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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二元”共存与分割的经济结构,具有理论与现实的客观必然性。由于金融抑制和制度安排等原因,农村二元金融结构面临着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供给不足;正面联动机制低效以及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低等症结,制度安排上建议着重从民间金融产权制度,农业金融体系改革和二元结构的联动效应等方面进行分解。
【关键词】正规金融 民间金融 二元金融结构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从部门生产率的角度,城乡收入差距的角度,还是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角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都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农村金融也具有“二元性”的特征,即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呈现“二元”共存与分割的经济结构。
我国农村金融二元共存的局面实际上早已有之。“梁启超不可能定理”就指出:以国家农贷不可能挤出民间的高息信贷,国有金融机构不可能解决农村的金融问题;一方面官僚机构无法解决贷款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只要听说是“公家的钱”,纷纷贷而不还。该定理揭示出正规金融的发展并不能完全出清民间金融交易活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相互融合与分割的二元结构是我国农村金融长期以来一直具备的典型特征。本人拟对当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的农村金融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进行探讨,期望对此提出一些化解症结的合理化建议以资决策参考。
一、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内涵
金融结构是指一国金融体系各要素之间的对比状态、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的金融结构是指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银行与非银行中介等;微观的金融结构指针对单个金融微观主体的金融资产结构进行研究,具体包括非金融企业的融资机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居民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等。本文所指的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侧重于宏观层面,指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呈现“二元”共存与分割的经济结构。
目前我国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村镇银行、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或者金融融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借贷、银背、私人钱庄、民间集资、合会典当等等。农村金融市场以正规金融体系为核心和主体,民间金融只是部分替代和补充,但是与正规金融的“外生性”、“政策性”、“滞后性”相比,民间金融则具有“内生性”、“灵活性”、“便捷性”等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信贷的需求,在调剂各经济体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寻找剩余储蓄的出路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成因:几种理论解释
(一)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论
麦金农(1973)指出,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金融呈现分割状态下的“二元”结构,具体表现为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和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前者指农村金融体系中同时存在正规的、有组织的、系统的正规金融和非正规的、无组织的、分散的民间金融;后者指低利率资金倾向流入国有公共部门或大企业,小企业和农户只能选择高利率的民间金融进行融资。在发展中国家,国家对金融体系(尤其是农村金融体系)采取强势的金融深化政策,抑制了金融体系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受到金融体系的抑制而受限。金融抑制政策一方面为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政策性优惠条件,但部分政策使金融体系本身的机制受到压制和扭曲;另一方为民间金融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又为民间金融的发展强加了许多束缚,金融抑制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是发展中国家对本国金融体系过度干预和监管的客观必然结果,因此金融深化理论强调应降低市场干预程度,使金融体系的发展更加市场化和灵活化,以此有效地促进自身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局部知识分析范式
哈耶克针对斯蒂格利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提出了“局部知识分析范式”,他指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不完全信息,正是政府应该减少干预的理由,应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发现寻找分散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的局部知识,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效率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局部知识理论的观点,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的民间金融在利用局部信息的发现、寻找和利用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存在也有着客观的必然性。因此,对于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现行状态,我们更多的是应该对这种状态的优化路径进行关注,而不是怎样想办法去消灭民间金融。
(三)信息配给理论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贷配给是指在固定利率条件下,面对超额的资金需求,银行因无法或不愿提高利率,而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使部分资金需求者退出银行借款市场,以消除超额需求而达到平衡。信贷配给理论较好的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原因。正规金融因信息不对称性导致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无法合理对接,造成供给缺口,因而需要一个具有完备信息的中介机构为资金的供求双方提供媒介服务,民间金融机构应运而生,民间金融组织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和较完备的信息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很好的补充了无法从正规金融组织获取资金的需求者,是一种需求带动型的金融安排。
(四)诱致性制度变迁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一群人或者个体在能获得利益的同时,能够自发和自行组织并且努力去实施的导致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和制度安排,不但能缓解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均衡的压力,还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风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户和民营企业、乡镇政府等对农业和非农业的资金需求也逐渐加强,民间金融的出现不但为融资者提供便利,而且自身也获得了丰厚的收益,民间资本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重要前提。
三、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主要症结
(一)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供给不足,需求缺口扩大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贷款资金稳步增加,但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资金供给滞后。截至2010年末,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11.7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比2007年末增长92.4%。其中农村贷款余额98 017.4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83.3%;农村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6 043.3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22.13%。但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形成;农村地区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非农化”的倾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主要针对有良好信誉为担保,如固定的收入、固定资产、信誉担保人等,但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者来说,往往不能满足相关条件,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抑制。
