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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云南禁毒工作20多年的实践证明,毒品是可以控制的,毒品危害是可以减少的。我们所面对的毒品问题的客观状况究竟怎么样?云南省乃至全国应对毒品的渗透和危害,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和策略,以达到禁绝毒品的最终目的?这正是本文要论证的主题。
关键词:禁毒战略;云南禁毒;“三大战场”;成功实践
中图分类号:C91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6)03—0036—08
云南禁毒工作已经开展20多年了,面对诸如:“为什么毒品越禁越多?”“毒品能禁绝吗?”“云南能减轻毒品对全国的危害吗?”这样一些疑问,深感有必要对此展开一些理性的思考。也就是说,我们所面对的毒品问题的客观状况究竟怎么样?云南乃至全国应对毒品的渗透和危害,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和策略,以达到禁绝毒品的最终目的。
一、制定禁毒战略和策略的客观依据
禁毒战略与策略的客观依据是毒情。从国际上看,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目前,毒品贩运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超过8000亿美元,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全球吸毒人数2亿多,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内的情况看,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东南沿海地区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仍很严重,并逐步向内地蔓延;一些地区非法种植罂粟和土法加工海洛因的问题出现反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突出,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增多,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国现有吸毒人员约79万名。另外,毒品问题与艾滋病问题、民族问题和贫困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
要制定科学的禁毒战略,仅仅认识毒情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分析导致毒情形势发展状况的原因。显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是一些观点的概括:
(一)社会医学观点:
引起药物依赖有3个基本因素:毒品,用毒者和环境。毒品本身可以引起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心理依赖性),引起中枢神经效应和药物耐受性,导致强迫性觅毒和反复无节制地用毒。强迫性觅毒引起反社会行为,包括为获得毒品而去犯罪。
对于用毒者觅毒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好奇,逃避,冒险,病态和快感等。
环境方面,一些研究指出,父母早期离异、父母的身心障碍和家庭的无温暖,与青少年吸毒有密切关系。社会文化、宗教信仰、道德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民族传统也对毒品的使用有很大的影响。
上述三者的关系如同种子、土壤和气候一样,在一定的相互作用下,促使用毒者在心理、生理、病理诸方面发生变化,并在人群中表现出特异的流行病学特征。
(二)经济学观点:
毒品问题归根基到底源于经济问题。就世界范围而言,今天的毒品问题,正是南北经济差距的一种反映。毒品交易是一种非法贸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等,大多出于经济目的。
(三)政治学观点:
毒品常常用来作为反政府政治活动的工具,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毒品“滋养”着战争,战争又保护和加速着毒品的泛滥。
(四)历史学观点:
毒品问题是一种历史现象,相当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毒品问题是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的结果。
(五)犯罪学观点:
基于毒品对人类的巨大威胁和对社会规范的严重破坏,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认定吸毒、贩毒行为属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控制毒品(禁毒)是联合国和几乎所有国家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社会学观点:
毒品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禁毒难的关键在于毒品问题的极不简单,它牵扯的社会领域,衍生出社会问题的方方面面。
不论从何种角度、何种途径来进行分析研究,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毒品问题,总要通过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基本环节表现出来,上面提到的各学科的分析,事实上也都是围绕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基本环节展开的。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三个基本环节所构成的“毒品链”,恰恰是毒品问题的基本症结之所在。
云南地处祖国的西南边疆,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毗邻,国境线长达4061公里。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毒品在世界范围的泛滥和“金三角”毒品生产的迅猛发展,云南受到境外毒源地的包围,被推向了禁毒斗争的前沿。20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禁毒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国内,放眼世界,紧紧抓住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三个关键环节,在禁毒的“三大战场”(即以减少毒品流通为目的的堵源截流战场、以减少毒品危害和新生吸毒人员为目的的毒品防治战场、以减少毒品生产供给为目的的禁毒除源战场)同时并进,主动进攻,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逐步探索出了从根本上控制解决毒品问题的战略思路和治本措施,实现了禁毒工作的科学、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云南在禁毒“三大战场”的成功实践
(一)扩大堵源截流战场,减少毒品流通。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三角”流入我国的毒品主要从云南入境,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云南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抓好堵源截流。多年来,我们从云南特殊的地理区位和毒品走私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出发,把堵源截流工作置于禁毒工作的首位,从政策制定、警力配置、资金投入、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加大力度,在省内查清切断毒品通道,减少国内毒品的供给和流通,竭尽全力把毒品堵截在境外。
1.查缺补漏,严密“三道防线”。根据毒品流人的主要口子和贩运路线,我们依托省内“三江”(怒江、澜沧江、红河)、“三路”(昆瑞、昆洛、昆文公路),构筑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出省口子三线截”的禁毒“三道防线”查缉网络,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交通条件的改善,查缉网络布局不合理、查控工作不严密等问题日趋突出。对此,我们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三道防线”查缉网络的调研,找出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完善布局,不断改进公开查缉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固定、流动公安警务站,一、二线公安边防检查站和现有装备的作用,不断加大边境沿线和重要贩毒通道堵查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总结出了公开查缉和缉毒侦查“六个结合”的宝贵经验,即:公开查缉和秘密侦察相结合;境内查缉和境外情报调研相结合;缉毒专业队伍查缉与多警种及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相结合;查缉大宗过境贩毒与扫荡零星贩毒相结合;查缉毒品与查缉易制毒化学晶相结合(“双向查缉”);查缉毒品与追缴贩毒非法所得相结合。面对毒品渗透形势的变化,有针对性地组 织截流行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大行动,集中力量,在短期内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毒品藏匿手段狡诈多变的特点,加大禁毒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现有查缉设备和缉毒警犬的使用效率,使其尽快形成战斗力。2001年11月,云南省曲靖市罗乎县公安局警务站侦破“11·8”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672.9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创下了我国一案缴获海洛因的最高纪录。
同时,严密“三道防线”,提高查缉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官兵的培训,加大对边境地区毒品渗透的重要口岸、通道和毒品流经省内主要交通沿线、出省口子的查缉力度;积极探索使用辅警、联防力量加强边境小路、通道和交通沿线、支线的查缉工作;研究流动性查缉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及时掌握利用公路、铁路、邮路和港航等交通工具货运藏匿夹带毒品和人体藏毒犯罪的规律、特点,掌握贩毒群体的变化,重在打击“供销两头”,努力遏制“蚂蚁搬家”式的毒品走私贩运势头;加强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查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通过不断严密“三道防线”,查缉效果越来越好。毒品缴获量2000年4.53吨,2001年10.23吨,2002年8.73吨,2003年9.47吨,2004年10.72吨,2005年达到了10.75吨。
2.主动出击,强化侦查办案。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改变过去防御性的堵截查缉办法,调整堵源截流战略,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把工作做到了境外。一方面加强国际禁毒合作,主动与邻国警方开展情报交流、协查办案和联合扫毒行动。并坚持“区别对待,以压促变”的策略,同境外贩毒势力进行坚决斗争,迫使他们减少毒品的生产和停止向中国走私毒品;另一方面在我省范围内开展预备贩毒案件的侦查,主动出击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就是改变过去侦办贩毒案件要“人赃俱获”才能依法惩办的做法,准确掌握贩毒分子的犯罪意图和犯罪预备行为,获取证据,迅速予以打击处理。这样做既减少了人民币大量外流、毒品大量流入,还挽救了一批贩毒分子(按犯罪未遂从轻处理)。从1993年至2005年,全省共侦破预备贩毒案2442起,缴获毒资3.08亿元,相当于将10多吨海洛因堵在了境外。2001年,我省明确提出“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品、追财产”的缉毒侦查工作指导思想,从战略高度提升了缉毒侦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近年来,在有关国家和国内相关省区的支持配合下,云南先后侦破了“7·28”—“001”、“11·8”、“3·30”、“3·15”、滇港“6·26”等一大批国际知名的贩毒大案,使谭晓林、尚朝美、刘明等一批“金三角”知名的大毒枭受到了惩处。
针对内地省区人员到云南省贩毒突出的情况,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的合作,联手打击毒品犯罪。2003年,公安部禁毒局在云南建立了驻滇联络办公室,全国近20个省区向我省派驻了驻滇禁毒联络员。同时,我省还先后与广东、贵州、甘肃等省区建立了打击毒品犯罪协作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与有关省区的联系与协作。2005年5月,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周密部署下,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与有关省区公安机关和省内相关警种大力协作配合,成功侦破“5·28”新疆重大团伙型系列贩毒案,铲除了一批地下贩毒网络,清除了边境地区治安隐患。
