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最初接触英语是在1995年。当时我还在读幼儿园,父母为我在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报了名。就这样,我开启了我的英语学习之路。记忆中,当时的老师没有系统地教授英语的音标和科学发音,也没有讲解语法知识,而是让我们反复朗读整句,直到能够背诵。我也仅仅只是通过模仿机械地把英文句子背诵了下来。虽然句子能够脱口而出了,但其实我并不理解句子的含义,也不懂句子里每个单词的意思。至今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I am a student in Kunming Foreign Language School for Children.”我当时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但通过模仿,我却能够把整句话都说出来,并且倒背如流。不过,由于没有学习过音标和科学发音,我对“language”一词的发音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岚谷里吉”。现在想来,这段为期一学期左右的英语启蒙并没有让我真正走进英语学习的殿堂,但至少让我敢于在众人面前流利地说出我自己不懂、别人也听不懂的英语句子。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锻炼了。
在那之后的几年里,我就没有再怎么学习英语。直到2001年,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终于迎来了真正意義上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第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看我敢于说英语,而且不怕出丑,没有什么面子观念,就让我当了英语课代表。然而,我并没有因为六年前那短暂的启蒙教育而获得任何的英语学习优势——“language”仍然被我读作“岚谷里吉”。音标学不好,发音凭感觉靠模仿,对于英语学习的热情也在慢慢消退,直到终于耗尽了英语老师的耐心,将我的课代表一职“罢免”。结果是,在小学最后两年的英语学习结束之后,我甚至连26个英文字母都无法正确地默写出来。
2002年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父母为我在一个校外英语补习班报名。补习班的杨老师从零开始教我们学习音标和一些最简单的日常对话。从那时起,我才对我的学习对象有了一个相对理性的认知。比如,我终于明白原来每个英文字母的发音都有其对应的音标,要严格按照音标来发音,不能率性而为。杨老师的教学方式是比较传统的,在教我们“good morning”这句日常用语时,她让我们背诵并且默写出来。我有时会把“morning”一词拼错,杨老师就让我把这个单词的每个字母串联起来反复速读,m-o-r-n- i-n-g,就如念经一般,读熟练了,拼写的时候就固定了下来,再也没有出错了。这样的教学方法似乎对我很管用,在杨老师的课堂里,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英语“开窍”了,越学越好,越好就越有兴趣,自信心也加强了。杨老师为我后来的英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2002年到2005年,我在武汉二中读初中。从初中开始,我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与日俱增,除了在学校里上英语课,我开始利用课余时间自学英语。那个时候,我可以手捧一本英语语法书津津有味地看整整一下午,看完一本就接着看下一本。有意思的是,我对英语语法有浓厚兴趣,这恰好与武汉二中重视语法和应试技巧的教学风格高度契合。所以后来我就发现,老师课堂上讲的语法内容,都是我已经自学过的了,而且我的自学进度比老师的课堂教学进度还快了一个学期,我在老师上课的时候就总喜欢“抢答”。有一次课上,老师被一个同学问的语法问题难住了,我立刻脱口而出,告诉那位同学他可以在某本语法书的第几页找到答案。不仅如此,我的英语成绩在初三的数次考试中都是年级第一。可以说,我在初中打下了扎实的英语语法基础,实现了英语水平的大幅提升。
得益于英语的优势,我在2005年考入了武汉外国语学校高中部(以下简称“武汉外校”)。尽管都是全国名校,武汉外校的英语教学模式与武汉二中截然不同。比如,武汉二中使用的是人教版的英语教材,而武汉外校使用的则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朗文出版社共同出版的《展望未来》;武汉二中是大班教学,武汉外校则是小班教学;武汉二中的英语课授课语言是中英都有,而武汉外校则是纯英语授课。更重要的是,武汉外校更为关注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交际能力,对于语法教学似乎并无太多的涉及。毕业于武汉二中的我对武汉外校的英语教学模式自然是不太适应的,一些初中甚至小学就在武汉外校系统就读的同学能够说一口发音纯正的流利英文,而我的口语流利度则稍显逊色。不过,恰恰是武汉外校的教学风格弥补了我英语交际能力的不足,通过参加学校的英语角,和同学们用英语交流对话,用英语做课堂陈述,我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
