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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参与水平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应该立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对其进行全面把握。目前学术界对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也有一些论述,但是总体来说,这个问题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以东乡族、保安族妇女为例,对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参与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参与;职业结构;社会性别角色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8—0066—04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且呈现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的现象。作为民族经济基础的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绝大部分少数民族人口的利益,影响着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妇女劳动力资源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开发这一资源时,必须立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对其进行全面把握。西北少数民族妇女因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和性别、职业特点,构成一个特殊的群体。民族地区长期落后的生产方式、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浓厚的民族色彩以及复杂的民族关系导致的某些社会矛盾以及客观不足,都在西北少数民族妇女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日常生活参与方面都表现出了不足甚至严重缺位现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大部分民族地区妇女和汉族妇女一样仍然扮演着传统主妇角色,即包揽一切家务,空余时间从事一些最简单的再生产,如粮食和棉花的播种和收割、放牧、挤奶等。因此,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具有相当的特殊性。目前学术界对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也有一些论述,但是总体来说,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就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参与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一、东乡族、保安族妇女基本情况
(一)教育和科技方面发展情况
据有关资料显示,以前东乡族对女子接受教育的看法与汉族儒家所倡导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很接近,一般人认为,女子长大了,嫁出去便是人家的人了,对女子的教育仅限于初级经堂教育,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几乎没有一例。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大力提倡男女都享有教育的权利,东乡族女子才有机会进入学校。20世纪50年代初,东乡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锁南坝兴办第一所女子小学,到现在全县每个小学、中学都有东乡族女生。不少女生经过努力,考进全国不同省市的中等专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现在东乡族女教师、女医生、女技术人员不断涌现。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女性教育也有很大发展。据2000年统计资料显示,该县保安族在校学生为2487人,其中保安族女生为934人,占该民族在校学生总数的38.6%;在学龄儿童中,全县保安族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0.6%,保安族女童入学率达85.2%。保安族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在逐年上升,她们中有一部分人在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师、医生、公务员等职业。
在科技发展方面,东乡族、保安族妇女也积极参加各种农村科技培训等。仅1999~2000年,积石山县妇联就举办各类妇女技术培训班约100期,全县参加培训班学习和受训的成年妇女有4万余人,掌握两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的妇女占参加受训人数的70%以上,妇女脱盲率达到90%以上,这其中就包括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2004年9月,笔者在调查中,当问到“你掌握的主要技术有哪些”这一问题时,保安族女性的回答是:科学养殖11.3%,科学种植38%,农机、电器修理4.2%,烹饪技术2.8%,建筑技术23.9%,医疗技术8.5%,其他11.3%。农村妇女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的科学种植、养殖等技术,在当地打工的妇女大多具有从事建筑、烹饪等工作的技术,城镇妇女有从医、电器修理等行业技术。
(二)东乡族、保安族男、女两性从业结构情况