要强化侦查办案,就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严守办案时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打处率。办案质量体现了我们的执法水准,办案时效体现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打击力度,打处率的高低反映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我们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利益、轻责任的不良倾向。将程序法与实体法有机统一,既对执法办案的结果负责,也对执法办案的程序负责。并通过培训和执法实践来强化我们的破案技能和提高办案质量,使我们的禁毒民警明确办理涉毒刑事案件和行政、治安案件时的办理程序、工作流程和办案时效,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一起案件的侦查办理工作。毒品犯罪一般都有预谋过程和实施犯罪过程,突发性强、情况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应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争时间,抢速度,快侦快办,速战速决,人赃俱获,使罪犯难逃法网。该取证时就必须及时取证,不然,时过境迁,导致难于取得有效证据,甚至造成证据毁灭,贻误战机,前功尽弃,最终影响办案质量。当然,我们不能不分案情,一律立侦速破,也不能为追求办案时效,而过分强调快速结案,而要辩证地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抓住战机、保证办案时效,又要依法取证、保证办案质量,还要运用谋略,斗智斗勇,该长期侦查的,还要有长期打算,精心设计,苦心经营,适时破案,才能提高我们的侦查办案水平,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力度。
我们还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严格监管力度,强化“双向查缉”,注重公开和秘密两手结合,最大限度地阻止和减少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境外,千方百计削弱境外制毒能力,全力扩大境内堵源截流战场。
3.情报主导,实施精确打击。云南多年的禁毒斗争实践表明,情报工作是禁毒工作的生命线。无论是开展边境禁毒执法合作、抓捕境外毒枭和重要毒贩、破获贩毒大案、开展毒品问题重点整治,还是强化公开查缉和禁毒基础工作,情报工作都发挥子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到情报先行,才能牢牢掌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
一是不断增强情报工作意识,树立禁毒“大情报”的观念。各级禁毒执法部门在工作中突出情报信息在禁毒执法中的信息导侦作用,大力加强境内外涉毒情报信息的调研,力争获取禁毒战略情报、战役情报和战术情报,不断拓宽情报来源,狠抓情报基础业务建设,将情报触角延伸到境外,对毒品走私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加年6至7月我省与香港警方合作、成功侦破的“滇港6·26”跨境贩毒案,就是将情报触角延伸到境外,对毒品走私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在情报交流与合作方面密切配合的精品案例。
二是整合情报资源,完善整体作战机制,以情报集中带动警力集中,从而实现精确打击。在贩毒活动日益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今天,传统的一些破案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导致击溃战多,歼灭战少;伤其十指多,断其一指少;抓获马仔多、打击毒枭、团伙和摧毁网络少。通过多年的探索,19四年以来,云南省不断总结和完善了人力情报、技术情报和计算机信息分析管理“三结合”的情报机制。其中,人力情报是基础,技术情报是关键,计算机信息分析管理是手段。“三结合”情报工作机制的建立,一举打破了警力分散、条块分割的旧模式,更加合理地调配了警力和情报资源,提高了情报的发现和收集能力,达到了以情报集中带动警力集中和多打歼灭战的目的。为充分发挥“三结合”禁毒情报机制的优势,近年来,我们对其运作方式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相关禁毒执法部门的合作关系,巩固、 发展在情报交流、办案协作方面的工作机制,实行禁毒情报归口管理和规范运作,形成优势互补、准确高效的侦查、情报运行机制。
三是构建情报合作平合,实现资源共享。过去传统的情报收集方法,情报分散、单一、不集中、不系统,效率和效益低,往往是有线索需开展侦查后才去搜集情报;或仅限于发案后去找人(以案找人),就案而收集情报,这就使情报滞后于侦查工作,其结果是情报不灵,侦查工作也深入不下去。为了扭转情报滞后的被动状况,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禁毒情报协作和交流机制,在与相关部门合作的基础上,组建了全省禁毒情报中心,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间以及公安与其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动机制,以及畅通、快捷、高效的情报交流、办案协作机制,做到情报信息共享,情报信息导侦、导控,以“人”找案、以“地”找案,以“事”找案、以“物”破案,通过把握情报信息,掌控违法犯罪活动,分析研判,因势利导,适时打击,努力掌握侦查破案的主动权。随着毒品犯罪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还逐步认识到,要进一步提高发现、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情报的搜集、分析和运用,强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重视各种基础资料包括人口信息、金融信息、房地产、信贷、电信、税收、供水、供电等社会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整合,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及时掌握毒品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和规律特点;必须把禁毒隐蔽力量建设作为禁毒情报工作的重点来抓,在物建“钻深爬高”禁毒秘密力量上狠下功夫,努力获取深层次、高质量和准确可靠的情报信息;必须加强对重点涉毒场所的控制,加大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反洗钱工作力度;通过强化情报工作,为禁毒决策和禁毒斗争提供科学依据,使禁毒情报在“堵源截流”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是合理分配情报资源,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做好禁毒工作。针对毒品犯罪特点和禁毒工作实际,我省对各级禁毒部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和情报工作的职责进行了定位,即省级禁毒部门重点组织、协调、指挥跨国、跨省区、跨州市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战略及战役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应用,多做宏观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破案工作;州市禁毒部门主要是强化侦查破案,特别是跨县市、跨区域的侦查破案和战役、战术情报应用及各类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合理调配和集中使用警力,多打歼灭战和联手战;县级禁毒部门主要是负责打击零星贩毒、禁吸戒毒、创建“无毒社区”和战术、个案情报应用及各类情报搜集、分析、研判等工作,遏制萎缩毒品消费市场,确保辖区一方平安。
(二)推进毒品防治战场,萎缩毒品消费。
毒品过境势必带来吸毒蔓延,这是一个规律。因此,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戒结合”的指导思想,采取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多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吸食毒品,减少新生吸毒人员。同时,加强禁吸戒毒工作,落实戒毒后的帮教和监控措施,提高戒毒质量,降低复吸率,进而实现减少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的目标。
1.强化预防教育,提高抵御毒品危害能力。毒品就像瘟疫,不仅摧残人的身心健康,而且能够毁灭一个民族。为此,我们把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作为一项治本之策,不断扩大禁毒宣传的教育面和覆盖面,使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方面,抓好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为社会化的禁毒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中小学生等高危人群和特殊的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把吸毒问题严重的乡镇、企事业单位中易受毒品侵害的辍学青少年、待业青年、外来人口以及易滋生吸毒人员的场所、行业和工作薄弱的地方作为毒品预防教育的重点。通过大张旗鼓的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广大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普遍提高。
2.推进禁吸戒毒,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在10多年的禁吸戒毒工作中,云南总结出“群众监督戒、基层组织戒、政府强制戒、依法劳教戒”的“四个层次”和“以药物治疗、心理矫正、劳动康复为内容”的“三个结合”戒毒治疗体系及“制度规范化、生活集体化。行动军事化、治疗医院化、康复科学化和教育学校化”的戒毒所“六化管理”经验。实践证明“四个层次”、“三个结合”的戒毒治疗体系是新时期禁吸戒毒的有效做法,为遏制我省吸毒人员的大幅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长期的探索,云南省于2001年决定对传统禁吸戒毒工作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工作方法等内容进行大胆改革,推行对吸毒人员收戒方式由“外循环”转为“内循环”(简称“外转内”)“外转内”收戒方式是指在强制戒毒所的基础上扩大收戒吸毒人员的容量,能够一次性将本地吸毒人员全部收戒,做到社会面上无失控吸毒人员;依法将吸毒人员的收戒和劳动康复时间从3—6个月延长到1年,延长屡戒屡吸的周期,同时组织吸毒人员开展生产劳动,提高戒断巩固率,努力做到在社会上的吸毒人员不论新吸毒的还是复吸的,一经发现就能及时收戒或劳教,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用“外转内叫文戒方式组织戒毒人员走劳动康复道路,不仅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使戒毒场所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还培养了戒毒人员相互帮助,学会关心他人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为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巩固戒断成果,力争实现社会上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
尽管“外转内”收戒方式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但“外转内”是我们10多年禁吸戒毒工作经验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毒品的生产和供给,有利于禁吸戒毒工作的开展,有利于逐年减少吸毒人员,有利于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促进整个禁毒斗争的顺利进行,有效遏制了盗、抢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促进了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它不仅使我们开始找到了破解“禁毒难,巩固更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钥匙,而且,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探求社会长治久安之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省从2001年开始推行“外转内”收戒方式以来,共投入3542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733万元,地方投资16694万元。对原有的97个强制戒毒所进行了调整和改扩建,到2005年底调整为82个,收戒容量已从2001年的1.3万张增至3.7万张,当年收戒吸毒人员81598人次,突破历史最高记录。从国民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来看,全世界尚无任何一个国家能够象中国政府这样下如此之大的决心、投入如此之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实行吸毒人员全员收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创建“无毒社区”,落实社区帮教。要减轻毒品的社会危害,就要依托一定的载体,利用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创建“无毒社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有效载体。1999年以来,云南省 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和“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原则,在毒情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不同措施,重点抓好毒情严重程度不同地区的创建工作,并通过推广昆明市“金碧社区”等先进典型经验,稳步推进“无毒县市”、“无毒社区”、“无毒村寨”、“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家庭”的创建活动。同时,把创建无毒和创建平安活动、安全小区等结合起来,推广经验,巩固成果,实现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的目标。
