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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大量进城,形成对中国制造的工业能力和城市化发展十分重要的产业大军,也成为城市生活中重要的群体。长期以来,农民工的社会经济地位始终较低,工资低、安全设施差、无社会保障等,即便如此,还需要政府介入帮助农民工讨薪。有学者提出,“三农问题”应是“四农问题”,“第四农”就是农民工问题,足见其严重性。然而近年来,形势发生了很大逆转,农民工的社会经济地位不断提高。在媒体眼中,其稀缺程度足令大学生们“汗颜”,“用工荒”亦成为每年春节后的新闻热点。不管这是否是“刘易斯拐点”的到来,是否预示着中国人口红利时代的终结,从农业的角度来看,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是导致农民工稀缺的机制之一。
农民的经济模式是家庭经营,劳动力配置在农业、副业和外出打工等经济活动中,以期获得家庭经济收入最大化。农民可以进城镇打工,亦可以回村务农或创业。因此,农户家庭的劳动力配置必然与“三农问题”联结在一起,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变迁影响。黄宗智教授有个判断,新世纪中国农业面临着历史性契机,这个历史性契机就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而出现的农产品消费转型,从“以粮为纲”转向“粮食-蔬菜-肉鱼”并重的饮食结构,这种消费转型导致的需求动力必然带来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具体而言,就是2008年世行报告《以农业促发展》提出的,从糊口型农业向高附加值新型农业的转型与提升。这表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附加值农业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农民在农业上的经营将具有更高的收益。显然当下中国正在发生这种情况,中国已经成为园艺、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产品产量最大的国家。
这种转变仅仅发生在近十年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种地被认为是最没有前途的行业,“三农问题”成为全社会的痛处。世纪之交启动的新一轮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负担,从2006年起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农业进入了“无税时代”,曾吸引了部分农民返回土地。减负并未解决农地的收益问题,化肥、种子、机械等农业物资已经市场化,成本提升很快抵消了,于是这次“返乡潮”并没有持续太久。
2005年,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性方案。新农村建设标志着反哺时代的到来,工业反哺农业,推动现代农业体系的建设,城市反哺农村,表明城市能够接纳消费高附加值农产品,农业的价值在不断提升,增加农民收入就具备了现实可能性。实际上这些都在推动中国农业的转型。中国的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特点在于,多数情况下,农民仍是以家庭经营的身份而不是以产业工人的身份参与到这一进程。这种主体性使得农民的家庭经营能够保存下来,并保证农民受益于该进程。
中国的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创造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辉煌,吸收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推动了小城镇建设。更重要的是,它创造了“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就业和劳动力转移模式,这种模式下可以兼顾农业,实际上很多农民工并未完全脱离土地,实际上是“不离土不离乡”的模式中心小城镇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农民就近打工的条件,使得农民能够兼顾工资性劳动与农业生产劳动。一度农业劳动只是在打工闲暇后的补充,或者由老年人和妇女来完成,而当下,高附加值农业的发展,农户家庭的劳动力配置从二三产业为主转向新型农业为主,形成了务工劳动与农业劳动之间的竞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宜居农村,因此,守家守业并得到较高收入,比之离乡离土外出务工,其幸福指数当然高。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的现代农业政策和新农村建设,让农民除了进城打工外,拥有一个更具竞争力的选择,这客观上形成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市场机制。这种变化要求新形势下农民工的政策需要兼顾城乡统筹和一二三产业统筹,这是时代的一大进步。当然,农业转型并不是影响农民工流向和用工荒的唯一机制,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农民工就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群体,他们中很多人自小到大并未亲身接触过农业生产劳动。对他们而言,“农民”更多的是一个社会符号,而不是产业符号。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而有可能成为真正融入城市的现代产业工人,这显然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持。
农民的经济模式是家庭经营,劳动力配置在农业、副业和外出打工等经济活动中,以期获得家庭经济收入最大化。农民可以进城镇打工,亦可以回村务农或创业。因此,农户家庭的劳动力配置必然与“三农问题”联结在一起,受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变迁影响。黄宗智教授有个判断,新世纪中国农业面临着历史性契机,这个历史性契机就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而出现的农产品消费转型,从“以粮为纲”转向“粮食-蔬菜-肉鱼”并重的饮食结构,这种消费转型导致的需求动力必然带来中国农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具体而言,就是2008年世行报告《以农业促发展》提出的,从糊口型农业向高附加值新型农业的转型与提升。这表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附加值农业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农民在农业上的经营将具有更高的收益。显然当下中国正在发生这种情况,中国已经成为园艺、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产品产量最大的国家。
这种转变仅仅发生在近十年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种地被认为是最没有前途的行业,“三农问题”成为全社会的痛处。世纪之交启动的新一轮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负担,从2006年起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农业进入了“无税时代”,曾吸引了部分农民返回土地。减负并未解决农地的收益问题,化肥、种子、机械等农业物资已经市场化,成本提升很快抵消了,于是这次“返乡潮”并没有持续太久。
2005年,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性方案。新农村建设标志着反哺时代的到来,工业反哺农业,推动现代农业体系的建设,城市反哺农村,表明城市能够接纳消费高附加值农产品,农业的价值在不断提升,增加农民收入就具备了现实可能性。实际上这些都在推动中国农业的转型。中国的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特点在于,多数情况下,农民仍是以家庭经营的身份而不是以产业工人的身份参与到这一进程。这种主体性使得农民的家庭经营能够保存下来,并保证农民受益于该进程。
中国的乡镇企业,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创造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辉煌,吸收了大量的农民工就业,推动了小城镇建设。更重要的是,它创造了“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就业和劳动力转移模式,这种模式下可以兼顾农业,实际上很多农民工并未完全脱离土地,实际上是“不离土不离乡”的模式中心小城镇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农民就近打工的条件,使得农民能够兼顾工资性劳动与农业生产劳动。一度农业劳动只是在打工闲暇后的补充,或者由老年人和妇女来完成,而当下,高附加值农业的发展,农户家庭的劳动力配置从二三产业为主转向新型农业为主,形成了务工劳动与农业劳动之间的竞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宜居农村,因此,守家守业并得到较高收入,比之离乡离土外出务工,其幸福指数当然高。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的现代农业政策和新农村建设,让农民除了进城打工外,拥有一个更具竞争力的选择,这客观上形成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市场机制。这种变化要求新形势下农民工的政策需要兼顾城乡统筹和一二三产业统筹,这是时代的一大进步。当然,农业转型并不是影响农民工流向和用工荒的唯一机制,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农民工就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群体,他们中很多人自小到大并未亲身接触过农业生产劳动。对他们而言,“农民”更多的是一个社会符号,而不是产业符号。他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而有可能成为真正融入城市的现代产业工人,这显然需要公共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