从表1、表2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东乡族、保安族女性作为农业经济参与的主体,其整体教育素质比较低;东乡族、保安族女性对非农产业的经济参与率较低,这既与当地产业发育程度低有关,也与女性自身的教育素质有关。受教育程度低导致人口素质下降,而人口素质下降必然制约其经济参与的范围、内容,进而制约其经济地位的提高。另外,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我国农村女性尤其是经济文化落后地区的农村女性受教育机会相对于男子十分有限,因而女性受教育状况处境的改变比起男子显得更加艰难。再者,已有的理论充分证明母亲受教育程度对子教育的影响是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因此,东乡族、保安族女性较长期地处于“物质生活贫困—受教育贫困—物质生活再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严重地影响到经济参与的水平与质量,最终影响其经济地位改变的程度和时间进程。
二、从东乡族、保安族调研情况看西北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结构特征
(一)一业为主、兼营他业的特征明显
农村经济发展,已使农村由单一的种植业向林果业、养殖业、编织加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方向综合发展。根据笔者在东乡县调查,许多农民以一业为主,兼营农业、养殖业,实行多种经营。如东乡县汪集乡嘴头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以传统农业为主兼牧业经营的村庄。该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多种经营,如种植、養殖、经商贩运、简单的小商品加工等;女性在家主要养羊、种土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展女性家庭养殖是条好出路,最适合她们。另外,民族地方搞刺绣、抓养殖最好,这实际上也是县上的规划,羊肉可向中东国家出口。笔者在积石县大和家镇梅坡村的访谈中了解到,村里做生意的人占总数的10%,主要从事皮毛、牲畜的贩运,挖虫草、加工腰刀等。女性近几年外出打工,以参加挖虫草为主,但人数不多,因为她们要做家里的农活,照顾老人和孩子,家里没有拖累的可以外出打工。该村打工的人去青海和新疆的多以挖虫草为主。挣了钱的人以购买农机具为主,如买拖拉机等。过去,耕地用大牲畜,现在大部分农活实现机械化,有农机具的农户约占总户数的30%。
(二)男劳力外出打工、女劳力在家务农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就业分工的普遍现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土地少、剩余劳动力增多,东乡、保安农村族男性大多向外流动,而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和家庭养老扶幼的重负则基本由女性承担,“农业劳动的女性化”成为少数民族社区乡土重构的一个显著特点。笔者在和东乡县龙泉乡党委书记的访谈中了解到:有些村没有男劳力,全是女性,因为男的都出去打工了。就龙泉乡来说,周阳、大岭、苏海三村劳务输出最突出,女的在家里养羊,男的外出打工。笔者在积石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的访谈中了解到,该地区文化落后,女性外出打工的几乎没有,以从事家务劳动和农活为主,男性基本在外打工,村里的劳动主要由女性来完成。以保安地区为例来看,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主要是以农耕为基础,从事简单的家畜、家禽饲养业和家庭手工业,由于耕地不足,平常身强力壮者大都外出打工挣钱,留在家里的多为妇女和老人,造成了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有流动无发展的“空心化”困境、有流动无突破的乡村结构再复制。
(三)就业呈现低层次化
由于西北少数民族妇女掌握的主要是传统农业、手工业、养殖业技能,这些技能多靠经验传授,她们对现代科技的掌握程度低,造成了在农村经济开发中只能获得一些低层职位,极难取得决策者、管理者的角色、地位。与男性相比,她们对第一产业参与程度高,而对第二、三产业参与程度低。即使从事非农的经济活动,也几乎都是从事低技术、简单的手工业加工,能够直接面向市场、真正独立自主的女性屈指可数。现阶段,相对于男性而言,东乡族、保安族女性经济参与与职业分化的总体水平较低。由此可见,就业层次的相对偏低和就业结构的不尽合理,抑制了西北少数民族妇女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更大发挥,也影响了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
三、东乡族、保安族妇女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情况
社会性别角色是指由男女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所决定的,符合社会期望、社会规范、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一套行为模式。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妇女的辛勤劳作,少数民族妇女在农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商业贸易中,都承担着重要的劳动角色。
(一)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笔者随机访谈了农村300户家庭,有来自280户家庭的280名已婚女性回答“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占受访女性的93.33%;8名已婚女性回答 “说不清楚”,占2.67%;12名已婚女性就我们的问题不愿回答,占4%。同时,有来自80户家庭的80名已婚男子回答“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占受访男子的13.33%;有150名已婚男子回答“说不清楚”,占50%;其余70名,就我们的问题不愿回答,占受访对象的23.33%。就这一结果进行对比,在“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说法上,男、女分别占13.33%、93.33%,女性超過男性80个百分点;在“说不清楚”说法上,男、女分别占50%、2.67%,男性超出女性近47个百分点;在不愿就我们的问题回答方面,男、女分别占23.33%、4%,男性超出女性近20个百分点。对比结果很清楚,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另外,我们又进行了分性别问卷调查,结果仍然显示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见表3、表4)。
说明:本表数据是根据2010年9月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
