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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4个红头文件,启动大量资金从人才引进、平台管理、成果转化、设备补助等方面助力山西科技创新发展。
《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规定,设立2亿元高端人才专项资金,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山西科技创新城,最高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先期将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助、运行费用补贴、房租补贴、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风险补偿、机构落户等。《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先期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中试、推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等方面。《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将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等方面。先期从山西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1.设立高端人才专项资金
给科研经费、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为随迁配偶提供就业机会……《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2亿元的高端人才专项资金,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山西科技创新城,最高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
《办法》中提到的高端技术人才是指有1~2个符合科技城发展的研发方向,有能够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产业化项目或有国家科技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科技一等奖的科技成果,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以博士为主体。此外,高端人才也包括研究院(所)或企业研发或生产迫切需要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并具备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对于科技城认定的高端人才,根据其携带科技成果入驻孵化器或组建研发机构的情况,山西省将给予30万~100万元科研资助,其团队给予20万~100万元科研资助。对于引进人才发起成立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提出科研项目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
在住房方面,高端人才免费入住科技城专家公寓;凡愿意在科技城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享受以成本价购房的待遇。随迁配偶提供就业机会;随迁子女由科技城提供免费学前教育,并在科技城内建设的优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医保方面,让人才自主选择省属三甲医院落户医保手续,每年至少在省属三甲医院免费安排高端健康体检一次。
2.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未来,山西科技创新城将建设科技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三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助、运行费用补贴、房租补贴、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风险补偿、机构落户等。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山西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先行先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和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业务,并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动产抵押、订单贷款、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科技城每年对贷款户数和贷款总额排名第一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业务奖励。对将相关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面向科技城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损失,按照贷款本金和担保代偿金额最终损失的比例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山西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落户科技城,积极探索众筹融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5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优惠。
3.设立成果转化引导资金
《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先期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中试、推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等方面。今后,入驻山西科技创新城的研发机构研发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进行中试的,经评定后给予中试费的10%~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对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产业化的,可以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5年内,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
在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山西省对企业申报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给予经费补助,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给予30万~100万元的支持。
4.设立首台重大装备扶持资金
《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等方面。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应由研制机构提出申请,科技城职能部门初审,专家会议评审,科技城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认定应明确技术范围属于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核心部件或总成的类型,颁发“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产品认定证书”。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对研发制造单位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规定,设立2亿元高端人才专项资金,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山西科技创新城,最高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先期将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助、运行费用补贴、房租补贴、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风险补偿、机构落户等。《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先期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中试、推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等方面。《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将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等方面。先期从山西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1.设立高端人才专项资金
给科研经费、免费提供专家公寓、为随迁配偶提供就业机会……《山西科技创新城高端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2亿元的高端人才专项资金,高端人才携带科技成果入山西科技创新城,最高可获100万元科研资助。
《办法》中提到的高端技术人才是指有1~2个符合科技城发展的研发方向,有能够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产业化项目或有国家科技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科技一等奖的科技成果,有自己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应以博士为主体。此外,高端人才也包括研究院(所)或企业研发或生产迫切需要的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并具备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对于科技城认定的高端人才,根据其携带科技成果入驻孵化器或组建研发机构的情况,山西省将给予30万~100万元科研资助,其团队给予20万~100万元科研资助。对于引进人才发起成立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提出科研项目的,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
在住房方面,高端人才免费入住科技城专家公寓;凡愿意在科技城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享受以成本价购房的待遇。随迁配偶提供就业机会;随迁子女由科技城提供免费学前教育,并在科技城内建设的优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医保方面,让人才自主选择省属三甲医院落户医保手续,每年至少在省属三甲医院免费安排高端健康体检一次。
2.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未来,山西科技创新城将建设科技资源、创业孵化、科技金融三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山西科技创新城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平台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建设资助、运行费用补贴、房租补贴、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风险补偿、机构落户等。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3000万元的平台发展引导资金。
山西鼓励金融机构面向科技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产品和服务,先行先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和股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业务,并探索开展融资租赁、动产抵押、订单贷款、互联网金融等业务。科技城每年对贷款户数和贷款总额排名第一的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业务奖励。对将相关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面向科技城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及提供担保形成的损失,按照贷款本金和担保代偿金额最终损失的比例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山西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落户科技城,积极探索众筹融资、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融资新模式,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5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办公场地租金减免优惠。
3.设立成果转化引导资金
《山西科技创新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先期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中试、推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以及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等方面。今后,入驻山西科技创新城的研发机构研发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进行中试的,经评定后给予中试费的10%~3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对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在科技城实施产业化的,可以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5年内,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
在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方面,山西省对企业申报并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给予经费补助,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给予30万~100万元的支持。
4.设立首台重大装备扶持资金
《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规定,山西省将设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重点用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等方面。先期从省财政安排的科技城资金中设立5000万元的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引导资金。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认定,应由研制机构提出申请,科技城职能部门初审,专家会议评审,科技城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认定应明确技术范围属于成套装备、单台设备、核心部件或总成的类型,颁发“山西科技创新城首台(套)产品认定证书”。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60%、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30%对研发制造单位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