依靠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做好社区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教机制,加强戒毒后的监督工作,是减少复吸毒品人员、巩固戒毒成果的重要环节。对此,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使他们看到光明和前途,与毒品彻底决裂,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人。通过深入细致地发动群众,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建立了以派出所、社区、单位和家庭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对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出所人员,做到戒断一个,落实帮教一个。同时还开展了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目前,全省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29个,收治吸毒人员992名,形成了牢固的帮教体系。
4.打击零星贩毒,切断毒品供给渠道。零星贩毒是吸毒人员获取毒品的最主要渠道,对毒品消费市场的形成和对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都起着直接和推波助澜的作用。打击零星贩毒是整个禁毒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但它往往也容易被忽视。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逐步认识到零星贩毒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克服“重大案,轻零案”思想,把打击零星贩毒活动摆到与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明确责任,把打零工作落实到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内涉毒娱乐场所、出租房、旅店、城郊结合部及外来人员的管控,铲除零星贩毒的“温床”,始终保持对零星贩毒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危害较大的零贩“中间商”、“坐地商”和“批发零售商”,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针对零贩证据单一、涉毒量小、人员成份复杂、打处难等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建立“打零”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打零”的基础工作,加强对零星贩毒分子的证据积累,做到查询、打击、处理快捷、高效,对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起到了积极作用,可切断毒品供给渠道,有效防止戒毒出所人员复吸和新生吸毒人员滋生,确保社会面上无失控吸毒人员目标的实现和巩固。
5.实施重点整治,摧毁毒品“集散地”和“中转站”。毒品问题有复杂的社会根源,与当地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一个地方毒品问题泛滥,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污染社会风气,而且还会向外辐射,波及周边地区,成为毒品“集散地”、“中转站”。只有针对某个时期、某些地域毒品犯罪的突出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重点整治,打禁毒攻坚战,才能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问题。1992年,我省针对文山州平远地区贩毒、贩枪问题严重的情况,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办法,在平远地区开展了一场以打击贩毒、贩枪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斗争,彻底改变了这个地区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态;1999年以来,针对我省巍山等局部地区毒品犯罪情况严重,已发展成为殃及全省、波及全国的毒品集散地“毒瘤”的情况(当年被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列为全国17个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地区之首),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11个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通过几年时间的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广大群众禁毒意识大大增强,一些危害当地的吸毒盗窃团伙被打掉,毒品犯罪活动和社会面吸毒人员大大减少,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9月,巍山县被国家禁毒委摘除毒帽。
(三)开辟禁毒除潭战场,根除毒品源头。
多年的禁毒斗争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在境内查缉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固然是我省禁毒工作的基本立足点,但境外毒源不除,国无宁日、省无宁日。要彻底根除毒品危害,就必须把工作做到境外去。只有着眼于根除毒源,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云南禁毒斗争的国际化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开辟境外禁毒除源战场。
1.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从国际禁毒发展趋势和国家外交大局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中央“睦邻友好,稳定周边”的外交方针,不断深化对东盟各国禁毒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建立与毒源地所在国之间政治上的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同存异,寻求双方利益的共同点。2000年,第一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以后,中国与缅甸、老挝、泰国、越南等国分别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方面的合作,形成了中、老、缅、泰、越五国禁毒合作机制,使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之间的合作基础更加牢固。云南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与东盟各国在情报交流、执法合作、案犯遣返、执法培训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与缅甸、老挝、越南、泰国联合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毒品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及本国和跨国的毒品犯罪活动。2005年10月2日,由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立案侦办的“11·02”特大跨国武装贩毒案成功告破。先后在中国、缅甸、老挝抓获大毒枭韩永万为首的犯罪嫌疑人70人(其中中国籍14人、缅甸籍51人、老挝籍5人),两次共缴获毒品海洛因726.8千克,以及大批军用武器、弹药和毒资。该案是近年来中、缅、老、泰四国警方在国际禁毒执法合作方面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彻底摧毁了长期盘踞在境外大肆向我境进行贩毒活动的韩永万贩毒团伙,拔掉了大毒袅韩永万这颗“大钉子”,成功摧毁了涉及中、老、缅三国多个地区的一个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地下贩毒网络。同时,云南警官学院为缅甸、老挝两国培训了8批240名禁毒执法官员。云南省与东盟各有关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合作的形式,在提高执法能力、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情报信息网络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活动,给本地区禁毒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使禁毒合作更加务实。
2.因情施策,区别对待,开展联合扫毒行动。与云南省毗邻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都相对落后,尤其是缅甸政府,其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反对派与军政府之间的矛盾,其主要精力是放在对付反对派和民族地方武装势力上。针对这种状况,我们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根据我省边境地区的毒品犯罪形势,对缅甸民族地方武装势力采取“疏压结合,区别对待”的策略,运用政治、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向其阐明我禁毒立场,晓以利害,施加压力,与周边国家边境地方政府合作,开展以捣毁境外毒品加工厂(点)、打击境外毒泉、抓捕负案在逃毒贩为重点的跨境联合扫毒行动,在合作与斗争中开展禁毒。2002年中、缅、 泰、美以及中国香港特区、缅甸掸邦第二特区等四国六方联手,成功破获的“3·30”特大跨国贩毒案件,就是利用矛盾,以压促变,与缅甸边境地方政府成功合作的典范。2002年至2005年,我省与缅、老共开展边境联合扫毒和联合办案121次,捣毁毒品加工厂14个,捣毁吸贩毒窝点122个,缴获毒品2.44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6.68吨,铲除罂粟909.8亩,对遏制境外毒品向我渗透起到了积极作用。
3.抓住机遇,争取外援,推进替代产业发展。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以及我国的不懈努力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我毒品危害较大的缅甸克钦邦第二特区、克钦邦第一特区、掸邦第四特区推行罂粟禁种,迫使这三个特区分别于1991、1992、1997年基本实现无罂粟种植,毒品生产、贩运基本得到遏制,对我危害显著减轻;2002年底,掸邦第一特区也基本实现了罂粟禁种,结束了该地区100多年来种植罂粟的历史;2005年,在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下,掸邦第二特区也兑现承诺基本实现了罂粟禁种。云南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邻国合作,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及大量人力、物力,帮助缅北、老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70万亩,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替代种植和禁毒工作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1998年5月,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禁毒署执行主任皮诺·阿拉奇在考察云南禁毒工作时说:“中国帮助邻国开展的替代种植,是在没有联合国援助的情况下独立进行的,其成果超出了我的预想”。“云南省已作出例证,向国际社会表明禁毒是可以取得成功的”。他还表示,通过此次考察,对解决“金三角”毒品问题充满希望,更加坚定了国际社会禁绝毒品的信心和决心。
我省帮助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做法不仅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而且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国家设立了由商务部、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专题研究部署国家推进境外替代发展的相关工作,决定加大支持境外替代发展的力度。随着国家对推进境外替代发展支持的进一步加强,以及国际社会和毒源地相关国家自身的努力,解决“金三角”地区海洛因问题应为时不远了!
