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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基层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探索和民主政治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持续稳定发挥基层协商重要作用的必由之路。从操作技术层面对协商内容、主体、形式、程序等方面的规范化努力初见成效后,从组织结构和权力关系上明确基层协商民主主体责任者至关重要。党组织系统成为基层协商民主的主体责任者有其理论渊源和现实依据,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党组织体系深入基层的现实状况和群众路线的历史传统与理论根基,决定了其作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主体责任者的合理有据。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