(二)民间金融处境尴尬,进退维谷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金融组织日益活跃,规模在不断增加。民间金融具有很多正面效应,如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发育等等,也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如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传导,蕴含巨大的金融融资风险,不利于金融监管当局统一管理等等。当前农业贷款仍然是农信社“一枝独大”,而农信社的贷款是所有贷款成本最高的。一方面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支持需求日益增强,中短期资金流通行为剧增,正规金融的金融抑制导致缺口无法弥补;另一方面部分地下钱庄、高利贷、合会等组织进行非法的吸纳资金行为,预期的违法风险收益远远大于违法的成本时,高额的“隐性利润”为基本动力促使其规模不断扩大。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合法的地位,其交易活动隐蔽地进行,且分散、无组织、管理风较高,因此民间金融的处境十分尴尬。
(三)农村二元金融的正面联动机制低效
联动机制最初应用于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而探索和推动的一项工作机制,具体是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在这项联动机制运用过程中,除正面效应外,也会产生外部性的负面影响,如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的寻租现象,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等等。
将这种联动机制应用于农村金融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二元结构中,同样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联动机制效应。现阶段农村二元金融负面的联动作用突出,正面联动作用却很低效。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也有相互抵触的一面。二者的相互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正规金融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机制来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利用其充足的信息来丰富正规金融机构的征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资金供给缺口。相互抵触的一面又可分为两种情形表现出来,首先,民间金融的存在对正规金融业务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截至2010年末,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农村贷款余额98 017.4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亿元,但全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减少11.33%,本期同比增长本期同比减少百分点1.85%;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两个比例分别为减少14.09%和3.95%。由此可见,民间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有明显的挤出效应和收入效应。其次,民间金融由于自身的“弱质型”集聚了很多潜在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会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低
我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下,无论是正规金融还是民间金融,市场化程度都很低,尤其表现在利率的定价方面。国家规定,农信社的贷款利息可上浮50%,而农村种植业的实际产出效益达不到7%。利率水平应充分考虑到收益与成本因素,但法定利率低于农村金融市场上世纪供求关系决定下的均衡利率,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中资金需求者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融资机会,这种情况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是刺激产生正规金融部门的寻租行为,滋生正规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或相关领导的腐败现象;另一种情况转而投向民间金融,但是较高的附加利率成本又增加了借贷的成本和风险。
四、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主要症结的化解措施
(一)正视民间金融产生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民间金融被认为是灰色地带,狭隘的把高利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同于民间金融,很多学者认为民间金融百害而无一利,强调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组织形式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政府经济自改革以来也屡次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从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的状况来看,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日渐发展壮大,且规模化、组织化、系统化、效益化等特点突出。存在既有其客观的合理性,政府、学者和投资者都要正视民间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当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约束,实时的监督体质,民间金融存在很多消极作用,应不断增强民间金融的信息公开化程度和透明度,促进监管跟踪体系的完善,引导民间金融不断向着组织化、系统化、合法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不同的层次类别的,如个体农户、个体私营微小企业、乡镇企业、县乡政府等,应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积极发展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农户具有生活生产、农业与非农业和部分投资型资金需求;微型、中小型和龙头企业具有非农和投资型金融需求;村级组织和县乡政府主要是公共支出需求。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9家,其中开业395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筹建114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2451家。虽有稳步增加,但仍不能满足需求,应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发展符合地区性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微型金融服务;引导规范有条件的农户或者中小企业组织开展合作信用活动。
(三)加强农村二元金融的正面联动效应
在正视农村二元金融结构存在的前提下,应逐渐消除或减轻二元结构的负面效应,积极发展正面的联动效应。耿康顺(2011)通过对比选取θ值法测定民间金融规模后进行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连联动机制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有着单项推动作用,并且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应充分利用二元金融结构之间的互补关系,考虑以各地区的基层组织结构为单位,建立民间金融体系,并配合正规金融信贷业务,可减少投资主体的信息成本,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同时二者互相监督,强化监管约束机制,增强民间金融融资双方的法制道德观念、风险识别、控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明确产权制度
自四大国有银行改组成为大型商业银行之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机理驱动,“嫌贫爱富”的特征凸显,并逐渐撤出县级以下机构;再加上准入门槛较高,小额借贷款比例过低,小资金交易成本过高等原因,是导致农村金融抑制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在加强必要监管的前提下,应适度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地区性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微型金融服务,使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达到很好的互补作用。民间金融中的个人财产或是集体组织财产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确立明确合法的法律框架,导致产权风险贴水至民间利率水平中,增加借贷方的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应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促进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开始正视了民间金融的积极影响方面,需要相应提供正规化的经营渠道,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向合法化、规范化、组织化、系统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睿,周苑春.中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的现状及成因分析.沈阳大学学报,2006,(10).
