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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自2000年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紧紧围绕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目标要求,以“步子稳、起点高、目光远、求实效”为指导方针,以“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以及“效率与效益”为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确保采购行为规范的前提下,坚持两轮驱动,在“拓范围与上规模”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连续几年,采购项目数量及采购规模均位于河南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