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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语》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先秦时期汉语的使用规律。《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大致可归为三大类:无形式标志的、有形式标志的和表主动者的名词直接做补语的。其中用“於”字作标志的被动用法最多。
【关键词】《国语》;被动表示法;表现形式
《国语》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先秦时期汉语的使用规律。《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大致可归为三大类:无形式标志的、有形式标志的和表主动者的名词直接做补语的。现分述如下(文中所用例子为中华书局出版的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
一、无形式标志的被动
无形式标志的表示被动意义的句子在句形上与主动句没有区别,是意念上的被动。王力主编《古代汉语》认为:“这只能说是意念上的被动,还不是上古汉语真正表示被动的句法。”【1】。“动词作为无标记被动句的结构核心,制约和决定着进入该句子的其他成分的语义和语序。”【2】因此在分析这类被动表示法时应以分析句中动词为重。《国语》中这样的例子出现了13次,如:
(1)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周语上)
(2)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周语中)
(3)十三年,诸侯弑,於翼东门葬以车一乘。(周语下)
(4)君之止,子之罪也。(晋语)
这类表示被动的句子都是以及物动词为谓语中心,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受事。如例(3)中的主语没有省略,是“诸侯”,谓语是“弑”,“諸侯”是“弑”这一动作行为的受事者,即“諸侯被弒”。例(2)中主语为“令闻”,谓语为动词“不忘”,表示“美好的政令不被人遗忘”的被动意义。主语未省略的还有上例中的例(4)。省略主语的例句是例(1)。
二、有形式标志的被动
有形式标志的被动即在谓语动词的前后用介词、助动词或是一些特定的结构形式来标志和助成被动。这类被动表示法根据所用标志不同又可分为“为”字句、“於”字句、“见”字句三类。
1.“为”字句
“为”字在句中作介词时,用来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构成“主语+ ‘为’+名词+动词”的句式,如:
(1)为晋休戚,不背本也。(周语下)
(2)则我求安身,而为诸侯法矣。(鲁语)
(3)賴富而民怨,乱国而身殆,惧为诸侯载,不可常也。(晋语)
(4)晋国故有大耻,与其君臣不相听,以为诸侯笑也。(晋语)
例(1)承接上文省去了主语“周”,直接用介词“为”引出动作行为“休戚”的主动者“晋”,表示“被晋休戚”。例(3)和例(4)也是主语省略的情况。其余的例子主语都未省略。例(2)中的主语是“我”,介词“为”引出的主动者是“诸侯”,主语发出的动作是“法”,表示“我被诸侯效仿”这一被动意义。
“为”在句中作助动词时,放在动词前面,构成“主语+‘为’+动词”的形式,如:
(1)吾不难为戮,养吾栋矣。(鲁语)
(2)贞为不听,信为不诚。(晋语)
(3)且不及而言,奸也,必为戮!(晋语)
(4)不从君者为大戮。(晋语)
例(1)中的名词“吾”和动词“戮”之间用表被动的助动词“为”连接,表示主语“吾”是动作“戮”的受动者,即“我被杀戮”。例(2)中的助动词“为”相当于“见”,即“貞不見聽,信不見誠”,表示“以正葬之,而不見聽。信心行之,而不見誠。” 【3】
“为”作助动词的句子有时也在动词后加介词“於”来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即构成“‘为’+动词+‘於’+名词”,这样的句式在《国语》仅出现了一例:“彼其父为戮於楚,其心又狷而不絜。”(楚语)。动作“戮”的受动者是主语“其父”,助动词“为”放在动词“戮”前,表示主语“其父所杀”,后面又由介词“於”引出动作的发出者“楚”。
2.“於”字句
“於”字式被学界广泛认为是最早的标志被动句形式,其产生的年代大致在春秋时期。“现有研究成果表明,‘於’字式在春秋末年到东汉时期是一种比较活跃的标志被动句形式。”【4】,因此《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以“於”字句最多。
“於”字句是在句子的谓语动词后用介词“於”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句子的被动意义清楚地显现出来。
(1)商王帝辛大恶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周语上)
(2)三十九年,战於千亩,王师败绩於姜氏之戎。(周语上)
(3)八年,陈侯杀於夏氏。(周语中)
(4)是以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不夷於民。(周语下)
