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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决定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方向,是最根本的问题。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要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尊重普遍性与特殊性,兼顾整体性与局部性,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聚力机构、献策机构、履职载体、民主监督机构。新时代人民政协要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为民履职本领,促进国家治理能力提升,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凝心聚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关键词:人民政协;新思路;新内涵;新使命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2.007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2-0034-04
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决定政协发展方向的根本性问题,是影响政协履职尽责的关键因素,必须加以清晰认知和准确把握。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将“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作为政协工作原则作了突出强调,并在政协原有三大定位的基础上,增写了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的表述[1]。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随着时代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新思路、新内涵和新使命。
一、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思路
(一)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
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现实基础。人民政协的一致性体现在界别间有共同的政治利益、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多样性体现在委员间多元的利益主体、思想观念和行为取向。人民政协在新时代面临的多样性特征更加明显,这就要求政治参与主体需随着社会阶层的多样不断调整和扩充,利益表达空间需伴随民主意识的提升不断拓展和深化,协商监督渠道需回应社会预期的提高不断充实和完善。只有多样性得到正视、尊重、关切,并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回应和解决,才能凝聚已有共识,增进新的认同,确保政治方向。
(二)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結合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方法。原则性是人民政协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决定人民政协的方向和性质,是必须牢牢守住的政治底线。灵活性是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是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延展,需要根据时代变换不断改进创新。新时代,原则性的坚守更富挑战性,真正的内心认同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的思想引导和实践养成,人民政协正提供了这样的组织载体和服务平台。灵活性的运用需要政治智慧和胸怀担当,工作场域的线上拓展、界别组成的丰富多元、协商内容的广泛多层、思想文化的交流交锋等,都需要探索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安排。
(三)尊重普遍性与特殊性
民主政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必然趋势,但各国因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不同,所选择的政治制度不尽相同。我国人民政协创新了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拓宽了民主政治的表达渠道,通过决策前与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广泛充分协商,实现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具活力、更持续经常的政治参与。西方国家所谓的“普世民主”,并不具有用之四海而皆准的效力,并不是民主政治唯一的实现形式。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扎根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推动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和普遍的社会共识,体现了现代民主真正的价值追求。
(四)兼顾整体性与局部性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机构,与作为国家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法检两院(司法机关),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治制度格局。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机关,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组织,要突出自身的特色优势。同时,人民政协又与其他国家机构一样,作为体制内的制度安排,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良性互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
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既反映了统一战线的各个组成部分,有巨大的包容性和团结对象的广泛性,同时也涵盖了各个界别团体,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利益取向的多元性。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就基本了解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心声。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外延进一步扩展,只要愿意“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都要加强团结,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同时,政协委员的推荐更注重权威性、专业性和代表性,使建言献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专业水平、把握发展方向、理性表达诉求。
二、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内涵
(一)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而非社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人民政协的组织性质与普通的社会组织不同,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这是人民政协自诞生之日起就已明确的政治属性,是参加人民政协各方面人士自觉主动的政治选择。人民政协70年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新时代人民政协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多样,要继承和弘扬讲政治的优良传统,面对各种社会思潮和复杂多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做到善于明辨是非、笃定制度自信,团结带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