2008年,我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开始了我本科阶段的学习。英语系一、二年级主要关注对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精读、泛读、听力、语音、演讲、辩论、写作等核心课程,全面夯实学生的听、说、读、写基础。到三、四年级,英语系则开设了各种以英语为载体的知识型课程,包括英美文学、语言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翻译学等,为学生拓宽视野、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个几乎人人都能讲几句英文的时代,与其说英语是一个专业,不如说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其他专业的人掌握了英语之后,能够为自己本专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而英语专业的学生若想在这个时代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让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这就意味着,英语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在英语水平上远超非英语专业人士,还需要选择至少一个领域作为自己的第二个专业深入学习。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开设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多数为入门性质,为学生进一步的探索打开了一扇窗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英语学习的过程中,阅读英文原著或简写版原著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初中时期,我阅读的主要是“书虫”系列,大多数都是简写版,包括《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呼啸山庄》等;到了高中,随着词汇量的扩大,我就开始尝试阅读一些原著了。当时我对《哈利·波特》系列非常着迷,前几部我读的都是中文版,高一那年,我买了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英文原版,虽然读起来非常吃力,不过我仍然尝到了阅读原版小说的乐趣。到了大学本科阶段,英语系泛读课给我们列出了阅读书单,其中我比较喜欢《小王子》和《圣经的故事》。除了泛读课,其他课程也都涉及一些原著阅读,比如,在莎士比亚戏剧选读课上,我跟着老师一起仔细品读了《麦克白》《李尔王》等经典的莎翁作品;在英国文学课上,我以《诺顿文学选集》为路线图,重点阅读了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诗歌作品;在美国文学课上,我又阅读了如《喜福会》这样的亚裔美国文学的代表作品。除了英语系课程规定的读物,我自己也在寒暑假期间阅读了《傲慢与偏见》《小妇人》《简·爱》《飘》《蝴蝶梦》《京华烟云》等文学作品。通过阅读经典文学题材的英文原著,我在英文水平日益精进的同时,文学审美和人文素养也得到了提高。
回顾我英语学习历程的,我认为每个阶段都给予了我无比宝贵的财富。学前的启蒙阶段让我第一次接触英语,对这门语言有了直观的感受,在很小的年龄就消除了语言焦虑;小学阶段两年的英语学习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客观上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初中阶段的英语学习使我的语法基础不断强化,自主学习意识萌发,为进一步提高我的语言能力打下了深厚的根基;高中阶段的英语学习让我的沟通交际能力得到了提高,英语应用能力更为全面;本科阶段的英语专业学习则照亮了我前方的道路,进一步夯实了我的各项基本技能,让我从以英语为载体来学习各人文社科领域专业知识出发,最终成为复合型人才。
简而言之,在我不断攀登语言学习这座高峰的路途中,关键靠的是广泛而深入的阅读、始终如一的浓厚兴趣与持之以恒的毅力。
刘宇波,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讲师,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翻译学方向博士在读。教授课程包括汉英同声传译、英汉交替传译、英汉笔译等。研究兴趣主要包括口译学能、社区口译、口译认知过程等。
在那之后的几年里,我就没有再怎么学习英语。直到2001年,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终于迎来了真正意義上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第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看我敢于说英语,而且不怕出丑,没有什么面子观念,就让我当了英语课代表。然而,我并没有因为六年前那短暂的启蒙教育而获得任何的英语学习优势——“language”仍然被我读作“岚谷里吉”。音标学不好,发音凭感觉靠模仿,对于英语学习的热情也在慢慢消退,直到终于耗尽了英语老师的耐心,将我的课代表一职“罢免”。结果是,在小学最后两年的英语学习结束之后,我甚至连26个英文字母都无法正确地默写出来。
2002年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父母为我在一个校外英语补习班报名。补习班的杨老师从零开始教我们学习音标和一些最简单的日常对话。从那时起,我才对我的学习对象有了一个相对理性的认知。比如,我终于明白原来每个英文字母的发音都有其对应的音标,要严格按照音标来发音,不能率性而为。杨老师的教学方式是比较传统的,在教我们“good morning”这句日常用语时,她让我们背诵并且默写出来。我有时会把“morning”一词拼错,杨老师就让我把这个单词的每个字母串联起来反复速读,m-o-r-n- i-n-g,就如念经一般,读熟练了,拼写的时候就固定了下来,再也没有出错了。这样的教学方法似乎对我很管用,在杨老师的课堂里,我第一次感觉自己对英语“开窍”了,越学越好,越好就越有兴趣,自信心也加强了。杨老师为我后来的英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从2002年到2005年,我在武汉二中读初中。从初中开始,我对英语学习的兴趣与日俱增,除了在学校里上英语课,我开始利用课余时间自学英语。那个时候,我可以手捧一本英语语法书津津有味地看整整一下午,看完一本就接着看下一本。有意思的是,我对英语语法有浓厚兴趣,这恰好与武汉二中重视语法和应试技巧的教学风格高度契合。所以后来我就发现,老师课堂上讲的语法内容,都是我已经自学过的了,而且我的自学进度比老师的课堂教学进度还快了一个学期,我在老师上课的时候就总喜欢“抢答”。有一次课上,老师被一个同学问的语法问题难住了,我立刻脱口而出,告诉那位同学他可以在某本语法书的第几页找到答案。不仅如此,我的英语成绩在初三的数次考试中都是年级第一。可以说,我在初中打下了扎实的英语语法基础,实现了英语水平的大幅提升。
