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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对目前公路施工投标过程存在一些问题的具体分析描述,指出了投标过程中的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并结合目前的国家现行规范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以促进公路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公路建设也进入也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尤为迅速。公路工程投标是整个公路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公路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重视起来,本文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公路建设单位提供合理的参考。
一、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的问题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公路施工企业主要是通过招标过程来承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过程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和投标两个阶段。道路施工企业需要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正式的投标文件。因为企业需要通过投标来承揽业务,所以工程建设中的投标过程易发生一系列问题。
(一)企业竞价方式不正当
公路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自行变动部分分项单价。一旦中标后,施工单位就会想方设法调整内容,有的大型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 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 一标两投。并且在工程承发包中随意肢解工程及转包, 层层转包的现象非常严重, 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依靠挂靠资质投标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逐步开放,利用合法条件借助挂靠高资质企业进行投标。一旦中标后,这些企业往往在企业自身管理、工程项目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素质、对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致使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够严格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使用虚假信息也参加招标, 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 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只负责出资质, 任人挂靠, 收管理费了事, 这种高资质投标, 低资质进场, 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 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
(四)投标定标过程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工程交易中运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部分建设单位在法律、合同等方面缺乏专门人才, 并且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也不熟悉, 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 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 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 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另外, 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 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 评标办法不完善, 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 有意压低报价, 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 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五)有些地区尚未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 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
在县级以下的一些地方, 公路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 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 这是与《招投标法》相悖的。
(六)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 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 搞暗箱操作, 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赎职行为。
二、对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交通部在2006年颁布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对公路工程招标的规定。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二)完善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虽然几经修改, 但仍存在较多不太完善之处, 还需在实践中迸一步修改和完善。这往往给了有些人可乘之机, 利用其中不完善之处大做文章, 或者是办法本身就存在的一些漏洞, 导致招标信息发布渠道不畅, 某些信息不公开, 资格后审易掺杂人为因素等,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有效公平竞争。今后还应多积累经验, 调查研究, 针对新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 从制度和方法上杜绝不公正现象。
(三)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整个招投标管理过程的监督, 加大审计、稽查、监察、检查等工作力度,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若有投标人或利害相关者投诉举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决定受理的, 受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暂缓确定中标人, 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 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将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违法案件处理终结后, 按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传至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站上, 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以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招标的具体操作者与组织者要做到公平公正, 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严格保密。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 以确定合理标底。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统一量, 放开价, 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 - 20%~+10%) , 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缜密, 技术规范内容应翔实、准确、可操作。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 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 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他先进方法进行评标。FIDIC 的评标原则是最低价中标, 这与国内一贯使用的接近标底和最低价中标是有所区别的。作为邀约和承诺的条件, 施工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写清楚。
(五)做好施工企業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施工单位在承担公路工程时, 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 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三、结语
因为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过程关系到整个公路的质量高低。我们必须要严格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加强企业的资格审查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间要强化相互监督的体制,避免招标过程中的渎职和腐败现象。总之,我们要利用好当前的大好形势,增强公路施工的质量观念,为我们国家的道路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投标;资格预审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公路建设也进入也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尤为迅速。公路工程投标是整个公路建设的重要环节,针对公路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重视起来,本文论述了现阶段我国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对公路建设单位提供合理的参考。
一、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的问题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或投标人满足招标人最低资质要求而主动申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公路施工企业主要是通过招标过程来承接业务。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过程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和投标两个阶段。道路施工企业需要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正式的投标文件。因为企业需要通过投标来承揽业务,所以工程建设中的投标过程易发生一系列问题。
(一)企业竞价方式不正当
公路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自行变动部分分项单价。一旦中标后,施工单位就会想方设法调整内容,有的大型施工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 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 一标两投。并且在工程承发包中随意肢解工程及转包, 层层转包的现象非常严重, 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依靠挂靠资质投标
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逐步开放,利用合法条件借助挂靠高资质企业进行投标。一旦中标后,这些企业往往在企业自身管理、工程项目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素质、对施工质量安全的重视等多方面存在问题。致使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够严格
有的地方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使用虚假信息也参加招标, 导致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挂靠企业中标, 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只负责出资质, 任人挂靠, 收管理费了事, 这种高资质投标, 低资质进场, 无资质施工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在很多地方都有, 是当前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漏洞。
(四)投标定标过程控制制度不完善
在工程交易中运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部分建设单位在法律、合同等方面缺乏专门人才, 并且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的业务也不熟悉, 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 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 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 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另外, 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 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 评标办法不完善, 有待进一步研究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 有意压低报价, 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 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五)有些地区尚未打破地区和部门垄断, 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
在县级以下的一些地方, 公路工程项目没有完全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目的, 对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 这是与《招投标法》相悖的。
(六)易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一些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 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 搞暗箱操作, 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这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赎职行为。
二、对公路工程施工投标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交通部在2006年颁布了《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对公路工程招标的规定。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一)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为使管理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必须建立项目法人公司,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做到资本管理机构与营运机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招标投标制是在建筑市场中沟通与融合投资法人责任制和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的桥梁和枢纽。
(二)完善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现行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虽然几经修改, 但仍存在较多不太完善之处, 还需在实践中迸一步修改和完善。这往往给了有些人可乘之机, 利用其中不完善之处大做文章, 或者是办法本身就存在的一些漏洞, 导致招标信息发布渠道不畅, 某些信息不公开, 资格后审易掺杂人为因素等,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有效公平竞争。今后还应多积累经验, 调查研究, 针对新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 从制度和方法上杜绝不公正现象。
(三)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中整个招投标管理过程的监督, 加大审计、稽查、监察、检查等工作力度, 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若有投标人或利害相关者投诉举报,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已决定受理的, 受理单位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暂缓确定中标人, 并及时调查处理。同时, 建立健全招投标违法投诉举报制度, 将本部门负责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及其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和通信地址等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违法案件处理终结后, 按规定及时将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信息传至有关部门及相关网站上, 将处罚信息予以公示, 以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失信惩戒和警示力度。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招标的具体操作者与组织者要做到公平公正, 并对工作内容进行严格保密。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 以确定合理标底。工程定价模式要尽可能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统一量, 放开价, 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国内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 - 20%~+10%) , 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缜密, 技术规范内容应翔实、准确、可操作。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 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 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他先进方法进行评标。FIDIC 的评标原则是最低价中标, 这与国内一贯使用的接近标底和最低价中标是有所区别的。作为邀约和承诺的条件, 施工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写清楚。
(五)做好施工企業的资格预审和后审
施工单位在承担公路工程时, 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 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 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委托政府招投标中心进行。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 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目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设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三、结语
因为公路工程施工的招标过程关系到整个公路的质量高低。我们必须要严格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加强企业的资格审查力度。政府各职能部门间要强化相互监督的体制,避免招标过程中的渎职和腐败现象。总之,我们要利用好当前的大好形势,增强公路施工的质量观念,为我们国家的道路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