(二)人民政协是聚力机构而非权力机关,必须凝心聚力促共识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是经推举产生的体制内的党派和民意协商机构。政协虽不像人大具有立法权,却可以通过立法协商参与和影响立法过程,从而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发挥作用。但是,政协的立法协商仅具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力,即通过凝智聚力汇集各方意见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从而提升立法质量。政协的聚力不靠法定的国家权力,而体现在学识思想和人格魅力等柔性智慧上,更具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人民政协是献策机构而非决策机构,必须议政建言谋良策
我国的决策机构是党委和政府,人民政协是助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献策机构。由此决定,政协的思维方式和工作重点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施政聚焦到哪里,政协的履职建言就跟进到哪里[2]。新时代人民政协通过完善在决策之前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协商的渠道,更全面地参与了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控制等过程;通过充实界别构成、丰富协商形式、畅通表达渠道等方式,吸收借鉴了更广泛多层、优质高效的辅助决策意见。人民政协成为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日益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四)人民政协是履职载体而非履职主体,必须搭建平台聚合力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并不是政协作为履职主体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协商、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而是为政协组成界别及委员搭建协商、监督与议政平台,让各方意见在这一平台上充分、有序地表达。新时代人民政协要聚焦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发挥好组织载体和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界别、委员与党委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如政治协商层面,从协商议题提出的意见征集到协商前的情况通报,再到协商后的成果采纳落实及反馈情况,建立完善的协商制度体系,为政协委员履职建言创造便利条件,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人民政协是民主监督机构而非强制性监督机构,必须理性有度重质量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1]。人民政协的协商式监督既不同于我国监督体系中强制式的权力监督和社会监督,更不同于西方多党制下的权力制衡式监督,而是聚合了新时代的特色和优势:监督效果不靠强制约束力,而靠政治影响力,使监督意见更有质量、有分量;监督氛围既畅所欲言又理性有度,使监督诉求更合理、合规;监督方式是平等协商而非命令指责,使监督心态更尊重、包容;监督内容既涉及国家社会各个层面,又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1],使监督方向突出政治性、重点性;监督目的既缓解社会压力又增进社会共识,使监督效能更凝民心、聚民力。
三、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使命
(一)抓党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核心内容,事关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和效能发挥。新时代人民政协包含的阶层范围更广,价值观念日趋复杂多元,巩固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才能将各方力量团结凝聚起来。因此,党的建设在政协不仅不能松懈,反而尤为迫切。首先,完善党领导政协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协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中共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将党的建设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在提案、协商、监督、调研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当先鋒、作表率,带动委员在服务大局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只有把党的领导这个“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政协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推动形成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才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强自身,增强为民履职本领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是提升议政建言水平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保障。新时代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增强履职本领。首先,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协的首要能力要求,是政协应对国内外复杂政治环境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自信的前提。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要准确把握方向、科学研判形势,在谋划工作时考虑政治要求、在开展活动时注重政治影响、在议政建言时承担政治使命,不断提高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把控力。其次,调查研究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和实践途径。只有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才能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对策理清,使建言献策言之有理、谋之有据、参之有效,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再次,联系群众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独特优势和根基所在。人民政协反映群众意愿、服务群众需求、团结群众聚力,向上输送民情民意、向下传达方针政策,并从中整合利益、增进认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此外,合作共事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遵循。人民政协要以兼收并蓄的姿态、民主协商的氛围、健全规范的制度广纳良言、广聚民智、增进共识、共谋发展,携手推动形成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合力。
