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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之后就其完善路径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可以为我国法律体系以及基本原则的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分析;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1-0248-01
作者简介:王恒(1997-),男,汉族,江西抚州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展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人们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之下,必然需要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无论在道德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诚实信用原则也都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原则,已经被正式纳入民商法中,这一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出现,极大的约束了人们之间互惠性的经济交往。罗马法中的善意原则是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則的渊源。无论是企业之间订立合同,还是一般的市场交易,都离不开诚实信用这一原则的应用,也只有对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应用才能够更好地促使社会发展,才能够让人们之间的交易得以更好进行。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
(一)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
一项原则被纳入到法律当中,要想让这些原则受人尊敬、敬畏,就必须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1年3月份的四中全会上初具雏形,我国民商法律发展到今天,不断完善关乎民生利益的民商法,乃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举。三十年前,我国才通过首部民法通则,到现在,民商法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备,也越来越与时俱进,值得期待的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筹备我们的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民法典的正式编写,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中一个大的里程碑。民法典真实反映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从法律的层面上,对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给予矫正,而且民法典为法庭民事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最为有利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民法典视为社会价值标准以及国家法律精神的浓缩。因此,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在民法典中予以充分体现,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法典的第一位序位原则,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
(二)建立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
早在党的十六大上,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市信用体系的步伐,实现一个稳定、安全以及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不仅仅关乎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践行,而且也关乎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目前,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纰漏,导致不少消费者对于商家失去信任。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因素,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苏丹红、瘦肉精以及造假奶粉等等恶劣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务必要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出发,建立起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缺陷的诚信价值体系,不断加大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力度,同时,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警惕,不断推进我国信用市场以及信用体系的成熟是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加快健全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使得消费者买的舒心、用的安心,就需要从社会道德的层面上,推动我国诚实守信原则的不断落实。
(三)不断完善政府监督约束机制
在政府管理中,制度和监督两者缺一不可。我国民商法已经明确树立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解释了其原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正常的发展秩序的重大意义,但是,单单依靠法律建立标准是远远不够的,一旦缺少了与之相匹配的监督约束机制,民商法中的城市信用原则就会荡然无存。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发性以及盲目性,使得非法商家有可趁之机,比如最近这几年频繁出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例如,地沟油事件、三鹿奶粉造假以及粉丝造假等等恶性事件,已经使得群众闻“食品”而生畏,一系列的食品问题的揭露,折射出社会信息体系出现滑坡趋势,在此背景下,政府不斷完善相关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违法社会生产的打击和惩罚力度,使得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得以落实。确保监督约束机制的公开、透明,从根源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其对于经济市场的建设,对于推动国家更好地发展都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还要对其内涵予以深刻认识,积极探索更好地发展路径,让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法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让其更好地推动法律系统予以进步。
[参考文献]
[1]孙冀鹏.试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7(01):13-14.
[2]原芳华.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分析及其完善路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6):22-23.
[3]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4(08):94-95.
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分析;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1-0248-01
作者简介:王恒(1997-),男,汉族,江西抚州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法学。
一、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开展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人们之间的交流也越来越多,在此背景之下,必然需要诚实信用原则的应用,无论在道德领域还是在法律领域,诚实信用原则也都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出现,诚实信用作为一项原则,已经被正式纳入民商法中,这一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出现,极大的约束了人们之间互惠性的经济交往。罗马法中的善意原则是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則的渊源。无论是企业之间订立合同,还是一般的市场交易,都离不开诚实信用这一原则的应用,也只有对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应用才能够更好地促使社会发展,才能够让人们之间的交易得以更好进行。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
(一)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
一项原则被纳入到法律当中,要想让这些原则受人尊敬、敬畏,就必须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1年3月份的四中全会上初具雏形,我国民商法律发展到今天,不断完善关乎民生利益的民商法,乃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举。三十年前,我国才通过首部民法通则,到现在,民商法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完备,也越来越与时俱进,值得期待的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筹备我们的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民法典的正式编写,是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中一个大的里程碑。民法典真实反映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从法律的层面上,对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给予矫正,而且民法典为法庭民事案件的判决提供了最为有利的证据。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民法典视为社会价值标准以及国家法律精神的浓缩。因此,诚实信用原则,应该在民法典中予以充分体现,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到民法典的第一位序位原则,赋予其在民商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正确的法律地位。
(二)建立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
早在党的十六大上,党和政府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市信用体系的步伐,实现一个稳定、安全以及可持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不仅仅关乎民商法中诚实守信原则的践行,而且也关乎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目前,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问题的纰漏,导致不少消费者对于商家失去信任。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因素,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苏丹红、瘦肉精以及造假奶粉等等恶劣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务必要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出发,建立起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缺陷的诚信价值体系,不断加大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力度,同时,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警惕,不断推进我国信用市场以及信用体系的成熟是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加快健全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使得消费者买的舒心、用的安心,就需要从社会道德的层面上,推动我国诚实守信原则的不断落实。
(三)不断完善政府监督约束机制
在政府管理中,制度和监督两者缺一不可。我国民商法已经明确树立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解释了其原则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以及社会经济正常的发展秩序的重大意义,但是,单单依靠法律建立标准是远远不够的,一旦缺少了与之相匹配的监督约束机制,民商法中的城市信用原则就会荡然无存。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以及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发性以及盲目性,使得非法商家有可趁之机,比如最近这几年频繁出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例如,地沟油事件、三鹿奶粉造假以及粉丝造假等等恶性事件,已经使得群众闻“食品”而生畏,一系列的食品问题的揭露,折射出社会信息体系出现滑坡趋势,在此背景下,政府不斷完善相关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大对违法社会生产的打击和惩罚力度,使得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得以落实。确保监督约束机制的公开、透明,从根源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其对于经济市场的建设,对于推动国家更好地发展都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相关人员还要对其内涵予以深刻认识,积极探索更好地发展路径,让诚实信用原则贯穿于法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让其更好地推动法律系统予以进步。
[参考文献]
[1]孙冀鹏.试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7(01):13-14.
[2]原芳华.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分析及其完善路径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6(16):22-23.
[3]葛晨毅.市场经济体系下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J].法制与社会,2014(08):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