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日本于2000年提出建设循环型社会,并已初见成效。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是日本循环型社会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同时,更应该不遗余力地完善法律体系,为循环型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循环型社会 法律体系 3R概念
中图分类号:D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5)10-019-02
一、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的建立
在20世纪的日本,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工业文明被确立起来,逐渐形成了一个与自然相敌对的社会。废弃物问题日益严峻,国民逐渐意识到大量废弃社会所带来的弊端和损害。由于循环型社会在具体的概念方面有所欠缺,循环型社会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为循环型社会建设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在日本与循环型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注重细节并且能够相互配合,逐渐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借鉴日本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有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步入循环型社会。
二、相关法律的解读
日本在2000年5月颁布了《循环基本法》,此法是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法。但是在此之前,针对废弃物问题日本也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对策,可以说与废弃物处理相关的法律有着丰富的历史。在江户时代垃圾处理就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政府决定先把垃圾集中搬运到东京湾再进行填埋。垃圾处理不当易引发流行性疾病,因此到了明治时代如何卫生的处理垃圾成为了一大课题。在此背景下1900年制定了《污物扫除法》,对垃圾实施焚烧的处理方法。1954年开始施行《清扫法》,规定国家有义务发展与废弃物处理相关的科学技术。日本在高度经济成长期的时候,废弃物急剧增多废弃物的性质也产生了变化,与此同时企业产出的废弃物也成为了重大问题,于是1970年开始施行《废弃物处理法》。在此之后的泡沫经济又使废弃物问题更加严峻,焚烧设施产生有毒物质、非法丢弃等社会问题一涌而出。因此,1991年和1997年对《废弃物处理法》进行了两次改正。由此可见,日本的法律体系能够达到现今这样一个相对完善的状态并非一蹴而就,也是经过了多年的摸索和改进。我国自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方面也不必过于急躁,在借鉴日本优秀经验的同时循序渐进不断地加以完善。
《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为个别法律和政策的实施指明了方向,可以说是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法。本法中对循环型社会给出了明确的定义,自然资源的消费得到了抑制、环境负担较少的商品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地位、排放出的废弃物被循环利用、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接近于零,这样的社会被称为循环型社会。循环型社会要依靠转换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构造来得以实现。基本法中增加了“扩大生产者责任”的规定,规定商品的生产者在设计和制造产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生产和流通还应考虑其废弃的问题。扩大生产者责任是通过把废弃物处理费用的担负转移到生产者一方来实现的。因此,在大量废弃社会转换为循环型社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导入“扩大生产者责任”这一制度。循环基本法中还首次规定了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对策的优先顺序,第一抑制产生、第二再利用、第三再生利用、第四热回收、最后是适当的处理。
《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于2001年4月开始实施,是一部综合性法律。此法中包含着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也就是“3R”概念。3R概念是在原有的再资源化(Recycle)的基础上增加了抑制废弃物产生(Reduce)和产品再次利用(Reuse)两个概念,从一R发展三R具有重大的意义。抑制废弃物产生是指通过节省资源、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企业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阶段,尽量合理使用原材料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再次利用是指对使用过的产品进行回收之后再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使其整体或者零部件得到再次利用。再次利用有效的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是产品得到了充分利用。再生利用是指伴随着产品的制造和使用会产生副产品,对副产品进行回收后再作为原料建议利用或是作为能源进行利用。例如,钢铁制造业需努力减少矿渣的产生,同时再产生的矿渣作为水泥的原材料加以利用。3R概念的提出不仅在法律上规定了产品得到有效利用的方式方法,更加使3R深入人心成为日本国民日常生活中的思想准则。
《废弃物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0年,在经过了1976年、1991年、1997年、2000年四次重大的修改之后直至今日。废弃物处理法的目的是通过“分类、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利用、处理”几大过程,谋求保住人类的生活环境。处理过程包含两大部分,分别是中间处理和最终的填埋处理。再生是指在进行再生利用的工厂中把废弃物再次转化为资源。废弃物处理法把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两大类,进而把有毒物品、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危害他人健康以及危害生活环境的物品划分为需要特别管理的废弃物。废弃物处理法明确规定了废弃物从废弃到最终处理的整个过程,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使废弃物得到了有效的处理,不仅提高了废弃物的再利用率还减少了环境的负担,保障了国民的生活环境。