另外,由于东乡族、保安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滞后,农户户均收入水平长期很低,从而户均对工业化成果的享用和占有率极其有限(这里指对电的使用及与电有关的产品如电冰箱、洗衣机、自来水等),且家务劳动中用水、用能源等不像现代城市家庭那样方便,因而家务劳动中的体力性特征非常明显,为此也占去了女性大量时间。
(二)女性是家庭经济决策的参与者
根据实地调研,笔者认为,目前东乡族、保安族农村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家庭权利意识,观念上开始由传统的“从夫”向现代夫妻平等观念转变,并带来行动上的一些变化如由过去“一切全听丈夫的、听从丈夫安排等”变为“不需要听从丈夫的、自己决定”等,较主动地参与到家庭经济决策结构中,尤其是对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决策参与,表现得比较明显,说明了决策上的自主性、独立性等特征开始出现;同时,丈夫的传统 “夫权”观念也在向夫妻平等的方向转变,在家庭经济决策上,一定程度地也能“听取”妻子的看法、让妻子行使一定的决策权等,家庭经济决策中的“共同协商”特征开始出现等。男女不平等现象在家庭领域仍然广泛存在,女性的经济地位在总体上还是低于男性,尤其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上仍处于次要地位,明显受男性支配。但无论怎样,少数民族妇女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所拥有资源的不断增多,终究会唤醒她们的主体意识,从而追求与男子平等的发展权,不断提高其在家庭中的地位。
四、制约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的因素
就西北少数民族妇女来说,在上文关于东乡族、保安族妇女经济参与中的职业结构、家庭经济决策、性别意识观念等问题的分析中,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一些问题,下面再从制约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经济发展滞后,制约着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群体的参与和发展
长期以来,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结构大都处于一种稳定状态,有的甚至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商品营销意识不强,市场开发不够,造成产品流通不畅,“卖难”现象严重。同时,经济基础薄弱,技术落后,“靠天吃饭”思想严重,小富即安;没有因地致宜地发展高效益的主导产业,有啥吃啥,种啥卖啥,没有从传统经济的“小圈子”走向市场经济的“大天地”。从而造成经济结构失衡,经济行为僵化。妇女少有机会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教育、文化、科技不发达,妇女掌握现代科技的机会少。就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群体而言,还缺少一种促进和激励其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尤其是较为贫困的地区,妇女们还处于一种更为封闭的环境和低水平的生活状况。这些问题和现实制约着妇女的社会经济参与和发展,同时也说明妇女的发展和社会整体的发展密不可分,只有社会经济发展了,妇女的经济发展才有前提条件。
(二)社会参与意识淡薄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有些地区由于宗教思想使得经济与社会发展动力不足,文化和宗教对人们的价值观和社会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域闭塞,民族地区妇女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妇女相比较,缺乏自信心,难以摆脱“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影响,甘愿处于被动依附地位。再加之后天教育不良,农村女性整体素质不高等,严重抑制了民族地区妇女的社会参与意识,削弱了她们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三)缺乏获取教育资源的机会
尽管西北少数民族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水平仍然偏低,与男性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女童在接受世俗文化教育方面,突出表现是入学率低、失学率高。即使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大多女性也只能完成初中教育,接受高中教育的比例很低,因而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就少得可怜。当家庭的经济条件只允许一个孩子上学时,一般的选择就是让男孩去,而女孩则留在家里帮助家庭干活。再加之大学毕业后,女性在择业方面明显不如男性等因素的影响,女童的教育机会就远少于男童。从社会培训方面来看,由于女性文化低、家务负担重,不愿抛头露面等因素,一些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往往都是由男性去参加,然后再通过丈夫或孩子回来传授,最后由女性将实用技术应用到家庭种植或养殖业中。因此,无论从参与文化生活的方面还是从接受教育方面来看,女性都处于不利位置。
女性的发展是一个全方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依赖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民主的建设、法律制度强有力的保障,而且依赖于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文化环境的创造。同时,女性自身的素质也不仅关系到子女教育、家庭和谐,而且关系到民族发展、社会公平的实现。只有两性和谐发展、民族整体素质提高,才能谈得上全民族的发展,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实现。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与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妇女问题研究中值得关注的议题,少数民族妇女要获得真正平等的地位,只有自强不息,以主体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开发,从而在这一参与过程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才能赢得妇女自身的参与权和平等权。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西北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性别角色会越来越背离传统模式而趋于多元化,女性对社会资源的分享与获取程度也会越来越趋于与男性平等。