4.拓展空间,根除源头,遏制新型毒品发展蔓延。近年来,受国际毒潮的影响,“金三角”地区毒品生产、消费格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新型毒品犯罪在我省已经历了初始(1991年至1996年)、发展蔓延(1997年至1999年)和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并存并逐步形成(2000年至今)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种种迹象表明,新型毒品正在迅速发展蔓延,“除源”的内涵和外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禁毒除源的范围已不仅限于境外,还包括我们境内。继多年前我们提出的“双向查辑”措施后,近年来我们又在新型毒品预防、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等多方面强化工作,拓展了“除源”空间,取得了初步成效。仅2005年我省查获的冰毒案件就达938起,缴获冰毒3.15吨,占全省缴获毒品总量的29.3%,三项指标均创下我省历史之最,呈现出冰毒案件破案数、缴毒数、大案数急剧增多的显著特点。对此,要努力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除了稳、准、狠地打击冰毒犯罪外,还要强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坚决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有效削弱境外制毒能力。严格对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经销、购买、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审批,加强监管,加大检查、核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对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整顿管理混乱、流失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查处违反管理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新型毒品的生产、加工和贩运,这也是当前我们禁毒除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云甫禁毒“三大战场”的成果及结论
经过20多年的不断努力,云南禁毒工作用自己的智慧、汗水、鲜血乃至生命凝聚成辉煌的历史成就:
——堵源截流战果显著。1982年至2005年的24年间,云南总计查破贩毒案件16.65万起,缴获毒品138.19吨(其中海洛因等精制毒品71.02吨,鸦片57.69吨,冰毒7.53吨,吗啡1.84吨),查获易制毒化学品2084.5吨。1996年至2005年10年间,云南共缴获海洛因54.78吨,占全国这10年缴获海洛因总量的近7成(69.19%)。2005年云南缴获毒品量占全国缴获毒品总量的75.4%,其中,海洛因、冰毒和鸦片的缴获量分别占全国缴获总量的73.4%、68.5%和97.1%。
——吸毒人数得到有效控制。1990年云南省有吸毒人员57787人,占当时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74%;2005年底,云南省有吸毒人员62287人,占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8%。从1990年至2005年的16年间,吸毒人数增加了4500人,而全省的总人口则增加了753万余人。1990年全省现有吸毒人数占全省人口总数的比例为万分之15.6,2005年底为万分之14。从全国来看,我国现有吸毒人员为79.1万人(全国人口13亿),与15年前的7.8万多名吸毒人数相比(当时全国人口11.43亿),全国吸毒人数上升了10多倍,吸毒人数所占的万分比由0.68上升至6.1,也上升了近10倍。
——无毒区域稳步扩大。全省已创建“无毒县市”25个,“无毒社区”712个,分别占县市和乡镇总数的19.4%和45.7%。我们正朝着“积个体为群体、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的目标前进。
——境外毒源地罂粟种植面积大幅减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帮助缅北、老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面积已达70万亩。据2005年联合国禁毒报告显示,目前“金三角”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已降至百年以来最低点,大约有40多万亩。
通过2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禁毒“三大战场”中开展人民战争,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问题对我危害已呈下降趋势,我省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正在朝着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但从总体上讲,我们面临的毒品威胁并未减轻,禁毒斗争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我们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我们几代人的努力,把毒品对中国人民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在今后的禁毒工作中,需要我们进一步全面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促进禁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在禁毒“三大战场”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牢把握“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很多矛盾难以化解,不稳定因素难以消除,毒品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只有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才能为解决毒品问题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禁毒“三大战场”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紧抓住主要矛盾,以关键问题为突破口。总结我省禁毒斗争的实践经验,毒品的源头和市场是禁毒斗争的主要矛盾;而在所有毒品中,又以海洛因成瘾最易、戒除最难、为害最烈;目前全国79万吸毒人员中,有60多万是吸食海洛因,而扎吸海洛因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死亡率最高,又是艾滋病传染的最主要途径。因此我们要把解决“海洛因”问题作为当前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境外罂粟种植和鸦片、海洛因生产已明显减少,解决这一问题面临着最好的历史机遇,我们应充满信心坚决打好这一仗。
云南禁毒“三大战场”的形成和经历的历史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云南的禁毒工作是一个从地方行为、到国家行为、再到国际行为的逐步提升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毒品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的过程。毒品、艾滋病和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和平与安全面临的三大威胁,而毒品问题同艾滋病、恐怖主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毒品问题是全球公害,是当今全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也是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民族宗教因素和文化道德因素多种矛盾构成的社会综合反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彻底解决毒品问题,就必须依靠全人类的共同努力。也可以说,禁毒斗争是当今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必须参与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中国作为人口占全球五分之一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国家利益,还是对全人类所负有的责任来说,都应该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而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制约,国际禁毒合作的机制还不完善,法律还不健全,认识也不尽一致。我们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动国际禁毒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实现全球毒品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云南20多年禁毒的实践证明,毒品是可以控制的,毒品危害是可以减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伟大的中国人民曾经创造了“无毒国”的辉煌历史,今天,伟大的中国人民同样可以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再创历史辉煌!