除了基本法和两部综合性法律,日本政府还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分别是《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建设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绿色购买法》六部法律。每部法律都明确了法律实施对象、再生利用各环节的具体做法以及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最有特色的法律是《绿色购买法》,希望购买者能够尽量购买对环境无害的物品,也称作环境型物品。本法把环境型物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再生资源或者是有益于减轻环境负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例如由塑料瓶再次生成的纤维。第二类是在生产阶段、使用阶段、废弃阶段等各个阶段中考虑到环境因素的物品。第三类是使用了环境型产品的某种劳务,例如用矿渣制成的水泥来建造楼房。循环再利用方面的六部法律体现出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十分注重细节,使法律不再是宽泛又难以推行的条文而是切合实际的可以被遵守的社会准则。
三、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立的意义
日本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通过确立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以及国民的责任,确保了国民的健康生活。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循环型社会的定义,也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废弃物这一概念,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法律中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优先顺序,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且减轻了环境负担,保全了国民生存环境也促进了经济的健全发展。虽然每部法律都有着各自的目的,但是都以基本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整体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形成。日本相对完善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使日本迅速地从大量废弃的社会转变为循环型社会,使国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循环经济也在此基础上得到了健康的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循环型法律体系的建设使得日本的经济也自然而然的走上了循环的道路。因此,我国切不可以破坏自然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来实现自身发展,而是应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以建立循环型社会为最终目标。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取其精华之处进行学习。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我国的循环经济才能够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我国的循环型社会建设也将迈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坂口洋一.循環共存型社会の環境法[M].青木書店,2002.
[2]廃棄物·3R研究会.循環型社会キーワード事典[M].中央法規出版株式会社,2007.
[3]安田総合研究所.循環型社会ハンドブック-日本の現状と課題[M].有斐閣,2001.
[4]環境省.循環型社会白書(平成19年版)[M].ぎょうせい,2007.
关键词:循环型社会 法律体系 3R概念
中图分类号:D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5)10-019-02
一、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的建立
在20世纪的日本,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工业文明被确立起来,逐渐形成了一个与自然相敌对的社会。废弃物问题日益严峻,国民逐渐意识到大量废弃社会所带来的弊端和损害。由于循环型社会在具体的概念方面有所欠缺,循环型社会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日本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体系,为循环型社会建设明确了前进的方向。在日本与循环型社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注重细节并且能够相互配合,逐渐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借鉴日本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有助于中国更快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步入循环型社会。
二、相关法律的解读
日本在2000年5月颁布了《循环基本法》,此法是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法。但是在此之前,针对废弃物问题日本也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对策,可以说与废弃物处理相关的法律有着丰富的历史。在江户时代垃圾处理就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政府决定先把垃圾集中搬运到东京湾再进行填埋。垃圾处理不当易引发流行性疾病,因此到了明治时代如何卫生的处理垃圾成为了一大课题。在此背景下1900年制定了《污物扫除法》,对垃圾实施焚烧的处理方法。1954年开始施行《清扫法》,规定国家有义务发展与废弃物处理相关的科学技术。日本在高度经济成长期的时候,废弃物急剧增多废弃物的性质也产生了变化,与此同时企业产出的废弃物也成为了重大问题,于是1970年开始施行《废弃物处理法》。在此之后的泡沫经济又使废弃物问题更加严峻,焚烧设施产生有毒物质、非法丢弃等社会问题一涌而出。因此,1991年和1997年对《废弃物处理法》进行了两次改正。由此可见,日本的法律体系能够达到现今这样一个相对完善的状态并非一蹴而就,也是经过了多年的摸索和改进。我国自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方面也不必过于急躁,在借鉴日本优秀经验的同时循序渐进不断地加以完善。
