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中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文侧重梳理和剖析“持有待售资产”,以加深业界对其的认识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