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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部分现代服务行业以及交通运营行业率先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在这其中现代服务行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行业,即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由原来的5%营业税改为征6%的增值税。本文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系统中开发并衔接差额征税、进项税额抵扣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以及运输的策划等方面,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操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国际货运代理;影响;操作难点
一直以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均是按照现代服务行业中物流辅助行业的税目依法缴纳营业税,上海市曾经出台的相关法办中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营业额要为企业向客户收取的货款以及货款以外的费用中扣除向铁路运输、海路运输、航空运输以及公路运输相关部门支付的运费,向港口码头、飞机场以及铁路相关部门支付的相关费用,扣除以上缴纳的费用后所剩余的营业余额作为营业税的缴纳依据。在上海试点进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改征收6%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以前实施的营业税差额政策在试点期间可以继续。
一、营改增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操作难点
(一)国际货代企业现有的业务系统与增值税模式不合适
营业税是价内税,企业的业务系统进行记录时不需要将价格和税额分开,这就无法满足增值税的记录要求。企业缴纳营业税时,业务系统打印出的发票是价格和税额合计形式的发票,但是增值税要求将价格和税额分离打印,需要更加详细的资料,企业现有的打印发票的系统无法满足增值税的发票打印要求。
(二)国际货代企业获得的进项税额抵扣较少
增值税的优势就是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使企业获得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国际货代企业由于受到客服类型的影响无法按照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只能按照6%的税率进行差额增税。这不仅提升了企业整体的征收率,企业也未能得到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的核算方法以及要求都与营业税有差异,但是税制改革的过渡期有限,企业财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就会增加企业税负。
(三)差额征税政策缺乏衔接机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试点之后,导致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的政策存在差异,为了保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完整,试点地区采取差额征税的方法,按照原有的企业营业额缴纳的差额征税政策实施,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人要严格按照两种税制的政策作为纳税依据,导致企业纳税人对这两种税制出现困惑现象。增值税差额征税和进项税额抵扣,这两种税制政策具有交叉性,并且在试点与非试点地区的相关操作不同,导致纳税人在核算时会混淆两者。
二、营改增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效操作
(一)企业业务系统升级
为了保证国际货代企业的业务系统能够在录入信息时就将增值税的价格以及税额分开录入,企业应该在其业务操作系统内加入增值税的选择,使其通过系统自行录入并计算出具体的增值税价格与税额,避免手工录入出现错误。企业的发票打印系统需要升级,使升级后的系统能够满足增值税发票的打印需求,企业还要将客户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录入和确认等工作完成好,保证系统调出的客户开具发票的信息具有准确性。
(二)争取进项税额抵扣
国际货代企业要想保证获得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企业的供应商,企业的采购项目涉及到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时,应该选择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行之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已经逐渐从成本方面向固定资产方面迈进,并且还有征税低抵扣额高的相关政策,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能够获得6%以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优惠。国际货代的财务部门应该严格区分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项目,避免企业的纳税出现问题。
(三)策划筹备过度差额征税
由于国际货代企业的自身限制、差额征税的具体内容、进项税可以抵扣的项目以及凭证扣除的有效性等相关规定,都是根据原有的企业营业额纳税差额征税的政策作为纳税依据,因此企业的纳税人应该熟悉该地区的差额征税条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营改增政策试行期间,进项税抵扣以及差额征税两项政策同时试行,使国际货代企业的纳税金额骤减,因此企业应该充分了解差额征税的具体应用条件,最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税负。为了有效的规避货代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转换过程中,增值税差额征税过渡时期为企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试点地区的货代企业应该在该政策试行之前就做好两种税制的转换衔接工作。完成与供货商进行项目账目核对工作,确定项目整体成本,进而获合法有效的凭证,缴纳差额税。
三、结语
在试点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行工作,在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为国际货代企业的经营以及财务方面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因此,企业想要牢牢把握住这次发展机遇就该做好改征增值税的前期准备,对企业的业务操作进行深层次的整理,保证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及抵减税额的方法等各个环节策划企业的税收工作,以此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能够抵减更高税率的税额,降低企业税负,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在实行政策期间也能有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任琳.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影响[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2(04).
[2]刘锡山.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货运代理企业的优劣势比较和调价系数[J].交通财会,2013(11).
[3]霍英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的相应变化[J].华章,2013(02).
