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学,是“教”与“学”相结合的行为。顾名思义,“教”的主体是教师,“学”的主体是学生。如果以韩愈《师说》中“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的论断来看,学生还有可能成为“教”的主体,而老师则会成为“学”的主体。这要看教师和学生怎样把握和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初次走上三尺讲台,每一个老师的教学经验基本为零。在以后的教学生涯中,老师从自己“教”的对象(学生)那里获得反馈的信息并通过补偏救弊,通过理论——实践——新理论的提升,自己的知识点也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都离不开与学生动态化的促进与攀升。如果没有学生,“传道、授业、解惑”既无对象,老师的教学经验也无从提升。因此,处理好“教”、“学”关系的关键在于老师。从某种程度上讲,学生是否学得好,与老师的“教”密切相养。起码,一个不会教学的老师是培养不出好学生的。
当然,一个孩子在七岁入学时,已经从家庭中耳濡目染并形成了一定的习惯。让老师在短期内把孩子家庭中已经形成的不良习惯(如果有不良习惯)完全改掉似乎是不可能的。《弟子规》中已经说的很明确了:“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上学之前,孩子就应该懂得“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的道理。这些道理是孩子学前家庭教育的基本因素,也是家庭教育良莠的一个印证。如果孩子不懂也没关系,怕就怕孩子已经成为一个“问题孩子”,或已经成为“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的反面。这须引起家长们的注意。从这个角度讲,似乎“学生是否学得好,关键要看老师是否教得好”这个论断好象真是在为难老师。但老师就是老师,应该懂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乾”的道理。
前面已经阐明,“教”与“学”涉及老师和学生两个主体,但“教”与“学”并不是相互孤立、片面存在的两种活动,而是相互关联、共同促进,相互融合、共同提高的将“教”与“学”融为一体的实践活动。如果“教”与“学”处理得当,教学质量提高了,老师和学生就相互得到彼此的认可,说明我们的教学目的得以实现,老师幸甚,学生亦幸甚。那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哪几个方面的问题,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自己的观点,以期抛砖引玉,共同进步。
一、“教”须针对“学”
“教”须有的放矢。所谓“的”,就是学生,或是学生的学习需求。不懂学生需要什么,“教”就失去了方向和目标。如果学生没有需求,或者需求欲望不高,老师则要巧设问题。在教学活动中,没有问题、不提问题的“教”是生硬的、死板的,是不会引起对象感应的。巧设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老师巧设疑问,让学生回答;另一方面,需要老师引导学生向自己提问问题。思维产生语言、语言产生逻辑、逻辑形成问题。没有问题,没有任务,就不会产生积极性的思维活动。因此,教学的第一步,就是老师在备课时就要不断地设置疑点,设置思考题,并在授课时予以落实。用多几个“为什么”来提高学生与“教”的同步性,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教师要善于巧设疑问,同时,更要善于指导学生向自己问问题,以便及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老师要培养学生敢于提问、善于提问的习惯。让学生在疑中学、在学中解疑解惑。教学的密诀和最高境界在于老师和学生共同学。这样,“教”和“学”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教、学活动的两个主体成为高度的融合体,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教”须针对“材”
我对材的理解有三种:一是不同年龄;二是不同能力;三是不同性格。对不同年龄的孩子施以不同的教学内容是易行的,也是便于理解的。但对于相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因能力和性格不同而施教则是需要老师认真思考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认真落实的难题。学生的能力有大有小,但基本上是呈“橄榄型”的,即中间大,两头小。也就是能力较大者与能力较小者均在两头,比率小;能力不大不小或能力均衡者在中间,占大多数。而能力的充分发挥也有早有晚,有人早熟有人却大器晚成;能力结构上也有差异,有的长于想象,有的长于记忆;有的长于感性,有的长于理性等等。故我们应根据学生能力的个别差异而教。在性格方面,每个人性格不同,很多学习不好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性格造成的,而且不同性格的人对于学习的方式和内容的敏感度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适应每个学生的“材质”。
三、“教”以平等为舞台
老师要平行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其它差异而厚此薄彼,这也是公平教育的基本内容。平等是树立学生自信心的保障和前提,不平等的教学心态很难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小的方面来讲,教师对学生认知偏见表现在;第一印象与近因效应;光环效应;刻板印象。情感缺失、经验主义、浮而不实、目光轻视等等。消除对学生的认知偏见,一方面要倾注爱心;二要情操感染;三要巧妙沟通。尤其是对哪些“问题学生”、“留守儿童”以及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更要给予母爱一样的温暖和呵护。这种倾斜并不违背平等对待的内涵。平等,既能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如果在这方面留给学生不公平印象和待遇,提高学生的学生成绩基本上一句空话。
四、“教”与管控相联姻
管就是管理,控就是监控。教师要管控学生的发展过程并适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既包括学生的学生,也包括学习外的其它行为。其一,老师要通过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力求时空对称。如果时空不对称,出现时间差异,学生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学生一方面很容易摆脱老师的监控犯错,另一方面会产生庸懒和拖拉思想。学生会把今天的问题带到明天甚至后天,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和苗头,力争不让学生把问题带到今晚的梦里,就会让学生产生警惕心,自然而然让学生自己成为自己错误的纠正者。其二,学生的行为表现也必须在老师的监控之中,其行为表现实际上是记忆力、兴趣和爱好、反响速度、摹仿能力和耐力等五种行为特征的综合反应。
