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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昌宁县125个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村干部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其成员村筹公外监督小组依法履行职责,并及时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小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