[2]张杰,尚长风.我国农村金融结构与制度的二元分离与融合:经济发展视角的一个解释.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5.
[3]阚景阳.二元金融结构背景下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分析[J].长白学刊,2010,(1).
[4]殷剑峰.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M].人民出版社,2006,(1):17~26.
[5]吴伯磊.非正规金融发展与政府行为:一个投资组合的视角[J]. 金融与经济,2009,(7)。
[6]曾福生,罗光强.西方经济学教程[M].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7]章敏.我国农村地下金融的现状及规范措施[J]. 海南金融,2004,(12).
[8]王爱俭,于学伟.中国地下金融:发展现状与理论思考. 财贸经济,2004(7).
[9]李建军.中国地下金融调查[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119~144.
[10]于丽红.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1):32~55.
[11]Bose.Formal-information Sector Interaction In Rural Credit Markets [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8,(12).
[12]J.E.Stiglitz,A.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3).
【关键词】正规金融 民间金融 二元金融结构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无论是从部门生产率的角度,城乡收入差距的角度,还是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角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都非常突出。与此同时,农村金融也具有“二元性”的特征,即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呈现“二元”共存与分割的经济结构。
我国农村金融二元共存的局面实际上早已有之。“梁启超不可能定理”就指出:以国家农贷不可能挤出民间的高息信贷,国有金融机构不可能解决农村的金融问题;一方面官僚机构无法解决贷款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只要听说是“公家的钱”,纷纷贷而不还。该定理揭示出正规金融的发展并不能完全出清民间金融交易活动,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相互融合与分割的二元结构是我国农村金融长期以来一直具备的典型特征。本人拟对当前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的农村金融所面临的结构性问题进行探讨,期望对此提出一些化解症结的合理化建议以资决策参考。
一、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内涵
金融结构是指一国金融体系各要素之间的对比状态、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的金融结构是指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银行与非银行中介等;微观的金融结构指针对单个金融微观主体的金融资产结构进行研究,具体包括非金融企业的融资机构、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居民个人金融资产结构等。本文所指的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侧重于宏观层面,指农村金融市场上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呈现“二元”共存与分割的经济结构。
目前我国农村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村镇银行、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或者金融融资形式主要包括自由借贷、银背、私人钱庄、民间集资、合会典当等等。农村金融市场以正规金融体系为核心和主体,民间金融只是部分替代和补充,但是与正规金融的“外生性”、“政策性”、“滞后性”相比,民间金融则具有“内生性”、“灵活性”、“便捷性”等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信贷的需求,在调剂各经济体资金需求缺口以及寻找剩余储蓄的出路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二、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成因:几种理论解释
(一)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论
麦金农(1973)指出,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金融呈现分割状态下的“二元”结构,具体表现为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和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前者指农村金融体系中同时存在正规的、有组织的、系统的正规金融和非正规的、无组织的、分散的民间金融;后者指低利率资金倾向流入国有公共部门或大企业,小企业和农户只能选择高利率的民间金融进行融资。在发展中国家,国家对金融体系(尤其是农村金融体系)采取强势的金融深化政策,抑制了金融体系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受到金融体系的抑制而受限。金融抑制政策一方面为正规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政策性优惠条件,但部分政策使金融体系本身的机制受到压制和扭曲;另一方为民间金融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又为民间金融的发展强加了许多束缚,金融抑制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是发展中国家对本国金融体系过度干预和监管的客观必然结果,因此金融深化理论强调应降低市场干预程度,使金融体系的发展更加市场化和灵活化,以此有效地促进自身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局部知识分析范式
哈耶克针对斯蒂格利茨的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提出了“局部知识分析范式”,他指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或者不完全信息,正是政府应该减少干预的理由,应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发现寻找分散在不同时间和地点的局部知识,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效率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局部知识理论的观点,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的民间金融在利用局部信息的发现、寻找和利用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其存在也有着客观的必然性。因此,对于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现行状态,我们更多的是应该对这种状态的优化路径进行关注,而不是怎样想办法去消灭民间金融。
