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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美、日、韩等国的汽车产业政策进行比较,并分析了我国新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特点,指出凡是涉及鼓励企业行为的政策内容都需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否则操作性不强的政策条文不足以对企业产生明显的诱导信号.同时,新政中提到的相应实施细则或配套政策也应尽快出台,以真正达到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全面发展,在2010年前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