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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消费金融搭上互联网发展的东风,逐渐发展形成一个新兴行业—互联网消费金融。其便利、快捷的特点被大众所接受。然而通过研究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我们发现存在诸多问题,互联网本身的特点有助于消费金融行业扩大规模、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带来了更多的潜在风险和问题。本文则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提出,以及对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前景预测,为更好地促进其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互联网消费金融 风险 前景预测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概念来看,归属于消费金融的一部分,只是其借助互联网本身的发展基础,将消费金融与互联网充分结合起来,是的金融活动不再局限于原来的时间和空间,而借互联网得以最大可能的延展。这样一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可以面向各个地区、各个时期存在或者潜在的不同阶层的客户,使得这个过程更加综合化、系统化、信息化。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征
首先,信息的透明度和对称性较高。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就是信息分享,借助这一优势,信息传播超越了地域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客户在任何时间d任何地点均可以获得所需要了解业务的各类信息,从而为自己的消费策略、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反过来,消费者能够以这样灵活的方式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也是对另一方面的有效监督,从而促进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其次,行业入行门槛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门槛至今仍旧是一个不够明确的概念,对于市场中任何想要投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业的主体而言,都是可能的,这为大众提供了无限机会,同时也为行业本身带来了风险。
另外,评价反馈至上。互联网消费金融将其中的所有活动最终集中到更好地服务客户这一点,那么客户体验产品服务后的评价与反馈就极为重要。能否提供更加完善、周全、人性化、个性化的消费金融服务成为这一行业所致力于研究的问题。良好的用户体验能够帮助增强服务自信,同时批评建议可以指出不足,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方面。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
互联网迅速发展,给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了发展的土壤和便利的工具条件。具体说来,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现状大致总结如下:
(一)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金融机构在短期贷款方面始终保持规模扩大的趋势,连年保持。消费方面的信贷支出比也是同样保持增长的态势。2009年0.59万亿元的短期贷款规模,经过六年达到了4万亿元之多,這一数据显然可见,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尤其是在短期方面,增长幅度是非常大的。在消费信贷占消费支出的比例方面,2009年的不足百分之四,经过六年上升到超过15%,说明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可支配收入数量保持增长,消费支出比例也一样在增加,于是消费信贷就越发倾向于被人们选择。这些都推动了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稳定快速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向我们展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
从时间上来看,2012年左右,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兴起,经过三年的时间迅速发展壮大,我国随后推进了互联网系列发展计划,又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反过来,它的快速发展又促进我国央行发放征信牌照等,于是诸多创业公司、互联网巨头开始将目光投向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真正的大发展大繁荣也就开始。一组直观的数据可以给出证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规模从2011年的不足7亿元,发展到2016年的近9000亿元的规模,增长幅度和速度可见一斑。
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法律制度不完善
任何新兴行业的发展在初期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即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则也是如此。现阶段而言,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只有2015年颁布的一份指导意见对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作出一定关注和建议指导。有关金融业务多数的法律法规都还是停留在面向传统业务的层面上,没有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纳入关注的视野。比如银行法。但实际上,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来配套解决的,比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定、个人隐私的保护、个人权限的设置、交易身份的确认、交易行为的管理等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法律的存在。法律规定的滞后,则会影响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征信体系不健全
纵观我国的征信业务发展历史来看,其实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互联网征信上,即便是在传统征信业务中,我国的发展表现也不容乐观。据统计,截止2016年初,央行的征信系统真正收录的只有总人口的三分之二的征信记录,其中有效信息则少之又少,数量仅为不足3亿人。也就是说,我国的总人口中,近八成人口的征信记录不能被掌握,所以征信问题要做的工作还有太多太多。而互联网征信更多依靠的是互联网技术本身以及大数据的基础支持,但只有这些远远不够,如果不去寻求其他方面的支持,仅靠这两个方面不能维持互联网征信业务的良好发展。举例说明,在进行个人征信业务的落实时,个人信息的收集假设正常完成,而对于个人信息的筛选识别,要涉及到是否侵犯个人信息隐私权利问题。另外,互联网征信是一个行业性质的内容,其中会有多家征信平台共同合作支撑整个行业,那么各平台之间的合作是否能够高效进行,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从宏观来看,我国的征信工作,缺乏监督和明确的考核标准,也就是目前发生的问题,没有一个良好的发现机会和解决方案的参考。如此诸多,都将成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障碍。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未能得到有效监管
