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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推动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规定,财政部办公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