[责任编辑:彭书贵]
关键词:禁毒战略;云南禁毒;“三大战场”;成功实践
中图分类号:C91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06)03—0036—08
云南禁毒工作已经开展20多年了,面对诸如:“为什么毒品越禁越多?”“毒品能禁绝吗?”“云南能减轻毒品对全国的危害吗?”这样一些疑问,深感有必要对此展开一些理性的思考。也就是说,我们所面对的毒品问题的客观状况究竟怎么样?云南乃至全国应对毒品的渗透和危害,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和策略,以达到禁绝毒品的最终目的。
一、制定禁毒战略和策略的客观依据
禁毒战略与策略的客观依据是毒情。从国际上看,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目前,毒品贩运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超过8000亿美元,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全球吸毒人数2亿多,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从国内的情况看,毒品问题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东南沿海地区制贩冰毒、摇头丸犯罪活动仍很严重,并逐步向内地蔓延;一些地区非法种植罂粟和土法加工海洛因的问题出现反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娱乐场所吸贩毒问题突出,吸食新型毒品人数增多,毒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全国现有吸毒人员约79万名。另外,毒品问题与艾滋病问题、民族问题和贫困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
要制定科学的禁毒战略,仅仅认识毒情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分析导致毒情形势发展状况的原因。显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是一些观点的概括:
(一)社会医学观点:
引起药物依赖有3个基本因素:毒品,用毒者和环境。毒品本身可以引起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心理依赖性),引起中枢神经效应和药物耐受性,导致强迫性觅毒和反复无节制地用毒。强迫性觅毒引起反社会行为,包括为获得毒品而去犯罪。
对于用毒者觅毒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好奇,逃避,冒险,病态和快感等。
环境方面,一些研究指出,父母早期离异、父母的身心障碍和家庭的无温暖,与青少年吸毒有密切关系。社会文化、宗教信仰、道德规范、风俗习惯以及民族传统也对毒品的使用有很大的影响。
上述三者的关系如同种子、土壤和气候一样,在一定的相互作用下,促使用毒者在心理、生理、病理诸方面发生变化,并在人群中表现出特异的流行病学特征。
(二)经济学观点:
毒品问题归根基到底源于经济问题。就世界范围而言,今天的毒品问题,正是南北经济差距的一种反映。毒品交易是一种非法贸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等,大多出于经济目的。
(三)政治学观点:
毒品常常用来作为反政府政治活动的工具,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毒品“滋养”着战争,战争又保护和加速着毒品的泛滥。
(四)历史学观点:
毒品问题是一种历史现象,相当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毒品问题是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的结果。
(五)犯罪学观点:
基于毒品对人类的巨大威胁和对社会规范的严重破坏,国际社会绝大多数国家认定吸毒、贩毒行为属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控制毒品(禁毒)是联合国和几乎所有国家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社会学观点:
毒品问题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禁毒难的关键在于毒品问题的极不简单,它牵扯的社会领域,衍生出社会问题的方方面面。
不论从何种角度、何种途径来进行分析研究,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毒品问题,总要通过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基本环节表现出来,上面提到的各学科的分析,事实上也都是围绕生产、流通和消费三个基本环节展开的。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三个基本环节所构成的“毒品链”,恰恰是毒品问题的基本症结之所在。
云南地处祖国的西南边疆,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毗邻,国境线长达4061公里。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毒品在世界范围的泛滥和“金三角”毒品生产的迅猛发展,云南受到境外毒源地的包围,被推向了禁毒斗争的前沿。20多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直把禁毒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国内,放眼世界,紧紧抓住毒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三个关键环节,在禁毒的“三大战场”(即以减少毒品流通为目的的堵源截流战场、以减少毒品危害和新生吸毒人员为目的的毒品防治战场、以减少毒品生产供给为目的的禁毒除源战场)同时并进,主动进攻,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逐步探索出了从根本上控制解决毒品问题的战略思路和治本措施,实现了禁毒工作的科学、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二、云南在禁毒“三大战场”的成功实践
(一)扩大堵源截流战场,减少毒品流通。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三角”流入我国的毒品主要从云南入境,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云南禁毒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抓好堵源截流。多年来,我们从云南特殊的地理区位和毒品走私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出发,把堵源截流工作置于禁毒工作的首位,从政策制定、警力配置、资金投入、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加大力度,在省内查清切断毒品通道,减少国内毒品的供给和流通,竭尽全力把毒品堵截在境外。
1.查缺补漏,严密“三道防线”。根据毒品流人的主要口子和贩运路线,我们依托省内“三江”(怒江、澜沧江、红河)、“三路”(昆瑞、昆洛、昆文公路),构筑了“边境一线堵,内地二线查,出省口子三线截”的禁毒“三道防线”查缉网络,在打击毒品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交通条件的改善,查缉网络布局不合理、查控工作不严密等问题日趋突出。对此,我们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对“三道防线”查缉网络的调研,找出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和完善布局,不断改进公开查缉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固定、流动公安警务站,一、二线公安边防检查站和现有装备的作用,不断加大边境沿线和重要贩毒通道堵查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总结出了公开查缉和缉毒侦查“六个结合”的宝贵经验,即:公开查缉和秘密侦察相结合;境内查缉和境外情报调研相结合;缉毒专业队伍查缉与多警种及有关部门协同作战相结合;查缉大宗过境贩毒与扫荡零星贩毒相结合;查缉毒品与查缉易制毒化学晶相结合(“双向查缉”);查缉毒品与追缴贩毒非法所得相结合。面对毒品渗透形势的变化,有针对性地组 织截流行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大行动,集中力量,在短期内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毒品藏匿手段狡诈多变的特点,加大禁毒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现有查缉设备和缉毒警犬的使用效率,使其尽快形成战斗力。2001年11月,云南省曲靖市罗乎县公安局警务站侦破“11·8”特大贩毒案,缴获海洛因672.9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创下了我国一案缴获海洛因的最高纪录。
同时,严密“三道防线”,提高查缉水平。加强对一线执法民警、官兵的培训,加大对边境地区毒品渗透的重要口岸、通道和毒品流经省内主要交通沿线、出省口子的查缉力度;积极探索使用辅警、联防力量加强边境小路、通道和交通沿线、支线的查缉工作;研究流动性查缉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及时掌握利用公路、铁路、邮路和港航等交通工具货运藏匿夹带毒品和人体藏毒犯罪的规律、特点,掌握贩毒群体的变化,重在打击“供销两头”,努力遏制“蚂蚁搬家”式的毒品走私贩运势头;加强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查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
通过不断严密“三道防线”,查缉效果越来越好。毒品缴获量2000年4.53吨,2001年10.23吨,2002年8.73吨,2003年9.47吨,2004年10.72吨,2005年达到了10.75吨。
2.主动出击,强化侦查办案。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改变过去防御性的堵截查缉办法,调整堵源截流战略,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把工作做到了境外。一方面加强国际禁毒合作,主动与邻国警方开展情报交流、协查办案和联合扫毒行动。并坚持“区别对待,以压促变”的策略,同境外贩毒势力进行坚决斗争,迫使他们减少毒品的生产和停止向中国走私毒品;另一方面在我省范围内开展预备贩毒案件的侦查,主动出击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就是改变过去侦办贩毒案件要“人赃俱获”才能依法惩办的做法,准确掌握贩毒分子的犯罪意图和犯罪预备行为,获取证据,迅速予以打击处理。这样做既减少了人民币大量外流、毒品大量流入,还挽救了一批贩毒分子(按犯罪未遂从轻处理)。从1993年至2005年,全省共侦破预备贩毒案2442起,缴获毒资3.08亿元,相当于将10多吨海洛因堵在了境外。2001年,我省明确提出“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缴毒品、追财产”的缉毒侦查工作指导思想,从战略高度提升了缉毒侦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近年来,在有关国家和国内相关省区的支持配合下,云南先后侦破了“7·28”—“001”、“11·8”、“3·30”、“3·15”、滇港“6·26”等一大批国际知名的贩毒大案,使谭晓林、尚朝美、刘明等一批“金三角”知名的大毒枭受到了惩处。
针对内地省区人员到云南省贩毒突出的情况,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与兄弟省(市)区的合作,联手打击毒品犯罪。2003年,公安部禁毒局在云南建立了驻滇联络办公室,全国近20个省区向我省派驻了驻滇禁毒联络员。同时,我省还先后与广东、贵州、甘肃等省区建立了打击毒品犯罪协作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与有关省区的联系与协作。2005年5月,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和周密部署下,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与有关省区公安机关和省内相关警种大力协作配合,成功侦破“5·28”新疆重大团伙型系列贩毒案,铲除了一批地下贩毒网络,清除了边境地区治安隐患。