监管能够及时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指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改进则对行业发展是有所裨益的。但现状是监管的缺乏和无标准。从业的持牌金融机构监管过度,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与此同时,其他从业主题监管工作却出现了真空地带,这之间的矛盾,正是监管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了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发展能够更加稳定和健康,消费者权益也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对于促进消费信心、刺激消费也是有益的。 (四)目前没有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作为一个金融行业,除了成本的控制、运营过程的管控、风险预测和规避、用户体验的反馈、服务產品的改善使其重点工作的应有之义外,融资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与融资水平相对应的则是融资渠道。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没有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的融资渠道,往往多是来自预授信的融资模式,批量化进行,这样较为单一,而且融资量也是有限的。要想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状况,考虑如何通过开拓更加丰富、稳定的融资渠道,同时尽可能避免带来多余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四、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前景分析
互联网消费金融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得到了迅速发展,成功地促进了消费金融的规模的扩大。分析其前景,笔者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的程度在不断深化
互联网的应用已经非常普及,但实际上,互联网本身的优势远远没有完全在其他行业体现出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则是一个例证。在消费金融对互联网的利用上,主要是取其快捷、便利、较为安全的优势,而互联网能带来的远不止这些。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深挖现有客户需求,进一步定制提供个性化服务,乃至开发潜在用户等的功能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就目前的趋势而言,互联网的应用程序是在不断深化的,相信对于互联网的高级应用也指日可待。
(二)征信体系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完善
当前我国的征信体制建设着实需要重新建设,乃至改革。问题的严峻性不容小觑。征信问题的背后存在的是极大的风险,不能很好地改善我国征信系统的现状,就意味着为不仅仅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乃至整个金融行业买下风险隐患,随时爆发,引发信用危机,进而进化成为金融危机。在未来,互联网金融数据的整合程度将不断深入,这就能够充分打破信息数据共享之间的壁垒,从而推动科学规范地构建信用体系,保障包括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在内的所有金融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监管体系有待更深一步完善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特点之一是具备互联网的快捷便利,但从辩证角度看,这份便捷的同时,也有一份隐蔽性存在。线上活动的特点就是不易实施监管,巨大数量的交易行为随时发生,但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那么诸多行为得不到监管,秩序必将混乱,风险必将增加。因此监管方面的风险要提前防范。目前来看,我国政府确实有相应的防范体系形成,但却不符合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实际,必须结合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善。另外,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制度也还太少,数量远远不够满足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常发展的需要,传统消费金融法律法规数量足够,但并不能完全套用于互联网模式,所以做好立法规范和相关政策的推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当然这些政策法规也是要涵盖监管等多方面内容的。政府的直接监管调控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从宏观把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刘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和趋势研究[J].商,2015(34):202-202.
[2] 黄小强.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界定、发展现状及建议[J].武汉金融,2015(10):39-41.
【关键词】 互联网消费金融 风险 前景预测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含义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概念来看,归属于消费金融的一部分,只是其借助互联网本身的发展基础,将消费金融与互联网充分结合起来,是的金融活动不再局限于原来的时间和空间,而借互联网得以最大可能的延展。这样一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可以面向各个地区、各个时期存在或者潜在的不同阶层的客户,使得这个过程更加综合化、系统化、信息化。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特征
首先,信息的透明度和对称性较高。互联网最大的优势就是信息分享,借助这一优势,信息传播超越了地域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客户在任何时间d任何地点均可以获得所需要了解业务的各类信息,从而为自己的消费策略、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反过来,消费者能够以这样灵活的方式掌握了更多的信息,也是对另一方面的有效监督,从而促进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其次,行业入行门槛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门槛至今仍旧是一个不够明确的概念,对于市场中任何想要投入到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行业的主体而言,都是可能的,这为大众提供了无限机会,同时也为行业本身带来了风险。
另外,评价反馈至上。互联网消费金融将其中的所有活动最终集中到更好地服务客户这一点,那么客户体验产品服务后的评价与反馈就极为重要。能否提供更加完善、周全、人性化、个性化的消费金融服务成为这一行业所致力于研究的问题。良好的用户体验能够帮助增强服务自信,同时批评建议可以指出不足,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方面。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
互联网迅速发展,给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了发展的土壤和便利的工具条件。具体说来,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现状大致总结如下:
(一)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处于不断增加的状态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金融机构在短期贷款方面始终保持规模扩大的趋势,连年保持。消费方面的信贷支出比也是同样保持增长的态势。2009年0.59万亿元的短期贷款规模,经过六年达到了4万亿元之多,這一数据显然可见,我国消费信贷规模,尤其是在短期方面,增长幅度是非常大的。在消费信贷占消费支出的比例方面,2009年的不足百分之四,经过六年上升到超过15%,说明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可支配收入数量保持增长,消费支出比例也一样在增加,于是消费信贷就越发倾向于被人们选择。这些都推动了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稳定快速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向我们展示了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处于高速增长的状态
