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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腾蛟(1919 - 2009)是林彪手下十大干将之一。“文化大革命”中参与林彪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曾给林彪写“效忠信”
1964年,林彪的妻子叶群到江苏省太仓县洪泾大队搞“四清”蹲点,莫名其妙地树起了一个大字不识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标兵”顾阿桃,大小报刊对这位“标兵”连吹带捧,一时间红遍全国。
就在这时,担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委的江腾蛟便车前马后地为叶群效劳,正因如此,江腾蛟很快就被叶群看中。
江腾蛟,这位1930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在“文化大革命”前,由驻沪空军第4军政委,提升为南京军区空军政委,他在南空机关内部大搞宗派活动。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林彪担心子女在京的安全,就秘密地将他们送到“四人帮”的“后花园”上海,交给江腾蛟。林彪的这一举动使江腾蛟受宠若惊,从此便死心塌地登上林彪的反革命贼船,成了林彪的心腹。
1968年,由于江腾蛟在南京军区反军乱军,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毛泽东指示:对此人不能重用。此后,江腾蛟被免去了南空政委的职务。
就在这时,林彪却对他加以保护,特地在家中接见了江腾蛟,并私下封官许愿。
江腾蛟对于林彪的这种“信任”真是感恩戴德,给林彪写了不少的效忠信,一再表示为林彪效忠。林彪一家也看中了江腾蛟,认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他们忠实的鹰犬,并通过吴法宪对其进行包庇重用。
江腾蛟曾给林立果写过一封信,从这封信就可以看出江腾蛟对于林彪家族的效忠程度:
立果同志:
苦思数日,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语言可以表达我感激首长、主任和你的心。在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教导我的,指点我的,保护我的,是谁呢?是首长,主任和你!我能不天天想吗?能不天天念吗?我能不以实际行动报答吗?……
江腾蛟从此死心塌地卖身投靠林彪,积极参加了林立果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小舰队”的阴谋活动,并为其充当了急先锋。
特别法庭上如实交代自己罪行
1980年11月26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庭审活动。
江腾蛟被带到被告席七。
审判员任成宏向被告人江腾蛟宣布:“本庭今天对起诉书第41条指控你1971年9月9日,看了林彪手令后,从9月8日到11日,参加了林立果、周字驰具体策划布置的杀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活动,并接受林立果指派你为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第二线指挥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接着问:“1971年9月7日,周宇驰到过你家吗?”
江腾蛟回答到过,并回答了周宇驰将那份有关毛泽东接见广州军区负责人的讲话材料给他看的情况,以及提出要谋害毛泽东的阴谋。
法庭传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出庭作证。顾同舟讲了于新野向他了解毛泽东主席谈话内容以及自己让妻子乘飞机去送材料的情况。
法庭又宣读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陈伦1980年7月30日的供词:“1970年9月,我调到司令部办公室的所谓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就是以林立果为首的反革命阴谋集团‘联合舰队’……1971年9月7日下午,林立果在北戴河空军疗养院对我说,我们马上返航,回北京……现在舰队进入一等战备……”
审判员问江腾蛟:“林立果给你看林彪手令没有?”
答:“看了,用红色铅笔写的。‘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执行’。”
法庭传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胡萍到庭作证后,出示和投影了林彪的“九八”手令。这份手令周宇驰是随身带上直升飞机的。直升飞机在被迫降的情况下,周宇驰一看大势已去,从身上取出这份林彪的亲笔手令,立刻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周宇驰满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罪责,他没想到在迫降现场这些碎片都一点一点地被人找来,然后进行了拼对复原。
据参加反革命政变并亲自看过这个手令的王飞、胡萍、李伟信等人证实,手令的内容与江腾蛟在法庭上所供完全一致。
法庭宣读李伟信1980年8月31日供词:“1971年9月8日夜11时多,反革命分子周宇驰来电话要我立即去空军学院,顺道先接江腾蛟到西郊机场。林立果和江腾蛟密谈,我听到林立果说,现在形势很紧张,直接对着‘首长’(即林彪),所以要搞‘五七一’,现在‘首长’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接着,林立果又拿出一张纸递给江腾蛟看。事后,到空军学院,林立果又将此纸条给刘世英、刘沛丰、程洪珍和我看,我才知道就是林彪的反革命手令。林立果还对江腾蛟说,现在请你做东南总指挥,此任很重,老政委呀,一定要搞好。江腾蛟表示,一定坚决按‘首长’和你的指示办。林立果走到另一间房间,看见有一个灵芝草,就拿去送江腾蛟,并要他好好保重身体。”
