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现代化信息的发展,档案在医院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尽管如此,作为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院档案工作仍无法与日益发展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相适应。本文粗浅地探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088-01医疗档案又称医院档案,是医院在从事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医院工作计划和决策的可靠依据,是指导并协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参考资料。档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是必须重视的基础性工作。医疗机构档案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二、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 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 10.1)。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四、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一)档案保管权限
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4.其他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二)档案保管期限
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三)文档的保存形式
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五、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关键词]疾病预防控制 机构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2-0088-01医疗档案又称医院档案,是医院在从事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药品管理、卫生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医院工作计划和决策的可靠依据,是指导并协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参考资料。档案管理是医院科学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是必须重视的基础性工作。医疗机构档案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二、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 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06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 10.1)。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四、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一)档案保管权限
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4.其他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二)档案保管期限
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三)文档的保存形式
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五、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