从时间上来看,2012年左右,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兴起,经过三年的时间迅速发展壮大,我国随后推进了互联网系列发展计划,又为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反过来,它的快速发展又促进我国央行发放征信牌照等,于是诸多创业公司、互联网巨头开始将目光投向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真正的大发展大繁荣也就开始。一组直观的数据可以给出证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规模从2011年的不足7亿元,发展到2016年的近9000亿元的规模,增长幅度和速度可见一斑。
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法律制度不完善
任何新兴行业的发展在初期都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即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则也是如此。现阶段而言,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寥寥无几,只有2015年颁布的一份指导意见对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健康发展作出一定关注和建议指导。有关金融业务多数的法律法规都还是停留在面向传统业务的层面上,没有将互联网消费金融纳入关注的视野。比如银行法。但实际上,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还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来配套解决的,比如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认定、个人隐私的保护、个人权限的设置、交易身份的确认、交易行为的管理等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法律的存在。法律规定的滞后,则会影响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征信体系不健全
纵观我国的征信业务发展历史来看,其实问题不仅仅出现在互联网征信上,即便是在传统征信业务中,我国的发展表现也不容乐观。据统计,截止2016年初,央行的征信系统真正收录的只有总人口的三分之二的征信记录,其中有效信息则少之又少,数量仅为不足3亿人。也就是说,我国的总人口中,近八成人口的征信记录不能被掌握,所以征信问题要做的工作还有太多太多。而互联网征信更多依靠的是互联网技术本身以及大数据的基础支持,但只有这些远远不够,如果不去寻求其他方面的支持,仅靠这两个方面不能维持互联网征信业务的良好发展。举例说明,在进行个人征信业务的落实时,个人信息的收集假设正常完成,而对于个人信息的筛选识别,要涉及到是否侵犯个人信息隐私权利问题。另外,互联网征信是一个行业性质的内容,其中会有多家征信平台共同合作支撑整个行业,那么各平台之间的合作是否能够高效进行,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从宏观来看,我国的征信工作,缺乏监督和明确的考核标准,也就是目前发生的问题,没有一个良好的发现机会和解决方案的参考。如此诸多,都将成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障碍。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未能得到有效监管
监管能够及时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指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改进则对行业发展是有所裨益的。但现状是监管的缺乏和无标准。从业的持牌金融机构监管过度,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统一标准,与此同时,其他从业主题监管工作却出现了真空地带,这之间的矛盾,正是监管方面,互联网消费金融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了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发展能够更加稳定和健康,消费者权益也会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对于促进消费信心、刺激消费也是有益的。 (四)目前没有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作为一个金融行业,除了成本的控制、运营过程的管控、风险预测和规避、用户体验的反馈、服务產品的改善使其重点工作的应有之义外,融资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而与融资水平相对应的则是融资渠道。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没有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的融资渠道,往往多是来自预授信的融资模式,批量化进行,这样较为单一,而且融资量也是有限的。要想完善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状况,考虑如何通过开拓更加丰富、稳定的融资渠道,同时尽可能避免带来多余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四、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前景分析
互联网消费金融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得到了迅速发展,成功地促进了消费金融的规模的扩大。分析其前景,笔者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的程度在不断深化
互联网的应用已经非常普及,但实际上,互联网本身的优势远远没有完全在其他行业体现出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则是一个例证。在消费金融对互联网的利用上,主要是取其快捷、便利、较为安全的优势,而互联网能带来的远不止这些。互联网与大数据的结合,深挖现有客户需求,进一步定制提供个性化服务,乃至开发潜在用户等的功能都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就目前的趋势而言,互联网的应用程序是在不断深化的,相信对于互联网的高级应用也指日可待。
(二)征信体系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完善
当前我国的征信体制建设着实需要重新建设,乃至改革。问题的严峻性不容小觑。征信问题的背后存在的是极大的风险,不能很好地改善我国征信系统的现状,就意味着为不仅仅是互联网消费金融风险,乃至整个金融行业买下风险隐患,随时爆发,引发信用危机,进而进化成为金融危机。在未来,互联网金融数据的整合程度将不断深入,这就能够充分打破信息数据共享之间的壁垒,从而推动科学规范地构建信用体系,保障包括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在内的所有金融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监管体系有待更深一步完善
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特点之一是具备互联网的快捷便利,但从辩证角度看,这份便捷的同时,也有一份隐蔽性存在。线上活动的特点就是不易实施监管,巨大数量的交易行为随时发生,但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那么诸多行为得不到监管,秩序必将混乱,风险必将增加。因此监管方面的风险要提前防范。目前来看,我国政府确实有相应的防范体系形成,但却不符合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实际,必须结合现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善。另外,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制度也还太少,数量远远不够满足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常发展的需要,传统消费金融法律法规数量足够,但并不能完全套用于互联网模式,所以做好立法规范和相关政策的推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当然这些政策法规也是要涵盖监管等多方面内容的。政府的直接监管调控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从宏观把握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 刘玉.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现状和趋势研究[J].商,2015(34):202-202.
[2] 黄小强.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界定、发展现状及建议[J].武汉金融,2015(10):39-41.