[参考文献]
[1]马自祥,马兆熙.东乡族文化形态与古籍文存[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
[2]妥进荣.保安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
[3]翟存明.西北少数民族女性/性别研究[C].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
[关键词]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参与;职业结构;社会性别角色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18—0066—04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仍以传统农业为主,且呈现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的现象。作为民族经济基础的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绝大部分少数民族人口的利益,影响着各民族的繁荣发展。开发利用少数民族妇女劳动力资源是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开发这一资源时,必须立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现实,对其进行全面把握。西北少数民族妇女因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和性别、职业特点,构成一个特殊的群体。民族地区长期落后的生产方式、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浓厚的民族色彩以及复杂的民族关系导致的某些社会矛盾以及客观不足,都在西北少数民族妇女身上得到集中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日常生活参与方面都表现出了不足甚至严重缺位现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大部分民族地区妇女和汉族妇女一样仍然扮演着传统主妇角色,即包揽一切家务,空余时间从事一些最简单的再生产,如粮食和棉花的播种和收割、放牧、挤奶等。因此,少数民族妇女的发展,具有相当的特殊性。目前学术界对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也有一些论述,但是总体来说,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就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的经济参与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一、东乡族、保安族妇女基本情况
(一)教育和科技方面发展情况
据有关资料显示,以前东乡族对女子接受教育的看法与汉族儒家所倡导的“女子无才便是德”观念很接近,一般人认为,女子长大了,嫁出去便是人家的人了,对女子的教育仅限于初级经堂教育,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几乎没有一例。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大力提倡男女都享有教育的权利,东乡族女子才有机会进入学校。20世纪50年代初,东乡族自治县县城所在地锁南坝兴办第一所女子小学,到现在全县每个小学、中学都有东乡族女生。不少女生经过努力,考进全国不同省市的中等专业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现在东乡族女教师、女医生、女技术人员不断涌现。在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女性教育也有很大发展。据2000年统计资料显示,该县保安族在校学生为2487人,其中保安族女生为934人,占该民族在校学生总数的38.6%;在学龄儿童中,全县保安族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0.6%,保安族女童入学率达85.2%。保安族女性受教育的程度在逐年上升,她们中有一部分人在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师、医生、公务员等职业。
在科技发展方面,东乡族、保安族妇女也积极参加各种农村科技培训等。仅1999~2000年,积石山县妇联就举办各类妇女技术培训班约100期,全县参加培训班学习和受训的成年妇女有4万余人,掌握两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的妇女占参加受训人数的70%以上,妇女脱盲率达到90%以上,这其中就包括为数不少的保安族妇女。2004年9月,笔者在调查中,当问到“你掌握的主要技术有哪些”这一问题时,保安族女性的回答是:科学养殖11.3%,科学种植38%,农机、电器修理4.2%,烹饪技术2.8%,建筑技术23.9%,医疗技术8.5%,其他11.3%。农村妇女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的科学种植、养殖等技术,在当地打工的妇女大多具有从事建筑、烹饪等工作的技术,城镇妇女有从医、电器修理等行业技术。
(二)东乡族、保安族男、女两性从业结构情况
从表1、表2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东乡族、保安族女性作为农业经济参与的主体,其整体教育素质比较低;东乡族、保安族女性对非农产业的经济参与率较低,这既与当地产业发育程度低有关,也与女性自身的教育素质有关。受教育程度低导致人口素质下降,而人口素质下降必然制约其经济参与的范围、内容,进而制约其经济地位的提高。另外,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我国农村女性尤其是经济文化落后地区的农村女性受教育机会相对于男子十分有限,因而女性受教育状况处境的改变比起男子显得更加艰难。再者,已有的理论充分证明母亲受教育程度对子教育的影响是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因此,东乡族、保安族女性较长期地处于“物质生活贫困—受教育贫困—物质生活再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严重地影响到经济参与的水平与质量,最终影响其经济地位改变的程度和时间进程。