要强化侦查办案,就必须严格依法办案,严守办案时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打处率。办案质量体现了我们的执法水准,办案时效体现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打击力度,打处率的高低反映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侦查办案过程中我们努力克服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利益、轻责任的不良倾向。将程序法与实体法有机统一,既对执法办案的结果负责,也对执法办案的程序负责。并通过培训和执法实践来强化我们的破案技能和提高办案质量,使我们的禁毒民警明确办理涉毒刑事案件和行政、治安案件时的办理程序、工作流程和办案时效,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一起案件的侦查办理工作。毒品犯罪一般都有预谋过程和实施犯罪过程,突发性强、情况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应该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争时间,抢速度,快侦快办,速战速决,人赃俱获,使罪犯难逃法网。该取证时就必须及时取证,不然,时过境迁,导致难于取得有效证据,甚至造成证据毁灭,贻误战机,前功尽弃,最终影响办案质量。当然,我们不能不分案情,一律立侦速破,也不能为追求办案时效,而过分强调快速结案,而要辩证地处理好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抓住战机、保证办案时效,又要依法取证、保证办案质量,还要运用谋略,斗智斗勇,该长期侦查的,还要有长期打算,精心设计,苦心经营,适时破案,才能提高我们的侦查办案水平,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工作力度。
我们还加大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严格监管力度,强化“双向查缉”,注重公开和秘密两手结合,最大限度地阻止和减少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出境外,千方百计削弱境外制毒能力,全力扩大境内堵源截流战场。
3.情报主导,实施精确打击。云南多年的禁毒斗争实践表明,情报工作是禁毒工作的生命线。无论是开展边境禁毒执法合作、抓捕境外毒枭和重要毒贩、破获贩毒大案、开展毒品问题重点整治,还是强化公开查缉和禁毒基础工作,情报工作都发挥子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做到情报先行,才能牢牢掌握禁毒斗争的主动权。
一是不断增强情报工作意识,树立禁毒“大情报”的观念。各级禁毒执法部门在工作中突出情报信息在禁毒执法中的信息导侦作用,大力加强境内外涉毒情报信息的调研,力争获取禁毒战略情报、战役情报和战术情报,不断拓宽情报来源,狠抓情报基础业务建设,将情报触角延伸到境外,对毒品走私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加年6至7月我省与香港警方合作、成功侦破的“滇港6·26”跨境贩毒案,就是将情报触角延伸到境外,对毒品走私实施全方位的监控,在情报交流与合作方面密切配合的精品案例。
二是整合情报资源,完善整体作战机制,以情报集中带动警力集中,从而实现精确打击。在贩毒活动日益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今天,传统的一些破案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导致击溃战多,歼灭战少;伤其十指多,断其一指少;抓获马仔多、打击毒枭、团伙和摧毁网络少。通过多年的探索,19四年以来,云南省不断总结和完善了人力情报、技术情报和计算机信息分析管理“三结合”的情报机制。其中,人力情报是基础,技术情报是关键,计算机信息分析管理是手段。“三结合”情报工作机制的建立,一举打破了警力分散、条块分割的旧模式,更加合理地调配了警力和情报资源,提高了情报的发现和收集能力,达到了以情报集中带动警力集中和多打歼灭战的目的。为充分发挥“三结合”禁毒情报机制的优势,近年来,我们对其运作方式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相关禁毒执法部门的合作关系,巩固、 发展在情报交流、办案协作方面的工作机制,实行禁毒情报归口管理和规范运作,形成优势互补、准确高效的侦查、情报运行机制。
三是构建情报合作平合,实现资源共享。过去传统的情报收集方法,情报分散、单一、不集中、不系统,效率和效益低,往往是有线索需开展侦查后才去搜集情报;或仅限于发案后去找人(以案找人),就案而收集情报,这就使情报滞后于侦查工作,其结果是情报不灵,侦查工作也深入不下去。为了扭转情报滞后的被动状况,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禁毒情报协作和交流机制,在与相关部门合作的基础上,组建了全省禁毒情报中心,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各警种之间以及公安与其它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动机制,以及畅通、快捷、高效的情报交流、办案协作机制,做到情报信息共享,情报信息导侦、导控,以“人”找案、以“地”找案,以“事”找案、以“物”破案,通过把握情报信息,掌控违法犯罪活动,分析研判,因势利导,适时打击,努力掌握侦查破案的主动权。随着毒品犯罪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还逐步认识到,要进一步提高发现、打击毒品犯罪分子的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情报的搜集、分析和运用,强化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重视各种基础资料包括人口信息、金融信息、房地产、信贷、电信、税收、供水、供电等社会管理资料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整合,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及时掌握毒品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和规律特点;必须把禁毒隐蔽力量建设作为禁毒情报工作的重点来抓,在物建“钻深爬高”禁毒秘密力量上狠下功夫,努力获取深层次、高质量和准确可靠的情报信息;必须加强对重点涉毒场所的控制,加大打击毒品犯罪中的反洗钱工作力度;通过强化情报工作,为禁毒决策和禁毒斗争提供科学依据,使禁毒情报在“堵源截流”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是合理分配情报资源,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做好禁毒工作。针对毒品犯罪特点和禁毒工作实际,我省对各级禁毒部门侦办毒品犯罪案件和情报工作的职责进行了定位,即省级禁毒部门重点组织、协调、指挥跨国、跨省区、跨州市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和战略及战役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应用,多做宏观方面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破案工作;州市禁毒部门主要是强化侦查破案,特别是跨县市、跨区域的侦查破案和战役、战术情报应用及各类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合理调配和集中使用警力,多打歼灭战和联手战;县级禁毒部门主要是负责打击零星贩毒、禁吸戒毒、创建“无毒社区”和战术、个案情报应用及各类情报搜集、分析、研判等工作,遏制萎缩毒品消费市场,确保辖区一方平安。
(二)推进毒品防治战场,萎缩毒品消费。
毒品过境势必带来吸毒蔓延,这是一个规律。因此,要树立“预防为主,防戒结合”的指导思想,采取法律、行政、宣传教育等多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吸食毒品,减少新生吸毒人员。同时,加强禁吸戒毒工作,落实戒毒后的帮教和监控措施,提高戒毒质量,降低复吸率,进而实现减少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的目标。
1.强化预防教育,提高抵御毒品危害能力。毒品就像瘟疫,不仅摧残人的身心健康,而且能够毁灭一个民族。为此,我们把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作为一项治本之策,不断扩大禁毒宣传的教育面和覆盖面,使毒品危害和禁毒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方面,抓好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为社会化的禁毒工作打好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中小学生等高危人群和特殊的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把吸毒问题严重的乡镇、企事业单位中易受毒品侵害的辍学青少年、待业青年、外来人口以及易滋生吸毒人员的场所、行业和工作薄弱的地方作为毒品预防教育的重点。通过大张旗鼓的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广大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普遍提高。
2.推进禁吸戒毒,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在10多年的禁吸戒毒工作中,云南总结出“群众监督戒、基层组织戒、政府强制戒、依法劳教戒”的“四个层次”和“以药物治疗、心理矫正、劳动康复为内容”的“三个结合”戒毒治疗体系及“制度规范化、生活集体化。行动军事化、治疗医院化、康复科学化和教育学校化”的戒毒所“六化管理”经验。实践证明“四个层次”、“三个结合”的戒毒治疗体系是新时期禁吸戒毒的有效做法,为遏制我省吸毒人员的大幅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长期的探索,云南省于2001年决定对传统禁吸戒毒工作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工作方法等内容进行大胆改革,推行对吸毒人员收戒方式由“外循环”转为“内循环”(简称“外转内”)“外转内”收戒方式是指在强制戒毒所的基础上扩大收戒吸毒人员的容量,能够一次性将本地吸毒人员全部收戒,做到社会面上无失控吸毒人员;依法将吸毒人员的收戒和劳动康复时间从3—6个月延长到1年,延长屡戒屡吸的周期,同时组织吸毒人员开展生产劳动,提高戒断巩固率,努力做到在社会上的吸毒人员不论新吸毒的还是复吸的,一经发现就能及时收戒或劳教,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面上的吸毒人员。用“外转内叫文戒方式组织戒毒人员走劳动康复道路,不仅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使戒毒场所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还培养了戒毒人员相互帮助,学会关心他人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为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巩固戒断成果,力争实现社会上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
尽管“外转内”收戒方式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但“外转内”是我们10多年禁吸戒毒工作经验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毒品的生产和供给,有利于禁吸戒毒工作的开展,有利于逐年减少吸毒人员,有利于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促进整个禁毒斗争的顺利进行,有效遏制了盗、抢等刑事案件的发生,促进了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好转,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步提高。它不仅使我们开始找到了破解“禁毒难,巩固更难”这一世界性难题的钥匙,而且,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探求社会长治久安之路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省从2001年开始推行“外转内”收戒方式以来,共投入3542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733万元,地方投资16694万元。对原有的97个强制戒毒所进行了调整和改扩建,到2005年底调整为82个,收戒容量已从2001年的1.3万张增至3.7万张,当年收戒吸毒人员81598人次,突破历史最高记录。从国民生产总值(GDP)中的比重来看,全世界尚无任何一个国家能够象中国政府这样下如此之大的决心、投入如此之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实行吸毒人员全员收戒,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创建“无毒社区”,落实社区帮教。要减轻毒品的社会危害,就要依托一定的载体,利用社会资源,发动社会力量,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创建“无毒社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有效载体。1999年以来,云南省 结合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和“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的原则,在毒情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不同措施,重点抓好毒情严重程度不同地区的创建工作,并通过推广昆明市“金碧社区”等先进典型经验,稳步推进“无毒县市”、“无毒社区”、“无毒村寨”、“无毒单位”、“无毒学校”、“无毒家庭”的创建活动。同时,把创建无毒和创建平安活动、安全小区等结合起来,推广经验,巩固成果,实现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的目标。
