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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党的十八届五中全會决定二孩全面放开后,如何落实好新的政策,如何提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实现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
关键词:全面二孩;新形势;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在我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必然会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推进综合治理
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级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的积极性,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强化综合治理,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依法落实奖励优待政策,加强“以房管人”机制建设,做到出租屋主与社区计生部门及时互通相关信息,推进出租屋主、物业计生协管制,社区与出租屋主、物业及时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议,落实协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宣传、学习培训、考核评比制度化、经常化;健全管理网络,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楼栋长、计生协管员的计生管理队伍。做到信息掌握及时,管理服务到位,争取把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管到边、管到底。
(二)注重宣传培训。通过加强计生工作人员对新时期人口理论知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加强计生工作人员对新政策学习的及时性和透彻性,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养计生工作人员有效实用的工作方式方法,能够应对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三)营造宣传氛围。新形势下,计生工作要实行根本性的转变,必须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从宣传教育入手,从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宣传内容上创新,要做到计划生育宣传内容无处不在,特别是在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口流动聚集地设立计生宣传橱窗,着重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国家奖扶惠民政策、避孕节育知识等。
三、依托制度保障,确保工作有序
(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生育证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孕前服务和基础信息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防止因政策调整造成工作松动;结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措施,防止各级领导的思想松懈;要建立信息核查和有奖举报制度,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导向,确保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坚持月督查和巡检制度,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网上操作程序,落实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掌握;要落实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均等化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借助居委会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开展具体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监管。要提高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度,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正式全面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错位行为,要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计划生育实施对象监督等监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健全计划生育执法问责制,使执行人员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切实贯彻好、维护好、执行好计划生育政策。
四、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要优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严格落实《生育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育证办理的条件、程序。采取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方式,落实变被动审批为主动代办、变“管控”为“服务”,积极解决群众所急所盼,真正把好事办好;对生活不便、身体残疾等群体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受理渠道,建立“绿色通道”;做好政策宣讲,耐心服务,让群众对政策清楚明白,真正为群众服好务。
(二)要提升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孕妇检查倒查机制,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手术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完成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等核心指标和工作指标;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服务漏洞,抓住重点人群,细化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做到孕情早发现、服务早落实。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杜绝政策外生育。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符合审批条件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批准发证。社区各级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出台的细则和省条例,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杜绝政策外生育。
总之,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为了提升工作成效,就需要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将计划生育教育工作、宣传工作、服务工作与工作职责进行有机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
关键词:全面二孩;新形势;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在我国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必然会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下面,结合实际工作谈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统筹管理,推进综合治理
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级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的积极性,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强保证。要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各方参与、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强化综合治理,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依法落实奖励优待政策,加强“以房管人”机制建设,做到出租屋主与社区计生部门及时互通相关信息,推进出租屋主、物业计生协管制,社区与出租屋主、物业及时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协议,落实协管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实行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宣传、学习培训、考核评比制度化、经常化;健全管理网络,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楼栋长、计生协管员的计生管理队伍。做到信息掌握及时,管理服务到位,争取把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管到边、管到底。
(二)注重宣传培训。通过加强计生工作人员对新时期人口理论知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加强计生工作人员对新政策学习的及时性和透彻性,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培养计生工作人员有效实用的工作方式方法,能够应对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三)营造宣传氛围。新形势下,计生工作要实行根本性的转变,必须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从宣传教育入手,从宣传形式、宣传手段、宣传内容上创新,要做到计划生育宣传内容无处不在,特别是在车站、集贸市场等人口流动聚集地设立计生宣传橱窗,着重宣传现行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国家奖扶惠民政策、避孕节育知识等。
三、依托制度保障,确保工作有序
(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生育证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基础信息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孕前服务和基础信息管理,不断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防止因政策调整造成工作松动;结合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措施,防止各级领导的思想松懈;要建立信息核查和有奖举报制度,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导向,确保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坚持月督查和巡检制度,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网上操作程序,落实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及时掌握;要落实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均等化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流动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借助居委会和社区的服务功能,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开展具体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监管。要提高政策执行活动的透明度,将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正式全面地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错位行为,要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计划生育实施对象监督等监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要加强司法监督,促进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健全计划生育执法问责制,使执行人员要担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加强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切实贯彻好、维护好、执行好计划生育政策。
四、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一)要优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严格落实《生育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育证办理的条件、程序。采取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便民方式,落实变被动审批为主动代办、变“管控”为“服务”,积极解决群众所急所盼,真正把好事办好;对生活不便、身体残疾等群体采取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受理渠道,建立“绿色通道”;做好政策宣讲,耐心服务,让群众对政策清楚明白,真正为群众服好务。
(二)要提升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孕妇检查倒查机制,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手术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全面完成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等核心指标和工作指标;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服务漏洞,抓住重点人群,细化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做到孕情早发现、服务早落实。
(三)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杜绝政策外生育。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再生育审批制度。符合审批条件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实批准发证。社区各级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出台的细则和省条例,做好登记核查工作,杜绝政策外生育。
总之,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计划生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为了提升工作成效,就需要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将计划生育教育工作、宣传工作、服务工作与工作职责进行有机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