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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一词,意即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人民的自治,一开始就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形式出现的。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形成了古典民主理论,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又形成了现代西方民主理论。马克思、列宁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目前我国理论界对民主的含义也提出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本文认为,民主既有质的规定,又有量的规定,只有坚持质和量的统一才能正确理解民主的含义。
关键词:民主;人民的权力;国家制度
民主是一个无论在古代还是在当代都广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处在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地域的人们,都从各自不同的生存境遇和角度提出了相关的民主思想及主张。西方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洛多德的《历史》一书,意即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人民的自治,一开始就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形式出现的。经历了漫长黑暗的中世纪封建专制统治时期后,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并发展起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反对封建神权,掀起来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文艺复兴运动,随着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在政治思想上产生了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古典民主理论,认为民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政治统治,本质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洛克认为,国家是人民通过互相订立契约的办法建立的,人民订立契约时只是把部分权利转让给了国家,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对于君主和立法机关的行为,“人民应该是裁判者”〔1〕。卢梭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时,都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自然权利交给国家,形成了一种绝对权力,当这种权力受公意指导时就是主权,主权必须属于人民,人民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可侵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他指出:“其实政府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者。”〔2〕。“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托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3〕美国总统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将这一思想概括为“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汉译为“民有、民
治、民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古典民主理论在西方政治实践中出现了严重危机,资产阶级思想家内部出现了有关民主问题的不同流派,形成了现代西方民主理论。以马克斯.韦伯、约瑟夫.熊彼特为代表的精英民主论认为,公民的民主权利应主要体现在竞选过程中,即通过投票选出大众最信赖的、最有能力的领袖,即“政治精英”。韦伯将民主的本质概括为:是在现代官僚政治社会中提供一个最大限度选择领袖的公民选举机制,以保证“精英”的出现并维持政治权力的高效化。熊彼特认为,民主只是一套制度性的程序,一种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方法, “民主方法就是为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4〕以罗伯特.达尔为代表的多元民主论认为,民主可以被定义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其核心内容是:民主就是少数人的政府,是多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民主只有在竞选制度由多重集团或少数持不同政见者决定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有组织地利益集团结构是产生民主制度的基本条件。以卡尔.科恩为代表的民主参与论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5〕
古典民主理论作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神权的政治武器,它为资产阶级最终战胜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民主制度的建立都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古典民主理论都是以虚构的社会契约为前提,同时它所说的人民也缺乏社会历史内容,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性质。精英民主论所推崇“精英统治是“贵族统治论”现代翻版,反映了大垄断集团控制政治的现状,其目的是为了论证西方现存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反映了其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多元民主论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利益急剧分化的现实,反映了古典民主理论与资本主义社会自身的矛盾的冲突,但多元民主论利用利益集团,用多重少数人代替阶级,掩盖了民主的阶级内容和阶级性质,其实质是为了通过扩大有组织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权力,达到限制各种社会进步力量参与政治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民主论有助于提高公民在民主政治中的参与作用,但它以参与或影响决策作为民主的标志,忽略了民主政治中人民的主体地位。无论是古典民主论、精英民主论、多元民主论还是参与民主论,都未能揭示出民主的实质,企图掩盖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阶级实质。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批判和继承前人的民主思想的基础上指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君主制则是国家制度的一种,并且是不好的一种。”〔6〕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精辟地概括了民主的涵义:“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行使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7〕这些思想揭示了民主的实质,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与阶级和国家相联系,是由掌握政权的阶级决定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在我国,民主这个词可以说是一个舶来品,虽然我国古代早在11世纪左右就开始使用“民主”一词,《尚书.多方》载有“天惟时求民主”、“乃惟成汤克以尔多简代夏作民主”,但从词源上理解,中国古代的民主一词大抵有两种涵义:其一是民之主,也就是民众的主人,是对君主的别称;其二是为民做主,为民众办事。这两种含义与古希腊的民主有着重大的区别。随着西方列强入侵中国,中国的志士仁人都希望通过民主达到富国强国的目的,从早期改良派的民权思想到五四时期的民主思想的传播,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在中国得到传播,五四运动后,马列主义民主思想开始在我国得到广泛传播,形成了中国近代的民主思想。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来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那么民主的含义又是什么呢?目前我国理论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1、认为民主是一种政体,是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平等的原则共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形式;2、认为民主是由统治阶级中的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它反映着一定阶级的意志。3、认为民主有国体、政体、程序和意识四个方面,其中政体和程序是关键,即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真正的多数人的管理;4、认为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受政治、文化等其它条件的制约,是一种渐进的发展过程;5、认为民主是一个权力问题,其涵义是:由人民行使对国家大事的决定权;有人民行使对国家官员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由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6、认为民主是一种决策机制,即任何一个团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依靠预定程序,作出或改变决策的过程。
