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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昆明市民委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全局,从“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始终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抓住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这个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使民族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实现了新的跨越。
加大投入 加快少数民族
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在昆明市的改革和发展大局中,市委、市政府把民族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优惠政策和措施,大幅增加了民族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为管好用好各项民族专项资金,仅在2006年昆明市民委就争取到省级民族专项资金350万元,安排扶持项目40个;争取省级扶持民族企业贷款贴息25万元,安排扶持项目3个;市级民族机动金515万元,安排扶持项目130个;投入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00万元,安排扶持项目19个;投入市级散杂居民族资金100万元,扶持项目23个。这些资金重点投入在民族地区亟待解决的基础建设项目、拉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带来实惠的教科文卫重点设施建设项目上。这些资金的投入,极大地促进了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高度重视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示范村工作。市民委主任赵殿桦多次率机关干部深入到新农村建设市级试点示范村——寻甸县倘甸镇新华村委会邓家村调研新农村建设。安排2万多元资金作为新农村建设启动工作经费,安排8万元资金整修村间道路,安排6万元资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做好扶贫挂钩点的工作。投入15万元为新华村委会阿三丹彝族村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先后从市教育局争取20万元建新华完小宿舍600平方米。投资10万元完成了碑庄村的村中道路建设。从扶贫办争取40万元,用于碑庄村委会两个自然村的扶贫开发,投资6万元帮助碑庄村维修1760米的灌溉渠。
加大对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小康示范点的建设力度。安排省、市民族专项资金114万元用于1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协调各县(市)区和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
2006年,昆明市民委督促协调14个县(市)区共安排了县级民族机动金375万元。这些资金的增加与投入,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市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民族地区实行资金倾斜、项目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在实施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省市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3个自治县实施项目460个,投资9200万元,分别占全市的65%和66%;安排寻甸、禄劝两县的195户740人实施易地开发扶贫;投入财政扶贫资金876万元,小额信贷扶贫资金607万元,对宜良县的耿家营、九乡,晋宁县的双河、夕阳和富民县的罗免等5个民族乡实施整村推进和小额信贷扶贫,促进了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级水利项目总投资6126万元,投入到3个自治县的资金为1420万元;市级财政投放的解决10万人饮水安全的789万元专项资金中,安排给3个自治县317万元。这些资金投入大大改善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各项社会事业有新的发展
在云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团参赛工作,落实了参赛工作经费192万元参加全部项目的比赛。昆明市代表团取得了17金17银20铜、金牌总数第二名、奖牌总数第二名和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保二争一”目标,展示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形象。配合教育局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学生“两免一补”的政策落实工作。在3个自治县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9所;投资3400多万元对3个自治县中小学实施排危工程;选报了“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节目;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云南省第五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的参赛任务,昆明市5个节目分获1金2银2铜的好成绩。在省民委的大力支持下,东川区的《彝族鼓舞》被中央电视台《正大综艺》栏目选定为《正大综艺·吉尼斯中国之夜》颁奖晚会开幕式上的表演节目,充分展示了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丰硕成果。配合文化局在民族地区开展好2131工程;配合市科技局完成科普活动周的有关工作,市财政共投入资金64万元在3个自治县新建32个村卫生室;下拨石林、禄劝两个县参合农民补助经费1021.94万元;为3个自治县累计门诊减免28.4万人,住院减免5.1万人,减免金额2292万元;投入国债资金100万元在寻甸县建设乡镇卫生院5个,市级补助资金500万元扩建寻甸县倘甸中心卫生院,扩建后可使7个乡镇10万余人受益;投资480万元整体搬迁禄劝县转龙卫生院。通过以上措施,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昆明市民委主要荣誉
2005年,昆明市民委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表彰,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6年获昆明市平安创建先进单位、“十五”扶贫开发先进集体、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市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获省民委工作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获得昆明市行风评议综合部门第一名,2006年市民委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