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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权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股权激励主要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鼓励经营者尽职尽责,将公司的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相结合,以创造最大化的股东权益,给予经营者超过其报酬或年薪以外奖励的一种激励制度。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因我国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还处于探索阶段,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在股权激励的实践中不断完善。本文分从三大部分研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问题与解决。第一部分: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人控制问题仍比较严重、资本市场环境尚未完全成熟这三方面来揭露我国股权激励现状;第二部分:针对第一部分的现状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通过举例论证;第三部分为本文结论。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机制 问题 对策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不完善。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必须在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虽然多少上市公司已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和监督委员会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但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董事长或总经理手中,近一半的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一个“自我激励”,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往往站在少数人的利益,甚至损害股东利益现象的激励方案,形成“内部人控制”。这种法人治理结构,注重短期经营效率,不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忽视了长远的发展战略。经营者通常通过粉饰财务报表调整营业利润操纵价格,使投资者存在更大的市场风险。从长远来看,也损害自身利益的最大股东,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
2.股权激励方案中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评价指标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股权激励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价,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的一个重要前提和重要内容,也是发挥股权激励机制的基础作用。我国最常用的以净资产和净利润增长率回报率作为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标准,财务指标过于简单,股权激励是容易实现的,且仅从财务指标考核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短期行为,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从实践和发展的角度看,绩效考核体系应包括上市公司的生存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创新能力及竞争能力,以便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经营成果。
3.资本市场无法反映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中国资本市场的制造商,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市场的信息主要反映的是股票价格,股票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价格波动未必释放真实的投资信号给企业管理者,价格不能完全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管理者的努力水平。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效果将大大降低。因此,在中国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必须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政策工具,股票价格信号必须反映企业的真实客观的价值,并指出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否则,中国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今天的中国的资本市场的跌宕和起伏的股票价格由国家政策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经济周期,市场的炒作,和公众的信心,即使公司的业绩已经改善,该公司的股价可能不会上升或应增加,从而使股权激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这样的价格和性能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然就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4.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主要是通过向内部增发新股和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除发起人认购股票外。“其余股票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应向原股东配售或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一般不得留置”。这就排除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预留股份以备将来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能。另外,所有的股票发行和回购都需要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时间,增加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
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例如美国1986年修订的国内税务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数量范围内(价值10万美元),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公司和个人都可以享受法定的税收优惠,期权行权时也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所得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實施,在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使得最终的激励效果难以完全实现。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措施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控。首先,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成员变化,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由少数人。具备选举资格的股东充分发挥其主管能动性,公正客观的实行投票。监事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管权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处罚责任义务。定期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其次,需要解决内部控制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各司其职,制衡结构,加强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和检查员相应的监管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还需要听的外部独立中介机构的意见,也可以制定员工持股制度,提高员工的企业存在感。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明确界定的权利和责任,每名参加者提供企业决策必须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并在同一时间设置公司的目标以及如何实现组织结构。再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府可以设定特定的上市公司结构,通过行政手段加强监管管理,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督察。
2.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指标最好可量化,减少人为评价干扰;二是过程中加强执行监督:建立监测体系,过程中通过滚动预算体系监控业绩指标的达成效果。三是绩效考核的后评估:一个周期后,通过对指标的后评估,审查指标制定是否合适、指标的管理作用是否实现,是否有不完善需要调整等,以便在下一周期规避上述问题。 3.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以反映上市公司价值。现有股票市场是主要的零售市场,是一个投机市场。不是每个人都是长期的股票长期持有人,从内部的分红回报,但通过市场的投机利润获取买卖差价,所以保持时间很短。中国股市的换手率是非常高的,平均的8倍,而美國只有1次。因此国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对股市的管控,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规避少数认为操纵股价情况。调整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稳定市场的作用。建立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健全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市场的诚信标准,以维持秩序的完整性。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的要求,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4.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了更好的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首先需要对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会计核算方面: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明确的规则。在税收方面,股权激励的税收应适当延迟,考虑税收的股票期权在实际销售。其次,强化内外约束机制,保护股东利益。股权激励约束机制是加强股权激励的内在需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权激励的决策机制,应充分发挥其管控职能,在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可适当的添加一些约束,如延迟行权期等。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对股权激励内容进行调整,以更好的发挥其激励作用。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巩固企业改革的成果,按资本、创造力、管理能力等进行收人分配是企业与国际接轨,增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将为企业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尽管现在股权激励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但随着国家逐步开放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以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不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也是对投资人负责,更是参与全球竞争所须。
参考文献:
[1]梁能,尹尊声,李玲,李眉:《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周琼:《浅谈企业筹资风险及防范》,《企业与管理》,2011年.
[3]方厌煌:《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长期激励机制分析[J]》,《财会月刊》,2012年.
[4]曹凤岐:《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
[5]余芸春,余恕莲:《论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的有效性边界[J]》,《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2年.
[6]王月:《后股改时代的股权激励问题探析》,《北方经贸》,2012年.
[7]李银珠:《股票期权薪酬制度及其在我国的应用[J]》,《会计研究》,2011年.
[8]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11年.
