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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源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虽然经理人与股东在诸多契约的约束下,二者好像联系在了一起,实质上,他们的利益目标并不一致,在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也有着很大的利益冲突和分歧。股权激励作为可以有效缓解企业的管理者和代理人之间矛盾的主要手段,它可以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方式而存在,促使经理人减少自身短视行为。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股权激励效果;公司治理
一、股权激励概述
在现代企业的治理机制中,股权激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种机制的作用方式是使公司的管理层持有公司的股票,从而使得高管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进而解决委托代理所产生的突出问题。当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股权激励是其必然产物。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促使股东对企业的管控能力下降,约束难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对于经营者来说,固定的收益奖金无法起到自身收入的杠杆作用,股东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愈发背离。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股东对于企业的监督管控越来越难。所以,有的管理者开始着手解决长期激励制度的成本高等方面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1.总体情况
2005年到2014年8月13日,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290家,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12.83%。然而,在这所有公司中,按中小企业板,深圳主板,上海主板分类,中小板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最高,相对来说,主板公司所占比例较少。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对于主板公司,中小企业板更偏向于使用股权激励的手段来降低代理成本、经营成本,留住核心技术骨干以及吸引外部人才。不同的行业股权激励比例也不同,由此可以说明不同行业由于对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骨干的依赖性不同,为此进行的股权激励方式以及程度不同。
2.标的物情况
从股权激励方案来看,只把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标的物的公司一共有223家,占69%;其次是只使用股票的,共85家公司,占26%;只使用股票增值权的有2家公司,占不到1%。而同时使用两种标的物“股票+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股票+股票增值权”的公司分别有7家、6家和1家。在上市公司的标的物来源中,股东转让股票16例,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股15例,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29例,股票增值权9例。股票期权中有26例采用的是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只有1例是股东转让股票。
3.实际控制人类型
从实际控制人类型来看,涉及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民营企业占多数(占67%)。另外,还有13家公司由于股权比较分散,没有明确的实际控制人。换个角度看,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民营企业中有37.76%的公司选择了股权激励,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无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和集体企业选择股权激励的比例也分别达到20%以上。大学和事业单位有13%选择了股权激励,而比例最小的是国有企业,只占到总数的5%左右。
4.业绩考核指标
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中,需要选择财务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方式,只有大概15%的公司只使用一种财务指标,还有14%的公司则是使用三种财务指标,其余大部分人选择使用两种财务指标。业绩考核一般是涉及公司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能力,就目前来看使用比较普遍的是净利润增长率和ROE。相对来说,股权越集中的公司对业绩考核要求越高,民营上市公司一般要求激励对象第一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为34%。
三、国内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存在的不足
股权激励制度创建在西方,90年代初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尝试使用。然而,这毕竟是西方的一种制度,在适应中国资本市场时,一方面发挥出了解决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矛盾,另一方面,除了其本身所固有的弊端,比如有可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过度追求指标进行暗箱操作等等。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国有企业模式固化,企业本身设立的结构问题,以及我国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在实行时也遇到各种问题,原本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方式无外乎工资和奖金,工资是一个固定的收入,激励效果不大,就奖金而言,经理人可能会为了奖金而采取各种短视行为。而采取何种股权激励方式,使用何种财务业绩考核标准,如何将管理人员的短期利益与企业的中长期规划相结合,如何设置禁售期和行权条件这都是需要详细考虑的。
四、对策建议
1.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改善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但是一个良好的管理结构是股权激励制度能够实行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其实以人才也就是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等等为中心。第一个方面是为了激励人才,降低管理成本,使人才自觉的为公司的管理而努力与公司的中长期目标计划相符合,减少股东层面的监督成本,减少代理成本。另一个方面是为了留住人才,股权激励往往行权条件在多年后,所以即使拿到股权后,也对公司回购,限售等方面有种种要求,是一个留住人才的好方法。还有就是吸引人才,股权激励可以吸引外部人才,降低经营成本。
2.提高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比例
由于我国使用股权激励制度历史较短,从用于提高股权激励水平的股份比例来看,远远没有达到股权激励理论水平上的最佳比例,况且,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大股东手里,容易造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3.完善股权激励实施过程的监督
由于企业的股权激励一般涉及面较广,所以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要谨慎处理,由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时间往往超过一年,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以至于出现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不相符合的现象,对于此,我们首先要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一个董事会是否独立,对于防止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滥用职权作用非常大,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其次,建立薪酬规划部门,对完善股权激励有着促进作用。最后,加强监事会行使职权的能力,引进先进的监事会制度,改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朱乃平,赵奇,王谈斌. 我国出版业上市公司绩效与运营能力分析[J]. 现代出版,2014,01:41-44.
[2]周嘉南,雷霆. 股权激励影响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成本了吗?[J]. 管理评论,2014,03:39-52+176.
[3]苏冬蔚,林大庞. 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J]. 经济研究,2010,11:88-100.
