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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满足高速发展的电网建设,电网企业更多地采用“统贷统还”的方式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统贷统还”模式下财务费用如何在各下属单位及各工程项目之间进行分摊,才能更及时准确地反映电网企业、各下属单位的资金成本以及各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呢?文章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较为合理准确的财务费用的分摊方法,如实反映下属单位及各项工程的资金成本。并合理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键词】统贷统还;电网企业;财务费用;分摊方式
一、“统贷统还”定义及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用电需求大幅持续增长的趋势下,电网建设投资需求不断增长。电网企业的蓬勃发展。并不能掩盖电网企业融资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项目经营效益以及下属单位融资能力差异较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电网企业一直在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因此,“统贷统还”开始走进了电网企业的视野,并开始在实践中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统贷统还”的定义
实行“统贷统还”,即电网企业对全部信贷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对经营活动整体渗透。形成一个以电网企业为投放格局的网络状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统贷统还”模式下,改变过去由各地市供电局分别进行筹资与偿还债务的做法,由电网企业作为一个贷款主体,统一贷款并集中归还贷款,实现信贷资金统筹管理、平衡还贷,以形成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和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二)“统贷统还”模式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统贷统还”模式下,电网企业(本文特指省级电网公司)成为贷款的承载体。而用款单位却是电网企业及其下属的各地市供电局。这种模式在促进电网企业节约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控制资金总量、减少贷款风险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使用资金,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实行“统贷”后。电网企业对资金进行了统管,避免了下属供电局分头贷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贷款总量。同时电网企业统一对下属供电局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调动了下属供电局管好用好资金的积极性,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二是“统贷统还”改变电网企业以往过分依赖信贷市场的状况。充分发挥现有各种融资方式的长处,并积极探索新的符合电力行业特点的融资方式,为电网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债券、中期票据等。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风险,实现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统一对外融资,有利于树立良好信用。以电网企业名义统一对外融资,由于综合经济实力强,资产具有规模优势,还本付息保障程度高。因此谈判实力大增,可以争取到诸多优惠的银行信贷支持,例如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并享受简化手续,优先办理,降低利率、费率和保证金率,贷款随借随还等便利。
四是“统贷统还”模式下,对于促进集团企业内部紧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整体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整体效益和竞争力。但该模式给予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自主权较低,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财务费用分摊的意义及原则
文中财务费用的分摊就是指在“统贷统还”模式下,电网企业采用一定的分摊方式将统一贷款在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分配给各下属供电局以及下属供电局将所分得的财务费用在各成本对象中进行再分摊的过程。
(一)财务费用分摊的意义
成本核算中,除了涉及可以直接归属到成本核算对象上的直接成本以外,还有很多间接成本如财务费用等,与某一特定成本核算对象没有直接联系,必须选择适当的分摊标准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
在“统贷统还”模式下,省级电网公司成为贷款的承载体,而用款单位却是电网公司下属的各地市供电局。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统一贷款财务费用的分摊,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电网企业及其各下属单位的资金成本以及各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并最终确定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效益及其财务状况。
(二)财务费用分摊原则
通过财务成本的分摊,可以确定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效益,能够正确计量工程成本。因此成本分摊的基本原则大致包括以下几项:
1 因果关系原则
电网企业统一贷款的动机是要满足下属单位经营投资的需要,正是这种动机才促使电网公司向信贷市场、资本市场统一借贷资金,并产生相应的资金成本。因此可以将资金成本与各成本中心所占用的统一贷款额联系起来。按照资金成本与成本对象(即电网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因果关系,国外称之为成本动因,把统一借款产生的财务成本分摊至相应的成本对象之上。
动因追溯的准确程度取决于动因对因果联系表述的质量。财务费用分摊中。这种表述以两种形式体现:(1)额度基准。即以各下属单位或各项工程占用的贷款金额为基准分摊成本。(2)时间基准。即按照各下属单位或各项工程占用贷款的时间为基准来分摊成本。
2 行为导向原则
成本信息对成本执行者的行为有着潜在的影响。为了管理的需要。成本常常要按其行为影响力为基础来分摊。电网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各下属单位所占用的贷款金额及占用贷款时间作为标准分摊统一贷款的资金成本,以此来克服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浪费等现象。电网企业管理层应科学合理地选择资金成本分摊基础,达到提高各下属单位及其员工的成本意识并促使其做出积极的经济行为。
3 估计原则
采用估计原则是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西方学者对成本分摊常提出两个要求:准确、容易。容易是指“成本能够以一种经济可行的方式被分配”(Hansen,1997)。在实际工作中,估计往往不是因为实际成本不能归属到特定的事项中去,而是因为进行非常详细的实际成本分摊的成本高于其价值。
因此,把统一贷款财务费用准确地分摊至各成本对象上去是成本分摊的一项根本原则,但准确性并不以绝对强调成本真实为基础,它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要强调的是成本分摊方法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与分摊方法相关的某种程度的主观性总是存在的。
三、“统贷统还”下财务费用的分摊方式