关键词: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机制 问题 对策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不完善。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必须在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虽然多少上市公司已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和监督委员会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但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的决策权往往集中在董事长或总经理手中,近一半的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一个“自我激励”,设计股权激励方案往往站在少数人的利益,甚至损害股东利益现象的激励方案,形成“内部人控制”。这种法人治理结构,注重短期经营效率,不仅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且忽视了长远的发展战略。经营者通常通过粉饰财务报表调整营业利润操纵价格,使投资者存在更大的市场风险。从长远来看,也损害自身利益的最大股东,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实施。
2.股权激励方案中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不够健全。绩效评价指标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股权激励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价,科学的绩效考核激励制度的一个重要前提和重要内容,也是发挥股权激励机制的基础作用。我国最常用的以净资产和净利润增长率回报率作为上市公司绩效评价标准,财务指标过于简单,股权激励是容易实现的,且仅从财务指标考核是不全面的,容易造成短期行为,甚至人为篡改财务结果。从实践和发展的角度看,绩效考核体系应包括上市公司的生存能力、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创新能力及竞争能力,以便更全面,准确地反映经营成果。
3.资本市场无法反映上市公司的真正价值。中国资本市场的制造商,缺乏有效的信息。公开市场的信息主要反映的是股票价格,股票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价格波动未必释放真实的投资信号给企业管理者,价格不能完全体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管理者的努力水平。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效果将大大降低。因此,在中国股权激励制度的推广,必须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政策工具,股票价格信号必须反映企业的真实客观的价值,并指出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否则,中国企业的股权激励制度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今天的中国的资本市场的跌宕和起伏的股票价格由国家政策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经济周期,市场的炒作,和公众的信心,即使公司的业绩已经改善,该公司的股价可能不会上升或应增加,从而使股权激励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这样的价格和性能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自然就降低了股权激励的效果。
4.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企业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主要是通过向内部增发新股和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本公司股票来实现,但在我国,这两个渠道都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除发起人认购股票外。“其余股票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应向原股东配售或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一般不得留置”。这就排除了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时预留股份以备将来实施股权激励的可能。另外,所有的股票发行和回购都需要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的时间,增加了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成本。
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和个人,往往能够享受到税收优惠。例如美国1986年修订的国内税务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数量范围内(价值10万美元),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公司和个人都可以享受法定的税收优惠,期权行权时也适用相应的优惠税率。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目前对股票交易行为除了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还对个人所得的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不利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實施,在无形中加大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使得最终的激励效果难以完全实现。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有效措施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控。首先,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成员变化,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由少数人。具备选举资格的股东充分发挥其主管能动性,公正客观的实行投票。监事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管权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处罚责任义务。定期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其次,需要解决内部控制问题,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各司其职,制衡结构,加强独立董事,外派监事和检查员相应的监管机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还需要听的外部独立中介机构的意见,也可以制定员工持股制度,提高员工的企业存在感。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明确界定的权利和责任,每名参加者提供企业决策必须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并在同一时间设置公司的目标以及如何实现组织结构。再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需要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府可以设定特定的上市公司结构,通过行政手段加强监管管理,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督察。
2.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指标最好可量化,减少人为评价干扰;二是过程中加强执行监督:建立监测体系,过程中通过滚动预算体系监控业绩指标的达成效果。三是绩效考核的后评估:一个周期后,通过对指标的后评估,审查指标制定是否合适、指标的管理作用是否实现,是否有不完善需要调整等,以便在下一周期规避上述问题。 3.培育成熟理性的资本市场,以反映上市公司价值。现有股票市场是主要的零售市场,是一个投机市场。不是每个人都是长期的股票长期持有人,从内部的分红回报,但通过市场的投机利润获取买卖差价,所以保持时间很短。中国股市的换手率是非常高的,平均的8倍,而美國只有1次。因此国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对股市的管控,制定合理的管控措施,规避少数认为操纵股价情况。调整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稳定市场的作用。建立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健全的监管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资本市场的诚信标准,以维持秩序的完整性。严重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个人的要求,坚决实施市场禁入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整合监管资源,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的公平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4.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了更好的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首先需要对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会计核算方面: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明确的规则。在税收方面,股权激励的税收应适当延迟,考虑税收的股票期权在实际销售。其次,强化内外约束机制,保护股东利益。股权激励约束机制是加强股权激励的内在需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股权激励的决策机制,应充分发挥其管控职能,在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时可适当的添加一些约束,如延迟行权期等。同时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对股权激励内容进行调整,以更好的发挥其激励作用。
三、结语
总而言之,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巩固企业改革的成果,按资本、创造力、管理能力等进行收人分配是企业与国际接轨,增强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将为企业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尽管现在股权激励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但随着国家逐步开放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以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境外上市,建立股权激励制度不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也是对投资人负责,更是参与全球竞争所须。
参考文献:
[1]梁能,尹尊声,李玲,李眉:《公司治理结构:中国的实践与美国的经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周琼:《浅谈企业筹资风险及防范》,《企业与管理》,2011年.
[3]方厌煌:《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长期激励机制分析[J]》,《财会月刊》,2012年.
[4]曹凤岐:《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
[5]余芸春,余恕莲:《论国有企业管理者持股的有效性边界[J]》,《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2年.
[6]王月:《后股改时代的股权激励问题探析》,《北方经贸》,2012年.
[7]李银珠:《股票期权薪酬制度及其在我国的应用[J]》,《会计研究》,2011年.
[8]国资委,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