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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审计风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审计的地方必然存在审计风险。就审计工作面对的新形势,需要迎接的新挑战,必然要把防范审计风险、健全和完善质量控制,提高审计质量放在第一位。
一、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是审计人员质量风险意识淡漠。近几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覆盖面越来越大,审计项目越来越多,完成审计任务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人少事多,任务重,“为完成任务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审计风险意思淡薄,质量意识不高,在一定程 度上忽视了审计质量的要求。表现为“重完成任务。轻审计质量”,造成实施的审计项目多,打造的审计精品少,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是审计队伍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来看,现有人员懂一般财务审计的多,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相对陈旧,比较单一,整体上应对复杂审计工作局面的能力比较弱,宏观意识、现代审计意识不够强。审计工作中“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突出。传统财务审计的观念比较浓,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查账的目的就是处罚;有的思维方式单一,比较习惯于单纯的会计思维,多层次、多视觉地透视问题不够,综合分析能力比较差。
三是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审计的控制依据和审计业务的作业规范,它是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审计组织根据职业特性的具体情况,适应自身的规律需要而建立的。客观地讲,这些年我们在国家审计规范体系建设上,明显地偏重于审计法律规范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而忽视了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建设。具体表现为“重视审计实施、轻审计标准”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严重脱节,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审计质量,有的“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有的“重审计报告、轻决定落实”;造成审计走过场,审计质量标准不明确,审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
四是审计质量责任制不健全。一般而言,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复核制度、审计考核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其中,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是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中最薄弱的一环,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的有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也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形成非良性循环。
五是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力度不强。高质量来源于严管理,审计质量管理不严格是造成审计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有的执行审计规范不严格,过得去就行的思想比较严重,导致审计质量长期在低水平徘徊;有的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说得多,做得少,制度流于形式。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途径
全面提高审计的质量是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方法,由于质量与风险的产生成反比的关系,也就是说审计的质量越高,那么审计风险的产生机会也就越少。反之,审计的质量越低,风险的承受能力越弱,审计质量管理要贯穿整个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出了问题,就必然产生审计风险;所以,我们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首先在提高审计质量上下功夫:1、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准备工作,有助于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得以顺利进行一是要求审计小组每个成员明确审计任务,掌握审计目标;二是要求审计小组认真调查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收集与审计单位有关的资料和为实现审计目标必备的资料;三是要求审计小组制定周密的审计实施方案;2、精心实施取证,一是审计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实施进一步检查和取证范围和方法;二是审计检查资料以及有关经济业务,这是审计实施阶段最关键的环节;三是根据疑点或线索,进行账外调查(主要针对会计账面无法取得充分有效证据的事项),四是根据审计要点,进行证据综合整理,最后形成能证实审计目标的证据体系。3、严格并完善审计复核程序。要重视审计复核工作,加大审计复核力度,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和审定制度,实行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组组长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复核、法制工作机构的复核。主要针对审计报告、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等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其他需要复核的审计事项。4、要不断完善感审计控制机制。要始终把审计质量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质量控制,一是进一步增强审计质量意识。近些年来,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在不断增强,审计质量和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多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不断增强,审计结果不断公开透明,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抓好审计质量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通过实施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审计事实清楚、审计定性准确、审计处理恰当。
审计组织要全面加强审计的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合格审计,坚持规范化原则、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要注意引用审计事实发生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审计工作中应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真实的工作作风,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始终树立风险意识, 落实审计程序规范。一是证据审查,对每一个审计事项的定性,必须收集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而一份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应完整明确地体现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资料(出处)来源,审计人员审计过程,即案源或问题发现的方式方法及其内容,责任人和相关人以及审计取证的时间,责任人和审计人签认等要求,认真做好審计日记,以保证审计证据有充分的法律效力,预防因审计不足而败诉时被追究审计责任。二是定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审计项目有没有依法定性,在这一环节有无笔力纰漏,定性时间引用明确的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禁止引用废止或失效的法规,避免将审计定性依据和审计处理依据相混淆或审计处理依据代替定性依据;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客观、准确、合法、适当”的定性。三是程序审查,每审计一个项目,必须严格按审计程序,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审计事项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目的,同时做出承诺保证,应完善并推行双向承诺制;一方面审计组进点前向审计机关的额领导做出的承诺,保证按审计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做到查深查透不遗漏,真实反映不皆留,另一方面审计组进点时,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善和其他有关情况,作出保证提出书面承诺要求。要将有效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是处罚审查,审查处理处罚看定性是否准确,定性不准确,谈不上处理处罚的准确,审计处罚要遵循《行政处罚法》的几个方面:1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轨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处罚;2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要合法;3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审计处罚的法律适用要遵照“新法优于旧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五是切实提高防范审计风险的自觉性,在所有的审计风险防范活动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人的质量决定着审计的质量,只有不断提高人的质量,才能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定,才能实现审计风险防范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作者:董大胜韩晓梅《风险基础内部审计》2010年版