江腾蛟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在审判员的审问下,江腾蛟接着又讲了自己从9月8日到9月11日,参加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全部经过和计划。
到此,林彪反革命集团妄图谋害毛泽东主席的整个事实已经清楚。
最后,审判长伍修权说:“通过上述的调查,大量的事实证明,江腾蛟1971年9月7日到11日晚,参加林立果、周宇驰召集的具体布置杀害毛泽东主席、发动武装政变会议;看了林彪下达的‘九八’武装政变手令;接受了在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的第一线指挥;与林立果、周宇驰等共同密谋了用火焰喷射器、四O火箭筒打毛泽东主席乘坐的火车,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毁专列在上海停车点附近的油库,趁混乱之机杀害毛泽东主席,由王维国乘毛泽东主席接见时动手。这些事实已调查完毕。”
至此,一场惊心动魄的反革命阴谋的事实真相便大白于天下。
刑满出狱后享受天伦之乐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发字第一号)对此作了判决:
被告人江腾蛟,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1971年3月31日,江腾蛟在上海参加林立果为建立武装政变“指挥班子”召开的秘密会议,被指定为南京、上海、杭州“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的负责人。9月8日,江腾蛟接受林立果传达林彪发动武装政变手令,参与策划部署谋杀毛泽东主席的计划失败后,积极参加林彪、叶群准备南逃广州的反革命行动。
被告人江腾蛟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三条策划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一条反革命杀人罪(未遂),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腾蛟作了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汪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腾蛟犯了如此大的罪行,却没有被杀头,当时军队内外有很多人都想不通。特别法庭认为,江腾蛟跟“四人帮”不一样,在战争年代他对革命还是有功的,同时交代罪行也比较好,应予从宽处理。江腾蛟表示党和人民对自己是公正的。
刑满释放后的江腾蛟和妻子李燕平平静地过着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江腾蛟晚年一直生活在山西体委大院的宿舍楼里,两套两居相邻,二楼儿子住一套,江腾蛟老俩口住一套,孙子由江腾蛟夫人带大。
江腾蛟瘦弱,但身体尚好,戴一副眼镜,非常文雅。直到2004年底,江腾蛟仍能自理生活,只是腿脚不太好,不再下楼。
2009年5月8日,江腾蛟因肺部疾病在北京朝阳医院去世,终年90岁。
(据《文史精华》《林彪画传》)
曾给林彪写“效忠信”
1964年,林彪的妻子叶群到江苏省太仓县洪泾大队搞“四清”蹲点,莫名其妙地树起了一个大字不识的“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标兵”顾阿桃,大小报刊对这位“标兵”连吹带捧,一时间红遍全国。
就在这时,担任南京军区空军副政委的江腾蛟便车前马后地为叶群效劳,正因如此,江腾蛟很快就被叶群看中。
江腾蛟,这位1930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在“文化大革命”前,由驻沪空军第4军政委,提升为南京军区空军政委,他在南空机关内部大搞宗派活动。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林彪担心子女在京的安全,就秘密地将他们送到“四人帮”的“后花园”上海,交给江腾蛟。林彪的这一举动使江腾蛟受宠若惊,从此便死心塌地登上林彪的反革命贼船,成了林彪的心腹。
1968年,由于江腾蛟在南京军区反军乱军,受到毛泽东的严厉批评。毛泽东指示:对此人不能重用。此后,江腾蛟被免去了南空政委的职务。
就在这时,林彪却对他加以保护,特地在家中接见了江腾蛟,并私下封官许愿。
江腾蛟对于林彪的这种“信任”真是感恩戴德,给林彪写了不少的效忠信,一再表示为林彪效忠。林彪一家也看中了江腾蛟,认为这样的人可以成为他们忠实的鹰犬,并通过吴法宪对其进行包庇重用。
江腾蛟曾给林立果写过一封信,从这封信就可以看出江腾蛟对于林彪家族的效忠程度:
立果同志:
苦思数日,想不出世界上还有什么语言可以表达我感激首长、主任和你的心。在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教导我的,指点我的,保护我的,是谁呢?是首长,主任和你!我能不天天想吗?能不天天念吗?我能不以实际行动报答吗?……
江腾蛟从此死心塌地卖身投靠林彪,积极参加了林立果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小舰队”的阴谋活动,并为其充当了急先锋。
特别法庭上如实交代自己罪行
1980年11月26日,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伍修权主持庭审活动。
江腾蛟被带到被告席七。
审判员任成宏向被告人江腾蛟宣布:“本庭今天对起诉书第41条指控你1971年9月9日,看了林彪手令后,从9月8日到11日,参加了林立果、周字驰具体策划布置的杀害毛泽东主席的阴谋活动,并接受林立果指派你为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第二线指挥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接着问:“1971年9月7日,周宇驰到过你家吗?”