以上这些观点 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民主的涵义,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民主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然而,它们都有失之偏颇之处。对民主含义的理解,应坚持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的观点。本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本质决定现象并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是事物外在的、易变的方面,现象依赖本质,是本质的表现形式。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或国家形态,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体,国体表明民主的本质,它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是一个或几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统治;政体是民主的表现形式,它反映了统治阶级的采取何种形式去实现其统治。本质决定现象,国体决定政体;同时现象表现本质,政体表现国体并为国体服务。资本主义国家,民主的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发展的比较成熟和完善,但其本质是少数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民主的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方面还有许多改进和完善之处。其次,要坚持质和量的辩证统一的观点。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它把该事物、现象和过程同所有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并使这种区别具有明显的确定性和稳定性。正确认识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量是事物存在的规模、等级和发展的程度及内部组成要素的排列结构,是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任何量的规定性只有在同一种质的界限中才能存在。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体,人们认识事物时,应该把对二者的分析辩证地结合起来,在认识事物的质的基础上对事物作量的分析,才可以准确地把握事物的界限。在民主的含义中,“人民”是理解民主含义的关键。从古希腊罗马民主论到近现代西方民主论,无论是用绝对多数还是有限多数,都是从数量上界定人民的含义,没能从质的方面去界定人民的含义,所以常常陷于数字游戏的讨论之中,并且这种多数是受到财产等条件的限制,实际上是有产者中的多数,无产者和广大劳动者是排除在“人民”之外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主的认识和说明,本文认为民主是一种多元的复合存在:在无阶级的社会里,民主是一种社会自治制度,即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自身事务并对其行为负责的社会管理制度。在氏族社会,被恩格斯称之为“自然长成的民主制”、“无限制的纯粹的民主制。”〔8〕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领导所代替。”〔9〕其次,在阶级社会里,民主的涵义是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在国体意义上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其中的人民是指“以其存在和活动推动历史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那些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10〕它既对“人民”作了量的规定,即“那些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这种量的规定使社会主义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同时又对“人民”作了质的规定,即“其存在和活动推动历史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这种质的规定使社会主义民主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正是由于这种质和量的统一,才能说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民主对氏族民主的胜利、资本主义民主对封建专制的胜利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民主取代资本主义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下,第82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2〕卢梭:《社会契约论》第76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3〕卢梭:《社会契约论》第76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4〕熊 彼 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第337页,商务印书馆1979版。
〔5〕科恩:《论民主》,第10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5月版。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页,人民出版社1972版。
〔7〕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第257页、241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1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0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10〕王寿林:《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论》第2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5月版。
关键词:民主;人民的权力;国家制度
民主是一个无论在古代还是在当代都广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处在不同历史时代和不同地域的人们,都从各自不同的生存境遇和角度提出了相关的民主思想及主张。西方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洛多德的《历史》一书,意即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人民的自治,一开始就是作为国家的一种形式出现的。经历了漫长黑暗的中世纪封建专制统治时期后,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并发展起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反对封建神权,掀起来以人文主义思想为核心的文艺复兴运动,随着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在政治思想上产生了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古典民主理论,认为民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进行政治统治,本质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洛克认为,国家是人民通过互相订立契约的办法建立的,人民订立契约时只是把部分权利转让给了国家,国家的权力来自人民,对于君主和立法机关的行为,“人民应该是裁判者”〔1〕。卢梭认为,人民订立契约时,都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自然权利交给国家,形成了一种绝对权力,当这种权力受公意指导时就是主权,主权必须属于人民,人民主权不外是公意的运用,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不可侵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他指出:“其实政府不过是主权者的执行者。”〔2〕。“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托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3〕美国总统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说中将这一思想概括为“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汉译为“民有、民
治、民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古典民主理论在西方政治实践中出现了严重危机,资产阶级思想家内部出现了有关民主问题的不同流派,形成了现代西方民主理论。以马克斯.韦伯、约瑟夫.熊彼特为代表的精英民主论认为,公民的民主权利应主要体现在竞选过程中,即通过投票选出大众最信赖的、最有能力的领袖,即“政治精英”。韦伯将民主的本质概括为:是在现代官僚政治社会中提供一个最大限度选择领袖的公民选举机制,以保证“精英”的出现并维持政治权力的高效化。熊彼特认为,民主只是一套制度性的程序,一种选择政治领导人的方法, “民主方法就是为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4〕以罗伯特.达尔为代表的多元民主论认为,民主可以被定义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其核心内容是:民主就是少数人的政府,是多种利益集团的相互作用;民主只有在竞选制度由多重集团或少数持不同政见者决定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有组织地利益集团结构是产生民主制度的基本条件。以卡尔.科恩为代表的民主参与论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5〕