二、从东乡族、保安族调研情况看西北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结构特征
(一)一业为主、兼营他业的特征明显
农村经济发展,已使农村由单一的种植业向林果业、养殖业、编织加工业、商业运输业、服务业等方向综合发展。根据笔者在东乡县调查,许多农民以一业为主,兼营农业、养殖业,实行多种经营。如东乡县汪集乡嘴头村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以传统农业为主兼牧业经营的村庄。该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为:一是多种经营,如种植、養殖、经商贩运、简单的小商品加工等;女性在家主要养羊、种土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展女性家庭养殖是条好出路,最适合她们。另外,民族地方搞刺绣、抓养殖最好,这实际上也是县上的规划,羊肉可向中东国家出口。笔者在积石县大和家镇梅坡村的访谈中了解到,村里做生意的人占总数的10%,主要从事皮毛、牲畜的贩运,挖虫草、加工腰刀等。女性近几年外出打工,以参加挖虫草为主,但人数不多,因为她们要做家里的农活,照顾老人和孩子,家里没有拖累的可以外出打工。该村打工的人去青海和新疆的多以挖虫草为主。挣了钱的人以购买农机具为主,如买拖拉机等。过去,耕地用大牲畜,现在大部分农活实现机械化,有农机具的农户约占总户数的30%。
(二)男劳力外出打工、女劳力在家务农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就业分工的普遍现象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土地少、剩余劳动力增多,东乡、保安农村族男性大多向外流动,而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和家庭养老扶幼的重负则基本由女性承担,“农业劳动的女性化”成为少数民族社区乡土重构的一个显著特点。笔者在和东乡县龙泉乡党委书记的访谈中了解到:有些村没有男劳力,全是女性,因为男的都出去打工了。就龙泉乡来说,周阳、大岭、苏海三村劳务输出最突出,女的在家里养羊,男的外出打工。笔者在积石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的访谈中了解到,该地区文化落后,女性外出打工的几乎没有,以从事家务劳动和农活为主,男性基本在外打工,村里的劳动主要由女性来完成。以保安地区为例来看,其生产和生活方式主要是以农耕为基础,从事简单的家畜、家禽饲养业和家庭手工业,由于耕地不足,平常身强力壮者大都外出打工挣钱,留在家里的多为妇女和老人,造成了少数民族农村社区有流动无发展的“空心化”困境、有流动无突破的乡村结构再复制。
(三)就业呈现低层次化
由于西北少数民族妇女掌握的主要是传统农业、手工业、养殖业技能,这些技能多靠经验传授,她们对现代科技的掌握程度低,造成了在农村经济开发中只能获得一些低层职位,极难取得决策者、管理者的角色、地位。与男性相比,她们对第一产业参与程度高,而对第二、三产业参与程度低。即使从事非农的经济活动,也几乎都是从事低技术、简单的手工业加工,能够直接面向市场、真正独立自主的女性屈指可数。现阶段,相对于男性而言,东乡族、保安族女性经济参与与职业分化的总体水平较低。由此可见,就业层次的相对偏低和就业结构的不尽合理,抑制了西北少数民族妇女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更大发挥,也影响了妇女自身进步与发展。
三、东乡族、保安族妇女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情况
社会性别角色是指由男女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所决定的,符合社会期望、社会规范、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一套行为模式。西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妇女的辛勤劳作,少数民族妇女在农业、手工业、家庭副业和商业贸易中,都承担着重要的劳动角色。
(一)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
笔者随机访谈了农村300户家庭,有来自280户家庭的280名已婚女性回答“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占受访女性的93.33%;8名已婚女性回答 “说不清楚”,占2.67%;12名已婚女性就我们的问题不愿回答,占4%。同时,有来自80户家庭的80名已婚男子回答“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占受访男子的13.33%;有150名已婚男子回答“说不清楚”,占50%;其余70名,就我们的问题不愿回答,占受访对象的23.33%。就这一结果进行对比,在“自己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说法上,男、女分别占13.33%、93.33%,女性超過男性80个百分点;在“说不清楚”说法上,男、女分别占50%、2.67%,男性超出女性近47个百分点;在不愿就我们的问题回答方面,男、女分别占23.33%、4%,男性超出女性近20个百分点。对比结果很清楚,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另外,我们又进行了分性别问卷调查,结果仍然显示女性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见表3、表4)。
说明:本表数据是根据2010年9月的实地调查数据整理。
另外,由于东乡族、保安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滞后,农户户均收入水平长期很低,从而户均对工业化成果的享用和占有率极其有限(这里指对电的使用及与电有关的产品如电冰箱、洗衣机、自来水等),且家务劳动中用水、用能源等不像现代城市家庭那样方便,因而家务劳动中的体力性特征非常明显,为此也占去了女性大量时间。
(二)女性是家庭经济决策的参与者
