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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5日,四川自贡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吕平海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商业贿赂,被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及赃款。而在这桩诉讼之前,包括该院院长邓龙琪和另外两名副院长以及药剂科科长、设备科科长、总务处处长等领导干部在内的16名人员因收受商业贿赂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如此高强度的反腐风暴,震惊了古城自贡大街小巷,也由此掀起了四川全省医药系统反商业贿赂的高潮。
5万医疗机构揪出万起违法行为
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介绍,从2005年5月到今年1月,四川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在专项反商业贿赂行动中,包括全省各地的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在内的128人被依法查处。其中仅自贡市第一医院涉案金额就达500多万元。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检察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统一部署展开为期半年的医疗卫生系统区域办案专项行动,已挖出一批窝案、串案,查办128人,其中包括36名医院院长及处长、科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2月16日上午,四川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从去年5月份以来,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了大规模反医疗卫生系统内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据介绍,在这次专项整顿中,全省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对自身执业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16万多名医护人员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万多起、有190多家医疗机构和29名医师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一批违法行医机构、一批假医生、一批违法行政负责人”被查处。
举报信牵出“医疗腐败”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四川省检察机关收到许多群众甚至是医药交易相关人员的举报信,其中大部分是署名举报。
乐山市一位市民向检察机关举报了该市二级以上医院在医药购销中吃回扣的主要人员、回扣药品流入医院的途径以及回扣的分配等问题,“希望检察机关彻底揭开医药购销黑幕”。
开江县医院某医生检举揭发了所在医院医生集体接受医药回扣的内幕,并附有很多证据。这名医生对记者说,最近3年多来,医院回扣现象越来越严重,几乎每个医生都收红包、拿回扣,回扣药几乎占处方的80%。这名举报人还透露。药贩子给医生回扣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医院药价就是这样被抬高的,平时医院的职工有个头痛脑热也不在自己的医院内开药,而是去外面的药店买。每到月底,除了医院给医生发工资外,药贩子也会根据每位医生开出药的数量给医生发“红包”。
达州市某医院院长李某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近百万元。在李某等人被达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当天,医院职工自发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简阳市某医院院长蔡某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涉嫌受贿70万元,办案人员还从其在成都某银行保管的保险箱中搜出现金、存折等共计231万元。
乐山市某医院设备科科长康某涉嫌受贿30余万元,B超室主任杨某受贿5万元。均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雁江区检察院先后查处了资阳市卫生局、雁江区卫生局等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5件8人,涉案人邱某等5人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成建制”收红包吃回扣成特点
四川是医疗卫生事业大省,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有1100多家,从业人员数以10万计。多年来,这个庞大系统在“救死扶伤”精神的支撑下,为成千上万患者解除了病痛。然而,也确有一些医院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利欲熏心,利用执业便利不择手段聚敛不义之财。
据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从1999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自贡市第一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基建过程中,该院院长邓龙琪涉嫌受贿金额达36万元,并有140万元巨额财产涉嫌来源不明。在这位院长的带领下,副院长吕平海从1999年至2003年担任副院长期间,利用分管该院设备科等部门的便利,在单位采购彩色超声成像系统、椎间盘镜、血球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业务中,先后多次收受个别企业负责人贿赂的美元及人民币。在收受商业贿赂已经“蔚然成风”的情况下,该院另外两名副院长以及设备、总务、信息、药剂、眼科等科室多名人员自然不甘落后,收受贿赂一发而不可收拾。
对类似自贡市第一医院这种“成建制”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一位查办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的检察官分析,在已经查办的医疗卫生系统内收受贿赂案件中,“业务主管多、作案时间长、犯罪次数多、集体收红包、金额特别大、心理素质好、手法较高明”等特点明显。据四川省检察院透露,从2004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医药系统职务犯罪就达89件共115人,其中50%以上涉案人员都是带“长”的,包括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医院药械科科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等等。
7条警戒线规范药品“阳光采购”
医药系统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居高不下,由此引起的高抬药价、开“大处方”等侵犯患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医生在购买药品、药械过程中的收受贿赂行为,加上药品回扣利益的驱动,多开药、滥用药现象严重,导致药价“虚高”,医药费用增加,群众有病看不起,看病不放心,产生了恶劣影响。