[4]杨青.上海中外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实施税改作准备[J].新会计,2012(01).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国际货运代理;影响;操作难点
一直以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均是按照现代服务行业中物流辅助行业的税目依法缴纳营业税,上海市曾经出台的相关法办中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营业额要为企业向客户收取的货款以及货款以外的费用中扣除向铁路运输、海路运输、航空运输以及公路运输相关部门支付的运费,向港口码头、飞机场以及铁路相关部门支付的相关费用,扣除以上缴纳的费用后所剩余的营业余额作为营业税的缴纳依据。在上海试点进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改征收6%的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以前实施的营业税差额政策在试点期间可以继续。
一、营改增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操作难点
(一)国际货代企业现有的业务系统与增值税模式不合适
营业税是价内税,企业的业务系统进行记录时不需要将价格和税额分开,这就无法满足增值税的记录要求。企业缴纳营业税时,业务系统打印出的发票是价格和税额合计形式的发票,但是增值税要求将价格和税额分离打印,需要更加详细的资料,企业现有的打印发票的系统无法满足增值税的发票打印要求。
(二)国际货代企业获得的进项税额抵扣较少
增值税的优势就是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使企业获得进项税额抵扣,但是国际货代企业由于受到客服类型的影响无法按照11%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只能按照6%的税率进行差额增税。这不仅提升了企业整体的征收率,企业也未能得到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的核算方法以及要求都与营业税有差异,但是税制改革的过渡期有限,企业财务部门无法及时掌握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就会增加企业税负。
(三)差额征税政策缺乏衔接机制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建立试点之后,导致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之间的政策存在差异,为了保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的完整,试点地区采取差额征税的方法,按照原有的企业营业额缴纳的差额征税政策实施,这就要求企业的纳税人要严格按照两种税制的政策作为纳税依据,导致企业纳税人对这两种税制出现困惑现象。增值税差额征税和进项税额抵扣,这两种税制政策具有交叉性,并且在试点与非试点地区的相关操作不同,导致纳税人在核算时会混淆两者。
二、营改增中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有效操作
(一)企业业务系统升级
为了保证国际货代企业的业务系统能够在录入信息时就将增值税的价格以及税额分开录入,企业应该在其业务操作系统内加入增值税的选择,使其通过系统自行录入并计算出具体的增值税价格与税额,避免手工录入出现错误。企业的发票打印系统需要升级,使升级后的系统能够满足增值税发票的打印需求,企业还要将客户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录入和确认等工作完成好,保证系统调出的客户开具发票的信息具有准确性。
(二)争取进项税额抵扣
国际货代企业要想保证获得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应该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企业的供应商,企业的采购项目涉及到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的政策差异时,应该选择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试行之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已经逐渐从成本方面向固定资产方面迈进,并且还有征税低抵扣额高的相关政策,使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能够获得6%以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优惠。国际货代的财务部门应该严格区分可以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项目,避免企业的纳税出现问题。
(三)策划筹备过度差额征税
由于国际货代企业的自身限制、差额征税的具体内容、进项税可以抵扣的项目以及凭证扣除的有效性等相关规定,都是根据原有的企业营业额纳税差额征税的政策作为纳税依据,因此企业的纳税人应该熟悉该地区的差额征税条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在营改增政策试行期间,进项税抵扣以及差额征税两项政策同时试行,使国际货代企业的纳税金额骤减,因此企业应该充分了解差额征税的具体应用条件,最大程度的减轻企业税负。为了有效的规避货代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转换过程中,增值税差额征税过渡时期为企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试点地区的货代企业应该在该政策试行之前就做好两种税制的转换衔接工作。完成与供货商进行项目账目核对工作,确定项目整体成本,进而获合法有效的凭证,缴纳差额税。
三、结语
在试点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行工作,在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为国际货代企业的经营以及财务方面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因此,企业想要牢牢把握住这次发展机遇就该做好改征增值税的前期准备,对企业的业务操作进行深层次的整理,保证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以及抵减税额的方法等各个环节策划企业的税收工作,以此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能够抵减更高税率的税额,降低企业税负,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在实行政策期间也能有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任琳.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影响[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2(04).
[2]刘锡山.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货运代理企业的优劣势比较和调价系数[J].交通财会,2013(11).
[3]霍英华.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过程中的相应变化[J].华章,2013(02).
[4]杨青.上海中外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实施税改作准备[J].新会计,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