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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锣密鼓的一系列金融改革中,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民营银行试点,无疑颇受期待。舆论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希望藉此改善金融供给格局,释放改革红利;不少民营资本闻风而动,积极提交相应申请,意欲分一杯羹;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更是对此青睐有加,竞相追逐与民营银行沾边的个股。
这些热潮背后的心情,人们不难理解,毕竟是项改革举措,承载了太多的期盼。但其实,这些期盼是建立在民营银行试点成功的基础之上,而衡量成功的标志,应是民营银行的作用是否得以充分发挥,相关风险是否得以有效防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关键在于民营银行自身模式的选择以及相应制度的设计。
试点民营银行,首先是要以民营银行独特的优势,发挥“鲶鱼效应”,改善当前中国金融业的竞争态势。这将是民营银行试点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
一方面,民营银行是丰富多层次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曾说“正像自然界有大树,也有小草”,“金融系统也应该既有生态的大循环,也有小循环”。金融系统要大小循环都有,就需要金融生态环境中具有物种多样性,让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能够共生共荣,使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得以培育,既要有大银行,也要有小银行。民营银行无疑是这一多层次体系中的重要一员。
另一方面,试点民营银行的目的,是要改善金融供给,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以民营银行为代表的小型金融机构点多面广,具有独特优势,与小微企业更加“门当户对”,很容易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形成高效的“微循环”。因此,成立民营银行,将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但这一作用能否真正发挥,业内还有不少顾虑。毕竟,当前银行业同质化经营现象严重,大量的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大型企业、房地产业、融资平台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具有生存压力的民营银行能否立足最初定位,还需要观察。
试点民营银行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风险的防范,既要防止内部关联交易等情况的出现,也要防止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的外溢,也就是负外部效应的产生。这可以说是衡量民营银行试点成功与否的另一个标志。
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尽管近些年监管不断加强,但关联交易还是被一些人认为是民营银行的重要风险点。有人担心,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民营银行极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这样就导致数量众多的小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受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此外,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由于资本规模有限、业务处于初创期等原因,往往会出现业务上的恶性竞争与道德风险,并由此进一步带来信用风险甚至破产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很容易蔓延至整个金融业,形成风险外溢。
因此,要确保民营银行试点成功,既发挥应有的作用,又有效防范风险,至少需要从经营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两个层面下工夫。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新进入者要想生存立足,必须要以创新的模式进行特色化经营,形成差异化竞争,民营银行的希望就在于能否形成新的商业模式。从目前已经提交申请的数十家民营企业看,有人将其分成三大类,即互联网型企业、电商型企业和传统实业类企业。这三类企业各有特点,普遍有较好的品牌效应,各自有不同的客户群和上下游企业。民营银行能否结合大股东自身的这些优势和特点,在不同的细分领域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并由此形成各自经营模式,至为关键。特别是,在互连网金融如火如荼发展的今天,申请民营银行的一些互联网、电商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协同效应,有望在小微贷款、消费信贷方面都将带来新的商业模式。
从风险防范角度看,伴随着民营银行试点,相应的监管制度、市场推出制度等需要配套推出。既然允许民资进入金融业,并同时强调“自担风险”,就需要完善相应的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让市场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框架,民营银行的股东以及存款人才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风险承担程度,会尽可能减少道德风险的滋生。此外,要从立法层面,尽快制定颁布有关市场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比如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等,建立和规范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同时,应尽快推出并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将这一在国内已经研究储备数年的制度早日付诸实践。
这些热潮背后的心情,人们不难理解,毕竟是项改革举措,承载了太多的期盼。但其实,这些期盼是建立在民营银行试点成功的基础之上,而衡量成功的标志,应是民营银行的作用是否得以充分发挥,相关风险是否得以有效防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关键在于民营银行自身模式的选择以及相应制度的设计。
试点民营银行,首先是要以民营银行独特的优势,发挥“鲶鱼效应”,改善当前中国金融业的竞争态势。这将是民营银行试点是否成功的标志之一。
一方面,民营银行是丰富多层次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曾说“正像自然界有大树,也有小草”,“金融系统也应该既有生态的大循环,也有小循环”。金融系统要大小循环都有,就需要金融生态环境中具有物种多样性,让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能够共生共荣,使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得以培育,既要有大银行,也要有小银行。民营银行无疑是这一多层次体系中的重要一员。
另一方面,试点民营银行的目的,是要改善金融供给,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大型金融机构相比,以民营银行为代表的小型金融机构点多面广,具有独特优势,与小微企业更加“门当户对”,很容易在一定区域、一定范围内形成高效的“微循环”。因此,成立民营银行,将是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竞争的有效途径。但这一作用能否真正发挥,业内还有不少顾虑。毕竟,当前银行业同质化经营现象严重,大量的金融资源更多流向大型企业、房地产业、融资平台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具有生存压力的民营银行能否立足最初定位,还需要观察。
试点民营银行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风险的防范,既要防止内部关联交易等情况的出现,也要防止经营风险、信用风险的外溢,也就是负外部效应的产生。这可以说是衡量民营银行试点成功与否的另一个标志。
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尽管近些年监管不断加强,但关联交易还是被一些人认为是民营银行的重要风险点。有人担心,在没有严格监管的情况下,民营银行极有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向主要股东输送利益,这样就导致数量众多的小股东和存款人的利益受损,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此外,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由于资本规模有限、业务处于初创期等原因,往往会出现业务上的恶性竞争与道德风险,并由此进一步带来信用风险甚至破产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很容易蔓延至整个金融业,形成风险外溢。
因此,要确保民营银行试点成功,既发挥应有的作用,又有效防范风险,至少需要从经营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两个层面下工夫。
随着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新进入者要想生存立足,必须要以创新的模式进行特色化经营,形成差异化竞争,民营银行的希望就在于能否形成新的商业模式。从目前已经提交申请的数十家民营企业看,有人将其分成三大类,即互联网型企业、电商型企业和传统实业类企业。这三类企业各有特点,普遍有较好的品牌效应,各自有不同的客户群和上下游企业。民营银行能否结合大股东自身的这些优势和特点,在不同的细分领域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并由此形成各自经营模式,至为关键。特别是,在互连网金融如火如荼发展的今天,申请民营银行的一些互联网、电商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协同效应,有望在小微贷款、消费信贷方面都将带来新的商业模式。
从风险防范角度看,伴随着民营银行试点,相应的监管制度、市场推出制度等需要配套推出。既然允许民资进入金融业,并同时强调“自担风险”,就需要完善相应的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让市场发挥更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框架,民营银行的股东以及存款人才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风险承担程度,会尽可能减少道德风险的滋生。此外,要从立法层面,尽快制定颁布有关市场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比如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等,建立和规范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同时,应尽快推出并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将这一在国内已经研究储备数年的制度早日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