依靠基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做好社区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教机制,加强戒毒后的监督工作,是减少复吸毒品人员、巩固戒毒成果的重要环节。对此,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思想教育,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使他们看到光明和前途,与毒品彻底决裂,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人。通过深入细致地发动群众,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建立了以派出所、社区、单位和家庭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对强制戒毒或劳教戒毒的出所人员,做到戒断一个,落实帮教一个。同时还开展了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目前,全省建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29个,收治吸毒人员992名,形成了牢固的帮教体系。
4.打击零星贩毒,切断毒品供给渠道。零星贩毒是吸毒人员获取毒品的最主要渠道,对毒品消费市场的形成和对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都起着直接和推波助澜的作用。打击零星贩毒是整个禁毒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但它往往也容易被忽视。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逐步认识到零星贩毒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克服“重大案,轻零案”思想,把打击零星贩毒活动摆到与打击大宗毒品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明确责任,把打零工作落实到基层派出所,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内涉毒娱乐场所、出租房、旅店、城郊结合部及外来人员的管控,铲除零星贩毒的“温床”,始终保持对零星贩毒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危害较大的零贩“中间商”、“坐地商”和“批发零售商”,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萎缩毒品消费市场。针对零贩证据单一、涉毒量小、人员成份复杂、打处难等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法律,建立“打零”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打零”的基础工作,加强对零星贩毒分子的证据积累,做到查询、打击、处理快捷、高效,对遏制毒品问题的发展蔓延起到了积极作用,可切断毒品供给渠道,有效防止戒毒出所人员复吸和新生吸毒人员滋生,确保社会面上无失控吸毒人员目标的实现和巩固。
5.实施重点整治,摧毁毒品“集散地”和“中转站”。毒品问题有复杂的社会根源,与当地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一个地方毒品问题泛滥,不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污染社会风气,而且还会向外辐射,波及周边地区,成为毒品“集散地”、“中转站”。只有针对某个时期、某些地域毒品犯罪的突出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重点整治,打禁毒攻坚战,才能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问题。1992年,我省针对文山州平远地区贩毒、贩枪问题严重的情况,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办法,在平远地区开展了一场以打击贩毒、贩枪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斗争,彻底改变了这个地区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状态;1999年以来,针对我省巍山等局部地区毒品犯罪情况严重,已发展成为殃及全省、波及全国的毒品集散地“毒瘤”的情况(当年被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列为全国17个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地区之首),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11个地区毒品违法犯罪重点整治工作。通过几年时间的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广大群众禁毒意识大大增强,一些危害当地的吸毒盗窃团伙被打掉,毒品犯罪活动和社会面吸毒人员大大减少,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9月,巍山县被国家禁毒委摘除毒帽。
(三)开辟禁毒除潭战场,根除毒品源头。
多年的禁毒斗争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在境内查缉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固然是我省禁毒工作的基本立足点,但境外毒源不除,国无宁日、省无宁日。要彻底根除毒品危害,就必须把工作做到境外去。只有着眼于根除毒源,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云南禁毒斗争的国际化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开辟境外禁毒除源战场。
1.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推动国际禁毒合作。从国际禁毒发展趋势和国家外交大局的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中央“睦邻友好,稳定周边”的外交方针,不断深化对东盟各国禁毒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在建立与毒源地所在国之间政治上的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同存异,寻求双方利益的共同点。2000年,第一届东盟和中国禁毒合作国际会议以后,中国与缅甸、老挝、泰国、越南等国分别签署了双边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方面的合作,形成了中、老、缅、泰、越五国禁毒合作机制,使中国与东盟相关国家之间的合作基础更加牢固。云南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与东盟各国在情报交流、执法合作、案犯遣返、执法培训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先后与缅甸、老挝、越南、泰国联合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毒品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及本国和跨国的毒品犯罪活动。2005年10月2日,由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立案侦办的“11·02”特大跨国武装贩毒案成功告破。先后在中国、缅甸、老挝抓获大毒枭韩永万为首的犯罪嫌疑人70人(其中中国籍14人、缅甸籍51人、老挝籍5人),两次共缴获毒品海洛因726.8千克,以及大批军用武器、弹药和毒资。该案是近年来中、缅、老、泰四国警方在国际禁毒执法合作方面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彻底摧毁了长期盘踞在境外大肆向我境进行贩毒活动的韩永万贩毒团伙,拔掉了大毒袅韩永万这颗“大钉子”,成功摧毁了涉及中、老、缅三国多个地区的一个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地下贩毒网络。同时,云南警官学院为缅甸、老挝两国培训了8批240名禁毒执法官员。云南省与东盟各有关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合作的形式,在提高执法能力、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情报信息网络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活动,给本地区禁毒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使禁毒合作更加务实。
2.因情施策,区别对待,开展联合扫毒行动。与云南省毗邻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都相对落后,尤其是缅甸政府,其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反对派与军政府之间的矛盾,其主要精力是放在对付反对派和民族地方武装势力上。针对这种状况,我们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大局,根据我省边境地区的毒品犯罪形势,对缅甸民族地方武装势力采取“疏压结合,区别对待”的策略,运用政治、法律和经济等手段,向其阐明我禁毒立场,晓以利害,施加压力,与周边国家边境地方政府合作,开展以捣毁境外毒品加工厂(点)、打击境外毒泉、抓捕负案在逃毒贩为重点的跨境联合扫毒行动,在合作与斗争中开展禁毒。2002年中、缅、 泰、美以及中国香港特区、缅甸掸邦第二特区等四国六方联手,成功破获的“3·30”特大跨国贩毒案件,就是利用矛盾,以压促变,与缅甸边境地方政府成功合作的典范。2002年至2005年,我省与缅、老共开展边境联合扫毒和联合办案121次,捣毁毒品加工厂14个,捣毁吸贩毒窝点122个,缴获毒品2.44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6.68吨,铲除罂粟909.8亩,对遏制境外毒品向我渗透起到了积极作用。
3.抓住机遇,争取外援,推进替代产业发展。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以及我国的不懈努力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我毒品危害较大的缅甸克钦邦第二特区、克钦邦第一特区、掸邦第四特区推行罂粟禁种,迫使这三个特区分别于1991、1992、1997年基本实现无罂粟种植,毒品生产、贩运基本得到遏制,对我危害显著减轻;2002年底,掸邦第一特区也基本实现了罂粟禁种,结束了该地区100多年来种植罂粟的历史;2005年,在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下,掸邦第二特区也兑现承诺基本实现了罂粟禁种。云南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邻国合作,投入5亿多元人民币及大量人力、物力,帮助缅北、老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70万亩,取得了明显成效。我省替代种植和禁毒工作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1998年5月,联合国副秘书长兼禁毒署执行主任皮诺·阿拉奇在考察云南禁毒工作时说:“中国帮助邻国开展的替代种植,是在没有联合国援助的情况下独立进行的,其成果超出了我的预想”。“云南省已作出例证,向国际社会表明禁毒是可以取得成功的”。他还表示,通过此次考察,对解决“金三角”毒品问题充满希望,更加坚定了国际社会禁绝毒品的信心和决心。
我省帮助境外开展替代发展的做法不仅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而且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国家设立了由商务部、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门组成的专门机构,专题研究部署国家推进境外替代发展的相关工作,决定加大支持境外替代发展的力度。随着国家对推进境外替代发展支持的进一步加强,以及国际社会和毒源地相关国家自身的努力,解决“金三角”地区海洛因问题应为时不远了!
