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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周岁不受刑事处罚?
湖南绥宁一读者来信咨询:湖南邵东三名未成年人杀害教师案件中,最让我震惊的,是13岁的刘某在抢劫杀害老师之前说的一句话:“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人,也不用坐牢。”我很疑惑,对于这样的恶劣事件,法律有没有其他规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有犯罪行为,因其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般来说,监护人有管教能力、孩子也服管的,由监护人严加管教;这三个孩子,有一个孩子的父母都在服刑,另两名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父母管教完全缺失,只能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收容教养,目前全国尚无统一机构,有的专门设有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所,有的则放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有的则是送工读学校等。无论在哪里收容和教养,有一点可以肯定,都采取完全封闭的军事化管理,孩子在这里完成义务教育、接受法制教育和相关心理辅导,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其受管教的严厉程度,丝毫不亚于“坐牢”。
同时,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等于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案件中,三个未成年人造成老师李桂云的死亡,应由其父母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民事赔偿责任,这将使他们本来困苦的日子更加雪上加霜。
另外,故意杀人的道德十字架,也是三个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必然要面对的。据报道,在邵阳工读学校的其他同学了解了他们杀死老师的恶行后,纷纷投去异样的目光,让三个孩子倍感压力,这种压力可能会伴随孩子成长的全过程;他们的父母也开始感受社会对“杀人犯”孩子父母的白眼。因此,事情远不是刘某所说的“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人,也不用坐牢”那样简单!
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江苏连云港一读者来信咨询:我和老公结婚未得到公婆的祝福,结婚已三年了,公婆也一直不和我们来往。现在我怀孕6个月,可不久前老公因工死亡,得到了百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另外我们两口的共同财产有80万元左右。公婆一办完丧事,就提出要将180万元财产作为遗产,在公公、婆婆和我三人之间分割,还说我腹中的胎儿不能算一个人头。请问:从法律上讲,胎儿能继承他爸的遗产吗?
答: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胎儿因尚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以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来享有权利,包括不能享有继承权。因此,胎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继承法也考虑了胎儿不久将出生的事实,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分割遗产时,胎儿这一份要保留下来,怎么处理要看胎儿出生时的情况。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保留的份额由出生后的婴儿取得,由他的监护人帮他管理;哪怕出生后很快夭折,他也取得了保留的遗产,再作为他自己的遗产转归由其继承人继承(实际上也就是由婴儿的母亲继承)。当然,若胎儿胎死腹中,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胎不算子女)按份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工伤赔偿款是被继承人工伤死亡后,其单位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抚慰金,只需在你和你公婆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标准按条例和有关规定),不按遗产处理,当然也不存在保留胎儿的份额问题。
你们夫妻俩共同财产价值80万元,其中有你一半的财产,另一半40万元才是你老公的遗产,应由你和公婆三人继承,另外还要为胎儿保留一份遗产,即共分成4份,每份10万元,也就是说,你公婆能分得遗产20万元。
(作者系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编辑 刘建淑
湖南绥宁一读者来信咨询:湖南邵东三名未成年人杀害教师案件中,最让我震惊的,是13岁的刘某在抢劫杀害老师之前说的一句话:“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人,也不用坐牢。”我很疑惑,对于这样的恶劣事件,法律有没有其他规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有犯罪行为,因其无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般来说,监护人有管教能力、孩子也服管的,由监护人严加管教;这三个孩子,有一个孩子的父母都在服刑,另两名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父母管教完全缺失,只能由政府收容教养。
这种收容教养,目前全国尚无统一机构,有的专门设有未成年人收容教养所,有的则放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有的则是送工读学校等。无论在哪里收容和教养,有一点可以肯定,都采取完全封闭的军事化管理,孩子在这里完成义务教育、接受法制教育和相关心理辅导,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其受管教的严厉程度,丝毫不亚于“坐牢”。
同时,不满14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等于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案件中,三个未成年人造成老师李桂云的死亡,应由其父母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民事赔偿责任,这将使他们本来困苦的日子更加雪上加霜。
另外,故意杀人的道德十字架,也是三个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必然要面对的。据报道,在邵阳工读学校的其他同学了解了他们杀死老师的恶行后,纷纷投去异样的目光,让三个孩子倍感压力,这种压力可能会伴随孩子成长的全过程;他们的父母也开始感受社会对“杀人犯”孩子父母的白眼。因此,事情远不是刘某所说的“我们还没有14岁,就算打死人,也不用坐牢”那样简单!
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江苏连云港一读者来信咨询:我和老公结婚未得到公婆的祝福,结婚已三年了,公婆也一直不和我们来往。现在我怀孕6个月,可不久前老公因工死亡,得到了百万元的工伤赔偿款,另外我们两口的共同财产有80万元左右。公婆一办完丧事,就提出要将180万元财产作为遗产,在公公、婆婆和我三人之间分割,还说我腹中的胎儿不能算一个人头。请问:从法律上讲,胎儿能继承他爸的遗产吗?
答:法律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据此,胎儿因尚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以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来享有权利,包括不能享有继承权。因此,胎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继承法也考虑了胎儿不久将出生的事实,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分割遗产时,胎儿这一份要保留下来,怎么处理要看胎儿出生时的情况。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保留的份额由出生后的婴儿取得,由他的监护人帮他管理;哪怕出生后很快夭折,他也取得了保留的遗产,再作为他自己的遗产转归由其继承人继承(实际上也就是由婴儿的母亲继承)。当然,若胎儿胎死腹中,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遗产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即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死胎不算子女)按份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工伤赔偿款是被继承人工伤死亡后,其单位赔偿给死者近亲属的抚慰金,只需在你和你公婆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标准按条例和有关规定),不按遗产处理,当然也不存在保留胎儿的份额问题。
你们夫妻俩共同财产价值80万元,其中有你一半的财产,另一半40万元才是你老公的遗产,应由你和公婆三人继承,另外还要为胎儿保留一份遗产,即共分成4份,每份10万元,也就是说,你公婆能分得遗产20万元。
(作者系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编辑 刘建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