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是个复杂的工程。本文将从索赔程序、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要点及索赔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水利工程;索赔问题;分析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索赔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在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上虽然有所完善,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在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新时期,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的分析,对确保水利工程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所具有的恢复被损害的权力、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功能,使之越来越受人瞩目。我国几乎所有的民商法律均有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刑事法律、行政法律也多有损害赔偿的规范。在我国,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是以《民法通则》为主线,沿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两条路径展开。可以说,我国损害赔偿法律体系业已初步建立。就水利施工企业而言,运用损害赔偿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最直接的维权手段就是索赔主张。索赔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或者因合同当事人双方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遭受损失,从而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的请求,是一种合法的权力。索赔与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有着密切的联系。索赔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施工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在国际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十分常见的经济现象。然而,索赔在我区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水利施工企业中,索赔意识不强,索赔与反索赔水平也较低。我国加入WTO后,市场将逐步开放,而对凯觎已久的国际竞争对手,以及多格局多元化的经济成分并存的形势,如何增强索赔与反索赔意识,进一步对索赔理论和技巧的研究并将成果服务于具体实践,借以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已成为水利施工企业值得探讨的课题。
二、索赔程序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进行索赔是非常普遍的,但处理时却特别麻烦,主要包括承包商内部管理工作和双方解决索赔的过程。要安格按照合同程序进行索赔,避免索赔无效的发生。依据国际惯例,索赔程序基本上包括以下步骤:1、索赔意向通知。承包商必须在干扰事件发生后迅速作出反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业主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将对干扰事件的索赔意向声明。2、起草并提交索赔报告。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将正规的索赔报告提交,主要有账单、索赔报告、各类书面证据。3、索赔的解决。从项目管理角度,应对合理的索赔合理解决;业主必须在承包商提交索赔报告后的合同规定期限内答复其索赔要求。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就是审查评估索赔报告后,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解决索赔问题。
三、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要点
1、注重工程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管理。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一般来说,都比较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其实,变更索赔工作在拿到招标文件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了,他贯穿于工程的整个始末,隐藏于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变更索赔的信息无处不在。我们不但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更要做好工程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
在编制投标书的过程中,就要预见到哪些项目可能发生变更或索赔,在编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进行考虑。举借土填方项目例子来说:借土填筑是很多工程中都有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的给定取土场,有的暂定运距,这时,我们要预见借土填筑中的土方运距具有可变更性,因为给定的取土场可能变更,而暂定的运距也不会和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在投标清单中可以在不影响总投标价的情况下报出超运每公里的单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就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超运每公里的单价就成为变更的单价依据,这样一来,就为以后的变更索赔做好了第一手材料的铺垫。
2、注重变更索赔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管理。变更索赔工作的全过程性决定了它的全方位性和全员性,有人认为变更索赔工作只是计划合同部门的事情,和其它部门没有关系,其实变更索赔工作和大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它需要的是全员的参与和各部门的分工合作。例如有一个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在水泥运輸的必经路线上新设了一个收费站,致使水泥运费增加,这不属于投标报价的考虑范围,这就需要物资采购部门和计划合同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搜集有关材料进行索赔,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物资部门不及时沟通,可能计划合同部门就不了解这个情况,错失一个索赔的机会。所以说变更索赔工作需要我们大家的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与默契配合。
3、及时整理变更索赔的支撑性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性。水利部合同范本中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如不在此期间提交意向书,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再者,水利工程的施工工艺具有连续性而且存在隐蔽工程,就更要求我们要及时申报变更索赔。如灌注桩地质条件发生变更,现场施工人员应及时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交于计划合同部门进行变更申报。
4、主动争取变更索赔的机会。工程变更索赔机会不只是我们被动的去寻找和挖掘,还需要我们自己去主动创造和争取。如在我们施工的南水北调工程中,因全线很多标段渠道外坡均有砌石防护,而各标段渠坡防护的施工时间又相对比较集中,造成块石料源十分紧张,材料价格上涨,块石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用混凝土护坡代替块石护坡的变更,混凝土护坡从技术上可行,在防护功能和外观上均不低于块石护坡,而且变更后因混凝土护坡厚度小于块石护坡致使工程量减少,总投资减少,业主减少了投资,施工企业也降低了成本。
5、工程变更索赔人员要做到知识多元化。没有完整的变更索赔资料和充足的理由,是不会获得较好的补偿效果的。因此,要及时准确地把握住每一个变更索赔的时机,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就像一名律师,尽可能多地挖掘出进行变更索赔的有力证据。这就要求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的人员知识多元化,要熟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文本、施工图纸、投标预算,掌握法律、财务、材料、试验、测量、机械等各方面知识,并且与各部门团结合作,深入基层,集思广益,这样才能使变更索赔资料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做到准确无误,让业主无懈可击,才能保证变更索赔机会不至于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走。
四、索赔注意事项
《施工合同》一般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有关条款的内容,并应进行协商和沟通,使双方都能正确理解条款的含义,否则对条款的异议将会导致索赔的发生。
《施工合同》同时也对索赔程序做了较详细的规定,所以一旦索赔事实发生,合同双方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处理,一定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否则,即使索赔事件发生,也会导致索赔的失败。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索赔问题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至关重要。在今后的水利工程施工中,我们必须严格管理索赔问题,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林萍.浅谈施工索赔中的若干问题[J].福建建设科技,2010(3):15-19.
[2]王耀东.浅谈水利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12(5):53-55.