[2] 作者:刘明辉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2008年版
一、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是审计人员质量风险意识淡漠。近几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覆盖面越来越大,审计项目越来越多,完成审计任务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人少事多,任务重,“为完成任务而审计”的应付思想比较突出,审计风险意思淡薄,质量意识不高,在一定程 度上忽视了审计质量的要求。表现为“重完成任务。轻审计质量”,造成实施的审计项目多,打造的审计精品少,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是审计队伍素质不适应工作需要。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来看,现有人员懂一般财务审计的多,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相对陈旧,比较单一,整体上应对复杂审计工作局面的能力比较弱,宏观意识、现代审计意识不够强。审计工作中“满足现状、不思进取、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突出。传统财务审计的观念比较浓,认为审计就是查账,查账的目的就是处罚;有的思维方式单一,比较习惯于单纯的会计思维,多层次、多视觉地透视问题不够,综合分析能力比较差。
三是质量控制标准不明确;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审计的控制依据和审计业务的作业规范,它是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审计组织根据职业特性的具体情况,适应自身的规律需要而建立的。客观地讲,这些年我们在国家审计规范体系建设上,明显地偏重于审计法律规范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而忽视了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建设。具体表现为“重视审计实施、轻审计标准”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严重脱节,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影响审计质量,有的“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有的“重审计报告、轻决定落实”;造成审计走过场,审计质量标准不明确,审计质量控制无章可循。
四是审计质量责任制不健全。一般而言,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复核制度、审计考核制度、审计责任追究制度等。其中,审计责任追究制度是核心,但往往也是现实中最薄弱的一环,有的责任追究制度泛泛而论,责任主体不明确,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的有制度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其结果是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风险意识,导致行为不规范,随意为之,而一旦出现审计过错,责任也无法落实到人,结果不了了之。形成非良性循环。
五是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力度不强。高质量来源于严管理,审计质量管理不严格是造成审计质量不高的直接原因。有的执行审计规范不严格,过得去就行的思想比较严重,导致审计质量长期在低水平徘徊;有的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严格,说得多,做得少,制度流于形式。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途径
全面提高审计的质量是化解审计风险的重要方法,由于质量与风险的产生成反比的关系,也就是说审计的质量越高,那么审计风险的产生机会也就越少。反之,审计的质量越低,风险的承受能力越弱,审计质量管理要贯穿整个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出了问题,就必然产生审计风险;所以,我们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对策,首先在提高审计质量上下功夫:1、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准备工作,有助于整个审计工作全过程得以顺利进行一是要求审计小组每个成员明确审计任务,掌握审计目标;二是要求审计小组认真调查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收集与审计单位有关的资料和为实现审计目标必备的资料;三是要求审计小组制定周密的审计实施方案;2、精心实施取证,一是审计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实施进一步检查和取证范围和方法;二是审计检查资料以及有关经济业务,这是审计实施阶段最关键的环节;三是根据疑点或线索,进行账外调查(主要针对会计账面无法取得充分有效证据的事项),四是根据审计要点,进行证据综合整理,最后形成能证实审计目标的证据体系。3、严格并完善审计复核程序。要重视审计复核工作,加大审计复核力度,严格执行审计复核和审定制度,实行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组组长的复核、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复核、法制工作机构的复核。主要针对审计报告、决定书和审计移送处理书等主要事实的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和移送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其他需要复核的审计事项。4、要不断完善感审计控制机制。要始终把审计质量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质量控制,一是进一步增强审计质量意识。近些年来,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在不断增强,审计质量和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与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多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不断增强,审计结果不断公开透明,对审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抓好审计质量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审计署6号令。通过实施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审计事实清楚、审计定性准确、审计处理恰当。
审计组织要全面加强审计的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合格审计,坚持规范化原则、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要注意引用审计事实发生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审计工作中应坚持科学、严谨、公正、真实的工作作风,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始终树立风险意识, 落实审计程序规范。一是证据审查,对每一个审计事项的定性,必须收集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而一份合法有效的审计证据,应完整明确地体现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地点、资料(出处)来源,审计人员审计过程,即案源或问题发现的方式方法及其内容,责任人和相关人以及审计取证的时间,责任人和审计人签认等要求,认真做好審计日记,以保证审计证据有充分的法律效力,预防因审计不足而败诉时被追究审计责任。二是定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审计项目有没有依法定性,在这一环节有无笔力纰漏,定性时间引用明确的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禁止引用废止或失效的法规,避免将审计定性依据和审计处理依据相混淆或审计处理依据代替定性依据;对审计发现问题作出“客观、准确、合法、适当”的定性。三是程序审查,每审计一个项目,必须严格按审计程序,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具体审计事项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目的,同时做出承诺保证,应完善并推行双向承诺制;一方面审计组进点前向审计机关的额领导做出的承诺,保证按审计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做到查深查透不遗漏,真实反映不皆留,另一方面审计组进点时,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善和其他有关情况,作出保证提出书面承诺要求。要将有效的承诺书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四是处罚审查,审查处理处罚看定性是否准确,定性不准确,谈不上处理处罚的准确,审计处罚要遵循《行政处罚法》的几个方面:1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轨范性文件不能设定处罚;2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要合法;3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审计处罚的法律适用要遵照“新法优于旧法、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五是切实提高防范审计风险的自觉性,在所有的审计风险防范活动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人的质量决定着审计的质量,只有不断提高人的质量,才能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限定,才能实现审计风险防范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作者:董大胜韩晓梅《风险基础内部审计》2010年版
[2] 作者:刘明辉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