(三)信息配给理论
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信贷配给是指在固定利率条件下,面对超额的资金需求,银行因无法或不愿提高利率,而采取一些非利率的贷款条件,使部分资金需求者退出银行借款市场,以消除超额需求而达到平衡。信贷配给理论较好的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了民间金融存在与发展的原因。正规金融因信息不对称性导致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无法合理对接,造成供给缺口,因而需要一个具有完备信息的中介机构为资金的供求双方提供媒介服务,民间金融机构应运而生,民间金融组织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和较完备的信息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降低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很好的补充了无法从正规金融组织获取资金的需求者,是一种需求带动型的金融安排。
(四)诱致性制度变迁
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一群人或者个体在能获得利益的同时,能够自发和自行组织并且努力去实施的导致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民间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和制度安排,不但能缓解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均衡的压力,还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风险,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户和民营企业、乡镇政府等对农业和非农业的资金需求也逐渐加强,民间金融的出现不但为融资者提供便利,而且自身也获得了丰厚的收益,民间资本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重要前提。
三、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的主要症结
(一)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供给不足,需求缺口扩大
我国农村正规金融贷款资金稳步增加,但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资金供给滞后。截至2010年末,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11.7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1%,比2007年末增长92.4%。其中农村贷款余额98 017.4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83.3%;农村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6 043.3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余额的22.13%。但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远未形成;农村地区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存在“非农化”的倾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主要针对有良好信誉为担保,如固定的收入、固定资产、信誉担保人等,但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者来说,往往不能满足相关条件,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有效金融需求的抑制。
(二)民间金融处境尴尬,进退维谷
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金融组织日益活跃,规模在不断增加。民间金融具有很多正面效应,如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金融市场发育等等,也具有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如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传导,蕴含巨大的金融融资风险,不利于金融监管当局统一管理等等。当前农业贷款仍然是农信社“一枝独大”,而农信社的贷款是所有贷款成本最高的。一方面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支持需求日益增强,中短期资金流通行为剧增,正规金融的金融抑制导致缺口无法弥补;另一方面部分地下钱庄、高利贷、合会等组织进行非法的吸纳资金行为,预期的违法风险收益远远大于违法的成本时,高额的“隐性利润”为基本动力促使其规模不断扩大。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合法的地位,其交易活动隐蔽地进行,且分散、无组织、管理风较高,因此民间金融的处境十分尴尬。
(三)农村二元金融的正面联动机制低效
联动机制最初应用于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而探索和推动的一项工作机制,具体是指人民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在这项联动机制运用过程中,除正面效应外,也会产生外部性的负面影响,如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的寻租现象,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等等。
将这种联动机制应用于农村金融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的二元结构中,同样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联动机制效应。现阶段农村二元金融负面的联动作用突出,正面联动作用却很低效。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既有相互促进的一面,也有相互抵触的一面。二者的相互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正规金融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机制来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利用其充足的信息来丰富正规金融机构的征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资金供给缺口。相互抵触的一面又可分为两种情形表现出来,首先,民间金融的存在对正规金融业务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截至2010年末,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农村贷款余额98 017.4亿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亿元,但全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减少11.33%,本期同比增长本期同比减少百分点1.85%;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两个比例分别为减少14.09%和3.95%。由此可见,民间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有明显的挤出效应和收入效应。其次,民间金融由于自身的“弱质型”集聚了很多潜在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会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农村金融市场化程度低