江腾蛟回答到过,并回答了周宇驰将那份有关毛泽东接见广州军区负责人的讲话材料给他看的情况,以及提出要谋害毛泽东的阴谋。
法庭传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参谋长顾同舟出庭作证。顾同舟讲了于新野向他了解毛泽东主席谈话内容以及自己让妻子乘飞机去送材料的情况。
法庭又宣读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陈伦1980年7月30日的供词:“1970年9月,我调到司令部办公室的所谓空军党办调查研究小组,就是以林立果为首的反革命阴谋集团‘联合舰队’……1971年9月7日下午,林立果在北戴河空军疗养院对我说,我们马上返航,回北京……现在舰队进入一等战备……”
审判员问江腾蛟:“林立果给你看林彪手令没有?”
答:“看了,用红色铅笔写的。‘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执行’。”
法庭传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胡萍到庭作证后,出示和投影了林彪的“九八”手令。这份手令周宇驰是随身带上直升飞机的。直升飞机在被迫降的情况下,周宇驰一看大势已去,从身上取出这份林彪的亲笔手令,立刻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周宇驰满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脱罪责,他没想到在迫降现场这些碎片都一点一点地被人找来,然后进行了拼对复原。
据参加反革命政变并亲自看过这个手令的王飞、胡萍、李伟信等人证实,手令的内容与江腾蛟在法庭上所供完全一致。
法庭宣读李伟信1980年8月31日供词:“1971年9月8日夜11时多,反革命分子周宇驰来电话要我立即去空军学院,顺道先接江腾蛟到西郊机场。林立果和江腾蛟密谈,我听到林立果说,现在形势很紧张,直接对着‘首长’(即林彪),所以要搞‘五七一’,现在‘首长’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接着,林立果又拿出一张纸递给江腾蛟看。事后,到空军学院,林立果又将此纸条给刘世英、刘沛丰、程洪珍和我看,我才知道就是林彪的反革命手令。林立果还对江腾蛟说,现在请你做东南总指挥,此任很重,老政委呀,一定要搞好。江腾蛟表示,一定坚决按‘首长’和你的指示办。林立果走到另一间房间,看见有一个灵芝草,就拿去送江腾蛟,并要他好好保重身体。”
江腾蛟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在审判员的审问下,江腾蛟接着又讲了自己从9月8日到9月11日,参加谋害毛泽东主席的全部经过和计划。
到此,林彪反革命集团妄图谋害毛泽东主席的整个事实已经清楚。
最后,审判长伍修权说:“通过上述的调查,大量的事实证明,江腾蛟1971年9月7日到11日晚,参加林立果、周宇驰召集的具体布置杀害毛泽东主席、发动武装政变会议;看了林彪下达的‘九八’武装政变手令;接受了在上海地区杀害毛泽东主席的第一线指挥;与林立果、周宇驰等共同密谋了用火焰喷射器、四O火箭筒打毛泽东主席乘坐的火车,用炸药炸苏州附近的硕放铁路桥;派飞机炸火车;炸毁专列在上海停车点附近的油库,趁混乱之机杀害毛泽东主席,由王维国乘毛泽东主席接见时动手。这些事实已调查完毕。”
至此,一场惊心动魄的反革命阴谋的事实真相便大白于天下。
刑满出狱后享受天伦之乐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特发字第一号)对此作了判决:
被告人江腾蛟,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是反革命集团的主犯。1971年3月31日,江腾蛟在上海参加林立果为建立武装政变“指挥班子”召开的秘密会议,被指定为南京、上海、杭州“进行三点联系,配合,协同作战”的负责人。9月8日,江腾蛟接受林立果传达林彪发动武装政变手令,参与策划部署谋杀毛泽东主席的计划失败后,积极参加林彪、叶群准备南逃广州的反革命行动。
被告人江腾蛟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第九十三条策划武装叛乱罪,第一百零一条反革命杀人罪(未遂),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江腾蛟作了如下判决:
判处被告人汪腾蛟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腾蛟犯了如此大的罪行,却没有被杀头,当时军队内外有很多人都想不通。特别法庭认为,江腾蛟跟“四人帮”不一样,在战争年代他对革命还是有功的,同时交代罪行也比较好,应予从宽处理。江腾蛟表示党和人民对自己是公正的。
刑满释放后的江腾蛟和妻子李燕平平静地过着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江腾蛟晚年一直生活在山西体委大院的宿舍楼里,两套两居相邻,二楼儿子住一套,江腾蛟老俩口住一套,孙子由江腾蛟夫人带大。
江腾蛟瘦弱,但身体尚好,戴一副眼镜,非常文雅。直到2004年底,江腾蛟仍能自理生活,只是腿脚不太好,不再下楼。
2009年5月8日,江腾蛟因肺部疾病在北京朝阳医院去世,终年90岁。
(据《文史精华》《林彪画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