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如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x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适应现代司法形势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匹配的先进司法理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前提和保障。就基层检察院而言,主要应树立以下七个理念。
  一、树立正确接受党的领导的理念
  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宪法赋予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的前提,是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和策略与执行法律统一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既要防止搞法律虚无主义,用政策代替法律,又要坚持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政策、策略为指导,坚定不移地依靠和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归根到底是受国家建设的大局和根本任务所决定并为之服务。基层检察院处于执法办案第一线,是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检察机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的实际执行者、操作者,如何做到政令畅通、检令畅通,就要求基层检察院及干警必须增强大局意识,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自觉有效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指令,在安排部署工作、作出重大决策时,要以上级政策和指令为依据和指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之中,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行思考和谋划,使基层检察工作与当地党委工作大局协调一致、步调统一,不给大局添乱。
  三、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理念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宪法原则。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理念是检察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监督执法者的机关,更需要强化接受监督的观念,更要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使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各项决议决定得到迅速、有效、全面地贯彻执行。
  四、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检察机关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产生的,这个权力归根到底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尊重人民,真心实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解决好“为谁撑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要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尚的位置,充分尊重其合法权益,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多考虑、多安排,尽可能地为群众解决困难,尽可能地少为群众增添麻烦,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通过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使检察工作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适应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树立公正执法的理念
  公正是人们追求的理想和目标,是执法永恒的主题。检察机关公正执法能够使代表人民利益的良法得到贯彻,使法治的阳光惠及每个社会成员,也能够让社会成员对检察机关产生信任,信服其所做出的执法行为。反之,执法不公,破坏的不只是执法者的形象,而且破坏了法律应有的权威、尊严与神圣。基层检察院处于执法办案第一线,要切实把公正执法理念根置于干警的思想深处,牢固树立秉公执法的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办案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证据关和法律关。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既要重视监督纠正实体违法,也要重视监督纠正程序违法。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的原则,要注意处理好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做到公正与效率的辩证统一。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原则,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充分体现人性化办案的思想。
  六、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权力必须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改革力度和深度不断加大,形成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双报备”、撤案、不诉“双报批”制度和自侦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一审判决上下级检察院同步审查以及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间录像的规定以及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级院对下级院的领导和监督、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监督也加紧密。在外部监督方面,有各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还有其他司法、执法机关以及诉讼当事人及其律师在程序上的制约,特别是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排除干扰和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不能满足于目前取得的这些成绩,要进一步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切实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突出抓好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作者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四川 达州 635000)
其他文献
一、案情  李某某预谋绑架台商黄某,并向其子勒索赎金。为寻找帮手,李某某向熟人林某、谢某、洪某(女)谎称该台商欠其货款,要求三人帮助其拘禁该台商,迫使其还债,并许诺事成后给予三人一定的报酬。三人遂同意。经共谋后,洪某(女)按计划以女色将该台商诱至约定地点,李某某伙同林某、谢某以强力将该台商劫持至汽车上,洪某(女)遂离开。在汽车上,李某某向被害人黄某索要钱财,并未提及货款之事,后又打电话给被害人黄某
期刊
刑事和解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被害人对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等方式达成谅解后,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或者对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置方式。其目的和价值在于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在公共利益、被害人利益和加害人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是恢复性司法程序。近年来,随着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围绕如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合法利益,成为了关注的热点。当
期刊
【案情】  24岁女子在怀孕期间不仅吸毒,还向他人提供毒品。  2012年9月26日晚8时,张某的一个朋友程某知道张某在吸毒,便向她索要毒品,而已有身孕的张某仍不断在吸毒,对于程某的要求,其同意向她提供冰毒。随后,张某约程某到漳州市区元光南路一商务酒店楼下,将0.3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女吸毒人员程某吸食。  后来由于程某吸毒被公安人员抓获而供出张某。而此时的张某已
期刊
.  摘 要:量刑规范化是现代刑法理念和社会法治需求下的必然产物,其重要性、必要性、方向性已经是毋庸置疑的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现有法律框架内法定刑幅度过宽造成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防止因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的司法腐败,明确了量刑独立地位,促进了刑事司法体制自身的完善,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要求,实现了量刑程序的公开透明,提高了量刑可预测性,增强了刑罚导向功能。  关键词:量刑;规范化;研究 
期刊
长久以来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功能重合以及管理制度不协调导致两个权利之间矛盾重重,尤其是对商号的保护更是显得薄弱。广大学者们意图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均衡的保障两个权利,但是现阶段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情况来看,实现这个目标为时太早。本文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一些典型的国家的相关制度,考虑到两种权利的平衡很难一劳永逸,应分阶段进行,首先是将驰名商号纳入商标法保护,完善立法和相关制度。  一、商标权与
期刊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在维护司法终审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也为今后我国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但检察监督权要更加全面履行,还应向更纵深的方向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就民行检察目前存在的局限和今后应拓展的监督范围谈谈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商榷。  一、现
期刊
随着修改后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实施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检察机关案件集中管理工作进入到全面运行的阶段。实行案件集中管理,有利于对办案各个节点进行监督控制,实现对办案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1]同时,案件管理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办案活动与本单位的业务科室之间的反馈监督相联系的平台,实行平行监督,有利于规范诉讼程序,有效利用办
期刊
普通诽谤罪的行为主体与行为大都是合一的,即捏造者的捏造行为与散布者的散布行为同属于一个行为主体。但是在网络环境下,网络诽谤犯罪的行为主体往往比较复杂。网络环境下与诽谤罪相关的行为主体包括诽谤内容的发布者、诽谤内容的散布者以及网络服务商等,这些相关的行为主体承担的刑事责任存在差异。  一、 网络诽谤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网络诽谤内容的发布者等同于普通诽谤罪的捏造者,但是不同的在于:普通诽谤罪的捏造者往
期刊
未成年人犯罪是目前世界各国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因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决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必须区别于成年人犯罪。为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依据,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可见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仍然呈上
期刊
一、基本案情  2013年5月16日下午14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驾车来到某加油站,要求加油站工作人员为其加200元汽油,在加完油后,张某某未付钱即想驾车逃离加油站,被加油员李某某及时发现,李某某随即双手抓住张某某的汽车车门,张某某在发现李某某抓住其车门的情况下,为逃避付款,仍强行启动汽车,用车将李某某拖带20余米,后李某某因车速过快而被甩出摔伤,张某某遂驾车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伤情构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