(三)促共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人民政协作为体制内的制度设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功能。首先,人民政协的界别构成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容纳和包含了统一战线的“五大关系”和“四者联盟”,并随着社会阶层多样化的趋势不断调整和优化界别设置,逐步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民主推选委员机制,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中政治参与主体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其次,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具有巨大的包容性,为不同利益群体表达利益诉求、调和利益分歧提供了制度化的载体和渠道。通过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搭建委员知情、参与、互动渠道,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中利益引导与整合的价值关怀。再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有分量的政治监督。通过积极探索网络监督等多层次监督形式,强化监督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四)重特色,完善新型政党制度
1949年9月新政协的成功召开,即标志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确立。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人民政协作为落实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政党关系来看,人民政协为合作型政党关系提供了制度支撑,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一元与党派合作的多元有机结合,是亲密友党的合作载体。从政权运行来看,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治生活搭建了制度平台,围绕执政党的时代使命和政治责任出谋划策、助推发展,是执政与参政相结合的议政组织。从组织构成上看,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安排,确保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委及领导职务上占有较大比例,并切实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为发展新型政党制度提供了组织保证。从民主的实现形式来看,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伟大创造,为各个党派持续深入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舞台。人民政协要从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高度,提高履职的责任感,坚守创建初心,传承合作传统,彰显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五)聚合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大团结大联合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特征。人民政协组织上的广泛性和政治上的包容性决定了结构上的多元性,囊括了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以及各族各界人士。因此,做好政协委员的凝聚工作,解决好委员所代表利益群体关心的问题,就能通过委员的代表性辐射和带动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人民政协的凝聚工作建立在求同尊异的基础上,凝聚的核心必须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和卓越的引领力,而中国共产党“为生民立命”的济世情怀和使命担当契合了“同”的政治基础;凝聚的半径必须有足够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才能团结起更磅礴的力量,而人民政协政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广泛的代表性无疑扩大了这一核心的边界和张力。人民政协要牢牢守住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圆心,不断延伸和吸纳多样性的半径,汇聚更多同行者,形成广泛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
习近平指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3],倡导知行合一。其中,“懂政协”是最基础的“知”的环节,只有理解了人民政协“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样干”,把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及国家治理中的基本定位搞清楚、弄明白,才能在工作中定准方向、积极作为,彰显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N].人民日报,2018-03-28(02).
[2]师永学.学习十九大精神 提升协商议政新水平[J].湖北政协,2017(12).
[3]习总书记两会时刻:秉持共同理想,坚持共同奋斗.[EB/OL].(2017-03-14)[2018-09-01].http://china.cnr.cn/news/20170314/t20170314_523655190.shtml.
责任编辑:顾榕昌
关键词:人民政协;新思路;新内涵;新使命
doi:10.3969/j.issn.1009-0339.2019.02.007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339(2019)02-0034-04
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决定政协发展方向的根本性问题,是影响政协履职尽责的关键因素,必须加以清晰认知和准确把握。在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将“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作为政协工作原则作了突出强调,并在政协原有三大定位的基础上,增写了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的表述[1]。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随着时代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新思路、新内涵和新使命。
一、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思路
(一)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
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现实基础。人民政协的一致性体现在界别间有共同的政治利益、思想基础和奋斗目标;多样性体现在委员间多元的利益主体、思想观念和行为取向。人民政协在新时代面临的多样性特征更加明显,这就要求政治参与主体需随着社会阶层的多样不断调整和扩充,利益表达空间需伴随民主意识的提升不断拓展和深化,协商监督渠道需回应社会预期的提高不断充实和完善。只有多样性得到正视、尊重、关切,并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回应和解决,才能凝聚已有共识,增进新的认同,确保政治方向。
(二)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結合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方法。原则性是人民政协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决定人民政协的方向和性质,是必须牢牢守住的政治底线。灵活性是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是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延展,需要根据时代变换不断改进创新。新时代,原则性的坚守更富挑战性,真正的内心认同需要久久为功绵绵用力的思想引导和实践养成,人民政协正提供了这样的组织载体和服务平台。灵活性的运用需要政治智慧和胸怀担当,工作场域的线上拓展、界别组成的丰富多元、协商内容的广泛多层、思想文化的交流交锋等,都需要探索灵活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制度安排。
(三)尊重普遍性与特殊性