(5)子男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男戮於诸侯。(楚语上)
以上5个例子中动作行为的主动者都放在句尾,由“於”介出。例(1)中“大恶於民”,介词“於”介出了“恶”这一动作的主动者“民”,表示“商王帝辛极其被人民厌恶”。例(2)主语为“败绩”的受动者“王师”,施动者“姜氏之戎”由介词“於”介出。例(5)中主动者为“诸侯”,由“於”介出,动作“戮”由“诸侯”发出,“子男”为受动者,表示“子男被戮”。以上例子中较为特殊的是例(4),句中同时使用了“為”和“於”字来标志被动,“子孫為隸”中助动词“為”放在动词“隸”前,表示“子孫被隸”;“不夷於民”由“於”介出动作“不夷”的发出者“民”,表示“被民所不夷”。这两种被动表示法对举可以更清晰的看出两种用法之间的区别。
3.“见”字句
“‘见’字式集中使用的年代是在春秋战国之交到两汉时期,使用的年代比较短”【5】。“见”字出现在句中,作为被动的一个标志放在动词前面,构成“主语+‘见’+动词”句式。《国语》中只出现了一例:“若皆御国如是,则大不丧威,而小不见陵矣。”(晋语)。在这一句中助动词“见”放在动词“陵”前,使“小国不被欺凌”这一被动意义更清楚的显现。
三、表主动者的名词直接做补语的
这类被动表示法于动词后面带名词,且名词为动作的发出者。《国语》中这样的情况出现了两次:
(1)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周语上)
(2)战而取笑诸侯,不可謂武。(晋语)
例(1)中名词“阴”为动作“镇”的发出者,“阳”是受动者,表示“阳被阴所镇”。例(2)中名词“诸侯”紧接动词“笑”,且为“笑”这一动作的承受者,表示“被诸侯取笑”。
《国语》中出现的以上被动表示方法中,“於”字式最多,占总数的近一半左右,其它标志被动句的用法要明显少于“於”字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於”字式表示被动的用法在先秦比较活跃的佐证。《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中,被动句很少,这与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的“在先秦时代,真正的被动句所占的比重很小”相互印证。另外,在《国语》中尚未见到表被动的“为……所……”、“见……於……”式和“被”字句,“见”字句和“为……於……”也只出现了一次,这一现象说明这些不是先秦汉语被动句的主要形式。
【参考文献】
[1][6]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8:256.
[2]王灿龙.无标记被动句和动词的类[J].汉语学习,1998(05).
[3]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8:304.
[4][5]安俊丽.古代汉语中典型标志被动句句法结构研究综述[D].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关键词】《国语》;被动表示法;表现形式
《国语》是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先秦时期汉语的使用规律。《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大致可归为三大类:无形式标志的、有形式标志的和表主动者的名词直接做补语的。现分述如下(文中所用例子为中华书局出版的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
一、无形式标志的被动
无形式标志的表示被动意义的句子在句形上与主动句没有区别,是意念上的被动。王力主编《古代汉语》认为:“这只能说是意念上的被动,还不是上古汉语真正表示被动的句法。”【1】。“动词作为无标记被动句的结构核心,制约和决定着进入该句子的其他成分的语义和语序。”【2】因此在分析这类被动表示法时应以分析句中动词为重。《国语》中这样的例子出现了13次,如:
(1)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周语上)
(2)故能光有天下,而和宁百姓,令闻不忘。(周语中)
(3)十三年,诸侯弑,於翼东门葬以车一乘。(周语下)
(4)君之止,子之罪也。(晋语)
这类表示被动的句子都是以及物动词为谓语中心,主语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动作行为的受事。如例(3)中的主语没有省略,是“诸侯”,谓语是“弑”,“諸侯”是“弑”这一动作行为的受事者,即“諸侯被弒”。例(2)中主语为“令闻”,谓语为动词“不忘”,表示“美好的政令不被人遗忘”的被动意义。主语未省略的还有上例中的例(4)。省略主语的例句是例(1)。
二、有形式标志的被动
有形式标志的被动即在谓语动词的前后用介词、助动词或是一些特定的结构形式来标志和助成被动。这类被动表示法根据所用标志不同又可分为“为”字句、“於”字句、“见”字句三类。
1.“为”字句
“为”字在句中作介词时,用来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构成“主语+ ‘为’+名词+动词”的句式,如:
(1)为晋休戚,不背本也。(周语下)
(2)则我求安身,而为诸侯法矣。(鲁语)