得益于英语的优势,我在2005年考入了武汉外国语学校高中部(以下简称“武汉外校”)。尽管都是全国名校,武汉外校的英语教学模式与武汉二中截然不同。比如,武汉二中使用的是人教版的英语教材,而武汉外校使用的则是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朗文出版社共同出版的《展望未来》;武汉二中是大班教学,武汉外校则是小班教学;武汉二中的英语课授课语言是中英都有,而武汉外校则是纯英语授课。更重要的是,武汉外校更为关注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交际能力,对于语法教学似乎并无太多的涉及。毕业于武汉二中的我对武汉外校的英语教学模式自然是不太适应的,一些初中甚至小学就在武汉外校系统就读的同学能够说一口发音纯正的流利英文,而我的口语流利度则稍显逊色。不过,恰恰是武汉外校的教学风格弥补了我英语交际能力的不足,通过参加学校的英语角,和同学们用英语交流对话,用英语做课堂陈述,我的口语表达能力有了长足的进步。
2008年,我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开始了我本科阶段的学习。英语系一、二年级主要关注对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精读、泛读、听力、语音、演讲、辩论、写作等核心课程,全面夯实学生的听、说、读、写基础。到三、四年级,英语系则开设了各种以英语为载体的知识型课程,包括英美文学、语言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翻译学等,为学生拓宽视野、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个几乎人人都能讲几句英文的时代,与其说英语是一个专业,不如说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其他专业的人掌握了英语之后,能够为自己本专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而英语专业的学生若想在这个时代的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就需要让自己成为复合型人才。这就意味着,英语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在英语水平上远超非英语专业人士,还需要选择至少一个领域作为自己的第二个专业深入学习。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系开设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多数为入门性质,为学生进一步的探索打开了一扇窗户。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英语学习的过程中,阅读英文原著或简写版原著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初中时期,我阅读的主要是“书虫”系列,大多数都是简写版,包括《爱丽丝镜中奇遇记》《呼啸山庄》等;到了高中,随着词汇量的扩大,我就开始尝试阅读一些原著了。当时我对《哈利·波特》系列非常着迷,前几部我读的都是中文版,高一那年,我买了第六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英文原版,虽然读起来非常吃力,不过我仍然尝到了阅读原版小说的乐趣。到了大学本科阶段,英语系泛读课给我们列出了阅读书单,其中我比较喜欢《小王子》和《圣经的故事》。除了泛读课,其他课程也都涉及一些原著阅读,比如,在莎士比亚戏剧选读课上,我跟着老师一起仔细品读了《麦克白》《李尔王》等经典的莎翁作品;在英国文学课上,我以《诺顿文学选集》为路线图,重点阅读了英国浪漫主义时期的诗歌作品;在美国文学课上,我又阅读了如《喜福会》这样的亚裔美国文学的代表作品。除了英语系课程规定的读物,我自己也在寒暑假期间阅读了《傲慢与偏见》《小妇人》《简·爱》《飘》《蝴蝶梦》《京华烟云》等文学作品。通过阅读经典文学题材的英文原著,我在英文水平日益精进的同时,文学审美和人文素养也得到了提高。
回顾我英语学习历程的,我认为每个阶段都给予了我无比宝贵的财富。学前的启蒙阶段让我第一次接触英语,对这门语言有了直观的感受,在很小的年龄就消除了语言焦虑;小学阶段两年的英语学习虽然不尽如人意,但客观上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初中阶段的英语学习使我的语法基础不断强化,自主学习意识萌发,为进一步提高我的语言能力打下了深厚的根基;高中阶段的英语学习让我的沟通交际能力得到了提高,英语应用能力更为全面;本科阶段的英语专业学习则照亮了我前方的道路,进一步夯实了我的各项基本技能,让我从以英语为载体来学习各人文社科领域专业知识出发,最终成为复合型人才。
简而言之,在我不断攀登语言学习这座高峰的路途中,关键靠的是广泛而深入的阅读、始终如一的浓厚兴趣与持之以恒的毅力。
刘宇波,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讲师,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翻译学方向博士在读。教授课程包括汉英同声传译、英汉交替传译、英汉笔译等。研究兴趣主要包括口译学能、社区口译、口译认知过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