民主政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必然趋势,但各国因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不同,所选择的政治制度不尽相同。我国人民政协创新了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拓宽了民主政治的表达渠道,通过决策前与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广泛充分协商,实现了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具活力、更持续经常的政治参与。西方国家所谓的“普世民主”,并不具有用之四海而皆准的效力,并不是民主政治唯一的实现形式。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扎根于中国的文化传统,推动着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具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和普遍的社会共识,体现了现代民主真正的价值追求。
(四)兼顾整体性与局部性
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机构,与作为国家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政府部门(行政机关)、法检两院(司法机关),统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政治制度格局。人民政协不同于国家机关,是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组织,要突出自身的特色优势。同时,人民政协又与其他国家机构一样,作为体制内的制度安排,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良性互动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注重广泛性和代表性
人民政协的组织构成既反映了统一战线的各个组成部分,有巨大的包容性和团结对象的广泛性,同时也涵盖了各个界别团体,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利益取向的多元性。一定意义上讲,了解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就基本了解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心声。新时代人民政协的外延进一步扩展,只要愿意“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都要加强团结,拓展有序政治参与空间。同时,政协委员的推荐更注重权威性、专业性和代表性,使建言献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专业水平、把握发展方向、理性表达诉求。
二、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内涵
(一)人民政协是政治组织而非社会组织,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
人民政协的组织性质与普通的社会组织不同,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这是人民政协自诞生之日起就已明确的政治属性,是参加人民政协各方面人士自觉主动的政治选择。人民政协70年的发展历史充分证明,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团结进步的正能量。新时代人民政协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更加复杂多样,要继承和弘扬讲政治的优良传统,面对各种社会思潮和复杂多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做到善于明辨是非、笃定制度自信,团结带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
(二)人民政协是聚力机构而非权力机关,必须凝心聚力促共识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是经推举产生的体制内的党派和民意协商机构。政协虽不像人大具有立法权,却可以通过立法协商参与和影响立法过程,从而在国家权力运行中发挥作用。但是,政协的立法协商仅具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是一种程序上的权力,即通过凝智聚力汇集各方意见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从而提升立法质量。政协的聚力不靠法定的国家权力,而体现在学识思想和人格魅力等柔性智慧上,更具亲和力、感染力和号召力。 (三)人民政协是献策机构而非决策机构,必须议政建言谋良策
我国的决策机构是党委和政府,人民政协是助力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献策机构。由此决定,政协的思维方式和工作重点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施政聚焦到哪里,政协的履职建言就跟进到哪里[2]。新时代人民政协通过完善在决策之前以及决策执行过程中协商的渠道,更全面地参与了政策的制定、执行、监督和控制等过程;通过充实界别构成、丰富协商形式、畅通表达渠道等方式,吸收借鉴了更广泛多层、优质高效的辅助决策意见。人民政协成为决策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日益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四)人民政协是履职载体而非履职主体,必须搭建平台聚合力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并不是政协作为履职主体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协商、进行监督、参政议政,而是为政协组成界别及委员搭建协商、监督与议政平台,让各方意见在这一平台上充分、有序地表达。新时代人民政协要聚焦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发挥好组织载体和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界别、委员与党委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如政治协商层面,从协商议题提出的意见征集到协商前的情况通报,再到协商后的成果采纳落实及反馈情况,建立完善的协商制度体系,为政协委员履职建言创造便利条件,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人民政协是民主监督机构而非强制性监督机构,必须理性有度重质量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因此,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贯穿于民主监督全过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1]。人民政协的协商式监督既不同于我国监督体系中强制式的权力监督和社会监督,更不同于西方多党制下的权力制衡式监督,而是聚合了新时代的特色和优势:监督效果不靠强制约束力,而靠政治影响力,使监督意见更有质量、有分量;监督氛围既畅所欲言又理性有度,使监督诉求更合理、合规;监督方式是平等协商而非命令指责,使监督心态更尊重、包容;监督内容既涉及国家社会各个层面,又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1],使监督方向突出政治性、重点性;监督目的既缓解社会压力又增进社会共识,使监督效能更凝民心、聚民力。
三、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新使命