(3)賴富而民怨,乱国而身殆,惧为诸侯载,不可常也。(晋语)
(4)晋国故有大耻,与其君臣不相听,以为诸侯笑也。(晋语)
例(1)承接上文省去了主语“周”,直接用介词“为”引出动作行为“休戚”的主动者“晋”,表示“被晋休戚”。例(3)和例(4)也是主语省略的情况。其余的例子主语都未省略。例(2)中的主语是“我”,介词“为”引出的主动者是“诸侯”,主语发出的动作是“法”,表示“我被诸侯效仿”这一被动意义。
“为”在句中作助动词时,放在动词前面,构成“主语+‘为’+动词”的形式,如:
(1)吾不难为戮,养吾栋矣。(鲁语)
(2)贞为不听,信为不诚。(晋语)
(3)且不及而言,奸也,必为戮!(晋语)
(4)不从君者为大戮。(晋语)
例(1)中的名词“吾”和动词“戮”之间用表被动的助动词“为”连接,表示主语“吾”是动作“戮”的受动者,即“我被杀戮”。例(2)中的助动词“为”相当于“见”,即“貞不見聽,信不見誠”,表示“以正葬之,而不見聽。信心行之,而不見誠。” 【3】
“为”作助动词的句子有时也在动词后加介词“於”来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即构成“‘为’+动词+‘於’+名词”,这样的句式在《国语》仅出现了一例:“彼其父为戮於楚,其心又狷而不絜。”(楚语)。动作“戮”的受动者是主语“其父”,助动词“为”放在动词“戮”前,表示主语“其父所杀”,后面又由介词“於”引出动作的发出者“楚”。
2.“於”字句
“於”字式被学界广泛认为是最早的标志被动句形式,其产生的年代大致在春秋时期。“现有研究成果表明,‘於’字式在春秋末年到东汉时期是一种比较活跃的标志被动句形式。”【4】,因此《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以“於”字句最多。
“於”字句是在句子的谓语动词后用介词“於”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使句子的被动意义清楚地显现出来。
(1)商王帝辛大恶於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周语上)
(2)三十九年,战於千亩,王师败绩於姜氏之戎。(周语上)
(3)八年,陈侯杀於夏氏。(周语中)
(4)是以人夷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不夷於民。(周语下)
(5)子男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男戮於诸侯。(楚语上)
以上5个例子中动作行为的主动者都放在句尾,由“於”介出。例(1)中“大恶於民”,介词“於”介出了“恶”这一动作的主动者“民”,表示“商王帝辛极其被人民厌恶”。例(2)主语为“败绩”的受动者“王师”,施动者“姜氏之戎”由介词“於”介出。例(5)中主动者为“诸侯”,由“於”介出,动作“戮”由“诸侯”发出,“子男”为受动者,表示“子男被戮”。以上例子中较为特殊的是例(4),句中同时使用了“為”和“於”字来标志被动,“子孫為隸”中助动词“為”放在动词“隸”前,表示“子孫被隸”;“不夷於民”由“於”介出动作“不夷”的发出者“民”,表示“被民所不夷”。这两种被动表示法对举可以更清晰的看出两种用法之间的区别。
3.“见”字句
“‘见’字式集中使用的年代是在春秋战国之交到两汉时期,使用的年代比较短”【5】。“见”字出现在句中,作为被动的一个标志放在动词前面,构成“主语+‘见’+动词”句式。《国语》中只出现了一例:“若皆御国如是,则大不丧威,而小不见陵矣。”(晋语)。在这一句中助动词“见”放在动词“陵”前,使“小国不被欺凌”这一被动意义更清楚的显现。
三、表主动者的名词直接做补语的
这类被动表示法于动词后面带名词,且名词为动作的发出者。《国语》中这样的情况出现了两次:
(1)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镇阴也。(周语上)
(2)战而取笑诸侯,不可謂武。(晋语)
例(1)中名词“阴”为动作“镇”的发出者,“阳”是受动者,表示“阳被阴所镇”。例(2)中名词“诸侯”紧接动词“笑”,且为“笑”这一动作的承受者,表示“被诸侯取笑”。
《国语》中出现的以上被动表示方法中,“於”字式最多,占总数的近一半左右,其它标志被动句的用法要明显少于“於”字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於”字式表示被动的用法在先秦比较活跃的佐证。《国语》中出现的被动表示法中,被动句很少,这与王力在《古代汉语》中指出的“在先秦时代,真正的被动句所占的比重很小”相互印证。另外,在《国语》中尚未见到表被动的“为……所……”、“见……於……”式和“被”字句,“见”字句和“为……於……”也只出现了一次,这一现象说明这些不是先秦汉语被动句的主要形式。
【参考文献】
[1][6]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8:256.
[2]王灿龙.无标记被动句和动词的类[J].汉语学习,1998(05).
[3]徐元诰.国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2008:304.
[4][5]安俊丽.古代汉语中典型标志被动句句法结构研究综述[D].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