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说,四川省卫生厅在全省系统专项整顿中,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制度,再次强调采购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物资行为中,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和完善“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制度,并责成医疗机构领导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资金投入等情况。赵万华说,四川省卫生厅还制定了“七条警戒线”,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对药品的“阳光采购”制定了7条定量指标,并针对医疗机构管理评价实行12条“一票否决”制度。
5万医疗机构揪出万起违法行为
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介绍,从2005年5月到今年1月,四川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在专项反商业贿赂行动中,包括全省各地的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在内的128人被依法查处。其中仅自贡市第一医院涉案金额就达500多万元。从有关部门获悉。四川省检察院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统一部署展开为期半年的医疗卫生系统区域办案专项行动,已挖出一批窝案、串案,查办128人,其中包括36名医院院长及处长、科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2月16日上午,四川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从去年5月份以来,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了大规模反医疗卫生系统内商业贿赂专项行动。据介绍,在这次专项整顿中,全省有5万多家医疗机构对自身执业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16万多名医护人员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万多起、有190多家医疗机构和29名医师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一批违法行医机构、一批假医生、一批违法行政负责人”被查处。
举报信牵出“医疗腐败”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四川省检察机关收到许多群众甚至是医药交易相关人员的举报信,其中大部分是署名举报。
乐山市一位市民向检察机关举报了该市二级以上医院在医药购销中吃回扣的主要人员、回扣药品流入医院的途径以及回扣的分配等问题,“希望检察机关彻底揭开医药购销黑幕”。
开江县医院某医生检举揭发了所在医院医生集体接受医药回扣的内幕,并附有很多证据。这名医生对记者说,最近3年多来,医院回扣现象越来越严重,几乎每个医生都收红包、拿回扣,回扣药几乎占处方的80%。这名举报人还透露。药贩子给医生回扣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医院药价就是这样被抬高的,平时医院的职工有个头痛脑热也不在自己的医院内开药,而是去外面的药店买。每到月底,除了医院给医生发工资外,药贩子也会根据每位医生开出药的数量给医生发“红包”。
达州市某医院院长李某在医疗器械、药品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近百万元。在李某等人被达州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当天,医院职工自发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简阳市某医院院长蔡某在购买医疗设备的过程中涉嫌受贿70万元,办案人员还从其在成都某银行保管的保险箱中搜出现金、存折等共计231万元。
乐山市某医院设备科科长康某涉嫌受贿30余万元,B超室主任杨某受贿5万元。均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雁江区检察院先后查处了资阳市卫生局、雁江区卫生局等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5件8人,涉案人邱某等5人均被法院作了有罪判决。
“成建制”收红包吃回扣成特点
四川是医疗卫生事业大省,其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有1100多家,从业人员数以10万计。多年来,这个庞大系统在“救死扶伤”精神的支撑下,为成千上万患者解除了病痛。然而,也确有一些医院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利欲熏心,利用执业便利不择手段聚敛不义之财。
据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从1999年1月至2005年4月期间,自贡市第一医院在采购药品、医疗设备及基建过程中,该院院长邓龙琪涉嫌受贿金额达36万元,并有140万元巨额财产涉嫌来源不明。在这位院长的带领下,副院长吕平海从1999年至2003年担任副院长期间,利用分管该院设备科等部门的便利,在单位采购彩色超声成像系统、椎间盘镜、血球分析仪等医疗设备业务中,先后多次收受个别企业负责人贿赂的美元及人民币。在收受商业贿赂已经“蔚然成风”的情况下,该院另外两名副院长以及设备、总务、信息、药剂、眼科等科室多名人员自然不甘落后,收受贿赂一发而不可收拾。
对类似自贡市第一医院这种“成建制”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一位查办医疗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件的检察官分析,在已经查办的医疗卫生系统内收受贿赂案件中,“业务主管多、作案时间长、犯罪次数多、集体收红包、金额特别大、心理素质好、手法较高明”等特点明显。据四川省检察院透露,从2004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医药系统职务犯罪就达89件共115人,其中50%以上涉案人员都是带“长”的,包括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卫生所所长、医院药械科科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等等。
7条警戒线规范药品“阳光采购”
医药系统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居高不下,由此引起的高抬药价、开“大处方”等侵犯患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少数医生在购买药品、药械过程中的收受贿赂行为,加上药品回扣利益的驱动,多开药、滥用药现象严重,导致药价“虚高”,医药费用增加,群众有病看不起,看病不放心,产生了恶劣影响。
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说,四川省卫生厅在全省系统专项整顿中,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和制度,再次强调采购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物资行为中,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和完善“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制度,并责成医疗机构领导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物资采购、基本建设等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资金投入等情况。赵万华说,四川省卫生厅还制定了“七条警戒线”,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实行严格管理,对药品的“阳光采购”制定了7条定量指标,并针对医疗机构管理评价实行12条“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