(一)抓党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核心内容,事关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和效能发挥。新时代人民政协包含的阶层范围更广,价值观念日趋复杂多元,巩固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任务更加艰巨,必须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才能将各方力量团结凝聚起来。因此,党的建设在政协不仅不能松懈,反而尤为迫切。首先,完善党领导政协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协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中共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次,将党的建设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在提案、协商、监督、调研过程中,引导党员干部当先鋒、作表率,带动委员在服务大局中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只有把党的领导这个“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政协工作中充分体现出来,推动形成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才能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强自身,增强为民履职本领
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是提升议政建言水平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保障。新时代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增强履职本领。首先,政治把握能力是政协的首要能力要求,是政协应对国内外复杂政治环境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自信的前提。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要准确把握方向、科学研判形势,在谋划工作时考虑政治要求、在开展活动时注重政治影响、在议政建言时承担政治使命,不断提高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把控力。其次,调查研究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础环节和实践途径。只有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才能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析透、把对策理清,使建言献策言之有理、谋之有据、参之有效,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再次,联系群众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独特优势和根基所在。人民政协反映群众意愿、服务群众需求、团结群众聚力,向上输送民情民意、向下传达方针政策,并从中整合利益、增进认同,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此外,合作共事能力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遵循。人民政协要以兼收并蓄的姿态、民主协商的氛围、健全规范的制度广纳良言、广聚民智、增进共识、共谋发展,携手推动形成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合力。
(三)促共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人民政协作为体制内的制度设计,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功能。首先,人民政协的界别构成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容纳和包含了统一战线的“五大关系”和“四者联盟”,并随着社会阶层多样化的趋势不断调整和优化界别设置,逐步探索建立公开透明的民主推选委员机制,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中政治参与主体多元化的价值追求。其次,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具有巨大的包容性,为不同利益群体表达利益诉求、调和利益分歧提供了制度化的载体和渠道。通过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增加协商密度,搭建委员知情、参与、互动渠道,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中利益引导与整合的价值关怀。再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是一种高层次、高质量、有分量的政治监督。通过积极探索网络监督等多层次监督形式,强化监督责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四)重特色,完善新型政党制度
1949年9月新政协的成功召开,即标志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确立。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人民政协作为落实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政党关系来看,人民政协为合作型政党关系提供了制度支撑,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一元与党派合作的多元有机结合,是亲密友党的合作载体。从政权运行来看,人民政协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政治生活搭建了制度平台,围绕执政党的时代使命和政治责任出谋划策、助推发展,是执政与参政相结合的议政组织。从组织构成上看,人民政协通过制度化安排,确保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委及领导职务上占有较大比例,并切实做到有职有权有责,为发展新型政党制度提供了组织保证。从民主的实现形式来看,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伟大创造,为各个党派持续深入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广阔舞台。人民政协要从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高度,提高履职的责任感,坚守创建初心,传承合作传统,彰显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特色和优势。
(五)聚合力,画出最大同心圆
大团结大联合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特征。人民政协组织上的广泛性和政治上的包容性决定了结构上的多元性,囊括了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阶层以及各族各界人士。因此,做好政协委员的凝聚工作,解决好委员所代表利益群体关心的问题,就能通过委员的代表性辐射和带动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人民政协的凝聚工作建立在求同尊异的基础上,凝聚的核心必须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和卓越的引领力,而中国共产党“为生民立命”的济世情怀和使命担当契合了“同”的政治基础;凝聚的半径必须有足够的包容性和开放性,才能团结起更磅礴的力量,而人民政协政治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和广泛的代表性无疑扩大了这一核心的边界和张力。人民政协要牢牢守住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圆心,不断延伸和吸纳多样性的半径,汇聚更多同行者,形成广泛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
习近平指出,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3],倡导知行合一。其中,“懂政协”是最基础的“知”的环节,只有理解了人民政协“是什么、为什么、干什么、怎样干”,把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及国家治理中的基本定位搞清楚、弄明白,才能在工作中定准方向、积极作为,彰显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N].人民日报,2018-03-28(02).
[2]师永学.学习十九大精神 提升协商议政新水平[J].湖北政协,2017(12).
[3]习总书记两会时刻:秉持共同理想,坚持共同奋斗.[EB/OL].(2017-03-14)[2018-09-01].http://china.cnr.cn/news/20170314/t20170314_523655190.shtml.
责任编辑:顾榕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