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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江苏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公布交房(地)即发证时间推进表,4月中旬前各地制订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6月起各地全面开展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作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全省推广的省份,把登记窗口前移至樓盘交付现场,对楼市和购房者将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购房者收房又领证
江苏推行的交房即拿证模式,既是创新之举,也是惠民之策。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房本,直接避免了以往入住多年却因种种原因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的苦恼,方便办理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规避了许多矛盾纠纷。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在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交房即发证意味着缩短了竣工交付后的发证过程,政府审批效率的提高无疑给购房者吃了颗定心丸。
四步推进政策落地
该政策何时能够落地?据悉,《通知》明确了在江苏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通知》要求,在江苏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具体来看,第一步,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订“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第二步,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第三步,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第四步,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从目前官方的时间安排来说,最早到今年6月,江苏就能实现交房即发证的直通模式了。
购房者需准备的手续
那么,购房者需要做哪些工作、准备什么资料、缴纳何种费用才能在收房的同时拿到不动产证呢?
众所周知,买新房后拿房产证,买房人要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后再拿证。那么,对于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业内人士表示,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其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再次,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最后,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同时,要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其他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另外,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各专家对此看法不一
能否在全国推行
谭浩俊
(财经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业界专业导师)
由于“交房即发证”不像商店买卖商品,只涉及商家与顾客两个主体,可以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不动产交易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多个环节,要想“交房即发证”,需打通所有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存在问题,这项改革就难以全面实施。
可以看到,“交房即发证”的文件,是自然资源和税务部门联合下发的。也就是说,在发证和税收环节已经打通了,不会再有什么障碍,这也是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因为房产在销售过程中,还涉及房屋质量、人防工程、房屋维修、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等各个方面,一个方面存在问题,就有可能难以打通。即便有的是在交房前必须完成的内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后续问题也很多,纠纷也不少。能否做到每个环节都不存在任何障碍,也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居民在购房时,都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证、房同步过程中,抵押贷款手续能否同步、如何同步,同样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也会出现不同步的现象,无法让居民及时拿到证,或者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方共赢新模式
毕 舸
(资深评论员)
“交房即发证”新模式是促进房企运营规范化、政府服务优化、购房者权益保障强化的多赢之举。一方面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另一方面也实现了监管前置。
对于政府监管来说,“交房即发证”需要多个部门的快速联动,部门间所需的材料,一律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电子化远程推送,这有助于提升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能以更为精准、高效的审核流程,消除以往各个环节不同步所带来的程序冗长、重复提交等难题,不仅为房企和群众简化了审核程序,更能最大程度杜绝虚假材料,保障了登记安全。
对于购房者来说,早一天拿到相关产权证,意味着早一日成为法律意义上房屋的真正所有者。此外,江苏的 “交房即发证”模式还为购房者提供了多种民生事项的一站式服务。可见,这一模式不但更能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更有利于有关部门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也更能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并让房地产交易服务更便民。
江苏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整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省份。
作为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全省推广的省份,把登记窗口前移至樓盘交付现场,对楼市和购房者将会带来哪些变化和影响?
购房者收房又领证
江苏推行的交房即拿证模式,既是创新之举,也是惠民之策。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交接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拿到房本,直接避免了以往入住多年却因种种原因拿不到不动产权证书的苦恼,方便办理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等相关事宜,规避了许多矛盾纠纷。这不仅实现了业主住权与产权同步,保障了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真正让群众住得踏实、睡得安稳。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确权登记局局长林颢表示,“交地即发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纠纷、土地出让金、税款等规定税费缴纳完毕的出让土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当天,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房即发证”,则是指新建商品房等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收房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在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看来,交房即发证意味着缩短了竣工交付后的发证过程,政府审批效率的提高无疑给购房者吃了颗定心丸。
四步推进政策落地
该政策何时能够落地?据悉,《通知》明确了在江苏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根据《通知》要求,在江苏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发证”分为“四步走”,具体来看,第一步,2020年4月中旬前,各市、县(市、区)制订“交房(地)即发证”实施方案并报省厅备案;第二步,2020年4月中旬至5月,各市、县(市、区)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第三步,2020年6月起,各市、县(市、区)全面启动“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现常态化运行 ;第四步,2020年12月,各市、县(市、区)对“交房(地)即发证”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省厅对全省各地工作进行评估。
从目前官方的时间安排来说,最早到今年6月,江苏就能实现交房即发证的直通模式了。
购房者需准备的手续
那么,购房者需要做哪些工作、准备什么资料、缴纳何种费用才能在收房的同时拿到不动产证呢?
众所周知,买新房后拿房产证,买房人要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后再拿证。那么,对于买房人而言,如果想“交房即发证”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呢?
业内人士表示,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时,根据购房人需求,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申请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当事人按照约定申请预告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办理相应预告登记。
其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单位与审核部门应安排好时间节点,提前介入,及时开展测绘、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
再次,税务部门提供网上核税、缴税功能,在登记前依法完税;暂不具备网上核税缴税条件的,税务部门在交房现场提供纳税服务。
最后,具备各项条件后,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活动现场,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购房人申请,完成新建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向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同时,要联动提供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其他类型房屋的“交房即发证”服务,可参照上述流程合理设置。
另外,根据《通知》,除新建商品房外,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人才房、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房以及符合条件的用地等纳入“交房(地)即发证”范围;除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外,鼓励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联动办理水、电、气、电视、网络等业务。
各专家对此看法不一
能否在全国推行
谭浩俊
(财经评论员、华中科技大学业界专业导师)
由于“交房即发证”不像商店买卖商品,只涉及商家与顾客两个主体,可以一手交货,一手交钱。不动产交易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多个环节,要想“交房即发证”,需打通所有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存在问题,这项改革就难以全面实施。
可以看到,“交房即发证”的文件,是自然资源和税务部门联合下发的。也就是说,在发证和税收环节已经打通了,不会再有什么障碍,这也是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因为房产在销售过程中,还涉及房屋质量、人防工程、房屋维修、特种设备管理、消防等各个方面,一个方面存在问题,就有可能难以打通。即便有的是在交房前必须完成的内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后续问题也很多,纠纷也不少。能否做到每个环节都不存在任何障碍,也是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居民在购房时,都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证、房同步过程中,抵押贷款手续能否同步、如何同步,同样是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也会出现不同步的现象,无法让居民及时拿到证,或者及时办理贷款手续。
三方共赢新模式
毕 舸
(资深评论员)
“交房即发证”新模式是促进房企运营规范化、政府服务优化、购房者权益保障强化的多赢之举。一方面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另一方面也实现了监管前置。
对于政府监管来说,“交房即发证”需要多个部门的快速联动,部门间所需的材料,一律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电子化远程推送,这有助于提升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能以更为精准、高效的审核流程,消除以往各个环节不同步所带来的程序冗长、重复提交等难题,不仅为房企和群众简化了审核程序,更能最大程度杜绝虚假材料,保障了登记安全。
对于购房者来说,早一天拿到相关产权证,意味着早一日成为法律意义上房屋的真正所有者。此外,江苏的 “交房即发证”模式还为购房者提供了多种民生事项的一站式服务。可见,这一模式不但更能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更有利于有关部门强化对市场的监管,也更能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并让房地产交易服务更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