根据实地调研,笔者认为,目前东乡族、保安族农村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家庭权利意识,观念上开始由传统的“从夫”向现代夫妻平等观念转变,并带来行动上的一些变化如由过去“一切全听丈夫的、听从丈夫安排等”变为“不需要听从丈夫的、自己决定”等,较主动地参与到家庭经济决策结构中,尤其是对家庭日常生活开支的决策参与,表现得比较明显,说明了决策上的自主性、独立性等特征开始出现;同时,丈夫的传统 “夫权”观念也在向夫妻平等的方向转变,在家庭经济决策上,一定程度地也能“听取”妻子的看法、让妻子行使一定的决策权等,家庭经济决策中的“共同协商”特征开始出现等。男女不平等现象在家庭领域仍然广泛存在,女性的经济地位在总体上还是低于男性,尤其在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上仍处于次要地位,明显受男性支配。但无论怎样,少数民族妇女经济收入的不断增加、所拥有资源的不断增多,终究会唤醒她们的主体意识,从而追求与男子平等的发展权,不断提高其在家庭中的地位。
四、制约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的因素
就西北少数民族妇女来说,在上文关于东乡族、保安族妇女经济参与中的职业结构、家庭经济决策、性别意识观念等问题的分析中,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一些问题,下面再从制约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一)经济发展滞后,制约着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群体的参与和发展
长期以来,西北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经济结构大都处于一种稳定状态,有的甚至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商品营销意识不强,市场开发不够,造成产品流通不畅,“卖难”现象严重。同时,经济基础薄弱,技术落后,“靠天吃饭”思想严重,小富即安;没有因地致宜地发展高效益的主导产业,有啥吃啥,种啥卖啥,没有从传统经济的“小圈子”走向市场经济的“大天地”。从而造成经济结构失衡,经济行为僵化。妇女少有机会进入社会经济领域,教育、文化、科技不发达,妇女掌握现代科技的机会少。就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群体而言,还缺少一种促进和激励其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环境;尤其是较为贫困的地区,妇女们还处于一种更为封闭的环境和低水平的生活状况。这些问题和现实制约着妇女的社会经济参与和发展,同时也说明妇女的发展和社会整体的发展密不可分,只有社会经济发展了,妇女的经济发展才有前提条件。
(二)社会参与意识淡薄的制约
改革开放以来,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有些地区由于宗教思想使得经济与社会发展动力不足,文化和宗教对人们的价值观和社会行为有着重要影响。特别是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域闭塞,民族地区妇女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妇女相比较,缺乏自信心,难以摆脱“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影响,甘愿处于被动依附地位。再加之后天教育不良,农村女性整体素质不高等,严重抑制了民族地区妇女的社会参与意识,削弱了她们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三)缺乏获取教育资源的机会
尽管西北少数民族女性总体受教育水平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水平仍然偏低,与男性相比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女童在接受世俗文化教育方面,突出表现是入学率低、失学率高。即使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大多女性也只能完成初中教育,接受高中教育的比例很低,因而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例就少得可怜。当家庭的经济条件只允许一个孩子上学时,一般的选择就是让男孩去,而女孩则留在家里帮助家庭干活。再加之大学毕业后,女性在择业方面明显不如男性等因素的影响,女童的教育机会就远少于男童。从社会培训方面来看,由于女性文化低、家务负担重,不愿抛头露面等因素,一些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往往都是由男性去参加,然后再通过丈夫或孩子回来传授,最后由女性将实用技术应用到家庭种植或养殖业中。因此,无论从参与文化生活的方面还是从接受教育方面来看,女性都处于不利位置。
女性的发展是一个全方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依赖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民主的建设、法律制度强有力的保障,而且依赖于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文化环境的创造。同时,女性自身的素质也不仅关系到子女教育、家庭和谐,而且关系到民族发展、社会公平的实现。只有两性和谐发展、民族整体素质提高,才能谈得上全民族的发展,社会公平、公正、平等的实现。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与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妇女问题研究中值得关注的议题,少数民族妇女要获得真正平等的地位,只有自强不息,以主体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开发,从而在这一参与过程中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才能赢得妇女自身的参与权和平等权。西北少数民族妇女经济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西北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性别角色会越来越背离传统模式而趋于多元化,女性对社会资源的分享与获取程度也会越来越趋于与男性平等。
[参考文献]
[1]马自祥,马兆熙.东乡族文化形态与古籍文存[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0.
[2]妥进荣.保安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1.
[3]翟存明.西北少数民族女性/性别研究[C].北京:民族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