4.拓展空间,根除源头,遏制新型毒品发展蔓延。近年来,受国际毒潮的影响,“金三角”地区毒品生产、消费格局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新型毒品犯罪在我省已经历了初始(1991年至1996年)、发展蔓延(1997年至1999年)和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并存并逐步形成(2000年至今)三个主要发展阶段。种种迹象表明,新型毒品正在迅速发展蔓延,“除源”的内涵和外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禁毒除源的范围已不仅限于境外,还包括我们境内。继多年前我们提出的“双向查辑”措施后,近年来我们又在新型毒品预防、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打击新型毒品犯罪等多方面强化工作,拓展了“除源”空间,取得了初步成效。仅2005年我省查获的冰毒案件就达938起,缴获冰毒3.15吨,占全省缴获毒品总量的29.3%,三项指标均创下我省历史之最,呈现出冰毒案件破案数、缴毒数、大案数急剧增多的显著特点。对此,要努力遏制新型毒品的发展蔓延,除了稳、准、狠地打击冰毒犯罪外,还要强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坚决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有效削弱境外制毒能力。严格对易制毒化学品在生产、经销、购买、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审批,加强监管,加大检查、核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对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整顿管理混乱、流失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查处违反管理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新型毒品的生产、加工和贩运,这也是当前我们禁毒除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云甫禁毒“三大战场”的成果及结论
经过20多年的不断努力,云南禁毒工作用自己的智慧、汗水、鲜血乃至生命凝聚成辉煌的历史成就:
——堵源截流战果显著。1982年至2005年的24年间,云南总计查破贩毒案件16.65万起,缴获毒品138.19吨(其中海洛因等精制毒品71.02吨,鸦片57.69吨,冰毒7.53吨,吗啡1.84吨),查获易制毒化学品2084.5吨。1996年至2005年10年间,云南共缴获海洛因54.78吨,占全国这10年缴获海洛因总量的近7成(69.19%)。2005年云南缴获毒品量占全国缴获毒品总量的75.4%,其中,海洛因、冰毒和鸦片的缴获量分别占全国缴获总量的73.4%、68.5%和97.1%。
——吸毒人数得到有效控制。1990年云南省有吸毒人员57787人,占当时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74%;2005年底,云南省有吸毒人员62287人,占全国吸毒人员总数的8%。从1990年至2005年的16年间,吸毒人数增加了4500人,而全省的总人口则增加了753万余人。1990年全省现有吸毒人数占全省人口总数的比例为万分之15.6,2005年底为万分之14。从全国来看,我国现有吸毒人员为79.1万人(全国人口13亿),与15年前的7.8万多名吸毒人数相比(当时全国人口11.43亿),全国吸毒人数上升了10多倍,吸毒人数所占的万分比由0.68上升至6.1,也上升了近10倍。
——无毒区域稳步扩大。全省已创建“无毒县市”25个,“无毒社区”712个,分别占县市和乡镇总数的19.4%和45.7%。我们正朝着“积个体为群体、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的目标前进。
——境外毒源地罂粟种植面积大幅减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帮助缅北、老北地区开展罂粟替代种植面积已达70万亩。据2005年联合国禁毒报告显示,目前“金三角”地区的罂粟种植面积已降至百年以来最低点,大约有40多万亩。
通过2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在禁毒“三大战场”中开展人民战争,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问题对我危害已呈下降趋势,我省面临的禁毒斗争形势正在朝着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但从总体上讲,我们面临的毒品威胁并未减轻,禁毒斗争仍将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我们一定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通过我们几代人的努力,把毒品对中国人民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在今后的禁毒工作中,需要我们进一步全面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促进禁毒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
在禁毒“三大战场”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牢把握“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很多矛盾难以化解,不稳定因素难以消除,毒品问题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只有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才能为解决毒品问题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在禁毒“三大战场”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紧紧抓住主要矛盾,以关键问题为突破口。总结我省禁毒斗争的实践经验,毒品的源头和市场是禁毒斗争的主要矛盾;而在所有毒品中,又以海洛因成瘾最易、戒除最难、为害最烈;目前全国79万吸毒人员中,有60多万是吸食海洛因,而扎吸海洛因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死亡率最高,又是艾滋病传染的最主要途径。因此我们要把解决“海洛因”问题作为当前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境外罂粟种植和鸦片、海洛因生产已明显减少,解决这一问题面临着最好的历史机遇,我们应充满信心坚决打好这一仗。
云南禁毒“三大战场”的形成和经历的历史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云南的禁毒工作是一个从地方行为、到国家行为、再到国际行为的逐步提升的过程,也是一个对毒品问题认识不断深化和提高的过程。毒品、艾滋病和恐怖主义,是当今世界和平与安全面临的三大威胁,而毒品问题同艾滋病、恐怖主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毒品问题是全球公害,是当今全人类面临的共同威胁,也是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民族宗教因素和文化道德因素多种矛盾构成的社会综合反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要彻底解决毒品问题,就必须依靠全人类的共同努力。也可以说,禁毒斗争是当今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必须参与的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中国作为人口占全球五分之一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从国家利益,还是对全人类所负有的责任来说,都应该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禁毒合作。而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制约,国际禁毒合作的机制还不完善,法律还不健全,认识也不尽一致。我们应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动国际禁毒合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实现全球毒品问题的最终解决,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云南20多年禁毒的实践证明,毒品是可以控制的,毒品危害是可以减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伟大的中国人民曾经创造了“无毒国”的辉煌历史,今天,伟大的中国人民同样可以打赢这场禁毒人民战争!再创历史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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