《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为个别法律和政策的实施指明了方向,可以说是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法。本法中对循环型社会给出了明确的定义,自然资源的消费得到了抑制、环境负担较少的商品在市场中占有优势地位、排放出的废弃物被循环利用、废弃物的焚烧和填埋接近于零,这样的社会被称为循环型社会。循环型社会要依靠转换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社会经济构造来得以实现。基本法中增加了“扩大生产者责任”的规定,规定商品的生产者在设计和制造产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生产和流通还应考虑其废弃的问题。扩大生产者责任是通过把废弃物处理费用的担负转移到生产者一方来实现的。因此,在大量废弃社会转换为循环型社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导入“扩大生产者责任”这一制度。循环基本法中还首次规定了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对策的优先顺序,第一抑制产生、第二再利用、第三再生利用、第四热回收、最后是适当的处理。
《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于2001年4月开始实施,是一部综合性法律。此法中包含着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也就是“3R”概念。3R概念是在原有的再资源化(Recycle)的基础上增加了抑制废弃物产生(Reduce)和产品再次利用(Reuse)两个概念,从一R发展三R具有重大的意义。抑制废弃物产生是指通过节省资源、延长产品使用寿命,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求企业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阶段,尽量合理使用原材料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再次利用是指对使用过的产品进行回收之后再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使其整体或者零部件得到再次利用。再次利用有效的减少了废弃物的产生,是产品得到了充分利用。再生利用是指伴随着产品的制造和使用会产生副产品,对副产品进行回收后再作为原料建议利用或是作为能源进行利用。例如,钢铁制造业需努力减少矿渣的产生,同时再产生的矿渣作为水泥的原材料加以利用。3R概念的提出不仅在法律上规定了产品得到有效利用的方式方法,更加使3R深入人心成为日本国民日常生活中的思想准则。
《废弃物处理法》最早制定于1970年,在经过了1976年、1991年、1997年、2000年四次重大的修改之后直至今日。废弃物处理法的目的是通过“分类、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利用、处理”几大过程,谋求保住人类的生活环境。处理过程包含两大部分,分别是中间处理和最终的填埋处理。再生是指在进行再生利用的工厂中把废弃物再次转化为资源。废弃物处理法把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和产业废弃物两大类,进而把有毒物品、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危害他人健康以及危害生活环境的物品划分为需要特别管理的废弃物。废弃物处理法明确规定了废弃物从废弃到最终处理的整个过程,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使废弃物得到了有效的处理,不仅提高了废弃物的再利用率还减少了环境的负担,保障了国民的生活环境。
除了基本法和两部综合性法律,日本政府还根据各种产品的性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分别是《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建设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绿色购买法》六部法律。每部法律都明确了法律实施对象、再生利用各环节的具体做法以及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最有特色的法律是《绿色购买法》,希望购买者能够尽量购买对环境无害的物品,也称作环境型物品。本法把环境型物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再生资源或者是有益于减轻环境负担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例如由塑料瓶再次生成的纤维。第二类是在生产阶段、使用阶段、废弃阶段等各个阶段中考虑到环境因素的物品。第三类是使用了环境型产品的某种劳务,例如用矿渣制成的水泥来建造楼房。循环再利用方面的六部法律体现出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十分注重细节,使法律不再是宽泛又难以推行的条文而是切合实际的可以被遵守的社会准则。
三、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立的意义
日本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通过确立基本原则,明确了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业以及国民的责任,确保了国民的健康生活。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明确了循环型社会的定义,也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废弃物这一概念,为整个社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法律中规定了废弃物处理的优先顺序,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并且减轻了环境负担,保全了国民生存环境也促进了经济的健全发展。虽然每部法律都有着各自的目的,但是都以基本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整体促进循环型社会的形成。日本相对完善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使日本迅速地从大量废弃的社会转变为循环型社会,使国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循环经济也在此基础上得到了健康的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日本循环型法律体系的建设使得日本的经济也自然而然的走上了循环的道路。因此,我国切不可以破坏自然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来实现自身发展,而是应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以建立循环型社会为最终目标。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法律体系建设,取其精华之处进行学习。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的保障,我国的循环经济才能够得到又快又好的发展,我国的循环型社会建设也将迈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坂口洋一.循環共存型社会の環境法[M].青木書店,2002.
[2]廃棄物·3R研究会.循環型社会キーワード事典[M].中央法規出版株式会社,2007.
[3]安田総合研究所.循環型社会ハンドブック-日本の現状と課題[M].有斐閣,2001.
[4]環境省.循環型社会白書(平成19年版)[M].ぎょうせい,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