作者简介:邓锦程(1992—),男,江苏徐州人,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关键词:股权激励;公司绩效;股权激励效果;公司治理
一、股权激励概述
在现代企业的治理机制中,股权激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种机制的作用方式是使公司的管理层持有公司的股票,从而使得高管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进而解决委托代理所产生的突出问题。当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股权激励是其必然产物。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促使股东对企业的管控能力下降,约束难的问题也越发突出。对于经营者来说,固定的收益奖金无法起到自身收入的杠杆作用,股东的利益与经营者的利益愈发背离。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股东对于企业的监督管控越来越难。所以,有的管理者开始着手解决长期激励制度的成本高等方面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
1.总体情况
2005年到2014年8月13日,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290家,占所有A股上市公司的12.83%。然而,在这所有公司中,按中小企业板,深圳主板,上海主板分类,中小板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最高,相对来说,主板公司所占比例较少。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相对于主板公司,中小企业板更偏向于使用股权激励的手段来降低代理成本、经营成本,留住核心技术骨干以及吸引外部人才。不同的行业股权激励比例也不同,由此可以说明不同行业由于对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骨干的依赖性不同,为此进行的股权激励方式以及程度不同。
2.标的物情况
从股权激励方案来看,只把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标的物的公司一共有223家,占69%;其次是只使用股票的,共85家公司,占26%;只使用股票增值权的有2家公司,占不到1%。而同时使用两种标的物“股票+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股票+股票增值权”的公司分别有7家、6家和1家。在上市公司的标的物来源中,股东转让股票16例,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股15例,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29例,股票增值权9例。股票期权中有26例采用的是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只有1例是股东转让股票。
3.实际控制人类型
从实际控制人类型来看,涉及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中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民营企业占多数(占67%)。另外,还有13家公司由于股权比较分散,没有明确的实际控制人。换个角度看,实际控制人为个人的民营企业中有37.76%的公司选择了股权激励,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无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和集体企业选择股权激励的比例也分别达到20%以上。大学和事业单位有13%选择了股权激励,而比例最小的是国有企业,只占到总数的5%左右。
4.业绩考核指标
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中,需要选择财务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方式,只有大概15%的公司只使用一种财务指标,还有14%的公司则是使用三种财务指标,其余大部分人选择使用两种财务指标。业绩考核一般是涉及公司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能力,就目前来看使用比较普遍的是净利润增长率和ROE。相对来说,股权越集中的公司对业绩考核要求越高,民营上市公司一般要求激励对象第一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为34%。
三、国内上市企业股权激励存在的不足
股权激励制度创建在西方,90年代初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尝试使用。然而,这毕竟是西方的一种制度,在适应中国资本市场时,一方面发挥出了解决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矛盾,另一方面,除了其本身所固有的弊端,比如有可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过度追求指标进行暗箱操作等等。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国有企业模式固化,企业本身设立的结构问题,以及我国相关法律不够完善,在实行时也遇到各种问题,原本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方式无外乎工资和奖金,工资是一个固定的收入,激励效果不大,就奖金而言,经理人可能会为了奖金而采取各种短视行为。而采取何种股权激励方式,使用何种财务业绩考核标准,如何将管理人员的短期利益与企业的中长期规划相结合,如何设置禁售期和行权条件这都是需要详细考虑的。
四、对策建议
1.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实施股权激励可以改善一个公司的治理结构,但是一个良好的管理结构是股权激励制度能够实行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其实以人才也就是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等等为中心。第一个方面是为了激励人才,降低管理成本,使人才自觉的为公司的管理而努力与公司的中长期目标计划相符合,减少股东层面的监督成本,减少代理成本。另一个方面是为了留住人才,股权激励往往行权条件在多年后,所以即使拿到股权后,也对公司回购,限售等方面有种种要求,是一个留住人才的好方法。还有就是吸引人才,股权激励可以吸引外部人才,降低经营成本。
2.提高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比例
由于我国使用股权激励制度历史较短,从用于提高股权激励水平的股份比例来看,远远没有达到股权激励理论水平上的最佳比例,况且,大部分股权集中在大股东手里,容易造成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3.完善股权激励实施过程的监督
由于企业的股权激励一般涉及面较广,所以在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要谨慎处理,由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时间往往超过一年,在监管上容易出现漏洞,以至于出现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初衷不相符合的现象,对于此,我们首先要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一个董事会是否独立,对于防止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滥用职权作用非常大,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其次,建立薪酬规划部门,对完善股权激励有着促进作用。最后,加强监事会行使职权的能力,引进先进的监事会制度,改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朱乃平,赵奇,王谈斌. 我国出版业上市公司绩效与运营能力分析[J]. 现代出版,2014,01:41-44.
[2]周嘉南,雷霆. 股权激励影响上市公司权益资本成本了吗?[J]. 管理评论,2014,03:39-52+176.
[3]苏冬蔚,林大庞. 股权激励、盈余管理与公司治理[J]. 经济研究,2010,11:88-100.
作者简介:邓锦程(1992—),男,江苏徐州人,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方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