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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既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更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土地制度。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中首次将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列入报告中,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严格征地制度的态度,更体现了深化改革和关系“三农”的决心。本文在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问题的基础上,就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流转;改革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改革征地制度,强调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土地制度改革也成为十八大报告的主要亮点之一。同时,报告申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是全方位、大力度的,将再一次释放促进农村发展的红利。深刻理解和领会这些重要论断的精神实质,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一系列问题成为热点问题、焦点问题。
二、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30多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根本转变。自200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2013年突破6亿吨,人均占有量连续多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1.农村土地产权模糊与缺失
近年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呈现出模糊化、缺失化。一是所有权虚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模糊,集体成员、集体经济组织都没有法律上的界定,城镇国有土地事实被地方政府的多部门实际占有。二是收益权不公。由于缺乏清晰的制度约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合理收益无法保障。农民集体法律地位模糊,集体所有规定不明,导致了集体土地在转为国有土地并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在地方政府、开发企业、集体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不公,农民合理收益难以保障。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市场不完善。土地所有权市场没有形成。除农村集体土地通过行政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外,农村集体土地和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交易。二是市场交换机制没有建立。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是农民私下进行的,根本不向发包方备案或申请,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的发包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审批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荡然无存。
3.宅基地管理制度混乱
宅基地是我国土地制度下特有的一种土地形式,指农村农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己居住的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我国农村村庄占地量大面广,宅基地超标问题也普遍存在,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等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一定风险。首先,多占的土地难以合理有效的处理,并且部分长期在外就业且户籍不在农村的人员在农村占有的宅基地和祖传房产,由于缺乏退出机制,难以盘活,导致出现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农村用地不减反增的现象。其次,宅基地多用于买卖、抵押、担保、转让,有人称之为“自由的土地、自用的建筑”。
三、新时期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1.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全面开展对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向农户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宅基地权属证书,建立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统一登记体系,为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权保障奠定基础。同时,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2.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城乡土地的使用权的法人和自然人拥有的制度。对农业用地实行使用权农户无期、无偿拥有制度,对于住宅用地实行定额、无期、无偿使用制度,对于超额的宅基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制度,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制度。
3.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行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行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政府应转变角色,退出土地经营职能,转向土地的规划、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等。
四、结语
任何社会制度的变迁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短中期来看,需确认并清晰化城乡土地的产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扩大试点“农地直接转为经营性用地制度”,以及城乡土地使用和交易税征收等制度。从长期来看,政府的政策和立法都必须有根本性突破,建立全部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国有化,实现使用权的自然人和法人化的有偿使用、收益合理分配、自由处置的产权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
参考文献:
[1]刘翠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J],农业经济,2011(3):93.
[2]刘权莹.探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新改革[J].技术与市场,2012,19(2):113-115.
[3]张振鹏.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2):338-339.
作者简介:
苏新亚(1990-),女,汉族,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农村区域发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流转;改革
一、引言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改革征地制度,强调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土地制度改革也成为十八大报告的主要亮点之一。同时,报告申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是全方位、大力度的,将再一次释放促进农村发展的红利。深刻理解和领会这些重要论断的精神实质,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提。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以土地制度改革为中心的一系列问题成为热点问题、焦点问题。
二、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30多年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根本转变。自2004年起,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连增”,2013年突破6亿吨,人均占有量连续多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但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1.农村土地产权模糊与缺失
近年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呈现出模糊化、缺失化。一是所有权虚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模糊,集体成员、集体经济组织都没有法律上的界定,城镇国有土地事实被地方政府的多部门实际占有。二是收益权不公。由于缺乏清晰的制度约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合理收益无法保障。农民集体法律地位模糊,集体所有规定不明,导致了集体土地在转为国有土地并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在地方政府、开发企业、集体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不公,农民合理收益难以保障。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市场不完善。土地所有权市场没有形成。除农村集体土地通过行政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外,农村集体土地和城镇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交易。二是市场交换机制没有建立。私下流转,不申请、不备案。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都是农民私下进行的,根本不向发包方备案或申请,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的发包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审批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荡然无存。
3.宅基地管理制度混乱
宅基地是我国土地制度下特有的一种土地形式,指农村农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自己居住的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我国农村村庄占地量大面广,宅基地超标问题也普遍存在,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等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一定风险。首先,多占的土地难以合理有效的处理,并且部分长期在外就业且户籍不在农村的人员在农村占有的宅基地和祖传房产,由于缺乏退出机制,难以盘活,导致出现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而农村用地不减反增的现象。其次,宅基地多用于买卖、抵押、担保、转让,有人称之为“自由的土地、自用的建筑”。
三、新时期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1.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全面开展对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向农户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宅基地权属证书,建立完善的宅基地使用权统一登记体系,为宅基地管理和使用权保障奠定基础。同时,在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退出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
2.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城乡土地的使用权的法人和自然人拥有的制度。对农业用地实行使用权农户无期、无偿拥有制度,对于住宅用地实行定额、无期、无偿使用制度,对于超额的宅基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制度,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有期、有偿使用制度。
3.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行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行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政府应转变角色,退出土地经营职能,转向土地的规划、管理以及市场监督等。
四、结语
任何社会制度的变迁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从短中期来看,需确认并清晰化城乡土地的产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扩大试点“农地直接转为经营性用地制度”,以及城乡土地使用和交易税征收等制度。从长期来看,政府的政策和立法都必须有根本性突破,建立全部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国有化,实现使用权的自然人和法人化的有偿使用、收益合理分配、自由处置的产权制度,减少人为因素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干预和不合理控制。
参考文献:
[1]刘翠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J],农业经济,2011(3):93.
[2]刘权莹.探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新改革[J].技术与市场,2012,19(2):113-115.
[3]张振鹏.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2):338-339.
作者简介:
苏新亚(1990-),女,汉族,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农村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