古典民主理论作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神权的政治武器,它为资产阶级最终战胜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民主制度的建立都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古典民主理论都是以虚构的社会契约为前提,同时它所说的人民也缺乏社会历史内容,具有明显的唯心主义性质。精英民主论所推崇“精英统治是“贵族统治论”现代翻版,反映了大垄断集团控制政治的现状,其目的是为了论证西方现存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和永恒性,反映了其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多元民主论反映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利益急剧分化的现实,反映了古典民主理论与资本主义社会自身的矛盾的冲突,但多元民主论利用利益集团,用多重少数人代替阶级,掩盖了民主的阶级内容和阶级性质,其实质是为了通过扩大有组织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影响政府政策制定过程的权力,达到限制各种社会进步力量参与政治的机会和权利。参与民主论有助于提高公民在民主政治中的参与作用,但它以参与或影响决策作为民主的标志,忽略了民主政治中人民的主体地位。无论是古典民主论、精英民主论、多元民主论还是参与民主论,都未能揭示出民主的实质,企图掩盖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阶级实质。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在批判和继承前人的民主思想的基础上指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君主制则是国家制度的一种,并且是不好的一种。”〔6〕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精辟地概括了民主的涵义:“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行使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7〕这些思想揭示了民主的实质,指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与阶级和国家相联系,是由掌握政权的阶级决定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在我国,民主这个词可以说是一个舶来品,虽然我国古代早在11世纪左右就开始使用“民主”一词,《尚书.多方》载有“天惟时求民主”、“乃惟成汤克以尔多简代夏作民主”,但从词源上理解,中国古代的民主一词大抵有两种涵义:其一是民之主,也就是民众的主人,是对君主的别称;其二是为民做主,为民众办事。这两种含义与古希腊的民主有着重大的区别。随着西方列强入侵中国,中国的志士仁人都希望通过民主达到富国强国的目的,从早期改良派的民权思想到五四时期的民主思想的传播,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在中国得到传播,五四运动后,马列主义民主思想开始在我国得到广泛传播,形成了中国近代的民主思想。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翻来三座大山,建立了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那么民主的含义又是什么呢?目前我国理论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1、认为民主是一种政体,是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平等的原则共同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一种形式;2、认为民主是由统治阶级中的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一种政治制度,它反映着一定阶级的意志。3、认为民主有国体、政体、程序和意识四个方面,其中政体和程序是关键,即通过什么途径实现真正的多数人的管理;4、认为民主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并受政治、文化等其它条件的制约,是一种渐进的发展过程;5、认为民主是一个权力问题,其涵义是:由人民行使对国家大事的决定权;有人民行使对国家官员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由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权;6、认为民主是一种决策机制,即任何一个团体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依靠预定程序,作出或改变决策的过程。
以上这些观点 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民主的涵义,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民主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然而,它们都有失之偏颇之处。对民主含义的理解,应坚持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的观点。本质是事物内在的、相对稳定的方面,本质决定现象并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是事物外在的、易变的方面,现象依赖本质,是本质的表现形式。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或国家形态,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体,国体表明民主的本质,它反映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任何一种类型的国家都是一个或几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统治;政体是民主的表现形式,它反映了统治阶级的采取何种形式去实现其统治。本质决定现象,国体决定政体;同时现象表现本质,政体表现国体并为国体服务。资本主义国家,民主的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发展的比较成熟和完善,但其本质是少数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民主的表现形式和实现形式方面还有许多改进和完善之处。其次,要坚持质和量的辩证统一的观点。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它把该事物、现象和过程同所有其他的东西区别开来,并使这种区别具有明显的确定性和稳定性。正确认识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量是事物存在的规模、等级和发展的程度及内部组成要素的排列结构,是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任何量的规定性只有在同一种质的界限中才能存在。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规定性的统一体,人们认识事物时,应该把对二者的分析辩证地结合起来,在认识事物的质的基础上对事物作量的分析,才可以准确地把握事物的界限。在民主的含义中,“人民”是理解民主含义的关键。从古希腊罗马民主论到近现代西方民主论,无论是用绝对多数还是有限多数,都是从数量上界定人民的含义,没能从质的方面去界定人民的含义,所以常常陷于数字游戏的讨论之中,并且这种多数是受到财产等条件的限制,实际上是有产者中的多数,无产者和广大劳动者是排除在“人民”之外的。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主的认识和说明,本文认为民主是一种多元的复合存在:在无阶级的社会里,民主是一种社会自治制度,即社会成员自我管理自身事务并对其行为负责的社会管理制度。在氏族社会,被恩格斯称之为“自然长成的民主制”、“无限制的纯粹的民主制。”〔8〕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领导所代替。”〔9〕其次,在阶级社会里,民主的涵义是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制度,在国体意义上表明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体现国家的阶级性质。其中的人民是指“以其存在和活动推动历史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那些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10〕它既对“人民”作了量的规定,即“那些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这种量的规定使社会主义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的民主;同时又对“人民”作了质的规定,即“其存在和活动推动历史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这种质的规定使社会主义民主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正是由于这种质和量的统一,才能说民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民主对氏族民主的胜利、资本主义民主对封建专制的胜利是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主义民主取代资本主义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下,第82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2〕卢梭:《社会契约论》第76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3〕卢梭:《社会契约论》第76页,商务印书馆1982版。
〔4〕熊 彼 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第337页,商务印书馆1979版。
〔5〕科恩:《论民主》,第10页,商务印书馆出版,1988年5月版。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80页,人民出版社1972版。
〔7〕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第257页、241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1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0页,人民出版社1995版。
〔10〕王寿林:《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论》第2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