【关键词】水利工程;索赔问题;分析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索赔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在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上虽然有所完善,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在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新时期,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的分析,对确保水利工程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所具有的恢复被损害的权力、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的功能,使之越来越受人瞩目。我国几乎所有的民商法律均有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刑事法律、行政法律也多有损害赔偿的规范。在我国,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是以《民法通则》为主线,沿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两条路径展开。可以说,我国损害赔偿法律体系业已初步建立。就水利施工企业而言,运用损害赔偿法律进行自我保护,最直接的维权手段就是索赔主张。索赔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损失,或者因合同当事人双方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遭受损失,从而向对方提出赔偿或补偿的请求,是一种合法的权力。索赔与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有着密切的联系。索赔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施工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在国际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十分常见的经济现象。然而,索赔在我区仍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水利施工企业中,索赔意识不强,索赔与反索赔水平也较低。我国加入WTO后,市场将逐步开放,而对凯觎已久的国际竞争对手,以及多格局多元化的经济成分并存的形势,如何增强索赔与反索赔意识,进一步对索赔理论和技巧的研究并将成果服务于具体实践,借以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已成为水利施工企业值得探讨的课题。
二、索赔程序
承包商在工程项目中进行索赔是非常普遍的,但处理时却特别麻烦,主要包括承包商内部管理工作和双方解决索赔的过程。要安格按照合同程序进行索赔,避免索赔无效的发生。依据国际惯例,索赔程序基本上包括以下步骤:1、索赔意向通知。承包商必须在干扰事件发生后迅速作出反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业主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将对干扰事件的索赔意向声明。2、起草并提交索赔报告。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商必须将正规的索赔报告提交,主要有账单、索赔报告、各类书面证据。3、索赔的解决。从项目管理角度,应对合理的索赔合理解决;业主必须在承包商提交索赔报告后的合同规定期限内答复其索赔要求。这个阶段工作的重点就是审查评估索赔报告后,通过谈判、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手段解决索赔问题。
三、水利工程施工索赔问题要点
1、注重工程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管理。工程变更索赔管理是全过程的管理。一般来说,都比较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其实,变更索赔工作在拿到招标文件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了,他贯穿于工程的整个始末,隐藏于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变更索赔的信息无处不在。我们不但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索赔工作,更要做好工程投标阶段的变更索赔工作。
在编制投标书的过程中,就要预见到哪些项目可能发生变更或索赔,在编制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时进行考虑。举借土填方项目例子来说:借土填筑是很多工程中都有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有的给定取土场,有的暂定运距,这时,我们要预见借土填筑中的土方运距具有可变更性,因为给定的取土场可能变更,而暂定的运距也不会和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在这种情况下,在投标清单中可以在不影响总投标价的情况下报出超运每公里的单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就作为施工合同的一部分,超运每公里的单价就成为变更的单价依据,这样一来,就为以后的变更索赔做好了第一手材料的铺垫。
2、注重变更索赔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管理。变更索赔工作的全过程性决定了它的全方位性和全员性,有人认为变更索赔工作只是计划合同部门的事情,和其它部门没有关系,其实变更索赔工作和大家有着密切的联系,它需要的是全员的参与和各部门的分工合作。例如有一个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在水泥运輸的必经路线上新设了一个收费站,致使水泥运费增加,这不属于投标报价的考虑范围,这就需要物资采购部门和计划合同部门进行沟通,及时搜集有关材料进行索赔,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物资部门不及时沟通,可能计划合同部门就不了解这个情况,错失一个索赔的机会。所以说变更索赔工作需要我们大家的齐心协力、通力合作与默契配合。
3、及时整理变更索赔的支撑性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性。水利部合同范本中规定: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如不在此期间提交意向书,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再者,水利工程的施工工艺具有连续性而且存在隐蔽工程,就更要求我们要及时申报变更索赔。如灌注桩地质条件发生变更,现场施工人员应及时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并交于计划合同部门进行变更申报。
4、主动争取变更索赔的机会。工程变更索赔机会不只是我们被动的去寻找和挖掘,还需要我们自己去主动创造和争取。如在我们施工的南水北调工程中,因全线很多标段渠道外坡均有砌石防护,而各标段渠坡防护的施工时间又相对比较集中,造成块石料源十分紧张,材料价格上涨,块石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提出了用混凝土护坡代替块石护坡的变更,混凝土护坡从技术上可行,在防护功能和外观上均不低于块石护坡,而且变更后因混凝土护坡厚度小于块石护坡致使工程量减少,总投资减少,业主减少了投资,施工企业也降低了成本。
5、工程变更索赔人员要做到知识多元化。没有完整的变更索赔资料和充足的理由,是不会获得较好的补偿效果的。因此,要及时准确地把握住每一个变更索赔的时机,拿出强有力的证据,就像一名律师,尽可能多地挖掘出进行变更索赔的有力证据。这就要求负责变更索赔工作的人员知识多元化,要熟读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文本、施工图纸、投标预算,掌握法律、财务、材料、试验、测量、机械等各方面知识,并且与各部门团结合作,深入基层,集思广益,这样才能使变更索赔资料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做到准确无误,让业主无懈可击,才能保证变更索赔机会不至于从我们的眼皮底下溜走。
四、索赔注意事项
《施工合同》一般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均进行了详细规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有关条款的内容,并应进行协商和沟通,使双方都能正确理解条款的含义,否则对条款的异议将会导致索赔的发生。
《施工合同》同时也对索赔程序做了较详细的规定,所以一旦索赔事实发生,合同双方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处理,一定要注意索赔的时效性,否则,即使索赔事件发生,也会导致索赔的失败。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索赔问题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至关重要。在今后的水利工程施工中,我们必须严格管理索赔问题,保证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林萍.浅谈施工索赔中的若干问题[J].福建建设科技,2010(3):15-19.
[2]王耀东.浅谈水利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12(5):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