我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下,无论是正规金融还是民间金融,市场化程度都很低,尤其表现在利率的定价方面。国家规定,农信社的贷款利息可上浮50%,而农村种植业的实际产出效益达不到7%。利率水平应充分考虑到收益与成本因素,但法定利率低于农村金融市场上世纪供求关系决定下的均衡利率,使得农村金融市场中资金需求者很难从正规金融中获得融资机会,这种情况产生两种情况,一种是刺激产生正规金融部门的寻租行为,滋生正规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或相关领导的腐败现象;另一种情况转而投向民间金融,但是较高的附加利率成本又增加了借贷的成本和风险。
四、农村二元金融结构主要症结的化解措施
(一)正视民间金融产生的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民间金融被认为是灰色地带,狭隘的把高利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同于民间金融,很多学者认为民间金融百害而无一利,强调民间金融缺乏规范的组织形式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政府经济自改革以来也屡次禁止和取缔民间金融组织。从近年来民间金融发展的状况来看,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日渐发展壮大,且规模化、组织化、系统化、效益化等特点突出。存在既有其客观的合理性,政府、学者和投资者都要正视民间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当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制度约束,实时的监督体质,民间金融存在很多消极作用,应不断增强民间金融的信息公开化程度和透明度,促进监管跟踪体系的完善,引导民间金融不断向着组织化、系统化、合法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不同的层次类别的,如个体农户、个体私营微小企业、乡镇企业、县乡政府等,应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和层次化,积极发展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农户具有生活生产、农业与非农业和部分投资型资金需求;微型、中小型和龙头企业具有非农和投资型金融需求;村级组织和县乡政府主要是公共支出需求。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509家,其中开业395家(村镇银行349家,贷款公司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7家),筹建114家。全国新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2451家。虽有稳步增加,但仍不能满足需求,应加强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鼓励发展符合地区性特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微型金融服务;引导规范有条件的农户或者中小企业组织开展合作信用活动。
(三)加强农村二元金融的正面联动效应
在正视农村二元金融结构存在的前提下,应逐渐消除或减轻二元结构的负面效应,积极发展正面的联动效应。耿康顺(2011)通过对比选取θ值法测定民间金融规模后进行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连联动机制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民间金融对正规金融有着单项推动作用,并且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应充分利用二元金融结构之间的互补关系,考虑以各地区的基层组织结构为单位,建立民间金融体系,并配合正规金融信贷业务,可减少投资主体的信息成本,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同时二者互相监督,强化监管约束机制,增强民间金融融资双方的法制道德观念、风险识别、控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明确产权制度
自四大国有银行改组成为大型商业银行之后,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机理驱动,“嫌贫爱富”的特征凸显,并逐渐撤出县级以下机构;再加上准入门槛较高,小额借贷款比例过低,小资金交易成本过高等原因,是导致农村金融抑制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在加强必要监管的前提下,应适度放宽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地区性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微型金融服务,使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达到很好的互补作用。民间金融中的个人财产或是集体组织财产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确立明确合法的法律框架,导致产权风险贴水至民间利率水平中,增加借贷方的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应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促进民间金融的良性发展。目前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开始正视了民间金融的积极影响方面,需要相应提供正规化的经营渠道,引导民间金融机构向合法化、规范化、组织化、系统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睿,周苑春.中国农村金融二元结构的现状及成因分析.沈阳大学学报,2006,(10).
[2]张杰,尚长风.我国农村金融结构与制度的二元分离与融合:经济发展视角的一个解释.商业经济与管理,2006,5.
[3]阚景阳.二元金融结构背景下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分析[J].长白学刊,2010,(1).
[4]殷剑峰.金融结构与经济增长[M].人民出版社,2006,(1):17~26.
[5]吴伯磊.非正规金融发展与政府行为:一个投资组合的视角[J]. 金融与经济,2009,(7)。
[6]曾福生,罗光强.西方经济学教程[M]. 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
[7]章敏.我国农村地下金融的现状及规范措施[J]. 海南金融,2004,(12).
[8]王爱俭,于学伟.中国地下金融:发展现状与理论思考. 财贸经济,2004(7).
[9]李建军.中国地下金融调查[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119~144.
[10]于丽红.中国农村二元金融结构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1):32~55.
[11]Bose.Formal-information Sector Interaction In Rural Credit Markets [J].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8,(12).
[12]J.E.Stiglitz,A.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