另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讲授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客观上存在着相互适应的过程。师“因材施教”,生也应“因教而学”。师与生均应选择自己良好的方面并予以加强,不良的“教”与“学”的习惯应当得到及时的改正。同时还应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兴趣等特殊情况进行自由的发展。只有这样,“教”与“学”才能达到高度和谐的统一,教学的潜力才能得到更大程度地扩展和发挥。
当然,一个孩子在七岁入学时,已经从家庭中耳濡目染并形成了一定的习惯。让老师在短期内把孩子家庭中已经形成的不良习惯(如果有不良习惯)完全改掉似乎是不可能的。《弟子规》中已经说的很明确了:“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上学之前,孩子就应该懂得“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的道理。这些道理是孩子学前家庭教育的基本因素,也是家庭教育良莠的一个印证。如果孩子不懂也没关系,怕就怕孩子已经成为一个“问题孩子”,或已经成为“孝悌、谨信、爱众、亲仁”的反面。这须引起家长们的注意。从这个角度讲,似乎“学生是否学得好,关键要看老师是否教得好”这个论断好象真是在为难老师。但老师就是老师,应该懂得“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乾”的道理。
前面已经阐明,“教”与“学”涉及老师和学生两个主体,但“教”与“学”并不是相互孤立、片面存在的两种活动,而是相互关联、共同促进,相互融合、共同提高的将“教”与“学”融为一体的实践活动。如果“教”与“学”处理得当,教学质量提高了,老师和学生就相互得到彼此的认可,说明我们的教学目的得以实现,老师幸甚,学生亦幸甚。那么,在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哪几个方面的问题,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自己的观点,以期抛砖引玉,共同进步。
一、“教”须针对“学”
“教”须有的放矢。所谓“的”,就是学生,或是学生的学习需求。不懂学生需要什么,“教”就失去了方向和目标。如果学生没有需求,或者需求欲望不高,老师则要巧设问题。在教学活动中,没有问题、不提问题的“教”是生硬的、死板的,是不会引起对象感应的。巧设问题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老师巧设疑问,让学生回答;另一方面,需要老师引导学生向自己提问问题。思维产生语言、语言产生逻辑、逻辑形成问题。没有问题,没有任务,就不会产生积极性的思维活动。因此,教学的第一步,就是老师在备课时就要不断地设置疑点,设置思考题,并在授课时予以落实。用多几个“为什么”来提高学生与“教”的同步性,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教师要善于巧设疑问,同时,更要善于指导学生向自己问问题,以便及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老师要培养学生敢于提问、善于提问的习惯。让学生在疑中学、在学中解疑解惑。教学的密诀和最高境界在于老师和学生共同学。这样,“教”和“学”才能有机地统一起来,使教、学活动的两个主体成为高度的融合体,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教”须针对“材”
我对材的理解有三种:一是不同年龄;二是不同能力;三是不同性格。对不同年龄的孩子施以不同的教学内容是易行的,也是便于理解的。但对于相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因能力和性格不同而施教则是需要老师认真思考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认真落实的难题。学生的能力有大有小,但基本上是呈“橄榄型”的,即中间大,两头小。也就是能力较大者与能力较小者均在两头,比率小;能力不大不小或能力均衡者在中间,占大多数。而能力的充分发挥也有早有晚,有人早熟有人却大器晚成;能力结构上也有差异,有的长于想象,有的长于记忆;有的长于感性,有的长于理性等等。故我们应根据学生能力的个别差异而教。在性格方面,每个人性格不同,很多学习不好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性格造成的,而且不同性格的人对于学习的方式和内容的敏感度也不一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多彩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以适应每个学生的“材质”。
三、“教”以平等为舞台
老师要平行地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因其它差异而厚此薄彼,这也是公平教育的基本内容。平等是树立学生自信心的保障和前提,不平等的教学心态很难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小的方面来讲,教师对学生认知偏见表现在;第一印象与近因效应;光环效应;刻板印象。情感缺失、经验主义、浮而不实、目光轻视等等。消除对学生的认知偏见,一方面要倾注爱心;二要情操感染;三要巧妙沟通。尤其是对哪些“问题学生”、“留守儿童”以及家庭经济条件差的学生,更要给予母爱一样的温暖和呵护。这种倾斜并不违背平等对待的内涵。平等,既能提高学生的自信心,也能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兴趣。如果在这方面留给学生不公平印象和待遇,提高学生的学生成绩基本上一句空话。
四、“教”与管控相联姻
管就是管理,控就是监控。教师要管控学生的发展过程并适时纠正学生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既包括学生的学生,也包括学习外的其它行为。其一,老师要通过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力求时空对称。如果时空不对称,出现时间差异,学生的错误得不到及时纠正,学生一方面很容易摆脱老师的监控犯错,另一方面会产生庸懒和拖拉思想。学生会把今天的问题带到明天甚至后天,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和苗头,力争不让学生把问题带到今晚的梦里,就会让学生产生警惕心,自然而然让学生自己成为自己错误的纠正者。其二,学生的行为表现也必须在老师的监控之中,其行为表现实际上是记忆力、兴趣和爱好、反响速度、摹仿能力和耐力等五种行为特征的综合反应。
另外,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讲授活动和学生的学习活动客观上存在着相互适应的过程。师“因材施教”,生也应“因教而学”。师与生均应选择自己良好的方面并予以加强,不良的“教”与“学”的习惯应当得到及时的改正。同时还应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兴趣等特殊情况进行自由的发展。只有这样,“教”与“学”才能达到高度和谐的统一,教学的潜力才能得到更大程度地扩展和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