为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电网公司采取“统贷统还”模式,实行贷款的集中管理。由电网公司统一筹集借款资金,统一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为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利息分摊至各下属单位及其各项工程,如实反映下属单位及各项工程的资金成本及建设成本,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电网企业应在遵循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会计原则前提下,根据“统贷统还”政策和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利息分摊办法。本文以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为例。
【关键词】统贷统还;电网企业;财务费用;分摊方式
一、“统贷统还”定义及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用电需求大幅持续增长的趋势下,电网建设投资需求不断增长。电网企业的蓬勃发展。并不能掩盖电网企业融资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项目经营效益以及下属单位融资能力差异较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电网企业一直在积极探索融资新模式。因此,“统贷统还”开始走进了电网企业的视野,并开始在实践中采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统贷统还”的定义
实行“统贷统还”,即电网企业对全部信贷资金需求统筹安排,对经营活动整体渗透。形成一个以电网企业为投放格局的网络状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统贷统还”模式下,改变过去由各地市供电局分别进行筹资与偿还债务的做法,由电网企业作为一个贷款主体,统一贷款并集中归还贷款,实现信贷资金统筹管理、平衡还贷,以形成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和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二)“统贷统还”模式对电网企业的影响
“统贷统还”模式下,电网企业(本文特指省级电网公司)成为贷款的承载体。而用款单位却是电网企业及其下属的各地市供电局。这种模式在促进电网企业节约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控制资金总量、减少贷款风险和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加速资金周转,节约使用资金,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益。实行“统贷”后。电网企业对资金进行了统管,避免了下属供电局分头贷款,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贷款总量。同时电网企业统一对下属供电局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调动了下属供电局管好用好资金的积极性,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二是“统贷统还”改变电网企业以往过分依赖信贷市场的状况。充分发挥现有各种融资方式的长处,并积极探索新的符合电力行业特点的融资方式,为电网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如债券、中期票据等。降低财务成本和经营风险,实现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统一对外融资,有利于树立良好信用。以电网企业名义统一对外融资,由于综合经济实力强,资产具有规模优势,还本付息保障程度高。因此谈判实力大增,可以争取到诸多优惠的银行信贷支持,例如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并享受简化手续,优先办理,降低利率、费率和保证金率,贷款随借随还等便利。
四是“统贷统还”模式下,对于促进集团企业内部紧密化,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整体提升了企业的凝聚力、整体效益和竞争力。但该模式给予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自主权较低,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财务费用分摊的意义及原则
文中财务费用的分摊就是指在“统贷统还”模式下,电网企业采用一定的分摊方式将统一贷款在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财务费用分配给各下属供电局以及下属供电局将所分得的财务费用在各成本对象中进行再分摊的过程。
(一)财务费用分摊的意义
成本核算中,除了涉及可以直接归属到成本核算对象上的直接成本以外,还有很多间接成本如财务费用等,与某一特定成本核算对象没有直接联系,必须选择适当的分摊标准在各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
在“统贷统还”模式下,省级电网公司成为贷款的承载体,而用款单位却是电网公司下属的各地市供电局。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统一贷款财务费用的分摊,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电网企业及其各下属单位的资金成本以及各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并最终确定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效益及其财务状况。
(二)财务费用分摊原则
通过财务成本的分摊,可以确定各地市供电局的经营效益,能够正确计量工程成本。因此成本分摊的基本原则大致包括以下几项:
1 因果关系原则
电网企业统一贷款的动机是要满足下属单位经营投资的需要,正是这种动机才促使电网公司向信贷市场、资本市场统一借贷资金,并产生相应的资金成本。因此可以将资金成本与各成本中心所占用的统一贷款额联系起来。按照资金成本与成本对象(即电网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因果关系,国外称之为成本动因,把统一借款产生的财务成本分摊至相应的成本对象之上。
动因追溯的准确程度取决于动因对因果联系表述的质量。财务费用分摊中。这种表述以两种形式体现:(1)额度基准。即以各下属单位或各项工程占用的贷款金额为基准分摊成本。(2)时间基准。即按照各下属单位或各项工程占用贷款的时间为基准来分摊成本。
2 行为导向原则
成本信息对成本执行者的行为有着潜在的影响。为了管理的需要。成本常常要按其行为影响力为基础来分摊。电网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各下属单位所占用的贷款金额及占用贷款时间作为标准分摊统一贷款的资金成本,以此来克服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浪费等现象。电网企业管理层应科学合理地选择资金成本分摊基础,达到提高各下属单位及其员工的成本意识并促使其做出积极的经济行为。
3 估计原则
采用估计原则是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西方学者对成本分摊常提出两个要求:准确、容易。容易是指“成本能够以一种经济可行的方式被分配”(Hansen,1997)。在实际工作中,估计往往不是因为实际成本不能归属到特定的事项中去,而是因为进行非常详细的实际成本分摊的成本高于其价值。
因此,把统一贷款财务费用准确地分摊至各成本对象上去是成本分摊的一项根本原则,但准确性并不以绝对强调成本真实为基础,它只是一个相对概念。要强调的是成本分摊方法的合理性与逻辑性。与分摊方法相关的某种程度的主观性总是存在的。
三、“统贷统还”下财务费用的分摊方式
为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电网公司采取“统贷统还”模式,实行贷款的集中管理。由电网公司统一筹集借款资金,统一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为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利息分摊至各下属单位及其各项工程,如实反映下属单位及各项工程的资金成本及建设成本,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电网企业应在遵循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会计原则前提下,根据“统贷统还”政策和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利息分摊办法。本文以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